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我在这个问题下面写了一个回答,先把链接贴上。
截止当下的前十个高赞,排名第一、第三、第四、第六、第八、第十的答案,都反对拿“公平”作为冠姓等婚姻事务的评价原则。排名第五的答案,从生物学角度否决随母姓的合理性;排名第六、第八的答案,则把女性争夺随母姓视为“女权”无理取闹或PUA的手段。剩下我的和排名第九的答案,同样也不认为冠姓这件事能用出资的“公平”来衡量,而是比较双方实力的结果。
这十个人,没有一个认为冠姓权应该作为“财产支出”的交易筹码去谈判是否公平,已经站队无比整齐地把题主锤死了。
这些答案的答主,大部分都是男性。那么他们和题主作为同一性别,应该情感更能共通。归纳一下,答案分三类:第一类,认为在婚姻中计较“公平”本身就很扯谈。第二类,认为女性要求随母姓是蛮不讲理,根本不应该有谈判余地。第三类:冠姓本身就和公平无关,而是实力对比的结果。
所以,我把这十个答案送给题主,根据这些答案给题主两个建议:
第一,千万别在提问中掰扯什么“公平”,甚至拿车辆作为对冠姓讨价还价的工具,正如排名第六位的答主所说:把孩子的姓氏当作谈判的筹码,我为题主感到可悲。
第二,一票否决女方建议,并且告诉她,别谈什么车不车的,没有任何谈判余地,你索要冠姓就是无理取闹的女拳,你要么让步,要么掰,比拼实力和决心。
路告诉你了,题主自己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