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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 b 站百万粉游戏博主「33 不是山山」疑似再次洗稿缝合知乎用户「叶梓涛」多篇文章获百万播放?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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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稿事件发生以来,得到了许多读者和创作者朋友们的支持,也听到了许多不同的声音,在此先对所有关注这件事的人表示感谢,并对于占用大家宝贵的时间致歉。

许多朋友关心这件事的发展,我在这里更新一下现况与后续的处理:

在我的文章发布后,up主 “33不是山山” 当晚便发布了回应文章,次日按照我的要求更新了道歉视频(BV1YU4y1n7vA),承认了这次的洗稿行为,并于7月20日晚22点22分删除了原视频,截止删除时视频播放量为126W。

up主 “33不是山山” 将把本期视频的全部激励收入在结算后交予我处理。对于这笔资金的处理方式,我初步打算制作一个游戏书籍推荐视频,将这笔来源于观众的资金全额用于购买书籍,抽送给对游戏有兴趣的朋友们,具体形式待定。也希望更多人关注游戏并由此进行阅读与思考。

我坚决反对且谴责此类洗稿行为,发布文章时我也十分愤怒。但本次事件的发酵,登上知乎热榜这也在完全我意料之外,自己的生活工作也都受到了一定影响,而在知乎的回答下,这件事也引起了许多饱受困扰的其他创作者分享他们各自不同被洗稿或抄袭的经历。

我并不想针对 “33不是山山” 个人,他在传播和唤起更多人对游戏的思考上也做出了他的努力,有些视频对我也颇有启发,这也是为何当初我发送私信邀请他录制电台的原因。

尽管如此,我还是希望我们能有更好的,更健康的内容创作环境,给关注者们能呈现出更好的内容,也还请大家未来共同监督。

20210721 更新



感谢各位的关注,以及好友 @WouldYouKindly 为此提出的问题。

关于这事情的内容在这篇文章中(我也会附在回答下方)

20210720 16:00 道歉视频更新

20210720 13:12 Update

想补充两点想法:

B站确实在年轻人以及流量,还有视频为核心表现形式的呈现上有优势,而知乎可能以图文为主。但是这媒体和平台的隔阂不代表就能在传播和引用上犯错,从周围朋友的反馈和其他的实例上,这只是冰山一角,33up主背后更像是个人,而其他更多的是很多以组织或者是工作室来做内容洗稿并且难以追究的案例,只希望这次的事情能够引起部分B站创作者对于引用和传播原则上的注意。

其次,非常感谢评论区以及B站有小伙伴鼓励我多在B站进行视频创作,但确实如 @喵羽 老师的回答所说的,知乎有许多创作者是业内的从业者,以此谈视频创作则会耗费大量精力和时间,要与类似33这样的全职视频工作者来进行竞争,在已经完全快成为一门生意的B站视频创作中去博得关注,那必然是困难的。毕竟我终归是一个做游戏而不是做媒体的人。

但有差异就有合作的可能,就我的经验来看,我在朋友的游戏群中接触到了很多玩家和游戏区的up主,之间也有过很多很好的交流和讨论(我也间接以被引用或被转述的方式算是出现在了一两期视频中),而或许在能够加深对互相的理解与沟通前提下,完全可以以合作,推介,嘉宾等方式,让行业人士贡献自己的认知,而职业的视频创作者能够出自己的制作能力与内容组织能力以及影响力,让相互之间的认知隔阂消除,来共同生产更好的内容,这或许也是我对自身限制的认知,以及留下的一个期盼吧。

就像我们终究期待玩家与开发者之间能够相互理解,我也希望擅长不同形式的创作者之间也希望能够互相理解吧。



原想法如下:

  1. 大家同样作为创作者,想必都能理解创作与思索的痛苦,互联网的流量逻辑诚然令人恐惧,真相往往难以被公开,这只是一次尝试,希望流量能载舟亦能覆舟,希望互联网能保有它的记忆。
  2. 我对此没有太多的要求,我也不想继续和这位up主扯上关系,我做了我应当做的澄清和对于事实的叙述。剩下的关于原谅,道歉的戏码,还有up主要交代的粉丝是他自己的事情了。
  3. 除了关于创作者维护自己的权益和原创的反思外,这也是带来了我对自己创作形式的反思。为什么别人能够通过粗糙的我的内容拼贴上b站的热榜,而我都做这事几年了,还只能守着公众号数千的粉丝?欺负互联网人做视频内容精力花费大没时间吗?记得之前朋友聊到未来的创作者,应当掌握多媒体的手艺,播客,文字,视频,都应当有自己的表达,我是这样认为的,也期待可能各位同为创作者的朋友对此有反思。
  4. 这次的维权看样子有一定的效果,但如果我没有游戏群的朋友们讨论,没有朋友们鼓励,我是不是就不会发声了?如果我没有b站账号,如果我没有知乎账号,那这事情是不是做起来就难很多?如果我自己不是在正当的从业者,这事情就显得不正当很多?如果我没看到这个视频呢?这件事就这样算了吗?很多我之前比较少考虑的问题如今自己走了一圈确实想了不少。

