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说法是,夜场女远超普通劳动女性的高收入,正是社会支付的歧视费。
绿林人绑票,都不碰窑姐,她们命苦,皮肉生意做到头,去掉吃喝嚼谷,置办胭脂水粉,再希图个享乐,赔本儿倒贴,到老冷雨凄风、破屋残灯,半条命、将度余生。
夜场不等同妓女,但大部分不能及时上岸,开始赚钱容易,满足也容易,后来由俭入奢,钱不够花,就觉得是自己不漂亮,涂脂抹粉,纹眉剌眼,垫鼻瘦脸,收腰隆乳,那恰恰说明最好的时候过去了,及时醒悟不至万劫不复。
一掷千金的豪客和陈圆圆、李师师般行业翘楚一样万中无一,为人工美女买单的不过是猥琐屌丝,还好话连连意图白嫖,几番冷暖愈发信钱不信情,再灌几碗“男人舍得花钱才是真爱”的毒鸡汤,把真心(或伪真心)视为床前奏鸣曲,错过了飞鸟化凤的机会,路过了转角专情接盘人,人老色衰,多少挽留青春的手段都图显悲壮,于是一路从KTV 混到洗头房,心里有自我麻醉的经典咒语:男人没一个好东西!
穷苦人寻死,还多走五里路,找了条干净河,怕投了脏水,来世托生不成人。尝尽为人之苦,也不舍苦中之乐,人性之弱点可见一斑,再有机会,她们还是会在踏足夜场时留下一只鞋,欺骗自己也告诉别人:我会回来。
做生意的话不歧视
拉倒吧,你去夜场消费一下,看看谁歧视谁。
最近见过花,她四十多岁,从国营厂子退休了,朋友圈看到她送儿子去大学,顺路旅游,老公永远跟随左右,很听话,幸福满满,一个坐台女能活成这般,我很欣慰。很多年前,经济差得不行,厂里胆儿肥的不怕被戳脊梁骨的,出去兼职坐了,夜幕降临,摩的在各条路口等候,大家都说:太阳下山啦,咱们的小姐上班啦。
那个时代外地来的更多,四川东北居多,慢慢地周边地区来的越来越多,本地化成为趋势,仿佛本地这些女子恍然发现自己也可以的呀。花就是其中的佼佼者。她出众不在于外表,也不在于专业,而是那股子野劲儿十足,她敢做敢当,敢打不顺眼的小姐、服务生、经理甚至客人,迅速成为一众小姐们的头儿。花刚参加工作的厂里培训新工人,必须军训一阵子,操练的时候首饰需摘除,花的金耳环丢了,怀疑旁边的人捡走了,对方恰好与她同行,死活不认,吵架最终演变为约架,当天下午军训前,双方各带着若干妇女到操场——一个很大的足球场。对方大概七八个人先到,大话连篇,不想花率领着二十多人来了,其中不乏男青年,然而身材最壮实杀气腾腾的,居然是花她娘,可见有其母必有其女啊。 花的娘是农村妇女,农转非进城,不识字,好像也没什么荣辱观念,尽然跟邻居大妈们说女儿好本事,每晚回去都给她几十块钱。我娘很气愤地告诉我这个,我们是邻居,因此熟。我们同时军训,所以有幸成为那场妇女大战的观众。战斗过程就不赘述了,实在难看,骂得那个脏话够拉一拉车的,满球场女人的尖叫,尘土飞扬,撕扯着头发衣服,钉铁掌的高跟鞋是最具杀伤力的武器,敲在脑袋上邦邦的响,三十米外都听得一清二楚,一时间帽子与毛衫齐非,美女与尘土一色。
为什么现在的花让我感到欣慰?因为她的姐妹们很多彻底消失了,音信全无,有沾染那东西的,有死去的,有飘零的,有生活拮据的,花至少明智地保住了工作,找了一个没能耐但是忠心的男人,认真地做回了一个本份的人,我经常忘记她曾经是什么样子,她跟她工厂里的女同事一样,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妇女,仅此而已,偶尔会想起什么,只是偶尔。我不知道我有什么资格看不起她,或者别人有吧,每个人都有改变处境的动机和方式,她选择了其中一种,那是她的事。
