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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官员退休了,为何一定要回老家,留在京城或就任地岂不更好?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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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错了,古代官员退休回老家,主要是因为热爱故土,落叶归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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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长不看版:官员退休后的去向根本不由其意志决定,而是由他家主要财产(一般为庄园)所在地决定。



你说得对啊,能留京城谁不想留京城,世世代代都能在京城混中央的朋友圈那多好啊。但是,京城是你想留就能留的么?

从西汉灭亡到今天,外地人迁入京城定居都是极度困难的事情。在今日,迁居京城最麻烦的大概是弄到一套能维持家族地位的房产(指优质学位房),而在古代,居住在京城的最大困难实际是维持房产以外的消费——包括吃、喝、行路、衣着还有玩乐。

首先,对于中华帝国的官员来说,在京城混特别难以保证收入。

古代不像现代,有发达的交通,和便利的金融服务。定居京城的官员,其财政外收入必然比定居外地的官员要少。这反映在两个方面,第一是由于京城所在位置必然是近于完全开发的土地,其周遭的山水田园大都名花有主,外地迁入官员极难像他们在本乡本土或者任官地那样,便利地创建自己的庄园,完成帝制时代最普遍的资产投资;第二,古代交通不便,且转账业务基本没有,即便这个外地官员在外地有大庄园,大庄园的出产也极难运到京城供给其日常生活。就算官员把庄园出产卖了换成银票,钱庄也会收你3-5%的手续费,还要专门安排一个人一路吃喝拉撒把银票送到京城,并承担路上意外失去银票的风险。这种事,有点智力的官员都会极力避免。

至于京城的房地产,适合大宅美园的土地基本属于政府,用来做皇室财产或者高官官邸;其次的又大都属于久居京师数代、用心经营的京城土著;且古代没有学区、配套医院的市政区域划分,房产附加价值低;古代更没有源源不断地入城人口,房产升值空间基本没有;而且由于城市的食物都需要从城外乡村运进来,城外一旦出状况,城市居民就会面临饿死的窘境,城乡居住风险与今日相反,种种原因导致对于外地官员来说,京师房价高且地段差又没有增值空间还很危险,根本不值得投资。

更何况,在京城内搞房地产,你不怕皇帝登高看见了你家楼,下来就杀你全家么(朱厚熜发来贺电)?

所以居住在京城,财政外收入真的很难有保证啊。

甚至对于京城官员来说,贪腐都比地方官困难些。现代京城的品官,因为便利的交通和金融,可以直接接触商户,没有中间商赚差价地收钱。古代的京官呢,就只能吃点地方官给的“炭敬”、“冰敬”而已,和真正出钱的商户之间不知道隔了几层地方官中间商。所以自李唐来,贫穷的京官们每天想得就是外放地方:唐朝人还有六朝遗风,杜牧直接去找表舅求外放杭州贪污受贿;明代管得死,但是科道御史们照样把外放同知当做“脱苦海”;大清则干脆形成了地方官职售卖体系,按预估贪腐额度明码标价贩卖。

而在京城黑白两线收入都稀少的同时,京城的任何消费都远高于地方。

吃自不待言,在本朝建立之前,任何一朝的帝都居民都无法吃到大货车运来的平价蔬菜;肉类更是由于当时没有廉价饲料而价高无比;水果、水鲜之类那更是少到只有帝国的高级官僚和贵族,才能在应季的时候吃个爽。

对于居住在京城以外的官员来说,日常所需的农产品基本可以毫无成本的获得——只要让庄户每天送些来便可了,甚至不必折算成佃租,纯粹是庄户人“自发”的“孝敬”。定居京城的官员,如前所述很难获得高额的收入,在面对生活必须的高价食物时,但凡会算账都会怀念起在乡下吃白食的日子,然后产生离开京城回到庄园的心思。

喝的方面,无论是北宋开封还是明清北京,都有专门售卖饮用水甚至是洗漱用水的商户。在外地完全免费,随手可掬的水,在京城都需要花钱,搞得大明因此多了许多自嘲学习王安石不洗澡的科道官。哎呀,我都觉得嘉靖、万历不喜欢见下级官僚是嫌弃他们不洗澡太臭了。

衣着那更是麻烦。中华帝国历来规定官员官服需要自己制作,朝廷只下发一个官服制作指南而已。所以经常有同朝为官的两个人,因为家产丰薄的原因,身上穿着完全不同质量的官服的情况。地方官还好,不需要上朝,即便官服破破烂烂,也不会被科道官们追着骂“失仪”,甚至还会因为官服打了补丁,被治下民众传颂为清廉典范,被破格升迁。换成京官,比如大明的京官,你这衣服但凡有点问题,或者在上朝的时候内衣外露,科道官们就会群起举报,以“失仪”重罪让你被罚款丢官。

另外,由于中华帝国一直没有放弃实物税,即便摊丁入亩之后,地方的某些土特产仍会被作为地方特设税种予以征收。地方官要想做衣服,收税时每匹多收一寸,一年的衣服就都出来了;京官......只能继续用自己微薄的收入买。