期待大家都能保护好自己的创作,

也期待有共同原则和共同理想善意的创作同路人们一起努力。



以下是文章的原内容


事情经过与论证如下:

今天早晨上班前我发现B站首页有个视频,是曾经做过Jonathan Blow吹哥视频的著名B站游戏区up主“33不是山山”的视频内容,他这个视频叫做《搞什么都行,千万别搞“严肃游戏”!》。

在看完之后总觉得哪里不太对劲,我感觉他的表述让我觉得无比熟悉!

在和群友讨论了过后之后,我打算做一下自己的梳理,并发出这一篇商榷,因为我也并不是很能够判断这件事情的严重程度并且为其定性,我只能恳请大家一起讨论一下,这样的行为应该算作什么。


时至2021/7/19 14:52

该视频 116.1万播放 · 5309弹幕 全站排行榜最高第22名



简单地来说

我认为“33不是山山”的这一期视频内容综合了我的两篇旧文的核心观点以及相关的核心文字表述,还有一些令人难以忍受的对于文字的直接搬运与使用都直接搬运了我的文章。

令人更可气的是:

作为我的文章内容和知乎回答的「忠实读者」,他在这些内容之间插入相关性不高调动情绪的小作文,对于诸如提到的杜尚《泉》的狭隘解读,对「唯心主义」这样的哲学术语的粗糙使用,还有产品创新和产品研发的狭隘见解。

他能混杂着数篇文章的内容,但在杂糅中并没有很好的缕清逻辑,都很难说传达出来我文章和我创作内容的观点,对此我拒不承认这是我的观点忠实表达,在这个意义上,我又难以说他是不是真的做了观点剽窃或者是洗稿。


(下文称作【文章1)《最好没有严肃游戏

(下文称作【文章2】)《游戏的态度:如果不“严肃”,你就无法感受它的魅力 / 腾云首发

该视频发布于 2021-07-17 13:52:02

文章1发布于 2018-1-13

文章2 发布于2020-04-24


真正让我觉得难以忍受的是那句直接照抄的话

17:28 电子游戏能不能打通学科的壁垒,重构一个真正的人文学。

这直接剽窃了我在知乎的回答。

这令我恶心,因为我自信全中文圈子除了我以外不会有另外一个人有这样的拗口的表述,欢迎去任何搜索引擎进行搜索,不知道是示威还是作何,这句话其实和严肃游戏没啥关系,但“33不是山山”似乎也很喜欢这句话硬是加入了视频之中,反而成为最让我觉得恶心的剽窃以及最有利的证明。

电子游戏对人类文明发展有什么贡献?

答案发布于 2021/4/23,为知乎圆桌收录。


时至今日,他视频内容的引用描述:

「参考资料:啃老本」

我留言之后他轻巧的回复:





3 属于我的内容

除开内容的填充,我们来搜寻一下视频中的关键表述,并且令人惊讶的,到最后我们会发现,这样的表述居然都来自于一两篇文章,以及都是由同一个人做的写作。


04:37 柯尔律治“怀疑搁置(suspension of disbelief)”

视频内容,怀疑搁置或怀疑暂停是他的论述中的重要一环

【up主“33不是山山”视频 】

这个例子,将游戏的严肃性与怀疑搁置进行链接的素材直接出现在《文章2》中


04:50 - 05:46 阿布拉莫维奇《节奏0》

【up主“33不是山山”视频 】

在我关于游戏与道德相关的文章中有巧合般地出现了。 《节奏零》

叶梓涛:西部世界:游戏、道德与人类


07:50 赫伊津哈关于扫兴之人的表述。

视频文稿如下:

游戏是魔法圈的自由行为... 为何我们会如此痛恨开挂之人,因为他们破坏了游戏规则,破坏规则的,便是搅局者,是扫兴之人。你并不是在自由散漫的游玩,而是在严肃的游玩。这么一想,你就会发现一个惊人的事实。没有比玩游戏更严肃的事

【up主“33不是山山”视频 】

这段使用了赫伊津哈的Magic Circle还有关于搅局者和扫兴之人的解释,这样的内容出现在与柯尔律治怀疑搁置概念一样的《文章2》中,这样一个观点和破坏规则作弊的联结实际上是从贡布里希对赫伊津哈的评论,以及《蚱蜢》中混合的表达,国内鲜见这类表述:


