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
千鸟本身不是个近战技能,而是突刺
它需要写轮眼的辅助,以极高的速度突刺对手。
也就是说,千鸟的杀伤力,来源于两部分,手部的查克拉刀,和自身的突刺。
本质上是一个体术+忍术搭配的技能
而螺旋丸,不需要使用者本身的突进力量,它是纯粹的忍术。
所以螺旋丸远比千鸟高级,近身作战是不可能用千鸟的,千鸟就是个中距离突进一击必杀的技能,而螺旋丸千变万化,无论中距离还是近距离都是杀招。
就这一点,它就比千鸟高级的多,螺旋丸的起手就更多变。
其次,千鸟本身有着巨大的缺陷。
我举三个例子,卡卡西突刺再不斩,佐助与鸣人房顶换技能,佐助突刺我爱罗。
都发生了同一个问题,使用者本身的手臂被深深地插入了目标之中。
也就是说,千鸟这个技能不单是中距离的突刺,还是一项舍命技能,一击不能杀死对手,自己就会陷入大劣势。
卡卡西没有死是因为再不斩没能狠下心连着白一起砍了,佐助没被我爱罗扯掉右臂是因为我爱罗当时受了伤,心神大乱。
可以证明一件事,千鸟是一招中距离舍身技能,起手有距离前置要求,一击不能杀死对手会陷入极大劣势,这也坐实了千鸟本质上是快速突刺的结论。
而螺旋丸也没有这个问题,螺旋丸不需要使用者用极高的速度插入自己的手臂,它是自己拥有切割力。
比较形象的说的话,千鸟是刺刀,需要距离,而且一击扎不死很难拔出来,而螺旋丸是小型电锯,没有这些问题,直接按你脸上就有足够的伤害,还能随时收招。
所以即使威力差不多,千鸟也绝对跟螺旋丸差了好几个档次。
因为千鸟有的也就只有威力了,无法变向,舍命一击,查克拉耗损巨大,需要写轮眼辅助。
这根本就是个废物技能,只能拿来初见杀。
某种意义上来说,千鸟就不适合作为绝活用,这就是个中距离赌命的烂技能,根本不能与螺旋丸这种全面的近战忍术相提并论。
综合考虑,我怀疑卡卡西是担心二柱子死的不够快,发现木叶高层和宇智波鼬的歪屁股,故意传授给他这么个垃圾技能让他去送的。
千鸟有个弱点,就是必须具备一定的冲刺速度。
说白了,千鸟本身的杀伤力,需要加上高速运动的冲击力才能发挥出最大效果。
所以,弱点有二:
1.冲不起来,杀伤力就要打折扣。
2.如上图所示,高速突进也会导致自身成为弱点。
弱点2其实好解决,只要有写轮眼能看穿敌人的行动就可以解决,卡卡西就是因为佐助有写轮眼才教给他千鸟的。
主要问题在于第一个。
用螺旋丸时的冲刺,只是靠近敌人的手段,螺旋丸本身不依靠高速冲刺的杀伤力。比如鸣人打药师兜时就没冲刺。
而佐助打奇拉比时,就近距离不冲刺使用了千鸟。结果是雷属性有效,但切割力几乎没有体现。
(不过卡卡西曾不依靠冲刺用过多次雷切,且效果不错,这莫非是雷切和千鸟的差异点?)
如上图所示,鸣人和佐助都是被卡卡西扔了出去,就移速来说,条件基本相同。但螺旋丸造成的伤害明显比千鸟更大。
当然螺旋丸相对于千鸟也是有弱点的:它的形态变化太难控制了,以至于鸣人需要用影分身帮忙才行。
不过也就鸣人才用影分身这种笨法子……
当然,就算加上冲刺,千鸟比螺旋丸还是要差一点。
第一次终末之谷,鸣人和佐助最后拼了个大。结果是基本平手——鸣人赌气打坏了佐助的护额,如果换个地方打,兴许佐助就成独眼龙了。
当然,鸣人也不舍得啊。
但就千鸟和螺旋丸来说,这时候的鸣人虽然爆了九尾,但螺旋丸还是普通螺旋丸。
而千鸟已加了仙术(咒印)的力量了,也就是黑千鸟。
升了级之后才勉强拼个平手,也说明千鸟本身比螺旋丸差一点。
我一直就没理解千鸟存在的必要,你要追求极限的切割能力,拿把刀好不好?
