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事,作为一名维吾尔族表示支持。
我们应该好好纪年战争中遇难的无辜百姓,为他们祈祷,宣传战争的残酷和无情,让代代人记得这片土地曾经的悲伤历史。而且,公祭战争遇难者这种好事应该全国推广,各地都应该公祭那些遇难的无辜百姓,谴责那些杀人放火的屠夫。我们也应该公祭清国的库车、喀喇沙尔,公祭民国的玛纳斯奇台哈密和伊犁,几年那些死于军阀和暴徒屠刀下的各族无辜百姓。
公祭是纪念遇难的无辜百姓,谴责手持屠刀的屠夫,跟现在的民族和人无关,不应该过度敏感和解释延伸 。但是,以公祭的名义宣传所谓的民族仇恨,而且仇恨现代的族群就不行了犯法了。公祭纪念遇难者不挑拨矛盾,而借此鼓吹民族仇视和敌视会挑拨矛盾。
祖先的罪行不是后代的罪行,屠夫的罪行不是其族群的罪行,不可以把民族跟该民族中出现过的古今坏人捆绑,更不可以借此仇恨于同族人及其后代。革命先辈们当年从分裂分子中夺回革命领导权时认识了这一点,并进行了深刻的反省。
阿巴斯耶夫:我们在解放斗争中没有顾及统治民族中有被统治被压迫的人民,因而未分清统治民族中的压迫者和被压迫者,所以产生了一种将反动派与整个汉族看成一体的错误。
艾合买提江:曾把全体汉人与国民党反动派强盗等同起来,把全体汉语人民同一小部分的国民党混淆起来,而错误的认为全体民族都是敌人。结果,我们便不分清白不分敌我的打击了我们的朋友,而忽略了更凶恶的敌人-民族败类。
推荐看评论区,我指责清廷罪行的双标就反国挑拨矛盾了,那些遇害的百姓变成了活该的奴隶。
杀人无数的屠夫被美化成爱国英雄
黄汉同胞们维护清国的歧视性称呼
军阀屠城蛮夷不能反抗,反抗就是仇汉叛国
答案里一堆污名化汉族的,一堆假装理中客的,一堆搞汉族虚无论的,也没见他们反对上面的。
一想到我们这一代人和我们的父祖们曾经为抗日、抗美所付出的牺牲,有可能在未来被污蔑为“阻碍东亚一体”、“阻碍地球统一”,连后人对我们这几代人的纪念都不许,我就强烈支持这种公祭活动。
或许两百年之后,没有人知道我们这代人的历史,我们的血汗,我们的牺牲,敢纪念的都以破坏人类团结被封口了。
扬州十日又称扬州屠城。是指史可法率领扬州人民阻挡清军南侵守卫战失败之后,清军对扬州城内人民展开的屠杀。当时幸存者王秀楚的《扬州十日记》中和明末史学家计六奇的《明季南略》记载,屠杀共持续十日,故名“扬州十日”。
在文字狱盛行的清朝时期,所有有关扬州屠城的记载随着清军入主汉地之后被刻意掩盖,导致清末以前大部分人对此屠杀事件一无所知。直到辛亥革命前夕才将《扬州十日记》从海外带回中国, “希望使忘却的旧恨复活,助革命成功” ,扬州十日才广为世人所知。
除《扬州十日记》之外,还有《扬州城守纪略》 《明季南略》 等诸多史书记载屠杀事件,然皆远不及《扬州十日记》详细。
弘光元年(1645年),清兵在多铎的率领下,分兵亳州、徐州两路,向南推进,势如破竹,直至扬州。
1645年清豫亲王多铎指挥的战役
扬州十日又称扬州屠城。是指史可法率领扬州人民阻挡清军南侵守卫战失败之后,清军对扬州城内人民展开的屠杀。当时幸存者王秀楚的《扬州十日记》中和明末史学家计六奇的《明季南略》记载,屠杀共持续十日,故名“扬州十日”。
扬州在激烈抵抗后失陷,清兵屠戮劫掠,十日不封刀。“几世繁华的扬州城是时“堆尸贮积,手足相枕,血入水碧赭,化为五色,塘为之平”、“前后左右,处处焚灼”,““城中积尸如乱麻”。扬州居民除少数破城前逃出和个别在清军入城后隐蔽较深幸免于难者以外,几乎全部惨遭屠杀,仅被和尚收殓的尸体就超80万具。
在文字狱盛行的清朝时期,所有有关扬州屠城的记载随着清军入主汉地之后被刻意掩盖,导致清末以前大部分人对此屠杀事件一无所知。直到辛亥革命前夕才将《扬州十日记》从海外带回中国, “希望使忘却的旧恨复活,助革命成功” ,扬州十日才广为世人所知。