我并不了解现在的夜场女,有一阵子在朋友那里住,五年前吧,他有个女友,他们都是夜场工作的,每晚两点后回来,打游戏看电影嘻嘻哈哈,总会把我吵醒又沉沉入睡,他们大概持续到天亮才睡吧,估计。每天下午他们醒来,然后出门,半夜回来,如此这般我跟他们一套房子里住了一周,却从没见过面,我们只是共同见过房间里的猫。有一天为了找猫,我终于在他们不在家的时候打开了那个卧室门,床上那个乱象,完全不是10岁以上的人能折腾出来的效果。猫钻进衣柜,我不得不打开来找,天呐,床单被子衣服完全分不清楚,但是那味道似乎是一样一样的。第二天下午,朋友醒来给我打电话说哥们儿对不住啊,最近一直没顾上管你,我炒两个菜,你回来一起吃哈。我说好的,然后立马悔青肠子,我想起了那股味道…… 后来他们结婚了,头一天晚上几个同学去新房座谈,一个离婚的男同学一个劲儿地追问他:你媳妇是干嘛的?卖酒啊,那就是陪酒呗?是不是啊到底?你媳妇是小姐吧?是不是啊?? ? 我当时就火了,丢过去一支烟:你屁话怎么那么多。 朋友万分感激地看了看我。 第二天婚礼现场,只比女婿大几岁的老丈人多年烂酒导致帕金森抖得抓不住酒杯,丈母娘万分激动,主持人递过去麦,她紧张地说:我,我,我祝二位新人生活幸福,那啥,早生贵子,欧耶! 全场爆笑。
我想说的是,不要看不起这个那个,比起丢下孩子陪科啊局啊吃喝玩乐的妇女,夜场女至少是纯洁地为了钱,对社会的祸害远远低于那些从心底彻底腐烂并且侵蚀社会祸国殃民的东西。如果一定要看不起,请先聚焦一下那个群体,跟出身卑微的夜场女们,就不要那么认真了,毕竟,人家要生活,那只是一份工作,你不喜欢,不代表正义,也许是无知呢?也许是柿子捡软的捏呢?
“你有没有好奇为啥女人们会做我这行?”
一
第一次遇见她是在苏州三香路上的一家会所。
老板说她是无锡人,跟我同乡,叫她来陪我唱歌。
期初也是好奇,因为我倒是从来没见过苏锡常的夜场妹。
我叫她讲无锡话,很流利,确实是无锡人。
觥筹交错,昏灯暗盏。
我仔细打量着她,娃娃脸,五官非常精致,小脸小嘴小鼻子。眼睛虽不是特别大,但是恰到好处。身上不是特别苗条,有肉感。胸部不大,但整个人身材非常匀称。客观地说,这个妞算是我在现实世界中见过的最漂亮的女人。没错,比我高中的校花长得要好看。
我问她多大,叫啥名字。她说95年的,叫唐笑非。
我知道是假名,笑一笑,叫她加我个微信。
我是一个不能喝酒的商人。即便在这种场合下,我手里拿的是茶杯。
那日玩得高兴,一个房间里的是我客户方的三个人。领头的要玩血战到底,就是筛子的一种玩法,喝酒喝得很多。
既然我不喝,那只能让这个妹子帮我喝。
这妹子看似是个老好人,人家说啥只得照办。谁知几轮下来就跑去厕所吐了。
我这人怜香惜玉,都自己告诉自己见过最美的女人了,就自告奋勇自己喝吧。
结果几轮下来自己也吐,而且我肠胃不好,最不能吃撑。整个人难受得不行,还得强撑。
到了大概十一点多,我竟然发展到上吐下泻的地步。
我跟几个爷们打了招呼,说今儿个身体不适。结完账准备去医院看看。
那妹子说陪我一起去吧,怕我有事,也正好顺路回家。
去到医院还没碰到医生又拉了几次,过了一个小时稍稍好一些。急诊医生说是急性肠炎,于是吊了两瓶盐水。
妹子酒也没醒,坐在旁边睡着了。我又在打量她,这时灯光亮了许多,看她皮肤虽不是很白,但五官是越看越精致。忍不住又对她上下其手,她也没作反抗。期间话也不多。
从医院出来的时候,东方的天已经蒙蒙亮。我俩酒劲都过了。她说我打个车回家,就在前面,挺近。我又给了她五百块小费,说谢谢陪我一晚上。
然后就记得一个画面,夜风中,一个高挑的身影站在公交站台上,
出租车开来,把她的影子投到老长。白衣飘飘。
我也不知道算不算喜欢上她了。
一直无事。
直到大半年过后,有一天她突然在微信上找我。她说她现在在无锡的美高梅上班,叫我有应酬去她那里。
头像换了,用了她的真实照片。
我翻了她的朋友圈,越看她越好看,越看越春心荡漾,决定去泡她。
于是我就约她出来吃饭。
她穿了一身特别少女的衣服。包包、装饰、发夹都好像十几岁的小姑娘一般。她还给我看她做的手帐,每一页都很精致。我有一种感觉,居然觉得她很“单纯”。心理暗笑自己精虫上脑。
餐厅里我跟她开门见山,说我喜欢你,想泡你。
她突然用一种洞穿世事的表情对我说道:“你有没有好奇为啥女人们会做我这行?”