佐助不就老老实实拿着刀打架,只有跟鸣人打架的时候才会掏出千鸟这玩意儿装逼。
就单纯的术来说,只有螺旋丸这种混伤型的单手近战技能才有存在的必要,千鸟根本没有存在的必要。
大概是因为卡卡西是雷属性的忍者用不出风遁所以为了追求切割强行研发的玩意儿。
问题是你都雷属性了,你跟风属性比切割有意思么?人家阿斯玛拿两把小匕首就能媲美你双手雷切了,还不用结印,还省查克拉,你干嘛要以己之短攻人之长?
还是白牙老哥想得明白,雷属性就老老实实用雷遁,想要切人弄把刀不就完事儿了。卡卡西脑子不太好使,老爹给他把路趟平了他偏偏不走,非要搞个千鸟来砍人,又费查克拉作用又不明显,就是为了图个“继承了四代老师的螺旋丸后推陈出新”的虚名。
佐助是个天才,强行又把这个错误的路线继续发扬光大,搞了个千鸟流,然后又搞了个麒麟。看上去好像很牛逼的样子,然后发现砍人还是草薙剑好用,远程还是喷火好用,而且开了万花筒就有高达可以开,那些千鸟变形体最后都变成没卵用的形式主义了。
其实他和卡卡西只要老老实实走白牙研究好的一刀流,中期的实力绝对会比原著强。根本就不用把时间白白浪费在“千鸟开发大会”这种毫无意义的面子工程上面。
人家雷影没有千鸟,用手指头戳人比你千鸟弱很多吗?
综上所述,千鸟别说跟螺旋丸比,就是跟手里剑比都弱一截,根本就是个没有存在必要的术。
就好像朱姆沃尔特,各种天顶星黑科技,然而最适合它存在的地方是实验室而不是战场。
泻药。
温华。
唯一一个黄三甲没有算到的人。
因为担心哥哥和嫂子的关系闹僵,从而夸一把木剑行走江湖。
然后遇上了要在外游历三年的徐凤年,并与老黄、李子在一起度过了无法描述的一年。
然后襄樊城外与徐凤年再次相遇,被青鸟叫了一声“公子”,开心的不得了。并拒绝了徐凤年把他介绍给李淳罡的想法。然后被黄三甲看中,传授怪人隋斜谷的两剑。
然后两剑学成,听黄三甲的安排去了太安城,在太安城打了四场,三负一平,得绰号“温不胜”。因为他只有两剑,打不过就会认输。(这里想把四场挑战都写出来的,但我只记得其中一个是翠花 ,等空了找一下。)
也是在那个时候(一人想赠剑春秋,一人折剑出江湖。这一章,我没想到会是写温华的,而且是以那样的方式结束。)出的江湖。才入江湖,便出江湖。
一个时辰后黄龙士缓缓走下马车,马车渐渐远去,消失于风雪中。
黄龙士没有急于入院,而是在巷弄来回走了两趟,这才推开门扉。
短短一炷香后,一名年轻男子断一臂,瘸一腿,自断全身筋脉,只存一条性命,只拎上那柄原本就属于自己的木剑,离开了院子。
巷中雪上长长一条血。
“在老子家乡那边,借人钱财,借你十两就还得还十二三两,我温华的剑,是你教的,我废去全身武功,再还你一条手臂一条腿!”