哎呀,好像有点歪答了。玩乐就不说了吧,反正京城名妓动辄百两喝场酒,在外地十两都能买两个俊俏男童了。

那么有没有在外地赚够了退休移民京城的呢?有,大概二十年有那么一个人吧。混体制内的,基本都看重关系。一个久任地方,没在京师干过很久的外地官员,从根本上就不会想抛弃一切关系移居京师,更何况前面也提到了,外地人在京师根本无法完成资本保值或增值,犯不上入京生活。

当然也有些官员退休后会选择定居京师,因为在这之前他们就已经完成了财产转移,利用自己侍郎以上的职权在京师弄到了大宅大庄园,甚至形成了特殊的“朋友圈”(详见《中古中国门阀制度的衰落》)。但这毕竟是少数人,更多的人还是只能在外地——回乡或者直接在任官地(不一定是最后一任地方,也可能是之前的某处,重要的是在当地有庄园)的庄园里当地主阶级的先进代表。

所以这些行为背后最重要的仍是经济因素,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不是乱说的。

教材里说中华帝国的农民都被束缚在了土地上,其实何止是农民哦,因为只有土地是最稳定的保值手段,搞得士农工商全都被束缚在土地上了。退休官员都无法自由决定自己的去向,只能回到自己家庄园的所在地养老也。

【奉狗药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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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京官,如果不是侍郎、内阁学士这级别的,收入并不太高,除了正俸之外,还有些印结钱以及另类敬,这些钱看着不少,但排除一大家子人的花销之外,经常还会欠债。原因不仅是首都向来花销多,而且古人自己混出头了,也要照顾家族内的成员,偶尔有些钱,也是拿回家买地。

古代向来是税少费多,自己家的地交多少费,还是和地主顶子硬不硬有关,假如地方是个在院部衙门受气的办事员,或者是八旗官学的教书匠,但他的品级却与地方上的州、县老爷一样,他们的地自然能按国家定的标准收税,而不会被摊太多的杂费。在这个背景下,京官自然敢在老家买地。

至于说侍郎、阁学这类的高官,他们更得回乡,原因无它,一辈子伴君如伴虎,老家地也买了一堆,回家当土皇上多舒服,万一皇帝想起他们的好了,还能给子孙赐个功名,干什么要在京城呆着。

地方官更得回去,地方官交接时,必须得签一堆手续,继任表明前任无坏账;前任把账本传给后任,让他知道各个大人家三节两寿的费用,还有各类亏空的原因;继任交接后,前任班巴不得马上回老家,因为以后再有事,找不着他身上了。

至于现在人关心的孩子教育问题,像高官子弟有荫一子入监的特权,清代一般是京官三品以上,地方官文官四品以上,武官二品以上,可以荫一子入监,这些人在老家考试时走的官卷,就是这个级别的官员子弟中有专门的录取名额。如果京官定居在了北京,因为直隶这边的高官多,走官卷反而没有优势。就算是中下层官员,他们的子弟在家呆着,自然可以进省里最好的书院就读。清代因为乡试、会试是以省为单位录取,好书院集中在省城。官员子弟在北京想起好书院可能得排队,但在老家到岁数就可以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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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白一个基本事实,那就是科举制度,选拔人才是次要的,最主要的功能是系统化、制度化的社会流动或者说社会收买,维系一个地域辽阔的农业社会的统一和基本认同,避免战乱。

一个普通的富农或者中农家庭,很难完全承担从考童生开始的读书、赶考、食宿等开支,一般都需要同乡宗族的接济,私塾收同族子弟总是会便宜一些的。考试中举,放了道台,需要回馈当初接济自己的乡亲同族也是基本的道义。

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做官可以捞到很多好处。官员退休,返回原籍,可以带着自己任上捞的钱财和免税免役待遇,回馈自己的乡里和宗族,让同乡同族后辈也有学习儒家经典的榜样和愿望,并为他们提供基本的学习条件。

退休官员在老家,仍然享有很高的待遇,在当地的士绅群体中拥有很高的地位,由于熟悉官场规则,可以和知县(外地籍)就很多问题讨价还价,维护本地的利益。同时还要为本地的学子参加童试做推荐,在老家也等于义务承担了为朝廷稳定地方的责任。

各地的读书人学习忠于皇帝的儒家经典考科举,在外地升官发财以后,退休回乡回馈地方,形成一整套可持续的循环。所以,朝廷在总录取名额不变的情况下,需要尽量按照地域公平录取各地名额,而不是根据成绩大量录取江南士人。

如果允许官员退休不回乡,那么大笔的财富就会留在京城和省城,只会把地皮炒高,同时让乡村空心化,财富流失,本地权益无人维护,甚至邪教乘虚而入或者因为横征暴敛而发生农民起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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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产业结构升级换代有关,古代主要是农业,所以,退休以后只好回家。

那时如果扬州有股票交易所,各个总督府所在地都有财富管理中心,电话电报也方便,还有高铁和高速可以回老家省个亲丁个忧,王安石就会买万科的别墅,张居正也会住在亚运村,资本就会集中到一线城市,鸦片战争就会认真地打,地方主义也不会那么严重,当然,农村从司马迁那会儿就凋敝起来了,估计晋冀鲁豫根据地早就是温带原始森林国家公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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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蛮多了,多讲的是官员们叶落归根、荣归故里、衣锦还乡的主观意愿和心态,以及京城吃穿用住太贵,物价太高之类的客观物质现实。

