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文字内容不能真实地再现生活,但我更愿意回答文字提问。
因为文字提问不会把孩子置身于镜头之下。
当一位母亲拍摄这样的视频时,她最应该问自己的是:这100枚冰淇淋,到底是帮助孩子愿望实现,还是一个好的生活素材?是满足大人的潜在需求,还是尊重孩子的天然内在?
我们需要在镜头之外,完成对生活的体会与观察;需要在镜头之外,与孩子共同生活、联结与感悟。
我反对这样的视频,反对大面积以孩子的情绪反应为素材的带有娱乐效果的视频。
娱乐的受众是谁?是大人们啊。
一个稚嫩又天真的幼儿,不需要被镜头记录后与人观赏。我们也不把与孩子的幼稚言行较真,称之为教育。
当我们所有人能在这个问题上对自己诚实,我们才能接下来讨论,妈妈在生活中这样做,是不是能够帮助孩子:
把镜头从孩子面前撤开好吗?尤其是当他们哭泣的时候。
孩子比我们的娱乐更重要,他们每一个都宝贵——我们忘记他们每一个都宝贵了吗?
我们真的切入孩子的视角与感受了吗?
一个月前我已抗议过【以孩子的情绪反应为主体】娱乐:
P.s. 发这条想法的一个月后,我再次刷到让妈妈生哥哥的小男孩,正表演着别的台词。
其实是个常规的育儿问题,涉及两个方面:
6岁的孩子,照理说应该懂得规则,尊重规则了。
如果题主这位妈妈事先与孩子约定,每天(或每次)玩手机的时长不能超过多久,孩子也遵守该规则,那就没有后面的事了。
所以,两种可能性,其一,妈妈不想让孩子长时间玩手机,但孩子要玩,那么,妈妈有没有与孩子约定规则?
其二,如果妈妈已经与孩子约定了规则,孩子不遵守。原因是什么?
6岁了,还不懂遵守、不能遵守规则,为什么?家长该反思吗?
妈妈不给孩子玩手机,孩子选择“吃100根冰棍,冻死自己”。这明显是一种撒娇耍赖,甚至威胁。
家长应该怎么办?
让他选择,并承担选择的后果。
当然,这要根据孩子的年龄与认知来。
举个例子:一个2岁的孩子独自跑出去,跑到汽车道上,虽然妈妈告诉了他后果是可能会被车撞;可能走丢;甚至被坏人抓走。但是,这些后果超出了2岁儿童的认知范围,他还不能懂得是什么意思,所以,孩子的选择和承担相应后果就没有意义,此时只能用规则来约束。
但是,对于一名5岁的孩子来说,妈妈可以告诉他,不能打2岁的弟弟,如果打了,就会让他一个人呆着、好好冷静一下。
这种后果,5岁的孩子是懂的。如果他还是选择要打弟弟,那就得承担后果。
同理,题主的孩子懂得100根冰棍是很多,他并不是真的想吃,而是用这种方式要挟父母,那可以让他承担选择的后果,让他知道,这种要挟是不对的。
为这位孩子妈妈点赞 !这孩子以后估计再不敢拿无理取闹来“折磨”父母了。
孩子已经六岁,正是立规矩的好时期,这样做也是告诉孩子自己应该为自己的话和行为负责,要吃冰棍是他自己说的,要吃多少根也是他自己说的,说到做到,妈妈满足你!
其实这孩子就是想用“伤害自己”的方式获得妈妈的妥协,如果他这招“管用”,以后可能还有离家出走、跳楼等方式赢取父母的妥协。
孩子越来越大,做父母也需要不断学习越来越多新知识,强大自己的“武器”,才能“战胜”人类幼崽!
人类幼崽其实挺精的,他会通过哭泣等方式能洞察你什么情况下跟他妥协,只要有一次他采取的方式得到满足后,以后他就会继续采用这种方式获取你的妥协,如果他觉得他采取的方式对你不管用,下次他就不会这样做了。
就如我们家包包,他想想玩水而我们不同意时,他就哭泣起来,但我们不搭理他,即使他躺地上哭也不理他,一会他就自己不哭了,然后自己起来玩。
但是,如果爷爷在看手机,不给他看视频他会哭闹很厉害,因为之前想看视频爷爷不给,他就直接躺地上哭得很厉害很久,爷爷哄不动后这妥协过,因此他就知道用这招能获得爷爷最终的妥协。
养娃,有时候得“狠心”,不然就被人类幼崽“拿捏”得稳稳的。
写得不错!
笔法细腻,又不乏童趣,算是上佳的练笔之作。
最值得赞赏的是那份“闲心”和“童趣”,愿常持而得欢愉。
写得不错!
笔法细腻,又不乏童趣,算是上佳的练笔之作。
最值得赞赏的是那份“闲心”和“童趣”,愿常持而得欢愉。
因为南方人以内卷为乐,什么事都得分个高下当人上人,包括受罪。绝对不能享乐,不能舒适,一定要给自己找罪受。我比你能受罪,就说明我就比你强。
冷不冷?冷。能不能变得不冷?能。为什么不变?那就不能受罪了,不受罪就没有优越感了,就当不了人上人了。
我们东北人就不行,娇气。18度以下就是无法忍受的严寒,25度以上就是要死人的酷热。受罪这方面,怎么都比不了南方人,甘拜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