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消防救援人员,我求求大家别再为除了人命以外的因素返回火场了,你们进去了我们就要进去救人,如果火场没人我们只需要在外面扑火就可以,可是只要里面有人我们就要内攻火场,所有消防员的牺牲都是内攻造成的,不要说什么你自己进去不要我们救你,只要在里面我们就必须得进去,五月份消防牺牲了近二十个战士,在你眼中这只是个数字可是这二十人都是活生生的生命,都是活蹦乱跳的小伙子,他们也有父母孩子亲人,你把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就行,别捣乱,说什么百分之五十失去生命,为了这百分之五十我们就得拿自己的生命做赌注去救人,所以别再捣乱了。
另外别以为火场不危险 大多数人觉得火场里的火是一点一点烧的 根本不是这样的 火场里的烟温度有五百摄氏度以上 这个温度足以点燃几乎所有可燃物 所以空气流动有多快 火烧的就有多快 你以为你能跑赢火的燃烧速度吗 根本不可能 尤其是有烟囱效应的时候
火场最危险的不是火 是烟 你想想把五百多度还有毒的东西塞进你整个呼吸道 你觉得你能撑多久?一个成年男性 不带空呼 在烟雾里 连二十秒都撑不下去 就会彻底丧失行动能力 真不要以为自己多强 你的自负 最后要用消防员的血去买单
附上一份五月份消防烈士名单(仅我能查阅到姓名的,不全)
丰晨敏烈士
曹群烈士
谢勇烈士
汤彪烈士
刘洪烈士
李凯涛烈士
孙中杰烈士
刘超烈士
刘强烈士
陈刘飞烈士
汤伟佳烈士
朱厚凯烈士
姜璐宜烈士
向英烈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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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一下回答
两天前写的回答 没想到有这么多人看 感谢大家
我本人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一名指挥员,年纪不大,二十多岁,所以 麻烦大家别叫我叔叔了 很难过的o(╥﹏╥)o
抛开这个问题 我更多的是想告诉大家 火场真的很危险 生命只有一次 希望大家做力所能及的事 把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
其实我们平时挺忙的 体能 队列训练 出警 教育 也就晚上睡觉前能刷刷知乎 我以后会利用空余时间 以我自己学习到的知识和工作经历 为大家整理一些火灾预防 火场逃生的知识和常识 大家以后可以来我主页逛逛 也算我为消防科普做些贡献
最后 真的真的希望大家能够珍爱自己的生命 我们每次看到不论是老百姓 还是消防救援人员的生命在火场中消逝的时候 我们真的很难受
真心希望大家一辈子都平平安安快快乐乐的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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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更新一下
在评论区看到了一些评论主要有以下几个争议:
一、 有一部分人说自己有选择返回火场的自由和权利
我在这里说明一下:公民没有这个权利(重点) @鸟大人
《消防法》第64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的;
(三)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
(四)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
(五)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消防救援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
作为消防指战员 我们不可能在群众已经离开火场以后让你返回火场 因为你生命会因此产生危险 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 因此甚至自杀行为本质上是法律不允许的 就像你选择自杀 消防救援人员违背你个人意愿也要救你一样
如果你声称这是你的自由和权利 那我再次明确告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51条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权利和自由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我的权利和自由的界限就是别人的权利和自由。同时,权利是不能超出社会经济和由经济所制约的社会文化的发展的。”
另外 公民行使权利要注意:
1、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的权利。
2、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
3、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
4、要以合法的方式行使权利。
二、有人说这个是道德绑架(这个真的很生气)
我想说明 这个是法律对你的要求 道德对你的要求只会比法律更高 消防员是为了你的安全才不让你回去 何来的道德绑架 你要知道法律规定我们在火场内部有人受困的情况下必须尽最大努力去解救群众 从你进火场的那一刻 我们的生死就绑在了一起 况且我已经说了 一般人不具备火场救援的客观条件 进了火场你自己都救不了 把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 另外 我们能理解你想救宠物的心情 我们也会尽最大努力 但是如果你强行返回火场或者要求消防员违背消防安全准则去施救 这个行为就是不把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当回事
三、有人说这个不是消防员的工作 @杨不及
消防这个词 一个是消 一个是防 根本目的是保卫人民生命安全 在我眼中 预防比灭火更重要 不然为什么消防法对建筑的防火材料 楼高 楼间距 消防设备都有硬性要求 如果把可能出现的受困人员数量减少不是我们的工作 那我们为什么要做消防安全检查 为什么要做消防安全教育? 一切的一切是为了群众的生命
记住:消防员 不仅仅是灭火 消防同时也是防火单位 我们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 维护人民生命安全 这是党中央 国务院对我们这只队伍的要求
看完一部分评论 我感觉有少数人还是缺乏消防安全意识 这点令我很担心
我以后会定期整理一些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为大家科普 降低大家出现危险的可能 向 @罗翔说刑法 罗老师学习 以后可以常来我主页看看
最后附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训词
对党忠诚 纪律严明 赴汤蹈火 竭诚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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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9更一下
昨天和战友聊天(一天晚上出五次警他心态有点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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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
郑州进入特大自然灾害一级战备
周边各省总队已开始集结
郑州 撑住!
