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这种事女子不必要跟他废话,直接呼叫乘务员或者乘警过来处理即可。
这名男子说的没错,他确实没有义务为其他乘客服务,通常理解,“义务”指的是法律义务,而不是道德义务或者其他义务。
在法律来说,这名男子跟里面座的女子,都是乘客,分别与铁路公司存在客运合同,但二者之间不存在合同或者其他法律关系。
所以,这名男子在法律上没有义务为女子让行、服务。但在道德上,男子还是有义务让行的,毕竟诚实互助是我们的传统美德。
如果这名女子想要男子让行,可以考虑以下两个有效办法:
1、找乘务员解决。
找铁路公司的乘务员,要求铁路公司按照合同条款和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保障自己的通行权利。
此时,乘务员作为铁路公司的代表,有权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要求它的合同相对方——这名男子履行不妨碍其他乘客的合同义务。如果这名男子仍然不服从安排,铁路公司可以依照《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男子相应责任,包括违约责任或者列入禁乘高铁黑名单等。
如果铁路公司不作为,这名女子可以要求铁路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2、找乘警解决。
同时,这名女子还可以向乘警求助,由乘警劝说这名男子主动让行,如果男子不配合,乘警还可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相应处理。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这才是依法和正确的维权方式和维权步骤,而且老湿我亲测有效。曾经坐火车时,有一个大胖子仗着200斤的体重,霸占老湿我的座。见他死活不肯让开,老湿我直接呼叫乘警。
乘警直接要求他让座,他屁都不敢放一个,灰溜溜地跑了。对付老赖,还是暴力机关比较见效。
去年10月,我从深圳返京,就碰到问题中的类似情况。每次乘车,我几乎不会去提前排队等候检票,等大部分人都走了,再慢慢悠悠地跟在最后面上车。
用的第三方软件,没有选座,系统随机给的三座靠窗位置。由于最后上车,其他旅客都已经坐定。按号找到座位,看到有人来,没等我开口,外面的小哥就起身礼让,坐在中间位置的长发女郎却纹丝不动。
我至少礼貌性地说了五次「麻烦请让我进去一下」,一开始人家就跟没听见似的,各自玩手机,后面可能是不耐烦了直接大声说:你自己想办法进去,我凭什么给你让路。
实在没招,不想惹事,就站过道里。期间我数次回头观察这个长发妹子,发现她眼睛血红,像是哭肿的。一直低头刷手机,耳机音量很大,站在过道里都能隐隐约约听到在放范逸臣的《放生》。她应该是失恋了,心情不佳,堵得慌,故意找其他事来宣泄情绪。
如果是这种情况,就不要吐槽责难了。我想这个女生状态正常,不会这么失礼。陌生人不能做什么,多给一些理解吧。我也没站多长时间,广州站她就下车了。
问题中的男子,假如没有遇到什么悲伤欲绝的事,那纯粹是刁难人,真想揍他一顿。生活中遇到这种事情,感觉理论没用,一理论大概率爆发冲突,有时候叫列车员也没用。真的是拿这些无理取闹的人一点办法没有。
你不让座损害了我的利益啊,这不是明摆着的事情吗?
你买票是买你坐在那的权利,又没买你不给别人让座的权利。
所以有没有义务服务?废话当然有啊!
“啊!!!他(她)盯着我的裤裆看!下流!臭流氓!性骚扰”!
好了,不管接下来事态如何发展,他(她)都很难坐得住了。你有机会趁乱坐进去了。
放心,不论是监控还是证人甚至是专家,都没办法(也不至于)分辨是否“盯着裤裆看”。
首先你对友谊怎么定义的,如果是指君子之交淡如水的那种友情,我觉得我在知乎上认识的兄弟和我几乎都是纯友谊。
我们只聊人生,工作,生活,只字不提风月,说真的,我们之间的友谊太纯了,完全没任何杂念,如果你跟我说我们不是纯友谊,我都觉得你在侮辱我们。
但是如果你说的友谊是那种互相知道对方的一切事情,已经把对方引为人生的知己了。彼此之间完全信任,发自内心的欣赏对方所有的优点,能包容对方所有的缺点,而且不出意外,两个人准备相处一辈子。
这种情况,你跟我说这是纯友谊,我不太信。或者说我是有一点点信的,毕竟这个世界太大了,总有一些人,非常的欣赏对方,但是对对方是真的没有红尘中男女之间的那种兴趣。
比如说女方喜欢大叔,男方喜欢御姐,但是男方是小鲜肉,女方是萌妹,彼此觉得对方贼优秀,但是就是不符合自己的喜好啊,那确实可能存在纯友谊。
但是我信归信,我不接受我的男人有,也不会让自己有,这是底线问题。都有灵魂上的知己了,另一半的存在是干嘛的,身体上的伴侣吗?
或者说的再直白点,我相信有,但是我不接受这种关系的存在。
中途岛战役……
你首先要有条件改户口,跟前清统治阶级挂上勾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