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有三个关键时刻,錯失了迅速弥平心理的机会:
1. 事情一发生,各家父母知道消息时,必需立即公开,并一起去慰问a的父母。
2.既然是如此好友,当题主一夜失眠时,梦中肯定与a有机会交流交流,必需立马通知其他人一起缅怀。
3.写下这些文字时,转发给其他好友,不能也不必再隐瞒。
失去以上关键时刻不足惜!除了有年老重病者需要考虑当面的冲击之外,现在、立即、马上通知大家这恶耗,讲清楚说明白才是对a的尊重和关爱,真还念念好友?隐晦忌讳?咋令a心安上路?唉!不懂事的父母加上无知青年?
结论是人情世故无绝对,痛失至亲好友极悲催!但隐隐晦晦就不对,听过《纸包不住火》吧!!行动弥补吧!
附帶一句,这是无知怠慢对a不敬,并非心理学问题。明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