这些当然都是重要原因,但撇开这些不谈,换个角度,其实皇帝和当权者也未必喜欢你个退休靠边站的前任官员继续待在京城里碍眼。而古代官员的“退休”很多时候也并非现在这样是年龄到了按规矩功成身退,而往往是被迫退休的,所以难免忿忿不平,甚至诋毁朝廷。

甚至你就是啥也不说,但皇帝和当权者就一副我知道你心里想什么,也许是他们心虚?反正你留在京城就是让他们不舒服了,识相的、讲究体面的一般都会回老家。

而如果你不自己不讲体面,有时候还会帮你体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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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京城就是帝国的权力中心,是个风暴眼,抓住机会了就能飞上天。只要留在京城,消息就灵通许多,也方便交际沟通,议论朝政得失也比在老家爽快得多,你看我乎的键政高手也都是喜欢高光露脸的,你把他们网线拔了自己在家指点江山没人看肯定不爽。

那对古代官员来说就是爷在京城就能逮着皇帝和阁老尚书们骂,一个饭局几个眼神就能鼓动几个御史给事中交章劾奏,这种排面不是窝在老家能享受的。

另外就算不为自己,也可以为子孙谋点好处,比如送不成器的儿子进国子监混个出身,或在尚宝司之类的衙门谋个官儿,能和当权者说上话就意味着有无数的机会,这比在京外要方便多了。

真要可以的话,其实很多退休官员也是很愿意待在京城的,可问题是有些人就是嫌你碍眼,不让你待在京城里啊。

当然,这里首先就要对这个所谓的“官员退休”说道说道了,或者说咬文嚼字较真一下。

古代官员的“退休”很多情况下并不是这些人年龄太大干不动了,或者像现代这样,一届五年,两届十年干满了必须退休,更没有什么“七上八下”这种领导干部退休年龄规定。

的确是有官员年老休致这种操作,但大多都没有什么严格的规定,很多官员就是在京干到死,干到八十多岁。

我看了不少《明实录》中的记载,发现官员的致仕退休真的是个门道很深的学问,你得从君臣之间的各种客套言行以及其他官员的言行来揣摩他们的心理,实际上绝大多数自请致仕退休的官员并非自愿,多是被迫的,或是被排挤,或是政治斗争失败,但深究下来基本都可以归结为皇帝不喜欢不信任你了。

如果皇帝喜欢你,是不会让你致仕退休的,啥灾异天变都不是皇帝爱你的阻力,就是爹娘死了,都可以夺情;

如果皇帝不喜欢你,你感到不被信任,或者惶恐不安或者自惭形秽之下乞求致仕,那么也很快就会被批准的;

我看了很多官员致仕退休的实例,不敢说全部,但大多都是如此。在这种情况下,你觉得你还能待在京城吗?你还好意思待在京城吗?你想自己体面还是让人家帮你体面?

我随便举个例子,明代历仕七朝,辅佐六帝的太子太保吏部尚书王翱(1384-1467年),永乐十三年的进士,景泰年间升为吏部尚书,此后在这位置上几乎一直干到死。

实际上他在死之前几年一直连续不断上疏乞求致仕,实在是年纪大了,八十好几,但宪宗一直好言挽留:

成化元年正月甲戌(正月二十六日),太子少保吏部尚书王翱年八十有二,乞致仕。
上谕之曰:卿年高,理当优闲,但朝廷不可无老成人,其勉任事,所辞不允。
丙寅(五月二十日),太子太保吏部尚书王翱以灾异请觧兼职,并乞骸骨。
有旨:朝廷任用老成,不允。
乙未(六月十九日),太子太保兼吏部尚书王翱恳乞休致。
有旨:“卿年老,固当优闲,但此重任非卿不可,宜为朕勉留任事,自今朔望朝参。”
成化二年二月壬午(二月初十日),太子太保吏部尚书王翱以年八十三乞休致。
上曰:朝廷重用老臣,不必固辞。
十一月丁丑(十一月初九日),太子太保兼吏部尚书王翱以老疾恳乞休致。
诏曰:卿德望老成,为国柱石,朕方倚毗,以成用贤图治之功,不允,仍命太医日往视之。

直到成化三年七月,已经卧病五个多月的王翱再次乞求致仕,宪宗才终于同意:

成化三年七月壬午(七月十九日),太子太保吏部尚书王翱寝疾余五月,乞退闲养病,词甚恳切。
上曰:卿历事累朝,为国老成,朕方倚任,岂宜辞去,但今病笃,姑勉从所请。
时翱八十有四岁矣。

然后不到四个月,王翱就去世了:

戊辰(十一月初六日),致仕太子太保吏部尚书王翱卒。

再举两个皇帝“不喜欢”的官员“退休致仕”是怎么样的:

成化中期的内阁首辅商辂和时任兵部尚书项忠:

成化十三年四月乙巳(四月初八日),兵部尚书项忠以灾异乞罢归田里,或改任南京。
上曰:卿历练老成,深知事体,宜勉修职务,不允所辞。
甲午(五月二十八日),兵部尚书项忠乞归养疾,许之。
成化十三年六月丁巳(六月二十日),太子少保吏部尚书兼谨身殿大学士商辂奏乞休致。
诏曰:卿历练老成,朕方倚任,但自陈衰朽,力求退休,特兹俞允,以遂优闲。升少保,仍赐敕给驿还乡。
辂上章辞免少保之职。
诏复谓卿辅导有年,今乞休致,特有此擢,不允所辞。

商辂和项忠明面上是以灾异乞休致,但实际上并非如此简单,更深层次的原因是他们得罪了明宪宗,他们竟然以一种非常激烈的手段逼迫明宪宗撤销了厂花汪直的西厂,这让皇帝非常愤怒!