08:12 游戏只是一种娱乐,这是一种态度,而非某种事实判定

【up主“33不是山山”视频 】

游戏只是一种娱乐,这是一种态度,而非某种事实判定

这部分的观点表述直接来自于我《严肃1》的文章中的内容,因为这篇文章年代久远,我刚开始还只是觉得熟悉,查证之后发现我有过原文一模一样的表述:


08:32 游戏与严肃,是结伴而行的

【up主“33不是山山”视频 】

游戏与严肃结伴而行

同样是一个令我难以忽视的,刺眼的表述。这样的游戏与严肃结伴而行的表达,别说表达了,游戏和严肃性的关系在全中国我找不到还有谁会去做类似的表述:

在文章1中我就是这样做的表述:

文章2中同样也有类似的表述。


那为什么我能写出这些话?

关于我是谁:

游戏设计师,知乎游戏、游戏设计优秀回答者,为独立精神indienova写过两年的文章,独立游戏编辑,以落日间 及 xpaidia.com 为主要阵地的内容创作者,B站仅仅多为做过的分享演讲存档与游戏开发的视频分享,更多介绍可见 docs.xpaidia.com/portfo 对此我问心无愧。

4 不属于我的内容

所以这件事情的微妙之处在于,up主“33不是山山”在这些内容之间插入相关性不高的抒情满分作为,以及逻辑令人有些难解的自己对于游戏的分析和对电子游戏的看法,整个视频虽然整体的题目《千万别搞「严肃游戏」》与《最好没有「严肃游戏」》一文的核心观点还有关键论证部分一致,但很多的修改让其面目全非,这里我也指出做一个声明,请勿将此视频完全作为我的观点。

02:50 - 博伊斯橡树计划的以及战争游戏的小作文不是我的

06:03 - 斯坦福监狱实验

09:18 1958年,双人网球作为最早的严肃游戏

10:33 - 14:38 极乐迪斯科的大作品还有结尾对于创新的浅显重复

这些都不是我的,对于《双人网球》的例子我还颇受启发。


但是其中部分内容可以商榷以及需要澄清:

08:36 「电子游戏是纯唯心主义」我不承认我有这样的叙述,这样对于唯心主义(或观念论idealism)的哲学使用是极为粗糙的,如果我来谈,我会谈Malta大学的教授,所用的电子游戏是观念论的物质化的表述(参考专著 Stefano Gualeni: Virtual Worlds as Philosophical Tools: How to Philosophize with a Digital Hammer 与其作品 Necessary Evil A free, critical video game! ):

08:47 「如今国内对严肃游戏的基本属性已经很明确了,在娱乐的基础上加入「有用」,它们在国内统称为功能性游戏。不知道这个名字是谁取的,反正真的是挺low的」

就如同我在文章中提到的,严肃游戏在引进国内的时候,文化部相关人员讨论使用了“功能性游戏”或许更妥,对此我是赞成的,因为其避免了对于严肃非严肃的复杂讨论:



关于这件事

在视频的最后,他同样刺耳的表述让我觉得寒心。

游戏是否该严肃,这个话题除了我应该也没人会提,实在是太冷门了。甚至都算不上是一个好话题,完全就是UP主的一厢情愿,就自嗨嘛(17:51 )

我得承认我不是一个好的,吸引流量的内容创作者。

我也尝试过视频,但是由于信息密度和自己的在互联网工作的时间问题,我还是选择了播客和文章以及本行做游戏,作为主要的输出手段,但并不代表我认为做视频就可以抢占注意力的高点未经过允许剽窃观点和表达,我的朋友up在提及和引用落日间的内容的时候,直接使用的原音频,并且说明了引用来源,并且提前和我说过,这才是我所认同的逻辑。

作为我的文章和内容的读者,无视这五年多的人文x游戏的写作,播客,还有业内游戏制作以及落日间的努力,把这些内容归拢于自己的「一厢情愿」的专研,那其中的努力可真还是令人赞叹。

想不到一向难得引起讨论的我的观点和文章也有能上B站首页的一天,虽然是顶着别人的名字。

非常感谢“33不是山山”,时隔三四年我都已经有些遗忘了当时的写作了,感谢他让我重新作了一下复习,并且意识到,在B站专门的视频制作还需要提上日程。

这件事情唤起了我对于创作者的思考,在我和一种独立游戏创作者聚在一起聊独立游戏创作如何养活自己的时候(E19 失落的理想主义:新时代独立游戏生存谈 | 落日间Live#2 ),毫无疑问,获胜的是拿创作者当作枪使的那些人。

