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题主的描述是准确的话:
请题主考虑清楚几个问题:
1.人家没离婚之前,注意是没有(正式办离婚手续之前),题主目前的情况就是“第三者插足”!这种事情本就是应该受到谴责的!
2.即便不是“第三者插足”,你们之间是什么关系?“男女朋友”?
之前我说过很多次:“在没有结婚登记之前,所谓的男女朋友不过是个头衔而已,如果没有了感情基础那就什么都不是!”
请注意,题目中的那个女的和题主在一起才是真真正正的“出轨”!因为她还没有离婚,她是有老公的人!
那个女的和别的男人在一起,那也是“出轨”!但,这仅仅是对于她的老公,她的家庭,她的婚姻而言是这样!跟题主一点关系都没有!因为题主所谓的“暧昧”并不能确定双方的关系!
3.既然题主很清楚这个女的情况,那不管是题主为她花钱也好,还是做了什么也罢,那都是题主“自愿”的!不管结果怎么样都怪不得别人!
所以,总的来说,题主根本没有权利去谈“出轨”,去谈“报复”!有这个时间和精力,还是好好的努力工作挣钱,找一个靠谱的女人,才是上上之策!
最后,送给题主一个小故事:
一个小偷半夜到一户没有人住的房子里偷东西,他把屋里所有能拿的,值钱的东西都搬到了门口!当他搬着最后一件东西来到门口准备离开的时候,他发现有个人把他刚搬出来的东西放到了一辆小货车上,小偷想拦住那辆货车,但那个货车发现了小偷之后,一溜烟的跑没影了.......
小偷忙活了一夜,结果东西被别人卷走了!内心非常气愤!于是他报了警,说自己的东西别人偷走了........
很快警察来到现场,经过一番调查,他们发现,报警的人就是“小偷”,于是就把这个小偷抓了起来!随后根据监控视频,找到了那个把东西拉走的人........
当那个人得知自己是被一个“小偷”报警抓起来的时候,他气愤的说:“我X,这家伙是不是脑子有病?”
而那个报警的“小偷”在另一个审讯室,开心的对警察说:“抓到了啊?哈哈,再让他偷我东西,这些小偷真的是可恶,一定要严惩!”
最终,两个小偷都被送进了监狱........
以上是个人意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