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为啥给我推这个问题……大概击毙德牧那事儿被定义成了泛军事类?
那简单就击毙德牧的事情说两句吧,另一件也不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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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警方处置有过错吗?
诚然,综合多方信息显示,报警人声称自己被扑咬是故意夸大事实。但这一点却并非110接线员在电话那头能够判断的,他们的职责就是如实记录警情,并且向接警的派出所等基层单位反馈,确保后者出警时能做好充足准备。
因此,民警在赶到现场之前,肯定就已经做好了处置恶犬伤人事件的准备,在这种情况下,当场开枪击毙或许不是最优先选项,但也是选择之一。而到现场之后,他们马上就发现这是一只德牧。
大型烈性犬,禁养品种。而且没拴牵引绳,也没看到主人。而那里又是闹市区,再加上警情里面提到了它会扑咬——如果尝试围捕控制,谁能保证它不会咬伤民警,甚至冲出包围圈咬围观群众呢?
在这种情况下,民警决定击毙处置,客观上是正确选择,而比起杀伤力和杀伤范围有限、还可能把场面搞得更加难看的警棍防暴叉之类来说,佩枪是最高效的选择。顺便,在现有视频中都可见,持枪的警员火线始终朝向目标或者地面,没有指向人,可能的跳弹杀伤方向也并没有人,所以某些质疑开枪处置危及周边群众的声音可以休矣。
综合看来,现场警员无过错,决策处置果断。
2.狗有错吗?
这TM还用问?狗子能有什么错啊ಠ_ಠ在它看来,自己就是偷偷出来遛个弯儿,可能还凑近了一下其他两脚兽以示亲昵,结果遛着遛着就吃枪子儿了,找谁说理去?
所以,狗也是无辜的
3,谁有错?
如果报警人虚报警情了,有错,而且如果没有其在报警电话中的添油加醋,或许接下来结果会有很大的不同。
但最大的责任,在这条德牧的主人身上。不拴绳放养宠物,即便养的只是个吉娃娃或者泰迪,也会被认为是不负责任的,更何况是德牧呢?如果真像某些极端动保人士主张的那样,有人要为这条狗的死而道歉、坐牢乃至偿命,那么毫无疑问应该是主人,而不是尽职尽责的民警
当然,生活在法治社会,谁都不会被上这种私刑。但,主人理应受到谴责。
4.为何开8枪?
这一题我算是相对专业沾边……也能结合亲身体验
从现场视频来看,现场民警用的是QSZ92/92G式9毫米口径手枪,很惭愧自己只摸过一回。作为混迹国内射击场的半吊子爱好者,目前为止,我打过6种手枪,除去.22口径的运动枪,9毫米口径打得多的是Glock-17和CZ-75。慢慢打精度射的话,15米打胸环靶集中在8环以内;但是打接近实战条件的速射则散布极大,7米都能打到靶子边边,差点脱靶。
从视频来看,现场第一轮射击距离在7米左右,最终把狗逼进巷子的2枪距离更近,结合狗的反应及视频表现的伤情来看,8枪应该不是全部命中。
有些爱宠博主指责警方用橡皮弹打狗,导致狗死前承受过多痛苦,纯属扯淡。又不是05/10转那种辣鸡,谁没事儿给92/92G上橡皮弹啊?至于软头标记弹倒确实是92系列配套弹种,但那严格来说是训练器材,别说8枪了,就是近距离轰上80枪,标记弹也打不死狗,杀伤力还没弹弓子大。正常出警时,民警的92系列里只会压实弹,全称DAP92A式9毫米口径普通弹,是北约帕弹的远房亲戚,而且属于加料版,部分指标上比普通帕弹还要更强。
然而,现场视频看得很清楚,能直接打穿防弹头盔的92,在近距离打狗子这种目标时,显得有些停止作用不足,连续命中躯干还没击倒。民警对此显然也是没想到的,视频中能看到第一轮射击结束、但狗还在挣扎时,他们犹豫了一会儿之后才补枪解决问题。
问题可能出在距离太近、初速又偏高,子弹从狗身体侧面射入,还没来得及怎么翻滚变形就穿出目标体外了,类似于常说的“过穿”。
这一点是应当反思的,个人认为,国内警方可以向美国同行学习,基层配发一定数量的霰弹枪及鸟弹、鹿弹,这种长枪瞄准简单、杀伤力足够,别说是狗,野猪也能一枪撂倒,甚至可以有效应对疯牛。
5.人民警察不尊重生命?
看你怎么定义了。私以为,美国警察光天化日在大马路上枪毙土拨鼠,看起来更不尊重生命。
美警枪决土拨鼠 https://www.zhihu.com/video/137527922011809792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