他在院中,就对那个黄老头说了这么一句话。
然后这个雪中血人在拐角处颓然蹲下,手边只剩下一柄带血木剑。
年轻游侠儿泪眼模糊,凄然一笑,站起身,拿木剑对准墙壁,狠狠折断。
此后江湖再无温华的消息,这名才出江湖便已名动天下的木剑游侠儿,一夜之间,以最决然的苍凉姿态,离开了江湖。
刺骨大雪中,他最后对自己说了一句。
“不练剑了。”
从此江湖再无温华。
因为黄三甲教温华练剑的时候,曾经要求温华练成之后帮自己做一件事。而那件事就是让温华去杀徐凤年。
一辆寻常装饰的马车停下,帘子掀起一角,坐着一个老头,和一名被誉为声色双甲的绝美女子。
入评胭脂榜的女子微笑道:“让他杀徐凤年?”
正是那黄老头的老人,脸色平静点了点头。
绝色美人腰间挂有一只白玉狮子滚绣球的香囊,得到答案后轻轻叹气。
老人姓黄,名龙士,自号黄三甲。
他面无表情道:“见过了温华,尽量表现得贤良淑德,晚饭由你亲手下厨,他给你送行时,就无意间‘多嘴’说一句你仇家在北凉,但具体是谁,先别说,省得弄巧成拙,坏了我布局。”
这头天下名妓夺魁的白玉狮子嫣然笑道:“那北凉世子那边,我该如何做?”
黄三甲笑道:“我自会安排你在合适时间合适地点与他见上一面,到时候你的清白身子,徐凤年就算不要,你也不能再有。”
李白狮收敛笑意,平淡道:“我的性命都是恩师你给的,何妨那点清白。”
老头儿盘膝坐地,说道:“温华不重义,只重情。可天下情之一字,分男女私情和兄弟之情,我倒要看看,这小子舍不舍得拼去他有望成就陆地神仙的剑,舍去他心爱的女子,去换一份短短一年结下的兄弟情。”
其实后面写到温华的章节更能让人感觉心里一暖,这里没有提,有兴趣的可以再去看一下。
来了来了
温不胜终归不负众望,还是没能胜下一场比剑,不过这一次相较前三次落败,总算打了个平手,事后棠溪剑仙还将古剑霸秀相赠,那哥们也不含糊,二话不说就接过挂在了腰间,京城都习惯了这家伙比剑前掏裤裆的不雅做派,跟祁嘉节比剑时还要伤风败俗,找上门去比剑,递了两剑,稳居京城第一剑客多年的祁嘉节正要还以颜色,温不胜就开始嚷嚷认输不打,然后屁都不放一个,也不说什么客气话,一溜烟跑得没影,不说观战的江湖人士目瞪口呆,就连祁嘉节本人都哭笑不得,被两剑惊出一身冷汗,辛辛苦苦扛下剑势剑意俱是出类拔萃的两剑,之后就看到那小子招呼不打就滚远了,观战的老百姓们笑成一团,往死里喝倒彩。
四场找到了三场,分别是:翠花、祁嘉节,还有一个在翠花和祁嘉节之间的没找到,这三次都输了,最后一场和卢白颉打了个平局,而且卢白颉还把自己的霸秀送给了温华。
再给大家分享几段天下大定之后,小年和温小二相见的场景
原本一直懒洋洋趴在围栏上的酒楼掌柜,不知何时已经挺直腰杆,不知为何眼眶有些泛红,听到楼下大门口那个男人的喊话后,嗓音沙哑道:“在。”
男人身边的那对孩子,都仰起脑袋,有奇怪为什么他们爹会这么“不好客”了。
那人又大笑问道:“有无美酒?”
二楼的酒楼掌柜深呼吸一口气,“有!”
那人接着问道:“有无好肉?”
二楼,那个已经离开江湖很久的瘸腿男人,扯开嗓子回答:“有!”
那人略作停顿,问道:“有无木剑?”
曾经狗刨走过江湖,也曾经在京城赢得过温不胜这个偌大名号的男人,咧嘴笑道:“没了!”
楼下男人哦了一声,高声道:“那有无……兄弟?!”
早已不是什么木剑游侠儿的酒楼掌柜,这个落魄离开那座江湖、然后在家乡娶妻生子的温华,抬起那条还没有折断的胳膊,挡在自己眼前,好像是不希望所有客人看到他的模样,用带着压抑的哭腔,笑道:“还有。一直有的!”
小女孩担忧喊道:“爹?”