令我感到不解的是为什么我的文章的忠实读者:阅读了我那么多不同时期发表的文章内容和知乎回答的创作者,会选择以这样的方式传播我的观点。

同样让我疑惑是因为“33不是山山”除了整体内容的核心表达和观点外,加入了关于战争游戏、极乐迪斯科、异化、国内大厂批判的小作文,并且在某些地方的引用表达中采取了追溯原材料,寻找类似替代物的方式进行替换,这使得重复和相似的浓度减少。

所以我也很困惑:

这样的操作算不算洗稿?这样的操作可以接受吗?是否我们能以这样的方式将其他人的探索工作作桥,然后阅读使用过后简单地做一些替换和个人的扩展就可以将其抛弃?人们会为那个被抛弃的,被使用过后就丢开的创作者感到不值吗?

这是互联网的逻辑吗,这就是创新吗?

作为从业游戏设计师以及持续的游戏写作者,落日间的主理人,并且可能是同时是up主“33不是山山”视频中吐槽的不创新的大厂游戏研发部与「独立」游戏策划的双重结合体的游戏行业一线的创作者:

我很想询问:

那些真正让内容创作行业没有创新和进步的,以抄袭取代创新,不尊重原创观点和事实的,到底是哪些人。



其他参考:

作为一个语言拗口的写作者,维权文章里的「文字信标」作为证据是有先例的,在《和程序员打官司是一种怎样的体验》一文中提到的:

在法庭上,我方律师询问被告方,在创作被告涉案文章之前,是否阅读过原告文章(也就是我写的Telegram那篇文章)。被告表示“没看过,是之后才看过的”。之后我方律师出示了一份证据,这份证明表明了在原告文章和被告文章中,都出现了两个短句:
“兼具数学和工程之美” “最底层的简单API实现”
这两个短句看起来很普通,但如果用搜索引擎分别搜索这两个短句,无论是Google还是百度,都会发现使用过这两个短句中任何一个的文章都只有两篇(在本案立案时),分别是我原始的文章和被告的涉案文章,以及各种对这两篇文章的转载。公众号的发表时间可以证明,我的文章在前,他们的文章在后。这充分证明了两者是有关联的,并非被告律师所说的“独立创作”。被告律师在几分钟之前在法庭上表示的“没看过”,也就不成立了。


我要继续上班做游戏以及继续原有的播客和文章创作了,如果有时间我当然会更多以视频的方式与大家见面。我也没空在这件事情扯那么多,做一个清晰的关于事实的论述是我希望做的最大的努力。

如果你愿意回应,我希望up主你通过视频做出道歉和补上reference,当然你不道歉的话我也不能拿你怎样,我也没那个时间。

希望我们在日后在为游戏艺术的道路正名的道路上再度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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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究算是有了一个得体的解决,这是好事儿。

问题是我提的,因为一开始替朋友被洗稿不爽,还有视频里33清高的说法以及参考写成他自己给彻底无语到,当场就提了这个问题。

多说一句,现在去33动态的回应专栏下看,会发现文章里他很坦诚认错,态度诚恳挨打力争。但评论区比较激烈,没看错的话我还看到了Lushark的身影。

这绝不是评论区用户都吃了枪药没事找事找33茬,只是7月20日上午,33还是延续之前对「游戏咖啡馆」那套先硬气后怂的态度,说是自己多久前看的,有想要推脱之意。正因如此,评论区回复才都说他理直气壮得像是自己被抄袭了那样。

文章内容反而被大家更多质疑之后,33才把文章整篇替换,变成了现在的版本,全文都是诚恳的认错和道歉。

而文章可以改,可评论改不了啊,所以现在显得像评论区得理不饶人一样。

事情已经结束了是好事,不过实际上33的道歉比起完整的自我反思,多少还是有那么些不得不低头之意。

After all,视频道歉了,33起码改正比想象中快。解决得还算好,好歹他自己帮自己先体面了。


唉,不过事情又何止这一起。

被洗稿了自己还浑然未知的还有很多,也有很多可能赞数不同的答案,因为答主本人还没太多粉或者选择匿名而被拿去零成本洗稿的。

突然想化用树老师一句话,原创者真的很需要保护。


(以下原回答)

知乎,可以说是现在最奇特的创作平台了。

一方面,知乎有着创作平台鄙视链比较低的位置,谁都能来上一句「人在美国,刚下飞机」「分享你刚编的故事」「逼乎」「编乎」。

另一方面,知乎又是中文视频创作者们的天然素材库,只要适当挑选并加以缝合,天然就是视频文案的重要来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两者结合的结果就是一条完整的组合拳,就是视频创作者可以放心地借鉴,而被指出之后也不会有太多观众在意,几句「知乎嘛,懂的都懂」就过去了。

