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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哥谭市、蝙蝠侠、小丑都在中国,会有什么样的剧情? 第1页

  

user avatar   zhe-ye-10-9 网友的相关建议: 
      

解放上海就是一场对哥谭的全方位立体式打击

打击分为六步进行

第一步没收枪杆子

列出所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名单,各路口安排哨卡,对类似法尔科内家族等黑社会团体进行外科手术式打击。卡迈恩不久就得和黄金荣一样去扫大街。

第二步硬肛笔杆子

第一时间控制所有媒体渠道,对散布恐慌信息的人严惩。谜语人和中统军统特务麻溜给我滚粗哥谭市


第三步搞垮钱袋子

对于黑市要用更强更便宜的黑市撑死他,再榨干他,发动两白一黑战役,企鹅人和买办一起破产。


第四步团结老头子

喜迎韦恩姥爷加入政协,这个没啥好说的

第五步感化小女子

对于毒藤女这些失足少女可以采取感化为主,同时拆除黄赌毒场所防止滋生

最后一步改造盲流子

小丑在监狱里表现良好,他的党羽已经由于罪行较轻已经提前出狱,活跃于各个文化宫,小丑表示自己要好好改造成为一名人民艺术家。


为什么小丑排最后,其实他才是最没用的,哥谭问题在于前四项,动摇哥谭会动摇前面这些人的利益。杀头的事有人干,赔本的买卖没人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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蝙蝠侠系列的核心魅力是什么?

我们常说:民风淳朴哥谭市,人才辈出阿卡姆。

这些形形色色的罪犯,只是哥谭市罪恶的外在体现,是一个壳。

哥谭市和蝙蝠侠系列真正所体现的是一种无法被消灭的罪恶和对这种罪恶不死不休的顽强精神。这种矛盾,在小丑和蝙蝠侠身上得到最大体现。

哥谭市的本质就在:

罪恶不止,小丑不死。

哥谭在,恶就在。


1.

哥谭市,是资本主义社会腐朽一面的集中体现。

对于哥谭市的原型,有很多种说法:一种说是芝加哥,一种说是夜晚的纽约。无论芝加哥还是纽约,哥谭原型都是一座非常成功的资本主义城市,但为什么这么发达的城市却成了罪恶之都?

因为那些无法被体制约束的权贵阶级。正是因为他们为非作歹,又堵塞了通往上层社会的通道,占据了社会大部分财富。使得普通民众为了生计只能铤而走险。

在新52之后,这个主题得到进一步的明确:每一个哥谭的罪犯,起因都和哥谭的家族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最典型的就是猫头鹰法庭,他们就是由哥谭市中众多历史悠久的名门望族所组成。从哥谭市建成的那一天起,他们就一直与哥谭的光明之面——韦恩家族争夺城市的支配权。

因此,哪怕蝙蝠侠费劲心血,干掉了猫头鹰法庭,把所有罪犯关进阿卡姆精神病院,他也无法改变哥谭的体制,新的小丑和新的权贵家族,会卷土重来,涅槃重生,生生不息。

在这样一个体制面前,布鲁斯韦恩,也只是一个小人物。就像在韩国的财阀面前,总统文在寅也只能苦苦支撑。连一个李胜利都奈何不得。

财阀控制了韩国百分之八十的gdp,韩国人的吃穿住行,生老病死,银行保险,无一不合财阀有关。他们不仅造就了体制,更是体制的基石,甚至是体制本身。对这样的庞然大物,任何一个人,不管他多么强大,也无法战胜。

你怎么可能战胜这个世界?要知道,你也只是这个世界的一份子啊!


2.

没有出路的社会,根植于体制的罪恶,才是蝙蝠侠面临的困境,也是小丑生存的土壤。

而在《致命玩笑》中,这一主题上升到了命运,哲学的高度:既然罪恶无法消灭,那么是不是说明人性的本质就是邪恶的,只是平时被道德和法律掩盖了。因此,小丑绑架戈登局长,力图证明:任何一个人度过了糟糕的一天,都会认识到这个世界疯狂邪恶的本质,然后自己也成为邪恶的一份子。

不过幸好,蝙蝠侠没有被打败,即便看不到出路,他依旧在为哥谭市奋斗。哪怕这是一场没有休止的战斗。

蝙蝠侠是一个注定失败的英雄,他的一生似乎就是在为这句话做注释:人生来不是用来打败的,你尽可以将他毁灭,但你决不能将他打败。

而这,也是蝙蝠侠的真正魅力。


3.