除《扬州十日记》之外,还有《扬州城守纪略》 《明季南略》 等诸多史书记载屠杀事件,然皆远不及《扬州十日记》详细。
清军入主中原,到底用屠刀冤杀了多少生命?扬州城瞬间沦为地狱
扬州十日有多惨?清军十日不封刀,扬州百姓死伤超八十
弘光元年(1645年),清兵在多铎的率领下,分兵亳州、徐州两路,向南推进,势如破竹,直至扬州。
扬州抗清的史可法
史可法收兵退保扬州。刘泽清、刘良佑以入卫南京为名,率部南逃。弘光元年(1645年)四月十八日,南明降将李成栋,率清兵南下包围扬州城,史可法急令各镇赴援,均无响应。降将李遇春到城下劝降,史可法命令放箭射回。弘光元年(1645年)四月十九日,明将许定国引多铎师至扬州,扬州被清水陆各军重围。守将史可法统率军民,坚守孤城,同时,向弘光皇帝求援,弘光不应,扬州告急,四月二十一日,南明总兵李栖凤、监军副使高歧凤欲劫史可法出降,史可法以大义叱责之,二人遂拔营降清。弘光元年(1645年)四月二十四日,清军以红衣大炮试轰扬州城,形势危急,史可法用血书告急朝廷,未得回音。南明的各镇兵马不听史可法调度,从军事上讲,孤城扬州已难有作为。史可法知其不可而为之,决定抗战到底,一死以报国。
当时,清军至少有十万人,扬州守兵仅万余人。两军战前,羽檄交驰。多铎派明降将劝降,后多尔衮致书诱降,史可法回信拒绝投降。史可法说:“我为朝廷首辅,岂肯反面事人?”后多铎亲自出马,连发五封书信,史可法不启封便付之一炬。史可法招集诸将说:“吾誓与城为殉,然仓皇之中不可落于敌人之手以死,谁为我临期成此大节者?”副将史德威慨然任之。忠烈喜曰:“吾尚未有子,汝当以同姓为吾后,吾上书太夫人,谱汝诸孙中。”其后一气写下了五封遗书,除一致豫亲王多铎,其余是给母亲、夫人、叔父、兄弟的,二十一日又作遗书给母亲和夫人:“……北兵于十八日围扬城,至今尚未攻打,然人心已去,收拾不来!法早晚必死,不知夫人肯随我去否?如此世界,生亦无益,不如早早决断也!”
弘光元年(1645年)四月二十四日,“北兵试炮,飞至郡堂,弹重 十斤四两,满城惶悚。”是日夜,清军攻城,“炮落雉堞二堵。二小卒缘墙而上,城上鼎沸,遂不支。”
弘光元年(1645年)五月二十五日终因弹尽粮绝,城陷。史可法欲以佩刀自杀,部属强行夺过佩刀,拥其走入小东门,清军迎面而来,史可法大呼:“我史督师也!可引见汝兵主。”多铎以宾礼相待,口称先生,当面劝降,许以高官厚禄,“前以书谒请,而先生不从。今忠义既成,当畀重任,为我收拾江南。”在多铎百般的诱降时,史可法斩钉截铁地说道:“我为朝廷大臣,岂肯偷生为万世罪人!吾头可断,身不可辱,愿速死,从先帝于地下”;“城存与存,城亡与亡。我头可断,而态不可屈。我意已决,即碎尸万段,甘之如饴,但扬城百万生灵,不可杀戮!”后壮烈就义,终年45岁。
城破后,出现了很多与史可法一样慷慨赴死的人物。孟森《任民育》中写道:“危城官属,明知肝脑不日涂地,而一息尚存,誓不远引规避,若扬州知府任民育以下数十人。”在他们中,有扬州知府任民育,城破后郑重换上明朝官服,端坐大堂、恭候敌人,说“此吾土也,当死此。”有吴尔壎,前一年他在北京经不住闯军拷打而屈降,引为奇耻,“南归谒可法,请从军赎罪,断一指,畀友人祝渊寄其家曰:‘我他日不归,以指葬可也。”城破,投井而亡。有副总兵马应魁,“每战披白甲,书‘尽忠报国’四字于背,巷战死。”
史可法的部下在这种情形下,仍率余部继续鏖战,直至流尽最后一滴血。如总兵刘肇基、骁将马应魁、幕僚何刚、天主教徒、炮队专家陈于阶,或着是死于街上的战斗,要不就是自杀殉国。史可法的全部19名私人幕僚都遇难了。但是由于随后日子里发生的暴行,他们的死难没有引起人们足够的注意。
清军占领扬州后,纵兵屠掠,十日封刀,史称“扬州十日”。
史可法
汉民族祭奠自己的祖先都成了罪过了?