男人胡乱一抹,放下胳膊后,开心笑道:“没事没事,爹是高兴的……你们那个小年叔叔,来咱们家了……走走走,跟爹一起下楼!”
他牵起女儿的手,儿子则轻轻扯住他另外那只袖管,三人一起快步下楼。
小女孩脸皮薄,好不容易壮胆子想要喊一声徐叔叔或是小年叔叔,没想到那个家伙对她做了个鬼脸后,到嘴边的称呼一下子就给吓没了,赶紧跑。
小男孩温良是最后动身,跑出去几步后,转身喊道:“小年叔叔!”
徐凤年点头笑道:“这次来得急,忘了带见面礼,叔叔下次一定补上!”
小男孩使劲点头,刚转身跑出去几步,又转头喊道:“小年叔叔,我爹说喊你老丈人也是可以的!”
徐凤年这下子是真一口酒喷出来了,估计就差没有一口老血了。
真他娘的是百感交集啊。
温华一只手捧腹大笑。
喝完各自碗中最后的酒,两人都没有再开口。
泻药。
温华。
唯一一个黄三甲没有算到的人。
因为担心哥哥和嫂子的关系闹僵,从而夸一把木剑行走江湖。
然后遇上了要在外游历三年的徐凤年,并与老黄、李子在一起度过了无法描述的一年。
然后襄樊城外与徐凤年再次相遇,被青鸟叫了一声“公子”,开心的不得了。并拒绝了徐凤年把他介绍给李淳罡的想法。然后被黄三甲看中,传授怪人隋斜谷的两剑。
然后两剑学成,听黄三甲的安排去了太安城,在太安城打了四场,三负一平,得绰号“温不胜”。因为他只有两剑,打不过就会认输。(这里想把四场挑战都写出来的,但我只记得其中一个是翠花 ,等空了找一下。)
也是在那个时候(一人想赠剑春秋,一人折剑出江湖。这一章,我没想到会是写温华的,而且是以那样的方式结束。)出的江湖。才入江湖,便出江湖。
一个时辰后黄龙士缓缓走下马车,马车渐渐远去,消失于风雪中。
黄龙士没有急于入院,而是在巷弄来回走了两趟,这才推开门扉。
短短一炷香后,一名年轻男子断一臂,瘸一腿,自断全身筋脉,只存一条性命,只拎上那柄原本就属于自己的木剑,离开了院子。
巷中雪上长长一条血。
“在老子家乡那边,借人钱财,借你十两就还得还十二三两,我温华的剑,是你教的,我废去全身武功,再还你一条手臂一条腿!”
他在院中,就对那个黄老头说了这么一句话。
然后这个雪中血人在拐角处颓然蹲下,手边只剩下一柄带血木剑。
年轻游侠儿泪眼模糊,凄然一笑,站起身,拿木剑对准墙壁,狠狠折断。
此后江湖再无温华的消息,这名才出江湖便已名动天下的木剑游侠儿,一夜之间,以最决然的苍凉姿态,离开了江湖。
刺骨大雪中,他最后对自己说了一句。
“不练剑了。”
从此江湖再无温华。
因为黄三甲教温华练剑的时候,曾经要求温华练成之后帮自己做一件事。而那件事就是让温华去杀徐凤年。
一辆寻常装饰的马车停下,帘子掀起一角,坐着一个老头,和一名被誉为声色双甲的绝美女子。
入评胭脂榜的女子微笑道:“让他杀徐凤年?”
正是那黄老头的老人,脸色平静点了点头。
绝色美人腰间挂有一只白玉狮子滚绣球的香囊,得到答案后轻轻叹气。
老人姓黄,名龙士,自号黄三甲。
他面无表情道:“见过了温华,尽量表现得贤良淑德,晚饭由你亲手下厨,他给你送行时,就无意间‘多嘴’说一句你仇家在北凉,但具体是谁,先别说,省得弄巧成拙,坏了我布局。”
这头天下名妓夺魁的白玉狮子嫣然笑道:“那北凉世子那边,我该如何做?”