因此要将蝙蝠侠的故事移植到中国,我们不是移植两个罪犯就完事了。而是找到一个深植于社会体制中的,无法消除的罪恶;以及一个和这个罪恶做殊死搏斗的勇士。

我能想到的,就是电视剧《大宋提刑官》。

《大宋提刑官》表面是一部古代法医刑侦剧,无非是利用一些法医和探案技巧,破解疑难奇案。很多案件手法,现在看来简陋落后地可笑。但在最后一集,我们才明白:编剧的野心远不止如此。

最后,宋慈明明已经搜集了大量关于文武百官的罪证,交给皇上,然而皇上对此并不以为然,甚至有点不耐烦。最后一把火,烧光了证据。让百官安心。

刁光斗明明是个七品芝麻官,但就因为他可以帮上司贪赃枉法,总有朝中大员会维护他,哪怕真被查出什么问题,也是只暂且降职,避避风头,用不了多久,就官复原职。

宋慈是神探,没有他破不了的案子,没有他抓不到的犯人。

但在大宋,你断案如神又如何?你铁证如山又怎么样?当贪污腐败成了主流,那么你一身正气反而成了异类。最后只能法不责众,一把火烧得干干净净,方可让满朝文武放心啊。

如同刁光斗所说:

“孔圣尚曰:法不责众。就你一个人扛着一杆大宋王法的大旗,就能够横扫天下,澄清玉宇。


哼,如果官场上的事,都照你这么一板一眼的去办,那满朝文武,还不都得弄的是人人自危吗?


如果这大家都不想当官,大家都不敢当官了,你让皇帝怎么办?


你不是成天口口声声,说什么王法王法,你知道什么叫王法吗?好就让刁某来告诉你吧!


王法王法,就是皇家的法!”

这才是没有出路的体制,这才是中国的哥谭。

刁光斗和宋慈,就是中国的小丑和蝙蝠侠。

和蝙蝠侠不同的是,在最后,即便是宋慈也放弃了,他辞去刑部左侍郎的官职,回归故里,只留下一部《洗冤录》,他的一身正气与满腔热血,也只能留待后人去继承。


4.

最后,让我们回顾一下童年阴影之一,《大宋提刑官》的片尾曲——《满江红》

《满江红》

作词:王凯娟

千古悠悠 有多少冤魂嗟叹

空怅望人寰无限 丛生哀怨

泣血蝇虫笑苍天 孤帆叠影锁白链

残月升骤起烈烈风 尽吹散

尽吹散 尽吹散

滂沱雨无底涧 涉激流登彼岸

奋力拨云间消得雾患 社稷安抚臣子心

长驱鬼魅不休战 看斜阳照大地阡陌

从头转

泣血蝇虫笑苍天

孤帆叠影缩白链

残月升骤起烈烈风

社稷安抚臣子心

长驱鬼魅不休战

看斜阳照大地阡陌

从头转

从头转


学武救不了哥谭市,学法救不了大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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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实话,不可能。

中国抢银行的人才几个,哪比得上民风淳朴哥谭市。

SWAT片头有个数据,说LA大区平均每5分钟就有一间银行或运钞车被抢。

牛逼啊。

中国全国加一块儿不知道能不能达到这个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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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DC说哥谭市的人口是三千万?

三千万是什么等级呢,北京上海的人口都没有三千万(官方数据)。

然后DC好像还说哥谭是美国犯罪率最高的城市?

这么牛逼的吗,我搜了一下传说中非常赛博朋克的底特律的数据,2013年,68万人口,2016年人口数量应该差不了太多,303起谋杀案,每10万人暴力犯罪率2047

等比例放大到3000万人,抛掉零头,那么哥谭就是底特律的44倍人口规模。

也就是说每年谋杀案13200起,暴力犯罪大概是63万起。

……你们敢想象北京或者上海每年有一万起谋杀案,60万起暴力犯罪?

你们敢想象上海首富看完电影走在街上被抢劫犯拿枪打死了?

你们敢想象北京市公安局长的老婆孩子被黑社会追杀?

这个设定放在民国黄金十年我可能勉强接受。

现代中国?什么猫头鹰法庭什么企鹅人,露头一个打一个,中国的大城市容不下变态罪犯组织。

就算强行套剧情,最大可能性是托马斯夫妻被杀三天后凶手归案判处死刑,布鲁斯韦恩热心公益事业每年捐献警队,小丑杀到第二个人的时候就被送进精神病院享受终生电疗。


user avatar   shao-jia-ping-64 网友的相关建议: 
      

感谢

@sxc

邀请。非常非常感谢。

为了防止邀请我的sxc老师撤销邀请,我不得不截图。


@朱峰女士,你的答案,为了防止你进行修改,我已经截图了。没错,如你问题当中所说,礼貌是不是软弱?

