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托说有偷狗现象的各位,咱们的问题是狗肉馆偷不偷狗,我一条评论也没删,大家思想碰撞蛮好的。
以下是源回答
谢邀,
我是一个偷狗贼,狗肉馆的老板给了我五百块让我帮他偷条狗来,我转身偷了一条小型犬给他送过去,不要问我为什么不偷大型犬,我害怕。十多斤重的宠物犬处理了,只剩三斤肉能吃,老板抓着我的领子说,老子赔死?
又是我,老板说以后偷的狗肉要论斤结算,他说十五一斤收,我就去肉狗养殖场以十块一斤的价格买了一吨,第二天就拉了过来,净赚一万,老板说他的狗肉好久用不完,而我想说,还有没有这样的老板。
还是我这个偷狗贼,我看上了隔壁的一条阿拉斯加,少说有五六十斤,我冒着生命危险把它迷晕偷了回来,但是我没有把它卖给那个老板,我买给了宠物店,老板质问我为什么不遵守我们的承诺,我说,你给我五千我就卖给你。
我是个偷狗贼,那天我为了十几块一斤的价格偷人家纯种博美的时候,被邻居看到偷偷的报了警,警察很快就来把我抓住了,我才知道原来宠物狗可以这么贵,我坐了半年的牢,出狱的那一刻我觉得世界真好。
那个老板已经好久不同我联系了,我四处打听才知道,老板和我之前联系的那家肉狗养殖场建立了友好的双边关系,那里的狗便宜又好吃,他不再需要我了。
我站在路边,看着那个狗肉馆小小的招牌,看着熟悉的老板招呼着客人,看着狗肉馆氤氲的气息,我突然好迷茫,我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
我是一个偷狗贼,这是我偷狗的故事。
手动分割~
偶尔抖机灵也能得到大家这么多的赏识,承蒙各位厚爱,如有不当还请斧正。
现在为什么没有人偷鸡,就是因为肉鸡养殖的成熟使得鸡的价格足够低且品质足够稳定。所以偷狗问题归根到底是肉狗养殖的不成熟和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以及对于不法分子的监管不力。
我们应该做的是促进肉狗养殖的发展,来让丧尽天良的偷狗贼无利可图,只有这样才能彻底的杜绝偷狗现象的发生。而不是将矛头指向那些狗肉店的老板和食客们。
讲真的,十年前村干部,洪水来临前为了转移人民群众,来不及搬自己家里的财产,我是相信有这种可能的。
但,这今天这个,我多少有点不信,山东又是官迷比较多的地方……
说不定是此举,为了考公务员呢?
至于,真是舍小家为大家的人物,我倒觉得真不值得宣扬。
又不是天塌下来?干嘛家里妻子怀孕不照顾,跑去搞什么志愿者呢。
万一,得了新冠,影响到妻子和她肚里的孩子,是个什么后果呢?
这个男的,至少不是个好丈夫。
刚好,这事在山东,联想到春秋孔子门徒的一个典故。
子路受而劝德,子贡让而止善。
补充一下,免得有人从这个典故的基本面上理解。
这个典故,表面上讲,子路做好事领了牛,是在劝大家向善,子贡做好事不领奖,导致大家不愿意做好事。
思想延伸来讲,君子做好事,一定是符合规则、人性的,为了图个好名声行善,破坏社会规则的举动是不可取的。
人类的大脑实在太神奇了。
我出生以来,它24小时不间断工作,但却偏偏在考试的时候,大脑会猛的开始循环播放各类沙雕歌曲。
不会的题越多,想起的歌词越多。
题目越难,想起的歌词越沙雕。
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 往前走 莫回呀头
通天的大路 九千九百 九千九百九呀
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呀 往前走 莫回呀头
通天的大路 九千九百 九千九百九呀
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呀 往前走 莫回呀头
从此后 你 搭起那红绣楼呀
抛洒着红绣球呀 正打中我的头呀
与你喝一壶呀 红红的高梁酒呀
红红的高梁酒呀嘿 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呀
往前走 莫回呀头 通天的大路 九千九百
九千九百九呀 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呀
往前走 莫回呀头 从此后
你 搭起那红绣楼呀 抛洒着红绣球呀
正打中我的头呀 与你喝一壶呀
红红的高梁酒呀 红红的高梁酒呀嘿
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呀 往前走 莫回呀头
元宇宙就是大型网游,那些什么元宇宙里的资产就像网游里的装备。
问题是现在还没确定以后谁的元宇宙是统一标准,现在投资根本就不知道你投的这个元宇宙能不能成为标准。
这就好像你现在你想给趁一个游戏火之前先充满氪金以后卖账号,但是你怎么知道哪个游戏会火哪个不会火。
一样的道理,我完全赞同以后元宇宙里的资产会很值钱,现在投资会很赚钱,但是你投哪里啊?你投了Facebook的元宇宙,过两年facebook倒闭了,苹果发布VR眼镜成为元宇宙主导怎么办?
