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啊,按照知乎的“政治正确”,得是以“先问是不是,再问为什么”开篇。
如何看待腾讯一夜之间永久封掉优步uber全国各地的微信公共账号
讨论这个问题之前,有一个潜在的“是不是”需要讨论:
uber的公众号被封,是一个事实。但是!到底是因为“腾讯为了保护滴滴,恶意封杀无辜的uber在微信上的公众号”还是因为“uber公众号涉嫌恶意诱导分享,违背了相关服务条款,从而导致被封”,我们需要画一个问号。如果是第二种情况,这个问题没有讨论的意义。但如果是第一种情况,这个问题就有意思多了。
但这个问题很难界定对不对,微信给出的官方说明翻译过来就是“因为uber公众号犯错了,我得封”。但是这个点根本不是大家喜欢的黄金档剧情啊,大家喜欢的是什么呢?腾讯(微信)和滴滴有一层暧昧的关系,而uber又是滴滴的竞争对手,所以事情的真相,大家也乐意往第一个层面去想:腾讯为了保护滴滴,恶意封杀无辜的uber在微信上的公众号。
但问题难界定,我们也就不考虑真相了。
(因为就算真是第二种原因,说了你信啊)
那我们就来讨论第一种情况:恶意封杀。
所谓规则,就是双方按照契约来。说难听点,白纸黑字的,双方都确认接受的,这叫明规则。如果双方没有白纸黑字,按照社会普遍认知约定的口头协议,那叫潜规则。明规则有霸王条款,潜规则也有负面不堪。但无论如何,服务条款怎么写的,哪怕加一句“最终解释权归XX所有”“XXX属于XX财产”,用户接受,那就按照规则来。要是嫌弃条款流氓,可以不接受。至于条款是否是霸王条款,那得就霸王条款这件事说事,就事论事,而不是放在“XX封XX”这件事上说事。
——(讨论问题,得就事论事)——
单就假设“微信封了uber公众号是恶意封杀”成立,那么单就“恶意封杀”本身是否有悖“自由竞争”。
我只能说:
1.滴滴没有找交通部门运管部门联合绞杀uber,
2.滴滴没有联合各种应用商店不允许用户下载uber、使用uber,
3.没靠技术手段攻击uber,
4.没有发表声明:对不起敬爱的滴滴用户,我们检测到您的手机上同时安装了uber和滴滴,如果不卸载uber,您的手机将在十秒钟之后爆炸。
5.只不过是靠着腾讯这棵树,让微信在微信这个平台上封了竞争对手做广告的营生(第5点的前提,是假设此次封杀,真的是恶意封杀)
因此——滴滴也好,微信也好,腾讯也好,在本次事件中,哪个行为可以称得上“扰乱市场,违背市场自由竞争?”
综上:
1.滴滴(包括腾讯)在uber微信公众号问题是,哪个行为涉及到了违背市场自由竞争?
2.uber被封,到底是自作孽不可活,还是微信恶意封杀,不得而知。(开头已经说了,就算真相是自作孽,我们也不会信,毕竟腾讯、滴滴、uber关系微妙。大家乐意的真相,一定是“恶意封杀”。)
3.假设是微信恶意封杀uber的公众号。那么:道德上可以谴责,但规则上无可厚非。
4.微信是腾讯的产品,不是互联网公共平台。
(PS:以上,就事论事。并不代表我主观上赞同微信应该封杀uber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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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老马投资了老程一个烧烤摊“弟弟烧烤”,因为老马家开了间人气爆棚的露天大排档“味辛”,人流量大,所以就让“弟弟烧烤”在自己的大排档前面摆摊,而且吃弟弟烧烤的,都可以刷“味辛”大排档的vip卡。隔壁屯子的“油埠烧烤”看着这边屯子生意好,就也想在这边摆摊,然后想着“味辛”大排档人多,我去那里做广告吧。做了一段时间,老马想,“油埠烧烤”这要是一直在我的大排档做广告,我这“弟弟烧烤”咋办。于是就把“油埠烧烤”贴在大排档的广告都给撕了。“油埠烧烤”不乐意了,“油埠烧烤”的那些吃货粉丝们也不乐意了,就大骂“不公平!”“不开放!”…
老马抽着烟,听着外面骂着,自己嘴里嘀咕着:
“这味辛大排档是我自己开的,弟弟烧烤也是我投了钱了的。我这大排档又不是公共区域,一边在我这里撸串,还尼玛把客人都往你那边拉,在我的大排档到处贴小广告。我撕了广告吧,你们还要弄一个大新闻,啊,把我批判一番。啊,做广告也是要按照基本法滴。哪一个和我竞争的到了我地盘上我没有封过?杭州的阿莉吧吧你们晓得唔晓得,比你们不知道高到哪里去了,我不照样不让他来我这里咩。我就是撕了你在我大排档贴的那些广告,我又没有联合城管去掀你的摊子,你爱在哪儿摆,爱在哪儿做广告我管不着,但是,别在我大排档做广告啊。你们这些“逼乎”用户有一个好,世界上无论发生什么事,你们提问得比谁都快。我很生气啊”...老马越想越觉得憋屈,默默的关上灯,吃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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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出自《以上内容纯属虚构,若有雷同纯属你喜欢对号入座》,若有雷同纯属你喜欢对号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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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主说:
“看了很多评论都提到了这么个逻辑:你在我的地盘上,我想收拾你就收拾你。我觉得这么说的回答者像极了在城管打人强行收摊等公权力滥用时街道上冷漠的旁观者。因为他们也可以说:谁让你在天朝摆摊呢,执法队想收拾你就收拾你。”
笑了。
第一,微信的地盘,他想怎么收拾,也是要按照相关条款的。城管要收摊,也是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长者名言在前:也是要按照基本法的!
第二,城管收摊。如何就证明城管错了,小贩是对的。城管收摊,我冷漠旁观,为何就错了?谁给的小摊小贩占用公共空间的权利,搞得路都堵了,地都脏了。题主的描述,摆明一种“我弱我有理”的强盗逻辑。小贩天然正确,收摊的城管天然强盗。
第三,街道不是城管自己的,微信是腾讯的;小贩是占道经营,街道是公共区域,而uber在微信发广告,微信不是公共区域——核心问题在于:微信和uber的关系,与城管和小贩的关系完全不是一回事,根本上这个类比就错了。与城管是否依法,还是城管滥用公权力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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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讨论啥事都养成扣帽子瞎站队的习惯。我跟uber和腾讯一毛钱关系都没有。别啥事都往阴谋论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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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谈道德,不讲规则,哪里养成的坏毛病。
只谈道德,不讲规则,哪里养成的坏毛病。
只谈道德,不讲规则,哪里养成的坏毛病。
至于很多回答里提到什么“垄断”啊,天啦撸,确定不学好经济学就开始分析自由竞争市场和垄断市场巴拉巴拉真的好么?
还有提到所谓权利啊,沉默啊,发声啊....这脑洞和类比,uber被封这是要革命啊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