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以下两种我是会接的:
1.涉及自己执业领域中的罕见问题。可以积累经验。
比如之前办了一个“西班牙公证文件认证手续真实性存疑”的专利侵权案件。和普通的专利侵权案件相比,该案件是在西班牙完成的实物公证,但公证、认证手续存在时间上和文书上的bug。查阅了西班牙《公证员职业法》,我怀疑这是一份假公证。
然后翻遍全网,我找不到任何一个可参考的中国大陆案例。
那这个案件就很有学习价值。对我来说,就是“钱少也愿意接的案件”。当然,实际上这个案件给的律师费也十分令人满意。
2.案件可能有很大影响力。
2019年,我代理一家小企业和著名的株式会社益力多(就是那个乳酸菌饮料),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打了一场商标官司,入选2019年度广东省十大涉外知产案例。让我收获了一波曝光量。
最近又接了一个关于腾讯的知产活儿,正在弄。预计万一打赢了,也是能到一些媒体和自媒体上露露脸的。
对我来说,这些案件因为可以让我获取“知名度”,而“知名度”又有机会在将来转化为“钱”,所以它们也是“钱少也愿意接的案件”。
但是话又说回来,无论是上面的1还是2的情况,当事人往往还都比较大方,出手六位数是常事。只能说,满足1或者2的案件,当事人往往也不会差钱。
别人不知道,我一般是不接。
理由很简单:案子虽小,程序齐全,从接待委托人、看材料、分析论证定方案、收集证据、准备文本、立案、出庭到结案,一万的案子跟十万的案子基本没区别,一个环节都没少。
而且标的小的案子往往隐含的意味着:委托人是自然人、陈年旧事证据缺失、法律意识淡薄没有书证、沟通效率低、情绪化需要安抚,这些都会给律师办案带来额外的付出。
我清晰的记得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个老阿姨找到律所来了,所里的工薪律师(专做公共案源的律师)都没在,市场部的同事找我救个急。正巧当时手头没有要紧的事,想着帮律所创收个千把块的咨询费吧,接待了这个老阿姨。
事情无比的清楚,物业服务不好,老阿姨他家不满意,没交物业费被物业起诉了。就这么简单个事,老阿姨也拿不出物业服务有不达合同标准的证据,就是一个劲儿地控诉物业不讲理。本来半个小时就能结束的咨询,生生说了将近两个小时。对方岁数大,你又不好意思生硬的打断她,市场部的同事中间过来两趟抻头看一眼也是没辙。咨询费你还真不敢多收,真按时间严格计费,估计老阿姨下午就不走了能跟你掰扯到下班。
好容易好不容易,我从她的话里抽丝剥茧出来一点有价值的信息,就是物业中间有几年没找她家催要过物业费,相当于冷战了很久。这么一说大家就明白了,对,诉讼时效的问题。物业费按年收,每年的费用应该算独立债务,适用民事纠纷的诉讼时效制度没毛病。
于是我赶紧把这点跟老阿姨说了,告诉她去庭上就这么这么抗辩。变着法儿的说了几遍,老阿姨听不懂什么叫诉讼时效,她get到只有两点:1、有一部分物业费好像不用交了;2、这小伙子貌似不错。于是,老阿姨坚决要求我帮她打这个官司。
老小区,一年物业费2000多块钱,一共欠了6年的,标的额(算上物业要的逾期利息)撑死了15000。这律师费怎么收,收少了,律所的手续拿不出来不说,我就纯属白忙活。收多了吧……15000全给我也不算多啊。
市场部的同事说让我们工薪律师给您做吧,多少能便宜点。老阿姨死活不干,就指明了要我,我真的,头都快晕了。
平时跟市场部的同事关系还行,这案子关系到她的业绩工资,不接吧跑了业务对不住她。接吧,真是对不住自己啊。
后来,还是咬着牙接了,就当做公益,收费数额我就不说了,你们猜吧。
总之,后面将近半年的时间里,老阿姨一有空就给我打电话,问问这问问那,再控诉一下物业,吐槽一下法院,心疼一下律师费,总之就是沟通。我就是那个陪聊的,心里极不情愿,话从嘴里出来还得是温言细语,尊老爱幼么。更要命的是,每当想到这个案子的收费,我的心里就惆怅无比。没办法,自己接的案子,含着泪也要打完。
总之最后判决下来了,物业费打掉了三年的,利息也都驳回了,老阿姨的电话总算是不再打了。
从那以后,不管案子大小,费用低于我的标准的,一律不接。接了对不起我的付出,接了图省事糊弄又对不起我的原则,所以干脆过滤掉。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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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有个朋友因为别人欠她钱而去法院提起了诉讼,她想找个律师帮忙处理些问题。但由于她的诉讼标的本来就不大,又觉得为这事花钱找个律师代理不值。
但她最后他还是又找了律师,又办了事。你猜她是怎么搞定的?
她跟我说,在闲鱼上搞定的。
那上面很多律师就在那儿挂着自己的简介,收费也不贵,一小时也就三五十。还有更便宜的,一小时就收个十块二十块的。
连这点钱都要挣,你说钱少的案子他们会不会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