我倒是没有想过,我觉得无非就是为了钱喽,来钱快呗。
她拿出了她的身份证给我看,她的真名姓杨。
而后的一小时,她跟我一五一十地讲了她的身世。
原来她已经是一个三岁孩子的母亲了。那日第一次见我,是她第二天在夜场上班。
很久以前她在酒店当前台,后来嫁给了一个同样出身底层但有点帅的男人。
结婚以后不久孩子出生了,但她的丈夫突然陷入了赌博。
赌博越陷越深,后来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为了还钱,她的丈夫用她的名义去借了网贷。
她打开了几个APP给我看,还钱的过程和记录还有现在的剩余欠款。
在我俩见面的一个月前,她和前夫离婚了。再然后家里人对她非常地粗暴,父母给了她五万块钱,意思是叫她滚。她有一个哥哥,娘家肯定也是回不去的。
于是经人介绍,到苏州的夜场去上班。她说再干半年就能基本还清了。
她很平静地在讲这些事。我倒是感受到了极大的“阶级”落差。
我以为她欠了上百万,但实际也只有二十万。足以摧毁一个家庭,让一个女人沦落风尘。
当然,我时刻提醒自己,对待这种女人,同情心必然是害人的。因为你也不知道她说的是真是假,有极大可能是在编故事博取同情。
后来我去了她房间,家里确实布置地非常“少女”。衣服整整齐齐堆叠。梳妆台上都是一堆粉粉的物件。她说她喜欢本子,买了一些很好看的本子自己做手帐。
我姑且相信她“单纯”吧。也姑且相信她的故事吧。
送我回来的时候天色已暗。回头望,夜风中,一个高挑的身影站在路口朝我挥手,车开来,把她的影子投到老长。白衣飘飘。
二
四月的天,是躁动的、黏糊糊的天。正如我和她湿哒哒、黏糊糊的关系。
我搂着她略显丰腴的身子,我的手从她的脸往下滑,到脖子、胸部、腰身、大腿。她那双水汪汪亮晶晶的眸子在放光,她冲我笑,虽然是有点职业式的笑。我掀开被子,开始沿着刚才的路线吻她。
窗外,满城的柳絮在飘飞。
正所谓枪炮一响,黄金万两。我给了她一笔不大不小的钱,然后隔三差五地到她家里跟她发生这种灵魂深处的交流。
我尽量告诉自己给出的那部分钱,只是想帮助她还钱。
但是一个人开始找理由的时候离背叛自己的原则已经不远了。
我曾经觉得她们脏,但现在却沦陷在这个小妞石榴裙下。自己也变成了曾经讨厌的人。
看过她身份证以后,我一直叫她菲菲。我跟菲菲平时没有什么交流。聊天记录只是对答什么时候下班,什么时候到她家里去之类。直截了当。这大概就是男人最喜欢的情人状态,永远针对实质性目标,没有任何其他的要求,也不需要付出责任。
相比之下,我正在交往的女友居然就变得索然无味。那年秋天经家里人介绍,结识了阿玲。阿玲是名门之女,她的舅舅同时也是我母亲的表弟,正是我们当地的知名豪门。这门亲事是家族内定,众望所归。当时她还在念大三,我比她大四岁,我爸妈的意思是等她毕业就完婚。
阿玲知书达理,脾气也好,长得不美也不丑,不高也不矮。我知道她是结婚的理想对象,但感性上却是喜欢不上来。认识大半年,确连嘴也没有亲过。每次见面都是程序化地吃饭看电影逛街。我觉得这段关系很无趣,但又不知道该不该分割。家人总说感情要培养,过个一年半载就好了。
但我还是喜欢菲菲。
这让我对照起了到古代的青楼文化。我曾看过高晓松讲过,青楼的女子不同于普通的娼妓。她们做的并不是皮肉生意,而是出售一种商品叫做“爱情”。在中国古代,儒家文化中是没有爱情这两个字的。世家子弟的婚姻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姻是财产合并的工具,妻子是基因延续的工具。