尤其当up在视频平台有了百万粉,可以像徐志雷一样缩鳖壳当不存在糊弄过去,也可以大方道歉反而获得知错就改的好名声。

忠诚度比较高的极个别粉丝甚至会大言不惭表达一种「用你文章是看得起你」的态度,基本跟最近Kris Wu粉辩解的「主子睡你是福分」言论差不多了,虽然这么说的人很少,但是哪怕只看到一两个那也是真的会血压上来。


再说说b站游戏区杂谈视频。

现在b站游戏区杂谈视频,无论是中古考据类游戏视频,还是游戏批评类视频,我作为普通观众去筛选的时间成本太高了,大氛围已经不太能看了。

大量的敖系up大体已经抓准了观众的这种“视频探秘”需求,财富密码形成之后内容非常千篇一律。

标题要么要来个「尘封」「隐藏」「真相」「背后」,要么就是祈使句的「千万」「一定」,再加上「惊人」「恐怖」。

对了,一定要再加个感叹号才够味。

点开了「33不是山山」的首页,最近15个标题11个带感叹号。

内容一定是1分事实+3分话术+6分情绪…毕竟情绪高起来,那其他数据也自然高起来。

更可悲的是这为数不多的1分事实里,还有很多是「借鉴」来的。


当然,某种程度上,也理解他们的动机。

毕竟以b站为例,「创作中心」「收益管理」那一栏里的涨粉挑战、播放量挑战和点赞挑战在那放着,看着多少人月涨粉多少、爆款播放多少,刊例价格随着粉丝数目变动,完全不心动是不可能的,或多或少罢了。

小UP想变大UP,大UP想成头部,对于希望以此为生的up来说是不太允许停下来的。

到最后,「借鉴」就成为一些积淀并不充分的团队选择的重要归宿。

「保质」「保量」「原创」的「不可能三角形」是所有创作者都要面对的。

但即便如此,也绝不意味着大范围的借鉴就是合情合理的。

毕竟「原创」本应该是「不可能三角形」里最为底线的一个。

如今确实被很多视频主第一个放弃的那个。


扯得有点远。

只希望这件事能有一个合情合理的结局吧。

同时,身为再犯,希望「33不是山山」这次的回应能更服众一些。

没记错的话「33不是山山」洗过「游戏咖啡馆」的稿,还洗过「尚在天国EX」的稿。

上次对「游戏咖啡馆」他先来硬的,结果踢到了钢板后才乖乖求和。

也不知道这次他还会不会继续上次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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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蹭个热度。

大概19年的时候,我在知乎首发了一篇翻译喵羽:数据黑幕,商业无力,入不敷出:电子竞技大泡沫。点赞数还可以,也被转发到了多个论坛上。

过了一段时间,在一个小群里,当时在B站做电竞内容运营的朋友说有个视频讲电竞行业的挺有意思。视频博主自称自己是资深北美从业人员,视频中的“乱象”也都是自己第一手信息。

我一看,基本上就是把那篇翻译的内容全篇抄过来,缝合一些其他产业新闻的产物。

当时我还在FP,工作的一部分跟FPX的发展战略,包括融资,找赞助,海外合作等关系都不小。基本上所有正经的 北美 华人 电竞行业从业者(指有打正经赛事,不是搞赌博的)我都认识。本来想先直接找人问问咋回事,结果圈子里问了问,查无此人。

然后我分别找了知乎的运营朋友,和B站的运营朋友。结果也不了了之。

原因很简单,两家没有利益关系,对于B站的内容运营来说,扶植“原创”博主是重要KPI,所以当然不会愿意听我一个不知道哪来的的无名小卒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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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说的是,知乎主流的,以文字为主的创作模式本质上就是对创作者不友好,但对洗稿者友好的。因为文字的Paraphrase是简单的:受众只需要接触到内容中的信息,并不需要知道信息是哪哪里来的。

这就导致内容的呈现方式>内容本身。同样的内容,信息密度的门槛越低,内容可能触达的受众也就越多。人话说,同样的内容,做视频,看的人多;做播客,听的人少;写文章,读的人更少。

这本身并不构成问题。因为视频的制作门槛是远远高于播客的,而播客的制作门槛又远远高于写文章。那么,在创作内容的同时,我花的时间多,造成了我有更广的传播能力。公平交易而已。