当然不是。

我自问是一个普通人,在知乎得到关注多,也只是因为我勤勤恳恳,一个字一个字写得多,仅此而已。

我去咕咚网之前,当过记者,做过公关,我也不是什么名校毕业,但是我深深知道,原创是品德,是节操。做记者,报道要如实,要客观,要中立,要还原事情的本来面目。

我为什么要在微信群“红包体育”里面和你抬杠,为什么要质问你,想必你已经不记得了,然而我记得清清楚楚。


我不关注你的微信号,那是有非常重要的原因的。朱峰女士,你说你没做过亏心事,那么想必在你看来,未经他人许可引用、转载他人原创的内容,不算是亏心事了。


你不记得的事情,我一点一点帮你回忆起来吧。事情当然没有这么简单。

当你加入“红包体育”的时候,我对群主说了一句话。【我很高兴,我有不删除任何聊天软件当中聊天记录的好习惯。】


这里截图当中的日期是一直就存在的。至今我的iPhone 4S也一直在用呢,不可能改掉。


你为什么和我说抱歉,你忘了?2015年3月3日你所说的,是真的都不记得了?


当时我的反应,算是很克制的了,毕竟当着“红包体育”群里这么多人的面。

为什么我过了这么久,才再次在“红包体育”群里质问你,我想你应该明白。我知道每个人做自媒体不容易,想靠着才华变现,更加不容易,当时你肯道歉,说你会改,那么我也就得过且过了。


问题的关键在于,你改了吗?如果你改了,你就不会不经过

@式微

同意,转载她的答案,而且还将她列为“第二作者”。

你的所谓声明,夹杂在你的正文内容当中,而不是正式开辟一个子栏目道歉,被诸多的信息噪声遮盖着,这就是你的诚意?

上述三张截图,是2015年6月17日早上8:43时截的。我现在还很怕诸多水军说我图片造假呢。下面两张图,是2015年3月3日晚上20:49时截的。那个时候,你的微信ID还没有“太阳表情”。

这个总不能说我作假了吧?



而你在面对我的质疑的时候,说了些什么话,你还记得吗?这就是我为什么要截图的原因。

二次编辑加了些东西,就可以等同于你自己的原创,是吗?


事实证明我当初心一软得过且过,才是真的错误。


你说了“最初开时,格式内容混乱,但转载内容标明了作者”——我还是那句话:用了我的东西,问过我吗?

你说了“微信对于转载格式有了新要求后,我们也跟着学习,把之前来源不明的全部删除。之后再也没有出现不合规的转载“——来源不明?请看看截图,你自己说过的话,怎么就这么快忘了呢?”是从虎扑、知乎、直播吧很多来源的文章“,这还算是来源不明?

你说了“暴力行为冠以道德名义,缺又恰恰选择了一个认真做事的自媒体下手,无论是出于要稿费,还是炒作涨粉,都不会实现的”——暴力冠以道德的名义?我质问你,就是暴力,你不告而拿,拿了我的答案,也拿了知乎上别人的答案,这种偷窃行为,就是道德的?


另外,请弄清楚,到底谁在炒作?我只是把原文作者式微老师带到了“体育红包”群,让她自己和你说清楚,这就是炒作?式微维护自己正当权益没有成功,自己写了篇专栏,以正视听,这叫炒作?

你说了“另外。。。您在背后诽谤我的许多聊天截图我已经给了律师。我们没做亏心事,我们礼貌但不软弱,真的,用法律途径解决,只对我们单方面有利啊。但您若真的要这样苦苦相逼,请也不吝给我一个您的地址,给您去一封律师函”。


我在背后诽谤你?请把截图放出来,让知乎用户都看看,我到底怎么诽谤你了。


你没做亏心事?没做亏心事我会质问你为什么不经过我允许转载了我的内容?


说我苦苦相逼?到底谁逼谁?“咕咚-李旸”是我在“红包体育”群里的ID,那是因为之前说过要标清楚所在的企业、媒体和姓名,所以我这样写。


我再说一次:质问你,是因为你在知乎未经我许可,擅自转载和引用了我的内容;我质问你,是因为你在知乎未经式微老师的许可,擅自转载和引用了式微老师的内容。


知乎上的回答问题,是我业余时间所为,工作忙的时候我只能下班回答问题,晚上写公众号内容,或者把知乎的答案放到我自己的公众号上去。关于足球篮球的内容,和咕咚网没有一点关系,全部是我自己的业余创作。


而你,直接找到了咕咚创始人、CEO申波先生,也就是我的最高领导,去质问我的行为是代表咕咚,还是代表个人。


我在知乎的ID和个人说明写得清清楚楚,没有和咕咚有任何的关联。你没有经过我个人的允许,转载引用我在知乎的内容,被我质疑你转载了别人的内容,居然好意思说是“法律层面的诽谤”?居然还去和我供职的企业对质?