那么,人终究还是需要情与性的需求。于是产生了青楼。青楼女子从小学习五艺,通晓琴棋书画。公子们如要见上姑娘一面,得先递上诗词歌赋。甚至几位公子先在外房吟诗作对,尽显才华。等下半夜,姑娘看上了哪位公子,才能勉强一睹芳容。因此,青楼门外还有一种生意——落地的秀才给达官贵人代笔写诗,只为博得佳人倾心。
婚姻与爱情的结合,是现代人的认知,这种认知实际上才通行了不过百年。
我想想我和这两个女人的关系,是不是就有点类似呢。
三
“明天我去你那吧。”
“好的,我收拾下房间。”
第二天下午,我给她打了微信语音电话。没人接。我想可能在睡觉。
隔了一个小时,再打,依旧没人接。
我用电话打,关机中。
我的心里一个咯噔。傍晚开车上她家里去。
她租的房子在运河边上一个老小区里,小区里安静地很。
我上楼敲门,没人应答。
我的内心开始焦急,开始想这想那。
一晚上没怎么睡着,心理在安慰自己,也许是住在小姐妹家里,手机没电了。
第二天大约中午时间。她回了条信息:我不想做了。
我给她打电话过去,依旧不接。
过几分钟再来一条信息:我回乡下了,不要联系我了。
然后就把我拉黑了。
我很伤心,但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就当她是人生中的一个过客。你情我愿,花的钱也不多。就这么过去吧。
日子滴溜溜地转着。过不多久,我跟阿玲分手了。我主动提的。我母亲很恼怒,大骂我不肖子孙。家族里的亲戚也在闲言碎语,说我坏话。
天地良心,交往一年,连嘴都没亲过。
我跟我爸私下说了实话,我喜欢上了一个夜场妹。
我爸撇撇嘴,道:“那现在呢?”
“断了。”
“断了好。分寸自己把握。”
我在恒隆租了一个办公室,把公司搬到了这里。
三阳广场的人流很有魅惑性,如果站着不动,肯定会被他人的行动带动起来。这是城市拥有的一种速度在牵动你的意识。灯光干巴巴地照着,背着人的方向,静静地网罗住了一地恍惚的人影。
大约过了半年。我家里忽然收到了一个快递,打开来看,是一个非常少女系的小包裹。
一个手帐本。她寄的。
写的是我跟在一起的一些点滴。
画了我和她的卡通形象。
往后翻,是我跟她坐在敞篷跑车上开往一幢高楼,高楼就是恒隆。那是我第一次请她吃饭的场景。
文字不多,但记下了我给她的几笔钱。
本子中间夹了一个小信封,里面有一张信纸和一张银行卡。
信纸上写了那几天发生的事,原来那天晚上她在美高梅上班,碰到了她的前夫。言语不合,他前夫把她打了,叫了家里人和亲戚,把她抓了回去。
她说她现在人在广州,她想远离以前的是是非非。她去找了那边的亲戚,在文化公司做美术,准备重新开始了。
很感谢我在她最困难的时候给了她帮助。银行卡里有一万块钱,是准备还我的。以后会陆续往这张卡里打钱,直到还清。
本子的后面写了几句诗,
幽兰露,如啼眼。无物结同心,烟花不堪剪。
苏小小墓。那是我当初念给她听的。我把她比作苏小小,而今苏小小已死。
包裹联系方式是假的。她的号码、微信应该都换了。是时候跟过往做切割了,对我和她都好。
我往南方拱拱手,祝她一路顺风。
大运河的水奔流不息。我望着对岸璀璨的灯火交相辉映,眼角泛起一丝泪光。
回头望了望那个小区门口,仿佛还在昨日,仿佛还能看见那个满城柳絮的傍晚,一个高挑的身影在朝我挥手。白衣飘飘。