创作过程的时间-传播公式并不是内容传播的全部。因为创作内容有一个很重要,甚至最重要的因素是难以量化的,那就是信息本身的来源。

比如说,我能写一些比较严肃的长篇行业向内容,是因为我在这行做了一些年份,现在的职业位置又相对较为独特,可以以较为独立的身份接触不少厂商,而厂商也愿意将一些他们对行业的观点告诉我。有一个在国内可能都很难得的行业广度,能够看到的东西也更多。

而叶老师同理,他的创作源自于他的思考,行业位置和独特体验。这些东西也是无法取代的。

这里就出现了一个矛盾。创作者的独特价值来自于创作者本身的生活体验,但独特的生活体验往往就限制了内容分享的方式。

作为一个码过几年字的非专业创作者来说,让我在工作间隙甚至无关紧要的会议上写点文章,把一些行业的思考分享出来,或者单纯的写游戏感想是可行的。

但你要让我去做视频,那确实是敬谢不敏。我曾经尝试过自己剪辑一个两分钟的视频,所需时间也是1小时左右。而这只是单纯的配图念稿而已。跟市场上的高质量视频是完全南辕北辙的——知乎自带的视频自动剪辑有一定价值,但还是质量不足。

而同理。我非常严肃地认为,大多数视频博主是不太可能在行业里有位置的,最好的状态也跟前视频时代的记者一样,可以到处接触人,但接触人也是非-业务层面的。更多的情况无非是找到了个好入口。

那么,视频博主们媒体的属性,导致需要按时更新;不专业的状态,必然导致内容的匮乏——就算是你在高信息密度的行业里,都未必做得到随时更新,需要剪辑配音甚至出镜的媒体则更不可能。

那咋办呢,抄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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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身我对这件事情的结局是悲观的。

B站百万粉丝意味着一个“专业”团队和不小的利益相关。最好的结局也就是道歉完事,之后照抄其他人。

作为非全职,不靠媒体内容吃饭的人,能够死磕的情况也不多;而更多的情况下,被视频洗稿的人不会都愿意出来撕逼。

还是希望B站官方能给力点对这些现象有点约束吧。


user avatar   alfredda-lao-hu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昨晚试了下抄袭的收益。太轻松,太简单,效率太高了。

洗稿了一篇 @陈子杨Dr.outside 关于郑州水灾的回答,发的头条文章。

直接复制了 @拉费耳伯爵 关于洪水救灾的想法发了一个微头条。

然后自己从火箭军那里盗了一张图,随便配了段文字发微头条。

实验结果,伯爵的想法短小精悍直击人心,24小时获得头条平台8000展现,1300阅读,50赞。

陈子杨的回答,因为洗得长了点,完读率就被拉低了。

自己盗图配的文案的微头条,6000展现,1100阅读,13赞。

这个数据虽然不多,但是,我基本不玩头条号,就这么样弄弄,便能获得头条平台的推广。

总结,抄袭最有用的是抄袭想法区而非答案区。

如果有人抄知乎的想法发微头条,收益真的比发回答要高得多。如果我抄袭陈子杨的回答,说不定会被举报。

但是直接转发想法区的想法,一点事没有。

写在最后,三篇抄袭的,存在了22个小时,实验结束,已经全部都已经删除了。

另,抄袭伯爵的想法,让我在头条的账号涨了2个粉丝,从317涨到了319。

这是我第二次在头条上抄袭知乎作者的回答,上一次复制了朋友 @格罗斯特公爵 的回答,那一篇直接爆了,还让我赚了8块钱呢。

在我发了这个回答后,居然有人举报我抄袭!我一看,妈耶,公爵的回答在我发之前就已经被人抄到了微头条,然后反手把我举报了。还好,公爵给了我授权,允许转载。

大家要小心啊,别光顾着回答,想法一样有用啊


user avatar   threeshi-rui 网友的相关建议: 
      

关乎著作权侵权纠纷。

当下而言,知乎用户的内容被外站抄袭已经相对猖獗了,因为之前帮助知乎用户做过外站维权,譬如知乎用户诉微博案,又或者给知友写过《如何看待抖音百万网红【高盖伦】洗稿抄袭知乎作者【邢二狗】的文章?》之类的文章,那么不妨也简单说说。

实际上,就现有材料所能初步了解的是:一些B站用户在平台发布的内容跟知乎答主发布的文字内容具有“改编”或者直接抄袭的嫌疑。

大方向来说,这个事件所涉及的是著作权里的改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著作权只有作者本人享有,他人使用相应作品必须得到权利人的明示授权才可以使用。值得一提的是,即使B站up主用户附上来源及作者姓名,但并未取得原作者的授权许可,依旧构成侵权。

稍微展开解释一下关于B站up主的问题,作品均以形成外在表达为其前提要件,对作品的改编应以改变作品之表达,且该改变具有独创性为前提。对于文字作品而言,文字表述是其作品的表达所在,改编文字作品应以文字内容发生改变为前提。