当时的确是因为灾异一大批官员纷纷上疏请求致仕,但这本来只是一种形式,每有大灾,都要走一遍过场,官员上疏请求休致,然后皇帝挽留一下意思意思也就够了。

庚子(四月初三日),南京刑部尚书周瑄奏乞休致。
诏:不许。仍命尽心供职。
丁卯(七月初二日),太子少保兼都察院左都御史王越奏乞休致。
诏曰:卿司风纪,兼理兵政,当勉修厥职,不允所辞。
吏部右侍郎黄镐、户部左侍郎翁世资、兵部左侍郎滕昭、右侍郎马文升、刑部左侍郎杜铭、右侍郎张蓥、工部左侍郎王诏、右侍郎刘昭、大理寺卿宋旻、通政使司左通政何琮、右通政潘礼、左参议方汉、右参议李和、霍贵俱自陈乞休致。
不许。
刑部尚书董方、太子少保都察院左都御史李宾自陈衰老,乞休致。
许之。
己巳(七月初四日),户部右侍郎程万里、礼部右侍郎周洪谟俱乞休致。
不许,命万里改南京工部。
太仆寺少卿宋祯亦乞休致,许之。

可以看到,绝大多数官员的“退休申请”都被宪宗按惯例否决了,只有刑部尚书董方和太子少保都察院左都御史李宾的批准了,为啥?这里不细讲了,就是得罪了明宪宗和汪直

其实这里“自愿退休”的官员基本可以说是好聚好散了,退休回乡便是,尤其是首辅商辂,还升了少保,赐敕给驿还乡,唯一例外的是项忠。

甲辰(六月初九日),革兵部尚书项忠职为民。
忠既具奏草令郎中姚璧请各衙门堂上官署名奏革西厂,汪直衔之,忠不自安,乃乞归养病,未行,直嗾东厂官校发江西都指挥使刘江与指挥黄宾奸私事,谓宾为求于其兄太监黄赐,使镇抚尤鉴属忠并武选司郎中姚璧得由京卫选江西都司,事方下都察院,而左给事中郭镗、监察御史冯贯等亦交论忠违法事,词连其子锦衣卫千户绶,及兴宁伯李震、守备靖州指挥使庄荣、甘肃参将都指挥同知刘文、宁府仪宾王允寿,并及彰武伯杨信等十三人,皆与忠平日交通。
上命三法司、锦衣卫会问于廷,忠抗辩不服,然众知出直意,无敢违者。狱成,左都御史李宾等具奏,忠竟黜为民,璧调外任,宾为民,赐降长随,震降左都督,南京闲住,荣降指挥同知,文降署指挥使,绶调湖广九溪卫带俸差操,仍差官往江西逮江及允寿至京鞫问,而宥信等,余罪悉如所拟。

另外,项忠不仅得罪了汪直,还得罪了吏部尚书尹旻,当初以项忠为首,拉一批大臣弹劾汪直,他起草了一份奏疏,然后让手下小弟兵部郎中姚璧拿去请吏部尚书尹旻第一个署名,尹旻不愿意,怕得罪汪直,就说这奏疏是你们兵部撰写的,署名应该以兵部为首,姚璧就给他戴高帽子,说:“尹公你可是六卿之长,按规矩应该吏部为首”,尹旻当时就怒了,“亏你们现在想起我这六卿之长了!”(其实这也没太错,吏部尚书是天官,在六部中地位最尊崇。)尹旻不得已第一个署名之后立即派人告诉汪直的狗腿子韦瑛,说奏疏是兵部写的,他只是以次居首。

初,尚书项忠具奏草令武选郎中姚璧持赴吏部尚书尹旻请署名,旻曰:“本兵部所撰,当以兵部为首”。
璧曰:“公,六卿之长,以次当吏部为首”。
旻怒曰:“今日谗认得六卿之长!”
既署名即遣人报韦瑛曰:“本兵部所写,某但以次居首尔”。


前面说这么多,其实可以用一句话概括:

很多官员的所谓“致仕退休”实质上就是失势、不被皇帝喜欢的表现,这个时候你不赶紧卷铺盖灰溜溜地滚回老家,还留在京城就是不识抬举,当了这么多年的官,连这点默契和自知之明都没有了吗?

有人说那我就是非要留在京城会怎么样呢?难不成还会把老子赶走?

那就是给脸不要脸,有时候说不定还真会赶人!你自己不想体面,那只好帮你体面咯!

