尝试回答一下:
参考美法案的Chapter 11那样,破产保护,是以企业存续为目标,国内立法不全,但参考不良资产处置可能也不妥;
纾困的操作,就是先接管企业维持运转,发工资,原股东被稀释无下限;接着查账(各种抽逃/挪用/对外担保都要追责老股东了);
对纾困基金使用的疑惑是各地没有统一规则,但是可以理解为“特级优先股”,优先解决员工,其次供应链传染性,再次是散户,原实控人被各种限制了,甚至可以有序清盘,ZF保本即可,唯独不信任原始实控人咯。
那么对于估值模型,就多了去,随便套用一个基本都是为负的(净资产、自由现金流、卖废铁、重置成本…,都行啊);
BTW:纾困的逻辑顺序是保就业,保税基,消灭原创资本家 ... 例如把煤炭化工企业给个IDC资产转型,员工回家拿福利,政府解套,原私企业主被清算,这就算好事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