黄三甲笑道:“我自会安排你在合适时间合适地点与他见上一面,到时候你的清白身子,徐凤年就算不要,你也不能再有。”
李白狮收敛笑意,平淡道:“我的性命都是恩师你给的,何妨那点清白。”
老头儿盘膝坐地,说道:“温华不重义,只重情。可天下情之一字,分男女私情和兄弟之情,我倒要看看,这小子舍不舍得拼去他有望成就陆地神仙的剑,舍去他心爱的女子,去换一份短短一年结下的兄弟情。”
其实后面写到温华的章节更能让人感觉心里一暖,这里没有提,有兴趣的可以再去看一下。
来了来了
温不胜终归不负众望,还是没能胜下一场比剑,不过这一次相较前三次落败,总算打了个平手,事后棠溪剑仙还将古剑霸秀相赠,那哥们也不含糊,二话不说就接过挂在了腰间,京城都习惯了这家伙比剑前掏裤裆的不雅做派,跟祁嘉节比剑时还要伤风败俗,找上门去比剑,递了两剑,稳居京城第一剑客多年的祁嘉节正要还以颜色,温不胜就开始嚷嚷认输不打,然后屁都不放一个,也不说什么客气话,一溜烟跑得没影,不说观战的江湖人士目瞪口呆,就连祁嘉节本人都哭笑不得,被两剑惊出一身冷汗,辛辛苦苦扛下剑势剑意俱是出类拔萃的两剑,之后就看到那小子招呼不打就滚远了,观战的老百姓们笑成一团,往死里喝倒彩。
四场找到了三场,分别是:翠花、祁嘉节,还有一个在翠花和祁嘉节之间的没找到,这三次都输了,最后一场和卢白颉打了个平局,而且卢白颉还把自己的霸秀送给了温华。
再给大家分享几段天下大定之后,小年和温小二相见的场景
原本一直懒洋洋趴在围栏上的酒楼掌柜,不知何时已经挺直腰杆,不知为何眼眶有些泛红,听到楼下大门口那个男人的喊话后,嗓音沙哑道:“在。”
男人身边的那对孩子,都仰起脑袋,有奇怪为什么他们爹会这么“不好客”了。
那人又大笑问道:“有无美酒?”
二楼的酒楼掌柜深呼吸一口气,“有!”
那人接着问道:“有无好肉?”
二楼,那个已经离开江湖很久的瘸腿男人,扯开嗓子回答:“有!”
那人略作停顿,问道:“有无木剑?”
曾经狗刨走过江湖,也曾经在京城赢得过温不胜这个偌大名号的男人,咧嘴笑道:“没了!”
楼下男人哦了一声,高声道:“那有无……兄弟?!”
早已不是什么木剑游侠儿的酒楼掌柜,这个落魄离开那座江湖、然后在家乡娶妻生子的温华,抬起那条还没有折断的胳膊,挡在自己眼前,好像是不希望所有客人看到他的模样,用带着压抑的哭腔,笑道:“还有。一直有的!”
小女孩担忧喊道:“爹?”
男人胡乱一抹,放下胳膊后,开心笑道:“没事没事,爹是高兴的……你们那个小年叔叔,来咱们家了……走走走,跟爹一起下楼!”
他牵起女儿的手,儿子则轻轻扯住他另外那只袖管,三人一起快步下楼。
小女孩脸皮薄,好不容易壮胆子想要喊一声徐叔叔或是小年叔叔,没想到那个家伙对她做了个鬼脸后,到嘴边的称呼一下子就给吓没了,赶紧跑。
小男孩温良是最后动身,跑出去几步后,转身喊道:“小年叔叔!”
徐凤年点头笑道:“这次来得急,忘了带见面礼,叔叔下次一定补上!”
小男孩使劲点头,刚转身跑出去几步,又转头喊道:“小年叔叔,我爹说喊你老丈人也是可以的!”
徐凤年这下子是真一口酒喷出来了,估计就差没有一口老血了。
真他娘的是百感交集啊。
温华一只手捧腹大笑。
喝完各自碗中最后的酒,两人都没有再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