满清在全国各地实施的大屠杀都应该被祭奠,广州之屠。赣州之屠,等等很多很多都是屠杀几十万以上人口的地区都应该祭奠!告慰他们的在天之灵!
清朝入关,多尔衮采取剃发易服之策,顺治二年六月十五日(1645年7月8日)多尔衮下令再次颁发“剃发令”,强令剃发易服,其执行口号是:“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清朝颁布“易服令”规定“官民既已剃发,衣冠皆宜遵本朝之制。”此时恰逢兵临扬州,扬州人在史可法领导下对满人的攻击下的顽强抵抗,惹恼了统帅多铎亲王。
扬州地处南北交通枢纽位置,历来得漕运、盐运之利,向 称富庶地区,商业繁荣。加之扬州人民自李庭芝、姜才抗清以来就具有深厚的抵抗传统,这次清兵入侵,再一次激起他们反抗热情的高涨。与王秀楚同时代的诗人靳应升《读邗江〈钱烈女传〉,补诗以吊之》一诗:“烈火不受尘,高云不受滓。此身能不辱,虎狼莫敢视。哀此闺中秀,珍重全一耻。忆初引决时,长跪泪如此。问我军如何?鼓哑城东圮。此时知尽节,必吾相国史。弱质虽非男,未忍蹈犬豕。不死不成人,一死良不悔。从容裁大义,弃身如弃屣。老亲苦无儿,宁复顾甘旨。日月照其魂,洁比邗江水。”据此诗,可以看到,史可法领导的抗清斗争得到扬州人民积极的响应与支持。
对于如此反抗和富庶的地区,满人破城后,不杀百姓不足以解恨,不抢夺财物不足以中饱私囊。所谓“勿杀无辜,勿掠财富,勿焚庐舍”的誓约,早已成为一纸空文。
扬州十日又称扬州屠城。是指史可法率领扬州人民阻挡清军南侵守卫战失败之后,清军对扬州城内人民展开的屠杀。当时幸存者王秀楚的《扬州十日记》中和明末史学家计六奇的《明季南略》记载,屠杀共持续十日,故名“扬州十日”。扬州在激烈抵抗后失陷,清兵屠戮劫掠,十日不封刀。“几世繁华的扬州城是时“堆尸贮积,手足相枕,血入水碧赭,化为五色,塘为之平”、“前后左右,处处焚灼”,““城中积尸如乱麻”。扬州居民除少数破城前逃出和个别在清军入城后隐蔽较深幸免于难者以外,几乎全部惨遭屠杀,仅被和尚收殓的尸体就超80万具。在文字狱盛行的清朝时期,所有有关扬州屠城的记载随着清军入主汉地之后被刻意掩盖,导致清末以前大部分人对此屠杀事件一无所知。直到辛亥革命前夕才将《扬州十日记》从海外带回中国, “希望使忘却的旧恨复活,助革命成功” ,扬州十日才广为世人所知。除《扬州十日记》之外,还有《扬州城守纪略》 《明季南略》 等诸多史书记载屠杀事件,然皆远不及《扬州十日记》详细。
清军入主中原,到底用屠刀冤杀了多少生命?扬州城瞬间沦为地狱。
扬州十日有多惨?清军十日不封刀,扬州百姓死伤超八十万
弘光元年(1645年),清兵在多铎的率领下,分兵亳州、徐州两路,向南推进,势如破竹,直至扬州。
史可法收兵退保扬州。刘泽清、刘良佑以入卫南京为名,率部南逃。弘光元年(1645年)四月十八日,南明降将李成栋,率清兵南下包围扬州城,史可法急令各镇赴援,均无响应。降将李遇春到城下劝降,史可法命令放箭射回。弘光元年(1645年)四月十九日,明将许定国引多铎师至扬州,扬州被清水陆各军重围。守将史可法统率军民,坚守孤城,同时,向弘光皇帝求援,弘光不应,扬州告急,四月二十一日,南明总兵李栖凤、监军副使高歧凤欲劫史可法出降,史可法以大义叱责之,二人遂拔营降清。弘光元年(1645年)四月二十四日,清军以红衣大炮试轰扬州城,形势危急,史可法用血书告急朝廷,未得回音。南明的各镇兵马不听史可法调度,从军事上讲,孤城扬州已难有作为。史可法知其不可而为之,决定抗战到底,一死以报国。
当时,清军至少有十万人,扬州守兵仅万余人。两军战前,羽檄交驰。多铎派明降将劝降,后多尔衮致书诱降,史可法回信拒绝投降。史可法说:“我为朝廷首辅,岂肯反面事人?”后多铎亲自出马,连发五封书信,史可法不启封便付之一炬。史可法招集诸将说:“吾誓与城为殉,然仓皇之中不可落于敌人之手以死,谁为我临期成此大节者?”副将史德威慨然任之。忠烈喜曰:“吾尚未有子,汝当以同姓为吾后,吾上书太夫人,谱汝诸孙中。”其后一气写下了五封遗书,除一致豫亲王多铎,其余是给母亲、夫人、叔父、兄弟的,二十一日又作遗书给母亲和夫人:“……北兵于十八日围扬城,至今尚未攻打,然人心已去,收拾不来!法早晚必死,不知夫人肯随我去否?如此世界,生亦无益,不如早早决断也!”