成化十三年九月初七,明宪宗下了一道诏书,就是要赶走那些被罢免闲住后还悄悄“黑”在京城的官吏人等。

壬申(九月初七日),诏:逐罢闲官吏人等匿京师者。
监察御史许进言:
文武官及旗校吏人有犯罪为民并冠带闲住、立功充军者多匿京师,或妄诉冤枉,或夤缘请托,议论时政,谤毁朝臣,无所不至,请一切逐之。
有旨此辈潜住京城造言生事,非止一端,锦衣卫并巡城御史其督同兵马司推究姓名,发遣还家,如更容隐,俱重罪不宥。

这里先是监察御史许进上疏说“文武官及旗校吏人有犯罪为民并冠带闲住、立功充军者多匿京师”,但也包含了这些“自愿休致”的官员,他们下野后心里不平衡,大呼冤枉,议论朝政,诋毁当权者。皇帝和当权派的反应也很快,立即下了诏书要把这些人赶回老家。


在这里讲一位被科道交章弹劾而被迫“退休致仕”的重臣——总理京储户部尚书薛远,他就是退休致仕后还要死皮赖脸黑在京城的典型,他以活生生的例子向我们证明了,即使致仕退休了也一定要留在京城,因为留在京城确实好处大大的有啊!

成化十五年正月壬午,吏科都给事中赵侃等言:
迩者直隶苏松等处缺官巡抚,皇上简命参赞机务南京兵部尚书王恕改兵部尚书兼左副都御史以往,而起致仕户部尚书薛远,改南京兵部尚书代之
巡抚之责,委之王恕,固无容议;参赞之任,付之薛远,则公论未惬。远清名少著,远近所知,往年科道交章纠劾,荷蒙圣恩,令其致仕,远亦已陛辞还乡,而乃潜住京师,夤缘复用。且南京根本重地,参赞军国重务,远昔总京储,尚孤委任,今赞机务,岂能济事乎?况又以奔競而起,臣等切恐天下效尤,而来者必接踵矣。乞仍罢远致仕,别选贤能,以付参赞之任。
监察御史王浚等亦以为言。
上曰:朝廷以薛远才识老成,特起任用,若等何得为此言?弗从。

时任吏科都给事中赵侃等人的奏疏,中间详细说明了此事的来龙去脉,总理京储户部尚书薛远之前被科道交章弹劾而于成化十三七月被迫致仕退休。他明面上是辞官回乡了,但实际上却是“潜住京师”,即悄悄地留在了京城里。

留在京师为啥呢?当然是因为他不甘心退休,于是夤缘请托,拉拢关系,阿上钻营,一年多以后就被起用为参赞机务南京兵部尚书,赵侃说他是“奔競而起”。虽科道交章弹劾,但终得任命。

(不过没过多久,天下又灾异不断,科道借此接连弹劾薛远,宪宗不得不于年底再次令薛远致仕)


ps:对薛远的评价,《明史》与《明实录》(包括《宪宗实录》、《孝宗实录》)是有些差别的:

在《明史》中,薛远是一个因忤逆汪直而被多次罢官敢于与黑恶阉宦势力做斗争的铁骨铮铮的好官;

(薛祥)孙远,正统七年进士。景泰时,官户部郎中。天顺元年,擢本部右侍郎,改工部。奉诏塞开封决河。还,仍改户部。成化初,督两广军饷,位至南京兵部尚书,以忤汪直免官。

而在《明实录》中并没看到薛远和汪直有什么过节,他两次被命令致仕不仅看不到汪直的黑手,如第一次是因为成化十二年各地灾异,科道言官建议朝中大臣各自陈休致以谢天意,薛远照例自乞休致,皇帝先并未允许,后吏科都给事中赵侃等人再次有针对性地上疏弹劾薛远,才使其被令致仕。

实际上在成化十三年第一次倒汪运动中,并未看到薛远的身影,当时几个撸袖子上阵以及被裹挟参与的大臣都记载的很清楚,以内阁首辅商辂为首的内阁重臣,包括万安、刘珝、刘吉,除打头阵的商辂以外,二刘也出力甚多,而万安阳奉阴违,出工不出力,可以说是被裹挟不得不参与其中。

其次比较出力的就是以兵部尚书项忠为首的兵部,另外还有刑部尚书董方、太子少保都察院左都御史李宾也都参与其中,同于成化十三年被令致仕。

而礼部尚书邹干、工部尚书王复、户部尚书杨鼎都未具体提到,不太明确,但皆留任至成化十五年再次因灾异而去,且是加官进爵的荣誉致仕,应该没有具体参与,尤其是户部尚书杨鼎明确是被言官以其不职弹劾而去的,甚至明言其户部僚属皆不服他。

而吏部尚书尹旻早已投靠汪直,是其同党。

总理京储户部尚书的薛远轶正二品重臣,不仅没有证据表明他参与倒汪,相反,他反而得以在成化十五年被再次起复,当时正是汪直权倾朝廷的时候,薛远要是跟汪直有过节,怎么可能被起用?