1,
“魏变法强三代,秦变法强七代”,此说到底有什么出处不清楚,但严格上讲应属历史发明范畴。
这段文字暴露出了2个史盲级的误解:
一是误认为东周时期的变革是在一次孤立的变法活动中完成的;
二是误认为变革的红利期可以简单到用伦理辈分概括。
客观上讲,上述误解很大程度上来自于中学历史课本的章节划分——并不是说课本有大错误,而是由于内容过于精炼及特定章节划分因素让一部分中学生产生类似的误解——除此之外,也有一些文学作品、影视作品刻意迎合,使这一误解进一步加深。
具体的结果大家也看到了,在低龄的朋友当中,有一部分学习能力比较强的朋友在进一步学习历史知识后会有颠覆性的认识,另有一部分不大喜欢学习或中枢神经系统尚在发育阶段的朋友会极力排斥和自己臆想有冲突的客观事实,最终形成了网络上“秦教徒”的普遍亢奋及普遍被嘲弄的现实。
2,
有关“魏变法强三代”的说法,提出这一观点的朋友大抵没有认真看过年表。
李悝变法正式执行的时间节点在魏文侯最末期,如果真要捅到“三代”的话,那应该是魏武侯、魏惠王、魏襄王三朝。
即使纠正一下,矫正为魏文侯、魏武侯、魏惠王三朝,也有大问题:
一个是魏文侯一朝整体在李悝变法之前,而魏国的衰落事实上正是在李悝变法之后的魏武侯一朝开始的;
另一个是魏惠王一朝在中期就已一落千丈,强势期根本凑不到一朝。
总之,“魏变法强三代”是不成立的。
3,
“秦变法强七代”也有大问题。
其一,秦公室作为周代古老封建主(或奴隶主)之一,最迟在秦武公也已经开始了变革活动,且在东周时期一直都是绝对意义上的强国,显然超过了“七代”;
其二,战国前期的秦国虽整体处于“被动挨打”的态势(林剑鸣语),但相比于齐、楚两国而言,秦国在与魏国对抗时的处境明显好太多,秦灵公、秦简公对魏国还有强有力的反击,说此时的秦国不“强”无疑是荒谬的;
其三,秦国在秦献公时期就已经摆脱了被动挨打的地步,在秦献公末期,秦军对魏国的攻击已经相当凶狠,但凡稍微查一查地名,也能看出当时秦军的攻势绝不亚于秦孝公一朝,把秦国“强”的时间节点定在秦孝公一朝也是不合理的;
其四,秦二世一朝其实也不能说不“强”,当时秦军打到赵地被纵军击败,其实和秦昭襄王一朝、秦庄襄王一朝的情况也差不多,秦被灭这是在秦王子婴——从这个角度上看,应该一直捅到“强八代”才对。
总之,这一观点和“魏变法强三代”一样都是错误的。
4,
客观上讲,秦魏两国之间的此消彼长有多种因素,变革只是其中之一。
在这里,我们必须要肯定一点,秦国的变革应确比列国更为彻底,具体原因当于秦国本土士人并不兴盛、朝中多由外籍士人充斥有很大关系。
但即使如此,我们也不应忽视其他因素,比如魏国地缘环境的绝对劣势,比如特殊外交环境下的大势所趋,等等。
从目前已知的情况来看,秦国在战国末期也并不比其他诸侯国先进,当时仍在吸取中原的变革经验。
当然,你非聊某些影视作品或某个不太负责任的纪录片里的一些内容,那当我没说。
打个岔,《韩非子》那段说的是军功赏罚的落实情况的区别,不是军功系统有或没有的区别。
5,
不过,你要非站在“老秦人”或者“秦吏”的角度,那肯定是另一个结论。
我信官方和派出所的。
如果有证据证明司机有问题,那么该给司机抓起来。
如果没有问题,那么就是高女士造谣,一定要严格执法按照造谣抓起来,不要再和稀泥了。
派出所调查已经很明确的说了,录音没有所谓搭讪,也没有明显争吵,我是不信派出所会为了这点事撒谎。
恳请各位被害妄想症患者不要独自出门,这种行为真的害己害人。
现在出了事明显自己责任更大,开始对着媒体胡说八道,造谣污蔑,不就不想自己承担后果被?
网约车公司不是已经主动负担医疗费用了?
还想着在要点赔偿吗?
上次那位跳车自杀的,可以说是黑灯瞎火和司机争吵,这次是大白天满街都是人和车对吧,去的地点也是热闹无比的地方对吧?
如果助长这种歪风邪气,早晚司机的人人自危,就像沈阳那个持刀袭击司机,不仅没被抓,还得到警察1500块的害妄想症患者。
希望各位尊重自己的小命,如果有害妄想症,请不要独自出门让别人为你买单。
没有证据不要胡说八道,尤其是对着媒体。
你和律师说谎没事,你和媒体说慌等于造谣。
希望这位刚毕业的高女士好自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