如果B站用户们仅仅是照搬作品,然后做那种“营销”式样(好像机器人一样的)朗读,即使再卖力,所制作出的短视频改变的仅仅是形式,其文字内容并未被改变,制作短视频的过程属于对涉案作品的复制,而非演绎。

同时,在著作权法中,如果即使改编内容“移花接木”,B站UP主拼接原答主洗稿也不属于创作行为,而属于对作品的表演,朗读本身不会为作品添加新的独创性成分。

建议答主收拾好证据,一方面通过司法途径起诉惩前毖后,一方面向B站投诉,再者继续在网络曝光这个UP主,多管齐下维护个人权益。


user avatar   pai-da-wei-82 网友的相关建议: 
      

平时的爱好就是刷刷B站,直到有一天,B站给我推送了一部视频,题目叫《奥米加兽的实力究竟有多强?在主流战力中只能排第二》的视频,凭直觉感觉不对劲,直接点进去看了看,然后就发现自己被洗稿了。



文字基本上没有怎么变换,就是调整了一下表达方式,有一些还是用原句,前面也有类似的部分我就没有截了。总体来说,洗的水平很低,主要有以下方面:

1.抛掉了前提与背景,摘取了部分内容,组成了一个文案,断章取义;

2.最基本的错别字都不纠正,非常“离奇”能够打成非常”离弃“就非常离奇了;

3.一些概念性的错误,光明兽与奥米加兽没有直接对比,强行拉进来;

4.随意的配图,和文案基本上不怎么匹配,机械配音水出了一个视频垃圾。

平时我倒是很少看除了知乎和B站外的其他社区,如果查资料即使用到了文章也会标注引用来源,注明出处,但是听到不少知乎创作者都有过被其他平台创作者洗稿抄袭搬运的经历,再加上自己也经历了同样的事情后,感觉现在内容行业的素质差距实在是比较大。

维权这种事情对创作者而言实在是很消耗人的心力和体力,很多人到最后觉得懒得计较也就不了了之了,但是对于平台的创作者来说,这是一种伤害,自己的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创作热情也会自然而然的降低了。

毕竟我个人写作知乎大部分时间是出于兴趣和爱好,被洗稿抄袭了突突过去就完事儿了,也不会太伤筋动骨,但是如果真的有创作者是靠内容创作吃饭的话,那被洗稿和抄袭就是断别人的饭碗。

所以建议平台还是要保护好自己创作者的权益,毕竟现在像知乎这里还有这么多纯粹的创作者实在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内容平台了。


user avatar   ling-xiao-jin-wu 网友的相关建议: 
      

作为一个被抄袭过的答主


在去年的时候被抄袭了数十篇回答被发到今日头条、一点通、百家号等多个平台。而且不止一位。

但没发现的有多少,就不得而知了。

能被抄袭,至少这是一种另类的质量肯定。就好比说题目中的这位答主的回答被其他人通过其他形式去展示后,收获了巨额的流量收获。

刚开始的时候,虽然也想着维权,但其实很麻烦,最后还是我私聊他,用了些文字艺术让对方知难而退了。

其实知乎是一个非常优秀的文字网站,这里面有很多领域,有很多内容都是让我惊为瑰宝的存在。可以说,在知乎创作的这几年,也是我在知乎学习很多知识的几年。

希望知乎能在维权方面能够越来越好,让创作者有更好的平台去展示自己的才学。


user avatar   zhan-yun-2020 网友的相关建议: 
      

被洗稿缝合,获百万播放这事儿我熟啊。

以我为首赞的这个回答,应该很多知乎用户都很熟悉。

但这个问题下,包括我回答在内的数个回答,都被抖音UP主, @带你吃瓜 拿去缝合了。

直接得到了100多万的播放。

其实这事情一开始我是不知道的。

后来,这哥们儿又把视频放在了B站,好家伙,又是一个100多万播放。

这个时候 @Puddle 来私信我,我才知道被缝合洗稿的事情。

一直以来,因为知乎维权困难,我对大部门抄袭、白嫖,只要不是十分严重,我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我的最高赞回答:

被直接嫖走的太多了,我都没有怎么管。

后来实在懒得管维权的事情,一般回答都设置了转载限制。

但这一次,我才理解了什么叫知乎的维权难。

我同时联系了知乎的编辑和维权团队,知乎的编辑倒是很积极的。

但知乎版权团队却给了我这样的回复:

我当时就想,这个缝合怪缝合的是「鸡吃完米,狗舔完面,火烧断锁,哪个更快?」这个问题下的所有高赞,并非仅仅是我个人的回答,知乎应该会积极的处理吧?

