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问题的主语是开发商,那答案就是,不该。
首先法律没有强制性的规定要求他必须这样做。
然后如果他真的这样做,业主就有了起诉开发商的证据,给了一群绵羊愤怒的导火索,让业主群体可能成为群狼,开发商是无论如何不会傻到冒这个风险的。
因此哪怕有规定,违法(违反一些行政法规)的成本也显著地低于给业主贡献证据的风险。
但凡他是个脑筋正常的开发商,都不会给你做“详细的交接”。
精装修这一块,主要是甲方出利润的。因为在限购大背景下,土地出让金要保证,房价又要限价,贷款又一直收紧,资金持有成本越来越高,甲方就只能在装修上做文章。这些精装修要是做个造价,那有一个算一个基本都是大打折扣。
但是到了真发生纠纷的时候,很多法官认为,小业主买房的时候不是不知道精装修的水分,只是收房的时候基于房价下跌的背景后悔了而已,才想“挤水”。
曾经有个著名的开发商,卖房的时候宣传是九星级品质,因为迪拜塔据说是七星级酒店,他这个装修可以对标迪拜塔,还高两级。闹上法庭以后,法官怎么讲:你这个装修一平米1500,你是成年人(尤其是你是个老师)(这案子原告是个老师),你用脚指头想想1500一平米也不可能装出来九星级品质。但是同样的案子在南京,法院却支持了开发商退装修差价,以至于当时很多开发商还写了联名信。
联名信写的老长了,其实就一句话:开发商替政府买房有功,土地款该给的都给了,看在我们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的份上,地主老爷一定要为买办做主啊!
这个法治环境不会轻易偏向普通人,权利要靠大家自己争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