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是翻译的锅。
自从普鲁士主持德意志统一、二德子开始至三德子完蛋的70多年里,德国的正式国号一直都是Deutsches Reich,即“德意志国”:
Reich本意为“国家”,本身不包含任何国家政治体制和性质的描述,只是广义上也可理解为“王国”(Königreich)或“帝国”(Kaiserreich);
这在西方语境之下很常见,因为西方语境下的“帝国”实际上只是一个虚指,指国力强大的国家,有没有皇帝都并不影响该国能否被定义为“帝国”,因此,有皇上的国家一定是帝国,没有皇帝的国家也未必不是帝国。
e.g.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给万历皇帝的信上开头便是:
(中古英语)Elizabeth, by the grace of God, Queen of England, France & Ireland, Defendor of the faith ets. To the great, mighty, and Invincible Emperour of Cathaia. Greeting.
(现代英语)Elizabeth, by the grace of God, Queen of England, France and Ireland, Defender of the Faith to the great, mighty & invincible Imperator of China. Greetings.
(翻译:奉天承运,英格兰、法兰西和爱尔兰女王伊丽莎白致敬威武且无可匹敌的中国皇帝)
(当然,也幸亏这封信没给送到万历手中,毕竟像这样的开场在当时的中国看来肯定是不能接受的,万历看到后大概率先会表示非常不满,然后拿着放大镜查《坤舆万国全图》,找到英国,并从利玛窦等人口中得知撮尔小邦竟敢以这样的语气与天子对话,肯定会大声斥责曰:“撮尔谙厄利亚蛮夷小邦,书有无礼,勿复以闻。”(英格兰蛮夷小国,不敬朕躬,言辞无礼,朕不想看这类大不敬的放肆文字,因此不必回复),而以万历的脾气,估计不把英格兰打到自称“海西粪土臣”估计不太可能善罢甘休。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都有皇上之名,但德意志人的皇上(Kaiser der Deutschen)、德意志皇上(Deutscher Kaiser)和德国皇上(Kaiser von Deutschland)是完全不同的:
1。德意志人的皇上(Kaiser der Deutschen)
1848年法兰克福国民议会曾为彼时的普鲁士国王腓特烈·威廉四世上尊号“德意志人的皇上”,但腓特烈威廉四世并未接受。
他的理由是
2。德国皇上(Kaiser von Deutschland):这个称号就跟我国传统意义上掌握最高权力的皇上比较接近了,也是即将登基的威廉一世一开始想到的也是比较倾向的方案。
但这一头衔遭到了众多德意志诸侯(尤其是那几个对普鲁士始终不服的南德意志诸侯)的强烈反对。他们的理由是
而俾斯麦同样忧虑此头衔可能
因而多次劝说威廉放弃这一想法并采取他法。
威廉也出于不可动摇国本的考虑最终决定不予采纳;
3。德意志皇上(Deutscher Kaiser):这是威廉一世与各德意志诸侯协商后妥协的方案,也是最终选择的方案。
这个头衔从字面意义上理解仅表示“某个当皇上的德意志人”,只是类似于奥古斯都一样的荣誉头衔,本身没有什么实权,而作为德国国家元首的最高权力则是通过普鲁士国王兼任德意志联邦总统的职位得以保全,其中
而《德意志帝国宪法》则规定联邦总统和德意志皇上由普鲁士国王兼任,以确保最高权力不至于流失到普鲁士国王之外的德意志诸侯手中。
到了魏玛时期,虽然皇上都没了,但根据《巴黎和约》的规定战后德国仍承袭原名“Deutsches Reich(德意志国)”,因而翻译也就没再变,仍维持“德意志帝国”的原名。
别,德三没资格叫帝国。别看小胡子把德意志帝国的名头往自己头上安,实际上第三帝国根本就是一个挂羊头卖狗肉的伪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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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先要明白帝国思想是怎么来的。
拉丁语中有一个词叫imperare,意思为管辖、管理,在罗马共和国时期衍生出执政官imperator和执政官的治权imperium,当时的人对什么是“国家”还没有清晰概念。共和国晚期,罗马的扩张和域内族群的多元化使源自希腊的城邦思想不再能解释并管理罗马的秩序,思想家西塞罗认为希腊城邦文明的分散和破碎性无法适应新时代对“天下秩序”的要求,从城邦理论中抽象出“国家”概念,指出“国家是共同秩序的集合,公民是共同秩序的拥护者”,“国家”概念才正式成型。
很显然,无论纸上写得多动听,其背后蕴含的意思就是“承认罗马的天下秩序的人是罗马人”,这通常也被认为是自带扩张性的帝国思想的开端。听起来是不是跟周公的天下观很像?
所以“帝国”和皇帝本来就没有什么关系,和道德好坏也没有关系,和共不共和更没有关系。虽然没有一个确切定义,但长期以来大致公认为一种开放性的、兼收并蓄的统治秩序,只要认可统治者的意识形态并效忠统治者的族群都可以纳入此开放秩序中,秩序的边界是不确定的,可以随时增减。古典时期的帝国秩序通常以神授权的统治者为核心。
到了近代虽然神权和君主专制瓦解了,但还是借鉴了古典时期的帝国观,把资本驱动政治边界扩张的逻辑称为帝国主义(Imperialism)。这个名词由霍布森首先系统阐述,为中国人所熟知则是因为列宁在其基础上的进一步论述。显然近代欧美资本主义强国的对外扩张都符合开放性的“帝国”特征,和古典时期其实并没有本质的差异。
当然,近代资本主义国家和古典国家还是有所不同的,古典帝国无论大小都只有一元的君主轴心,而近现代帝国则分为本土和殖民地两个部分,本土以一族一国的民族国家为边界,殖民地则以君主效忠或xx主义等意识形态为边界。
现在我们来看纳粹德国。纳粹的意识形态是“为日耳曼人拓展生存空间”,先把土地打下来,再用日耳曼人腾笼换鸟,终极目标是建立一个巨型德意志民族国家。所有研究希特勒思想的作品都会告诉你,希特勒就是要让日耳曼人像蝗虫一样随着国界的扩张替代掉其他种族。所以纳粹德国是一个披着帝国画皮的民族国家,只不过德军没几年就被击败,远远来不及执行罢了。
倒是它的对手苏联,秉承着“支持社会主义就可以加入我”的思想,是一个没有预设边界的“加盟共和国组成的联盟”,政治边界取决于意识形态的秩序,并利用这一点进行扩张,苏联才是如假包换的帝国。
这个问题看问题本身就能理解了。
就像刘备的“汉”被称为“季汉”“蜀国”,南宋被称为“南宋”一样。
德意志帝国和纳粹德国之所以“一脉相承”成为“德二”和“德三”,很大程度上是因为20世纪初德国出现了(专属于德意志民族的)“第三帝国”这个概念,而这个概念,被希特勒们继承并实践了。
纳粹德国的正式名称是“德意志国”和“大德意志国”,尽管当时没有“皇帝”这个工作岗位的设定,但其宣传从“文化传承”上继承了“神圣罗马帝国”和之前的“德意志帝国”,成为了从德意志民族主义视角的“the Third Reich”,1933年时这个“第三帝国”的说法还被希特勒自己在公开场合使用过,后来他(制度上的)个人的实际权力也基本等同于“皇帝”(因为他在职位上进行了几项重要权力的合并,他是“Führer und Reichskanzler”,是“元首”,是独一无二的存在),德国人需要对他个人(而不只是对他的职位)表示“崇拜”。
久而久之“第三帝国”也就成了后世称呼纳粹德国的通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