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思的问题,在不得罪朋友的前提下,我尽量沿着红线聊聊。
我国聘请外教的历史很久,从五十年代,就有匈牙利人约瑟夫指导中国男足。八十年代中后期,游泳队聘请了东德的教练,九二年创造“佳绩”后,九四年名誉扫地。原因简单,游泳是一项力量与技术结合的运动,如果你的运动技术很差,全靠力量获取优势,那就免不了被人怀疑。下面的视频,就是在讲这个问题。
https://www.zhihu.com/video/1219967663268675584九十年代中期,马家军横空出世,但没多久,谜底就揭开了。但因为存在连带责任,这问题最后不了了之。时间很快,很快迎来了申奥成功,所有运动队的经费保障空前充裕,大量世界名帅前来助阵,例如立陶宛人尤纳斯,韩国人金相烈,法国人鲍埃尔,日本人井村雅代……在这批人中,丹尼斯是比较晚的。丹尼斯初到中国是2007年,但很快就指导张琳获得了奥运会银牌,和世锦赛金牌。
开诚布公的讲,一个游泳员的成功,是科技,环境,技术的完美结合。科技包含什么,我不细说,但我确定,科技不是教练的工作。在游泳项目上,洋教练和本土教练最大的差距,不在技术,也不在训练量的安排,更不在恢复周期的制定,而在于环境的提供。我身边爱打篮球的朋友多,所有人去美国训练完,都会由衷感慨,“这去不去美国真是不一样”,而丹尼斯最大的帮助,其实就是此处,他可以提供一个安静,便捷,全面,且充满挑战对抗的环境。而不是国内这种,让人完全静不下心的环境。
为何离开的原因简单,因为体育是看成绩的,成绩是需要三管齐下,现在有一或两个方面出了问题,努力就很难获得应有的回报。至于不上诉,原因更简单,我们从小到大都知道一件事,查分。我们信誓旦旦去,结果人家取出试卷说:“第一部分五分,第二部分十分,加一起十五分,没错吧?没错你就可以走了。”
不支持上诉是丹尼斯作为一个极其资深的专业人士基于对规则的了解,作出的理性判断而已,没什么好过多解读的。
离开中国更完全从职业的角度考虑,所带的运动员禁赛8年,职业生涯已结束,上诉希望也很渺茫,还待着干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