尤其是根据科道言官皆弹劾其“潜住京师,夤缘复用”来看,恐怕薛远不仅是不反汪直,反而可能是依附于汪直,否则难以解释他能在汪直权势熏天的时候复出。只可惜老天爷不给面子,成化十五年,全国各地又到处灾异,科道言官又借天变弹劾薛远,薛远不得不于年底再次致仕退休。

其实对比《明史》和《明实录》,经常会发现这种现象,或许是价值观的慢慢改变,《明史》会“洗白”一些人,同时也会“抹黑”一些人。

个人观点,对部分官员的评价,《明史》的儒家价值观会显得更趋腐朽,有时候它所弘扬的人在我们看来其实根本没什么好弘扬的,比如某些没有多少实际建树的状元、老夫子,那种腐朽死板的老儒味道简直都要溢出来了。

而《明实录》对官员的评价,可能更符合我们现在的观感,它并不太一味弘扬所谓的清高夫子,对那些死板而又性格固执的老学究有时候并无多少好话,经常会写出“然于世无甚大用”、“然性颇执泥,不尽合于时宜”的话出来,而对很多所谓名臣的黑点也不讳言。


再说这次致仕退休以后,薛远去了哪里呢?这回总该回老家了吧?

并没有,薛远恐怕还是没有回乡。

据《孝宗实录》记载:

弘治五年三月癸未,授国子监生薛丕为中书舍人。
丕,致仕南京兵部尚书薛远之子也,远自陈尝有军功,今年老闲居,乞授丕京秩,以便侍养,故有是命。

弘治五年,薛远向孝宗上疏,说自己曾经有军功,现在年老赋闲在家,希望能给他的儿子薛丕封个京官,以便于奉养他。

很明显,这个时候薛远一家还是在京城。

而且这种厚着脸皮为儿子谋求京官以便于给自己养老的操作就是从坚持黑在京城的薛远开始的:

弘治五年十月辛丑,致仕戶部尚书殷谦自陈在官劳绩,乞准致仕尚书薛远例官其子监生璋为京职,以便侍养。
吏科参云:皇上嗣位,重惜名器,仕籍甫清。谦今退居畎畝之间,亦当不忘庙堂之虑,顾乃倡启旁蹊, 为子奏求京职,远得侥幸于前,谦遂效尤于后,此门一开,渐不可禁,宜薄示警戒,庶几可遏将来。
吏部覆奏:谦之劳绩乃人臣常分,今欲为子求京职,顾乃妄自矜衒,冀於获便身图,诚有如吏科所参者。
上曰:谦既年老,璋当选。時吏部仍照例考试,随其应得品级选除附近地方,以便养亲。


综上,我就从这方面回答一下,为何退休官员要回老家?留在京城岂不更好?

因为这“退休”很可能是被迫的,也不是留在京城不好,不想留在京城,而是有些人不喜欢你留在京城,所以讲究体面的官员一般也会默契配合,没必要闹得大家都不愉快。

与此同时,实际上真的有很多官员会想尽办法死皮赖脸留在京城,因为留在京城确实是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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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官制度,就是上面为了防止地方上形成指挥不动的势力。流官退休后不回家乡,不是又变成土司了吗?以上仅限于讨论古代史,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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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口浪尖一辈子,临了还不让人安心,题主有点狠啊。

古代通讯不发达,离开通都大邑信息量就会锐减,离开京师自然影响会更加明显。所以真的要退休了,就会选择离开京师,逃离这个是非圈。但是有的人大概想退而不休,就会选择临近的都市居住,保持对京师的间接影响力。有的人即便退回了老家,也会保持一定的联系,以保护自己的利益。但是无论如何,对于朝政的干预都大为减少了。

为什么要减少干预呢?因为真的已经老了。人老了,有些事情就不愿意频繁参与了。何况平安落地也是一件很难办的事情。趁着还有一点活动能力抽身退步,也是十分惊险的操作。

很多人曾经问过,为什么经历了开国斗争的名臣大将在开国之后又回爆发新的激战。其实根源就是他们一直在风口浪尖上过活,开国之前,各方势力对决,国家却只有一个,僧多粥少的局面注定了要有很多势力彻底消亡。在这个过程中,胜利者的势力都会有一些过度膨胀。等到开国之后,当初过分膨胀的开国集团就面临着新的、规模要小很多的僧多粥少的局面,于是不可避免地也要解决这个问题。这样开国集团内部斗争也是必然的事情。如果开国集团没有内部斗争,就说明他们尽可能地瓜分了社会公共利益,那么这个国家纵然看起来很和谐,老百姓却是过得很苦的,不会很长久。

对于官员来说,抽身退步是个系统工程。事先要对政治势力乃至接班人做充分地考虑。既然已经安排好了要退休了,新的政治集团肯定已经妥当了。这个时候还留在京师,就变成多余的人了。不在其位,却又要谋其政,参与太多,未必是好事。

当然,如果势力盘根错节,退而不休也是可以的。那样留在京师也是很有利的。并不是全部的人都会离开京师。

至于就任地的情况,这个情况实际上是经常发生的。我们读历史经常会看到某些人随父辈前往某地任职,然后就留居于此。有时也有一些人直接采用地方官的姓氏为姓氏,然后自称后人。这个就很难区分了。

现代一些官员也会选择退休以后异地安置(网上还有一些相关条例),未必就要回老家。

其实不光官员是这样。很多平民百姓也是这样,离开家乡以后就不再回去的有很多。我还见过一些人离开家乡到外乡谋生,子女都在外乡长大定居,结果晚年自己又回老家养老、把子女留在外乡的情况。还有一些人则是在外乡谋生,把老人全都接过去居住。古代社会也有很多人员流动的情况,并不是理想化的定居一地不再动弹。流民逃荒这样大规模集中性灾难式的人员流动固然是特例,平时也不是没人出去走动的。社会上的人员流动一直很频繁,所谓“安土重迁”更像是个经济现象而不是文化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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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脸识别技术成熟了吗?

