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做?当然是原谅她咯。
说毛利兰不会犯罪的你们是不是根本没看过原作?还是说对日本的法律一无所知?这个问题根本不需要如果,早就有实锤了。
毛利兰还没露脸的第一格就用书包殴打工藤新一头部,这就是妥妥的犯罪行为。在没有造成被害人工藤新一受伤的情况下,涉嫌暴行罪[1],视情节轻重可处拘留+科料(小额罚款)至2年以下劳役+30万日元以下罚金;如果造成受伤,则涉嫌伤害罪[2],可处15年以下劳役+50万日元以下罚金。
紧接着露脸登场的第一页,毛利兰使用暴力对工藤新一进行威胁,涉嫌胁迫罪[3],可处2年以下劳役+30万日元以下罚金;又或者按照以暴力威胁妨碍工藤新一从事业余侦探兴趣的自由,涉嫌强要罪[4],可处3年以下劳役。
同一页中,毛利兰还用拳头砸裂电线杆,涉嫌器物损坏罪[5],如果电线杆的所有者对此进行起诉,则可处3年以下劳役+30万以下罚金或科料。
说真的,黑衣二人组登场前几页都没犯这么多罪。
在后面的剧情中,毛利兰也经常实施类似的暴力行为,打人啊踹门啊什么的有如家常便饭。可以说毛利兰简直就是犯罪的集合体。
面对毛利兰的这些犯罪行为,工藤新一不仅没有报警,还满脑子只想着和对方谈恋爱。那么你觉得实质上身为和工藤新一同一人物的江户川柯南会怎么想怎么做呢?
至于工藤新一或是江户川柯南自身,违法犯罪行为也多得一塌糊涂。例如对毛利小五郎等角色使用麻醉药视情况涉嫌暴行罪或是伤害罪,在公路上骑滑板涉嫌违反道路交通法[6][7]等等。只是因为世仮[8]不满14周岁的缘故,可以轻松逃脱刑罚。具体我就不再详细给你们科普了。
不知道这个答案会不会又引来一群饭圈喷子(看赞数和位置估计已经有不少人默默点反对了)。话先说在前面,你们应该庆幸发这个帖子的是我,而不是菊地幸夫律师。
把自己往死路上逼,真是叹为观止。
同样是斗争,亚文化圈互斗的烈度上限,恐怕都比不上主要民族和少数民族斗争的烈度下限——肖战事件至今七个半月,因斗殴死亡或重伤的人数目前为0,放到民族矛盾中连个事都算不上:别说史书,就是新闻里面的民族矛盾,有死有伤都是常事;至于上限,亚美尼亚大屠杀、卢旺达大屠杀这种几十上百万的中等新闻遍地都是,纳粹集中营和美国剥头皮这种数百万级别的大新闻也不止一次两次,把肖战的铁杆粉丝和铁杆反对者打包塞进集中营里杀个一干二净,也就马马虎虎够上“大屠杀”的字眼。
现在斗争的一方宣称要强行把斗争层级从前者提升到后者,干不成也就罢了,干成了的话,专政铁拳饶得了他么?真把我党当成不读史书也不知道怕的铁憨憨?
话说回来,通过引爆更高层级和更高烈度的矛盾来转移或者推迟当下面临的矛盾,这搞法有多作死,部分肖战粉丝就没有一点数么?九年义务教育总接受过吧?通过殴打苏联来解决“生存空间”问题,通过殴打美国来解决原料缺乏问题,这哥俩结局如何都已经写在历史教科书上了,不至于一点不知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