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只算瑕疵,而且没有造成消费者损失,如果拒不改正可以罚款。
食品配料表不全违反我国《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食品安全标准,法律规定食品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上注明配料表,如有违反将受到行政处罚,相关部门责令改正或者处以罚款。
相关部门责令改正或者处以罚款。 法律依据: 《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 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四)保质期; (五)产品标准代号; (六)贮存条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八)生产许可证编号; (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
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