https://www.zhihu.com/video/1400957579674157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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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7
大连一个酒店着火了 我寻思按题目中百分之五十的死亡率 怎么也比大连这个要恐怖 部分人 你确定你要回这种地方?
https://www.zhihu.com/video/1414722809986215937 https://www.zhihu.com/video/1414722835318870016这事分三步:
第一步:
为救猫死,死得其所
麻烦进去之前写好遗书,拒绝一切救援
并要求所有直系亲属签字一致同意
然后你就可以进去救猫了
第二步:
猫在里面看见你就去救他了
猫眼睛转转看看你,感觉一只沙雕扑面而来
猫想,我猫爷身材没你灵活?没你跑得快?没你身材小?没你动作迅捷还是没你更容易辨识危险?我还没跑是因为我感觉自己足够有时间跑的,不着急而已。
我猫爷九条命的时候,你还蛋白质呢
跑来救我,我需要你救啊?真是沙雕
我千万别被这个沙雕耽搁了,本来自己轻松跑的,被这货抓住了,就被他坑了,他跑不了还连带我跑不了
所以,猫爷决定自己溜了
然后你进入捉猫没捉住。
第三步:
猫爷坐在房子外面,闲庭信步到处溜达
想着,那个救我的沙雕应该是真芭比Q了吧
能出来的话,继续伺候我猫爷
不能出来就算了,找个地方钻着抓鸟和老鼠去
然后,静待时间过去吧。
分情况讨论:
1.你不爱猫
结果:不救。
2.你作为猫猫爱好者喜欢每一只猫
结果:不救
分析:因为世界上仍然有很多猫猫处在生死关头,等待猫猫爱好者的救援,一个人一生可以拯救很多猫猫,将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热爱猫猫事业当中,因此不能为了一只猫猫搭上性命。
3.你只喜欢自己的猫猫,她给你活下去的动力
结果:不救
分析:你只喜欢自己的猫猫,猫猫也只喜欢你,你们彼此需要,爱着对方。因此换位思考,如果你的猫猫觉得为了救自己你会有一半的几率会死,她宁愿你能好好的活下去。
猫猫是最好的
这种时候,很多说救猫的都是装逼
说句心里话,如果不是我的亲人朋友,陌生人我也不一定会去救,小孩子我肯定会救,成年人我看都不看一眼
不要问我为什么,这种题目不需要为什么
你这是陷猫于不义
救猫的都是知乎小管家……
这个世界,应该允许人家有知乎小管家的权力……
我就只希望一点,不要有人请求消防员去给自己救猫……当年没少这种新闻报道,白白牺牲了消防官兵的年轻生命,媒体还一致叫好,似乎牺牲人不是啥大事儿。
自己去救,随便!
要求消防人员去救,我骂这种人是知乎小管家。
那我问你,如果有一个养殖场,里面有一万只白羽鸡,某天突然着火了,而你就是唯一的饲养员……
如果你不进去救,那笼子里一万只咕咕叫的鸡就会全部葬身火场变为烤鸡,你自己会安然无恙,顶多丢了工作,回家还是能和老婆一起看电视揍娃。
如果你冲进去救,或许能救出几十只鸡,但是自己会搭上命。你的老婆将会拿着你的抚恤金在痛哭流涕后一咬牙嫁给隔壁王先生,数年之后他们和孩子其乐融融的时候可能根本就不会想起你,而你的父母将一辈子活在失去爱子的痛苦中无法自拔。
而那几十只鸡呢,或许很快就会被转移到另一家养鸡场,继续它们被喂大、拔毛、宰割、清洗、裹粉、烹炸,然后被做成上校鸡块、香辣鸡腿堡、老北京鸡肉卷、油炸鸡米花的鸡生。
有人会问,题目中说的是猫,不是鸡!对啊,但你问这个问题不就把人和猫的生命放在同一高度来考量了吗?那鸡的生命就不值得尊重?鱼的生命就不值得尊重?苍蝇蚊子的生命就不值得尊重?从社会属性来说,人和其他动物还是有很大区别的啊!
