不瞒大家说,我小时候很崇拜罗琳的一个原因,就是她写小说能赚钱。
我现在长大了,发现中国小说市场(主要是网文)也起来了,很多写小说的也能赚钱了。
但是说实话,基本上绝大部分网文,赚钱是远不如罗琳,从传世角度看比起HP更不可能有任何影响力。估计这些网文唯一留在人类文学画廊的可能,就是作为未来学者介绍21世纪初中文互联网网络小说连载这一创作模式时的具体实例而被提起了。
有影响力,有传世价值,还能赚钱。我对罗琳作为一个作家的水平和影响简直是倾羡的五体投地。虽然她近些年被很多粉丝骂“白左”魔愣了。我也常常拿这点开玩笑。但是讲实话,罗琳这个影响力和财富,不发点声呼吁点东西才奇怪,而只要她想为一个巨大群体说点什么,就不可能避开政治。
希望她以后不要因言触大雷……
扯远了。以具体的文学创作——主要是创作经典长篇的水平来说,罗琳也是很强的。她能够好好写完一个大系列,也没有“太监”或者“烂尾”,基本得到了广大读者的认同,真是很不容易。我还年轻时候以为写长篇系列写完是最基本的,现在才发现他喵的写完一个长篇简直太难了。作家的规划,构思,文字驾驭能力,最关键的还有他是否愿意坚持创作的恒心与毅力,都非常重要。以商业性来看,国内江南的《龙族》,国外马丁的《冰与火之歌》,都十分强悍,但是基本是奔着太监去了……当然,国内网文除外。网文连载压根不是经典小说创作模式,我坚持认为国内起点模式的网文连载是一种“文字”为主的现代化互联网娱乐,本质更接近“网游”。而网文某种意义上更容易“太监”和“烂尾”,因为太长了。
同样,金庸老爷子能正儿八经写完十四部经典长篇,也足以被视为国内通俗文学创作的顶点。
好好去写一个当时看比较新颖的故事,而且前后连贯照应合理,不“太监”也不“烂尾”,这在我看来是罗琳成功的地方。正所谓大巧若拙,能做到些的小说家真的不多。
当然,以创作领域看,罗琳写的是“儿童文学”,实质上是老少皆宜的。这客观上扩展了其读者范围,在创作难度上肯定也不如一些更加复杂宏大野心勃勃的作品。但是这肯定不足以否定其作品本身,不如说HP因为这一重当代“童话”的身份,更展现其魅力。
一己之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