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的店大欺客。
如果真有人因此上了征信,需要起诉征信管理机构和电信公司的,请联系我,我可以代理。
坚决反对开这个先例。从合同法上说,客户欠费三个月,电信公司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解除合同或者收取违约金,但是绝对没有自行上征信的权利。
如果要让客户上征信,还必须通过向法院提出诉讼,经过立案、审理两个阶段,电信胜诉后如果客户不履行,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只有当执行立案后,客户才有征信记录。
换句话说,之前客户欠费,要上征信,必须要经过法院这道关卡,而且是立案-审理-执行立案三道关卡。而现在电信公司一步到位,可以直接对欠费三个月的客户上征信,这意味着电信公司取得了以下权力:
1、可以强迫顾客继续交易的权力。客户欠费三个月,在法律上来说,可以视为顾客以实际行为表明不再继续履行合同,而如果电信公司可以让顾客上征信,则顾客可能迫于征信压力,而不得不继续接受电信的服务,继续缴纳电信费用。
客户失去选择其他电信公司的权利。这涉嫌侵犯消费者的选择权。
2、获得了对顾客人身权利进行限制的权力。电信服务合同,仍然属于财产合同的范畴,顾客违反这种合同的后果是,以金钱等财产进行赔偿。但是如果电信公司可以对顾客上征信,这意味着,电信公司可以财产合同限制顾客的人身,这明显是跟合同法的规定相违背的。征信,在民法上属于个人名誉范畴,而名誉属于人身权利。
而限制公民的人身权利,一般只有公权力机关才享有。电信公司莫非觉得办企业不过瘾,想当政府?
总之,因为顾客手机欠费,就可以上征信,既违反《合同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等法律的具体规定,也违反公平、平等等法律基本精神。如果供电、供水、供热、供气、石油、互联网等各大企业都纷纷效仿电信公司的骚操作,可以想象全社会的人都可能是老赖。
谁还没有因为各种原因欠过各种费呢?
如果真的有人因此上了征信,直接起诉征信机构和电信公司即可,甭惯他们毛病!
有没有懂行了,普及一下,到底多大的事情能上征信,去年我们小区物业都通知,凡是物业费规定时间不交的,上征信,电动车在楼里充电的上征信。
滿淸主要是防漢,害怕漢人通过對外開放,借此推翻自己的統治,閉關鎖國也是為了防漢制漢
滿淸主要是防漢,害怕漢人通过對外開放,借此推翻自己的統治,閉關鎖國也是為了防漢制漢
这个问题很简单啊!
你身边的人是不是大部分都是普通工作,是不是大部分买房之后就没钱啦?是不是还会有贷款?那么每天辛苦工作的钱呢?钱呢?让人赚走了啊!
又假设吃不上饭,有人还要抢你的饭,说你的饭要抵贷款。你也受不了啊!
这样的情况一旦发生,谁抢你们饭碗,谁就要先死。然后就是谁有钱谁就要遭殃。然后就是这里没的抢就换地方呗。再然后你就会发现,原来抢,比辛苦上班爽多了,不用劳动,可以奸淫掳掠。这大概就是做了流寇,很难诏安吧。
流寇始终是流寇,李自成之流肯定失败。真正的开国君主,必先恢复制下社会秩序。
看了下其他回答,开始了开始了,大吃性别对立红利的选手们终于找到了终南捷径,开始蜂拥入场。
男权的狂欢?可把我逗笑了。咋什么问题都要被扯到男女对立?提到男权男性狂欢这类词汇的回答我看了一下,多数就是扯两句这个事,然后开始天马行空的扯男性猥亵强暴女性的必然性,男性原罪论,男性阴谋论,和这个事件几乎没得实质关系。反正干掉就事论事,就是顾左右而言他,现编。该群体已经找到了一个基准点来撬门,反正都是男人的问题,男权的错。wtf!这事儿最后都能拿来攻击男性,是在下输了,是在下见识浅薄,毕竟我是屏蔽了X爵的男人,对线经验没有。
一直坚持只用学姐学弟来描述当事人,院校之类的都没有带,因为我一直认为这首先是一个不懂法的事件,有罪推定,个人执法,发起网暴,结果遭到反噬,应该引起深思的是校园普法教育的必要性。
同时我一再强调女孩子遇到这种事,完全拥有站出来和嫌疑人对线的权力,向群众寻求帮助更是合理的补充,向警察叔叔求救是必须的流程。女性已经开始意识到勇敢面对侵害,不因为忍让而放纵犯罪嫌疑人,我个人一直赞成这种意识的提升是社会的进步。
同时的同时,希望女孩子们能勇敢反抗侵害但不要学某些人疯狂输出,一切应该交给公权力来执行。多余的额外操作有时候会得不偿失,到时候有理变无理。
我一直关注的点都是程序正义,却总是看到有些回答不断的强调性别区分的重要性。。。这口饭真的那么香以至于可以不顾事实颠倒是非?
在我看来,这是大吃性别对立红利的选手们的狂欢。写着写着,我感到了醍醐灌顶的力量。突然就不再奇怪学姐为何业务能力超纲,流程有那么多损人不利己且违法的盘外招了,这不就是必备技能么?
原回答:
一个不同角度。
上海和哔哩哔哩合作的这个派出所故事,这字幕每一集都有。
很巧的是,该剧开局没多久,里面就有一个地铁摸人屁股的事情,最后该嫌疑人被刑拘。
看看人家姑娘是怎么处理。再来看看这个学姐怎么处理的。(补充: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现实中的女性,多数也并没有某些平台上那么疯狂无序。)
没有人会禁止女性主张正当合法的权益,但多余的盘外招造成的反噬,那就只有两个字:活该。
流程上,拉住嫌疑人,大声呼救引起关注,然后报警,这都没问题。
但是谁给她的权力扣人家身份信息发布隐私?还没确凿证据甚至没看过监控就一口咬定自己脑补的案发经过?并以自觉风趣幽默的口吻直接写定罪申明的?
谁?到底是谁?
至于后续道歉的那个操作,就更奇特了。我要推给学弟一句歌词让他多唱唱:你伤害了我,还一笑而过。
最后再老生常谈的废话三句。
男孩子一定要学会保护自己!
男孩子一定要学会保护自己!
男孩子一定要学会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