当然,佛家的确说过众生平等,但是这个众生的意义实在太过于宽泛,也并不适用于危机时刻的救援法则。在灾害面前见死不救是不对的,但是不计后果地白白送命同样也不可取。
所以,作为消防员,遇到生死关头,我想还是要对“牺牲”的代价进行一个合理的评估,舍己为人的英雄固然值得歌颂,但是如果没有人员被困、没有一些特别贵重的东西非救不可的前提下,就没必要圣母心泛滥地盲目拿命去赌。毕竟钱没了还能赚回来,命没了可就一切都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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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一个随手的回答迎来了这么多的讨论,每一条我都认真阅读了,不管对我的观点支持或者反对,我都由衷感谢大家。
在这里回应一下评论区个别知友的质疑。
很抱歉让你们觉得我对“爱猫人士”有偏见,我之前还担心自己会不会得罪“爱鸡人士”。事实上,我很喜欢猫咪,我也不否认宠物对于很大一部分的饲养者意义非凡。但是,我这个回答仅仅是从救援本身的思考角度出发,并不带有任何感情倾向,无论可以摸的猫咪还是可以吃的小鸡,无论波斯猫还是折耳猫还是田园猫,对真正的救援人员而言,其实都是一样的。
救援是一种具有很强社会性的行为,社会的主体是谁呢?毫无意义是人类。所以在危机发生时,我们的救援工作当然应该围绕着最大限度保证人员不伤亡的角度来开展。任何一场大的火灾事故,新闻媒体首当其冲关注的肯定是亡人率,你看到哪条正儿八经的新闻里提到亡猫率亡鸡率这些概念?它们其实都和桌椅板凳一起归入了“物损”的角度。而且说句你不爱听的话,在损失认定和赔偿的时候你的宠物猫可能还不如食用鸡,毕竟食用鸡的市场价值是明确的,而宠物猫的价值就真不太好说了。
再说说恋物情结的事儿,不同的物品对不同人的意义是不一样的,在某些人眼里不值一提的东西,在另一些人眼里或许就是无价之宝。古代有一些士大夫,家里失火了可以抛下妻妾子女不管,自己拼死也要把祖训家谱和祖宗牌位给抢出来,在他们看来这些册子木牌比自己的命重要多了。但是这放在现代救援中显然不现实,难道消防员还要问好不容易逃出火场的你里面还有几个人、几只猫、保大还是保小?请务必牢记,只有在确定人绝对安全的情况下,抢救其他物资的作业才会被允许且有价值。凡是可能危及生命的行为,即便风险概率再低,也不要轻易去行动。这一点,建议了解一下“墨菲定律”。
你当然可以说,猫对我真的很重要,你们不救猫,我宁可自己冲进火场救,或者陪着我的猫一起死。但是抱歉,一旦进入实际救援,这你还真作不了主,除了可能被采取强制措施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还规定,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属于违法行为,可以处罚款、警告、拘留,严重的还会构成犯罪被追究刑责。
所以姑娘,在这个问题上去纠结于我爱不爱猫的立场真的没有必要,要想保护好你可爱的小猫,就认真做好日常防火,给它们一个安全的环境,这样比什么都强,不是吗。
另外再回复某些爱杠上开花的童鞋们,“和老婆一起看电视揍娃”只是顺口的调侃,和回答的中心理念无关,请不要从家暴的角度去解读,谢谢了。
猫比你灵敏多了,而且身体小导致吸到毒性烟尘的量比人更低(烟尘往上飘),它在火中生存的几率比你高。再者猫不会乖乖地站在原地等着你救,肯定会动,加上火焰和烟尘对视野的影响,你回到火场真的找得到?
我不救,因为猫是财产,人的生命高于财产。
这就是为什么飞机迫降疏散时,不让拿行李。
这也是为什么电影开场前,播放安全须知,重点强调火灾时不能贪恋财物。
另一方面,你给自己增加的这50%风险,并不是你自己的,也是消防员的。
你被困了,消防员就会和你一起承担风险,来救你。
你的命是命,消防员的命呢?
至于猫嘛,是生命,但是一定低于人的生命。
扯淡,那么傻的猫救回来干嘛?
别说百分之五十,就是零也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