不歧视,不接受,不认同。
有色,绕道,远离。
我不歧视夜场女啊。
歧视是指用有偏差的眼光、先入为主的印象去看待一些人群或者事物。
看不起和歧视是两回事。
实事求是那可不是歧视。
由于国内夜场的合欢场本质属性和低音乐品味以吵闹为宗旨的普遍性,我看不起夜场男女,他们代表典型的“资本主义腐朽生活”、“被诱导的虚假需求”,不接受反驳。
题主才歧视,你用有偏差的眼光、先入为主的印象,企图强行认为沉溺夜场日常去找乐子的人群,和勤勤恳恳挣钱生活有健康爱好的人群是一样的,你才是歧视。
PS:夜场男女,我想定义应该是指长期沉溺混迹在那里的人,偶尔去一两次(例如年平均不到3次)的人,大概算不上吧?
来来来,新的小白鼠又上线了。自9.12起,葡萄牙取消室外口罩令。
葡萄牙、中国全民疫苗接种情况分别是:
葡萄牙:一剂(86.85%)、完全接种率(81.1%)【截止9.13,均位居世界第二位】
中国:一剂(?)、完全接种率(78%)【截止9.22】
所以,从完全接种率上来看,中国已经达到70%的红线,但delta比较凶残,有研究数据表明,针对delta可能需要88%以上的全民接种率才可以实现群体免疫。
而现在葡萄牙的一剂接种率(86.85%)已经接近于88%了,最多再过28天,葡萄牙的完全接种率也将会接近88%。
新冠肆虐了一年多,葡萄牙从今天起,开始试水群体免疫,真的是拿命在试啊~
葡萄牙会成功吗?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我不在知道大家为什么都喜欢拿以色列来举例证明群体免疫是失败的。以色列的实际完全接种率到现在连70%都没有(63.02%),这个国家连讨论群体免疫的资格都没达到。
就这个接种率,也就无怪乎日增10000+。
9.16葡萄牙TSF更新葡卫生部会议报告:4/5的住院治疗患者和14/15的ICU患者没有完全接种疫苗。(说明接种疫苗还是有用哒!!!!)
“葡萄牙人民投票,投票的方式就是接种疫苗。”--葡萄牙总统 马塞洛
Infarmed 会议:大于5岁的儿童,疫苗的接种(计划)可以推进。 葡萄牙已有 81.5% 的人口完全接种疫苗,预计将会出现新的变种。
同一天,葡萄牙卫生部在官网称:我们已经在大流行的末期。[1]
晚上和同学谈到葡萄牙取消室外强制口罩令这一行为,突然莫名的觉得这个国家很勇是肿么回事。
近一个月,葡萄牙的每日新增确诊人数仍居高不下,但是葡萄牙政府还是做出了这么大胆的决策,当然比起之前的英国、以色列……葡萄牙的勇是建立在超高疫苗接种率之上的。假如这一次成功了,全世界应该就会慢慢解封吧。
在《葡萄牙史》的序言部分,作者戴维·伯明翰说:“葡萄牙是世界上最擅长生存之道的国家之一。……在欧洲的许多历史进程当中,它还是一位先驱者。”
今时今日,留在葡萄牙人民血液里的大航海开辟者的基因,或许并没有消散,还在以某些方式传承着。
我觉得大家都散了算了。
提问者号称专业的,看看人家多少视频专栏和回答。
这个提问不过是人家明知故问而已,你认真回答了弄不好还转手就被这“专业人士”拿去当作自己的东西了。
标准答案是:你就不该让孩子带去。
因为就是这么教,这么练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