这个技术已经很成熟了。

不知道还没有人记得劳荣枝,就是自1999年后潜逃20年的上古女逃犯。她是法医秦明笔下“人皮牢笼”案的真凶;也是影视剧《红蜘蛛》里的“美女蛇”;更是与法子英合谋杀害7人性命的女魔头。

然后这个人,在2019年11月28日,因为被商场的人脸识别系统识别而被捕。

略过其20年的逃亡轨迹和肢解尸体的残忍,其20年容貌的变化和隐形埋名为什么仍然会被人脸识别抓住呢?

第一个原因,不管是电脑训练的过程,还是在线识别的过程,都需要对人脸的典型特征进行提取,主要包括全局特征、两个眼睛的特征,鼻子的特征、还有两个嘴角的特征。所以担心换了发型后打不开支付宝是多余的,女生留长发后遮住耳朵也不会影响人脸识别。人脸有些特征变化是很微小的。

其次,人随着年龄生长这些部位会有一些变化,会影响到人脸识别,但人眼睛上部的轮廓、鼻子两侧的颧骨、还有嘴角边缘区域的颌骨是不会变的,这也是劳荣枝逃亡20年后,仍被抓到的主要原因,当然另一个主要原因是,劳荣枝逃亡后,仍坚持健身、跳舞等,相貌特征并没有发生巨大变化,要不然凭目前的人脸识别还是很难抓到。

以上也可以看出,如果只是做了双眼皮或者是短时间内脸长胖或者变瘦也并不会影响到人脸识别的结果。因此,目前的人脸识别已经相当完善了。

2、人脸识别的隐私困境

然而为什么没有大范围的应用呢?原因是可能会与法律和道德相冲突。

(比如上图,给不同陌生男性开门这种隐私信息,受到法律的保护,也和失足没有必然联系,甚至可能是该女性的私德,不应该进入人脸识别领域。PS:网上选取的图片,真实性有待考察)

目前如果强制接入全员无差别的人脸识别,并不是一个好时机,因为隐私保护的相关法规并没有特别健全,这个时候接入会造成隐私泄露或滥用安全隐患。明年开始施行的《民法典》对人格权建立了独立的章节,从1032条-1039条都对隐私权进行了规范,但之所以说目前法规没有特别健全,原因有三:

1、《民法典》还尚未真正施行,要到明年的1月1日才开始“转正”。在这种情况下,只能援引原来《民法总则》关于隐私权的法条,一般要求侵犯隐私权的同时具有一定经济利益。隐私权的保护范围过窄。

2、即使《民法典》投入使用,还有很多的补丁需要打,很多的解释需要颁布。法律在于实践,没有实践的法律是谈不上完善的。

3、即使《民法典》投入使用,也没有对人脸识别做出特别的解释和适用。其中1033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三)拍摄、窥视、窃听他人的私密活动;(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1034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的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个人信息中的隐私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明眼人想想就知道,上面的那个“失足”截图中,违背了民法典规范的多少种信息类别。姓名、身份证好吗、联系方式、肖像、住址、电话号码(有打码)、行踪信息等等,如果大面积使用人脸技术,会不会导致这种情况渐成普遍?这可谓是现实版本“黑镜”了。

另外,IBM也宣布将不再提供和开发面部识别技术,并指责执法机构或私企滥用面部识别技术的行为了。在IBM首席执行官Arvind Krishna在今年六月致国会的信中表示,IBM将不再提供通用面部识别或分析软件。IBM也将不再开发或研究这项技术。

信中说:由于人工智能的进步,人脸识别在过去十年中得到了极大的进步。与此同时,提供相关技术的通常是缺少监管的私营企业,而这些技术也被证明存在对年龄、种族和族裔方面的偏见,这使得这些工具在执法和安全方面显得不可靠,并为潜在的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提供了机会。

3、人类识别的授权困境

所以人脸识别技术就算再成熟,真的那么适配目前的社会吗?

需要考虑的是,与用户或者公民签订“人脸识别技术”的是商业公司还是政府?(不会想一声不吭就识别了吧?虽然现实往往是默认地认为“你的隐私没有价值”)如果要求用户签订协议的话,那么对未成年人如何进行保护呢?要知道,《民法典》第20条下调了无民事行为能力年龄的范围,8周岁以下的统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这部分人的人脸识别协议怎么签?8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人签订的人脸识别协议在法律上又该判定为效力几何的合同?