弘光元年(1645年)四月二十四日,“北兵试炮,飞至郡堂,弹重 十斤四两,满城惶悚。”是日夜,清军攻城,“炮落雉堞二堵。二小卒缘墙而上,城上鼎沸,遂不支。”
弘光元年(1645年)五月二十五日终因弹尽粮绝,城陷。史可法欲以佩刀自杀,部属强行夺过佩刀,拥其走入小东门,清军迎面而来,史可法大呼:“我史督师也!可引见汝兵主。”多铎以宾礼相待,口称先生,当面劝降,许以高官厚禄,“前以书谒请,而先生不从。今忠义既成,当畀重任,为我收拾江南。”在多铎百般的诱降时,史可法斩钉截铁地说道:“我为朝廷大臣,岂肯偷生为万世罪人!吾头可断,身不可辱,愿速死,从先帝于地下”;“城存与存,城亡与亡。我头可断,而态不可屈。我意已决,即碎尸万段,甘之如饴,但扬城百万生灵,不可杀戮!”后壮烈就义,终年45岁。
城破后,出现了很多与史可法一样慷慨赴死的人物。孟森《任民育》中写道:“危城官属,明知肝脑不日涂地,而一息尚存,誓不远引规避,若扬州知府任民育以下数十人。”在他们中,有扬州知府任民育,城破后郑重换上明朝官服,端坐大堂、恭候敌人,说“此吾土也,当死此。”有吴尔壎,前一年他在北京经不住闯军拷打而屈降,引为奇耻,“南归谒可法,请从军赎罪,断一指,畀友人祝渊寄其家曰:‘我他日不归,以指葬可也。”城破,投井而亡。有副总兵马应魁,“每战披白甲,书‘尽忠报国’四字于背,巷战死。”
史可法的部下在这种情形下,仍率余部继续鏖战,直至流尽最后一滴血。如总兵刘肇基、骁将马应魁、幕僚何刚、天主教徒、炮队专家陈于阶,或着是死于街上的战斗,要不就是自杀殉国。史可法的全部19名私人幕僚都遇难了。但是由于随后日子里发生的暴行,他们的死难没有引起人们足够的注意。
挺搞笑的提问啊……
斯诺登都过去这么久了,
不会还有人不知道拉登塔利班什么的一开始都是美国资助的吧?
恐怖组织?
美国不管它们,它们发展的起来吗?
大部分恐怖组织不就是美国为了搞俄罗斯或者其他人搞出来的代理人吗?
====================
嗯,对了,不懂的可以去看这个,
这居然有人来问??现在的孩子都怎么了?
第一,你倒是喜欢人家,人家喜欢你吗?
第二,你倒是跟他上了一个高中。那到大学怎么办?万一他没考上大学,你是不是要跟他一起辍学?如果他考一个不好的大学,你是不是要放弃更好的大学跟他在一起?
第三,你跟他在一个高中又有什么意义?中学生就算你们互相喜欢,还不是分手。你们还能外面买套房去登记吗?年纪也不够啊。那既然大概率是三年以后就要分手,那你现在跟他在一个高中又有什么意义呢?就为了上学放学能够一起走?
第四,你看看你爸你妈差几岁。等你真的到了结婚的年纪,能和你结婚的女生现在估计还在上小学。世界那么大,出去多看看,一般来说大学毕业那年回过头去,你会发现当初的自己是多么幼稚。
有一说一,其实性价比最高的4K蓝光播放设备很可能是二手xbo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