等了个几天,都没啥反应。

当时正好认识一个B站的运营,联系对方后,对方甩给我一个投诉链接(以前虽然经常逛B站,但还真的不知道怎么投诉)。

  • 给想要投诉又不知道怎么投诉的指个路,这是侵权投诉的链接:

直接向B站投诉倒是挺快,第二天就把侵权的视频给删除了。

这个体验,我不仅想到了B站崩溃,直接冲上知乎热搜。有人提到,如果是知乎崩溃,绝对上不了B站热搜。

除了性质不一样,对待侵权的态度也完全不同。

你说知乎是最大知识性问答平台吧,它对版权的维护又极其的不积极,尤其是对于侵害自身平台利益的。

关键是这一件事情还有后续,大约B站的视频已经删除后好几天,知乎版权团队给我来了一个这样的私信:

真是感受到了版权团队满满的爱呐。

作为知乎创作者,我是真的爱这个平台。

如果不是看到 @叶梓涛 被缝合抄袭,我可能一直都懒得说这件事情。

因为平台对侵权容忍的大环境,看来我对侵权也太过于容忍了。

乃至于,后来我发现这个哥们儿 @带你吃瓜 的侵权视频当初第一时间发的是抖音,我都没有继续投诉。

这不,这哥们的视频还在这里呢:

如果知乎不管 @知乎版权,就让这个视频能永远存活下去吧。


user avatar   narikiri 网友的相关建议: 
      

这就是知乎的悲哀了。

对于普通观众来说,知乎的定位一直是长篇图文创作平台,这个标签粘的很紧。正如同抖音、快手作为短视频平台一样,抖音是非常非常想做游戏的,当年的“来抖音玩小游戏赚现金”雷声大雨点小,两年过去了变成了单独的摸摸鱼app。知乎呢,很早就上了视频功能,又拉了一批up主来知乎同步视频,也没见什么起色。很多知乎大v跑去抖音(安森垚)、b站(小约翰)、微信付费文字(静易墨)做的风生水起,赚了不少钱呢。

b站则不然,对于普通观众来说,它就是个可以发布长视频的平台。由于视频天生比图文生动,还可以有小姐姐做配音(这个洗稿抄袭的不是),观众可以很方便的一边挂视频一边干别的,催眠都行。我就习惯一个手机挂直播,一个手机查资料然后在知乎倒垃圾,这样信息从眼睛和耳朵传来,能够接受的东西更多更有效果。

而且b站的用户年龄比知乎看着都要年轻,以高中生大学生为主力。他们很喜欢看这样带有一定延伸深度的解说视频。看这句原作者被抄袭的话:“电子游戏能不能打通学科的壁垒,重构一个真正的人文学”。作为一个纯玩家,我理解并支持业内去讨论这些东西,这些东西是他们将来可能要做的,也可能是决定着将来我们玩家玩什么的东西。

但百万粉游戏博主洗稿这样的东西,纯属向粉丝卖弄,以一种我很懂的样子去收割b站的低保和粉丝的各种打赏。可被抄袭洗稿的原作者呢?知乎平台仅能给一点点微不足道的收益和不知道还健不健在的维权骑士服务,没了。

这像是什么呢?cctv11戏曲频道搞过一个企划,“音配像”,为很老的戏剧录音配青年演员演出。抄袭洗稿的人正如青年演员一般,演的再好,大家叫好的也是名家的旧录音而已。当这些有知识的大v纷纷不再写东西或者仅限内网的时候,普通玩家和他们交流的机会也就彻底失去了。这个世界的职业太多了,做游戏的和做化学的真八竿子打不到一起去的。

之于我而言,这事件也是个提醒,既然无论怎么写答案也不专业,还是干脆把知乎当成图文垃圾场就好了。否则写的再好,别人拿去赚了很多钱心里永远是不太舒服的,游戏钱还没人报销呢。


user avatar   dewangskiy 网友的相关建议: 
      

非常惭愧,感觉自己作为一个粗人,写的大白话可能抄的人都看不上。

下次一定认真写几篇“从马斯洛需求金字塔到涌现式设计”,“从黑暗之魂世界观看日本泡沫破裂的终焉”,“第九艺术与人类起源的辩证关系”,“黑岛死于垄断资本主义之手”,“新怪谈崛起是欧美想象力枯竭的前兆”,“碎片化叙事与虚无主义的蔓延”,“赛博朋克的泛滥本身就是一种赛博朋克”等文章,起手康德,结语黑格尔,中间上毛选,以满足抄袭者们的最大需求。


对不起,都是我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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