立法还尚未跟上,又怎么能仓皇普及呢?但若人脸识别有相配套的法律解释、司法解释,就能处理目前很多因为“人和操作者对应不上”的问题,比如未成年人对游戏进行支付和对主播打赏等等。

例如,国家对未成年游戏付费的规定: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规定,网络游戏企业须采取有效措施,限制未成年人使用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未满8周岁的用户,不得为其提供游戏付费服务。8到16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5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200元人民币;16到18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10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400元人民币。

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由于现有条件(手机号、身份证授权等)没有办法检测谁是未成年人,所以实践中导致了两个问题:1、未成年使用成年人的身份证进行游戏,充值,最后被家庭发现产生诉争和讼累。2、成年人充值之后假托是家里未成年所为,要求退费。

我们可以假设,如果人脸识别和法律授权、司法解释完全合拍之后,这两种问题当然也就在可能性之外了,但如果人脸识别与未成年民事行为能力这方面的衔接不跟上,怕是很难真正普及,这里面的法律问题还有很多。

总结:人脸识别好技术,法律保护不滥用

目前我国的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正在越来越好,除了明年实施的《民法典》独立出了人格权编,今年10月1日出台的《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以及明年的《民法典》,都对个人的隐私权做了更大的保护,对其他各方使用、存储、买卖用户信息做了更大的限制。假如有一天立法能更上(事实上已经在飞速发展了),人脸识别技术也就真正地成为一个普遍技术了。但还没有去毒之前,随意放出笼子可能会产生一些《黑镜》之恶,这也许就是社会不想看到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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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更,杠精出门左转,不送:总有杠精来找茬,五毛水军?

1、质疑老客服和信用值的,不知道信用值可以刷?

2、嘲笑 “playboy杂牌”,您月入百万还亲自逛京东?还亲自刷逼乎?

3 、说 “花的是实木的钱吗就想买实木” 逻辑能力堪忧啊,你知道我付了多少钱?言而无信还敢招摇过市的,是要多强的心理素质和多厚的脸皮?

4、说非自营就活该买假货的,可能是你买的非自营没付钱,我付了,并且付给了京东。


我也算是京东的老客户了,在没有任何认证和刷分的情况下,信用值极好,达到93.1。

之前我一直相信京东没有假货,相信刘强东在公开场合吹的牛逼,说实话前几年确实还不错。


可是,近段时间来,在京东平台上频频受挫,卖假货不说,客服态度是真的恶劣。

买了两条playboy的裤子,洗了一次发现褪色严重,我平时买playboy比较多,判断这个大概率是假的,就给京东打了个电话举报了一下,因为已经穿了,就只是简单举报一下,没有什么要求,结果石沉大海。

给家里买了个窗帘,色差有点大,给了个三星评价,结果再看的时候就变成五星好评了。

年前给家里买了个沙发,假货,结果一直到现在纠缠了两个月也不给退货,这个商家的沙发已经被买家举报的下架了,京东也无动于衷。

所谓的实木沙发,大部分都是三合板、烂木头,竟然还有树皮,真是刷新了我的世界观。




我发起退货申请,被商家拒绝,他们也知道自己干的什么勾当,自从我收到沙发之后,就再也联系不到商家了。



从此就开始了和京东客服的拉锯战,一开始客服说证据不足让我提供证据,于是我补充证据,结果有了证据,客服又闭口不提,说什么自己不认识实木,说自己没有权利要求商家退货。

wtf

京东客服还算准时,每三天一个电话,说的都是“自己又不是木工,不认识实木”、“一分钱一分货,您这点钱就是这个货”、“建议您留用”、“不能退货”、“我们也无能为力”、“请提供证据”……

用最客气的语言说这恶心下流的话,其实就是一帮泼皮无赖。

跟客服对话,感觉就是在跟机器人聊天,有个客服无论我说什么都只有一句话 “请提供证据”,一连说了七八句,我告诉他我有电话录音,结果他一下子怂了,又求我别发出去。

另一个女的就更diao了,直接告诉我就是这个结果,你接受也是,不接受就自己耗着吧。然后就开始跟我对骂了,这时候我才知道上次我举报的那个就是她,到了六点钟她说她要下班,直接给我挂了。

一脸懵逼,气不打一处来!

挂了电话我就给京东打电话举报了,京东承认是他们的客服,只是录音找不到了,我信你个大头鬼!还好我有录音,可是半个月过去了,还是在处理中…

纠纷处理期间两次京东单方面就结束了纠纷,我什么都不知道,还坐在家里等结果,一不小心登陆京东一看,吓我一跳,交易纠纷已经处理完毕,结果就是:没有结果。

直到现在我才明白,京东客服要处理的不是事情,要处理的是提出事情的人,要处理的是我!

网上12315报案,并提供证据。

随后接到北京工商局电话了,说他们只负责调解,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利,京东方面拒绝他们的意见,他们也无能为力。

跟京东给我的说法如出一辙,他们只能给商家建议,商家拒绝了,他们也没办法。

这一手球踢的,高!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

随后我在知乎上发文,并@12315和京东

北京工商局又给我打电话了。用京东一个月以前的赔偿方案跟我说这是最终结果,我不同意。她说让我愿意耗着就耗着吧,这是她的工作,处理不了上头问下来影响她的业绩,让我想怎么办怎么办吧,这就结案了。

我说,我已经耗了两个月了,我也想赶紧处理,京东不愿意啊。您拿这个方案是京东一个月前的结果,您并没有实际处理事情啊……话还没说完,那头就挂了。

纠缠了这么久我才觉悟,报案要走媒体,维权也要走媒体。

果然,事情闹大了,就处理的异常顺利。

京东官方在知乎上私信我让我提供相关信息,我给了信息之后。很快就有客服给我打电话,说可以退货,就是这么意外的顺利。不搞大,怎么都解决不了,事情搞起来,瞬间就变成可以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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