到底是谁苦苦相逼?


所谓认真做事的自媒体,是把知乎用户的文字答案,变成自己的声音和话语,放到视频当中去,是吗?


所谓认真做事的自媒体,是未经他人许可,擅自转载、引用他人在知乎的原创答案,是吗?



最后我很想问一句:你既然深知自媒体人的成长有多么不易,为什么你还要去做“未经许可,擅自转载和引用其他自媒体人的内容”这样的事情?


最后,是我放出的所有截图的具体信息。



我在这里声明:我是知乎用户李暘,在知乎的每一个答案,在知乎的每一篇专栏文章,不敢保证完美无缺,逻辑严密,没有错别字,但全部是我自己的原创内容,任何人未经我许可,转载、引用、抄袭我的答案,即为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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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

@sxc

邀请。非常非常感谢。

为了防止邀请我的sxc老师撤销邀请,我不得不截图。


@朱峰女士,你的答案,为了防止你进行修改,我已经截图了。没错,如你问题当中所说,礼貌是不是软弱?

当然不是。

我自问是一个普通人,在知乎得到关注多,也只是因为我勤勤恳恳,一个字一个字写得多,仅此而已。

我去咕咚网之前,当过记者,做过公关,我也不是什么名校毕业,但是我深深知道,原创是品德,是节操。做记者,报道要如实,要客观,要中立,要还原事情的本来面目。

我为什么要在微信群“红包体育”里面和你抬杠,为什么要质问你,想必你已经不记得了,然而我记得清清楚楚。


我不关注你的微信号,那是有非常重要的原因的。朱峰女士,你说你没做过亏心事,那么想必在你看来,未经他人许可引用、转载他人原创的内容,不算是亏心事了。


你不记得的事情,我一点一点帮你回忆起来吧。事情当然没有这么简单。

当你加入“红包体育”的时候,我对群主说了一句话。【我很高兴,我有不删除任何聊天软件当中聊天记录的好习惯。】


这里截图当中的日期是一直就存在的。至今我的iPhone 4S也一直在用呢,不可能改掉。


你为什么和我说抱歉,你忘了?2015年3月3日你所说的,是真的都不记得了?


当时我的反应,算是很克制的了,毕竟当着“红包体育”群里这么多人的面。

为什么我过了这么久,才再次在“红包体育”群里质问你,我想你应该明白。我知道每个人做自媒体不容易,想靠着才华变现,更加不容易,当时你肯道歉,说你会改,那么我也就得过且过了。


问题的关键在于,你改了吗?如果你改了,你就不会不经过

@式微

同意,转载她的答案,而且还将她列为“第二作者”。

你的所谓声明,夹杂在你的正文内容当中,而不是正式开辟一个子栏目道歉,被诸多的信息噪声遮盖着,这就是你的诚意?

上述三张截图,是2015年6月17日早上8:43时截的。我现在还很怕诸多水军说我图片造假呢。下面两张图,是2015年3月3日晚上20:49时截的。那个时候,你的微信ID还没有“太阳表情”。

这个总不能说我作假了吧?



而你在面对我的质疑的时候,说了些什么话,你还记得吗?这就是我为什么要截图的原因。

二次编辑加了些东西,就可以等同于你自己的原创,是吗?


事实证明我当初心一软得过且过,才是真的错误。


你说了“最初开时,格式内容混乱,但转载内容标明了作者”——我还是那句话:用了我的东西,问过我吗?

你说了“微信对于转载格式有了新要求后,我们也跟着学习,把之前来源不明的全部删除。之后再也没有出现不合规的转载“——来源不明?请看看截图,你自己说过的话,怎么就这么快忘了呢?”是从虎扑、知乎、直播吧很多来源的文章“,这还算是来源不明?

你说了“暴力行为冠以道德名义,缺又恰恰选择了一个认真做事的自媒体下手,无论是出于要稿费,还是炒作涨粉,都不会实现的”——暴力冠以道德的名义?我质问你,就是暴力,你不告而拿,拿了我的答案,也拿了知乎上别人的答案,这种偷窃行为,就是道德的?


另外,请弄清楚,到底谁在炒作?我只是把原文作者式微老师带到了“体育红包”群,让她自己和你说清楚,这就是炒作?式微维护自己正当权益没有成功,自己写了篇专栏,以正视听,这叫炒作?

你说了“另外。。。您在背后诽谤我的许多聊天截图我已经给了律师。我们没做亏心事,我们礼貌但不软弱,真的,用法律途径解决,只对我们单方面有利啊。但您若真的要这样苦苦相逼,请也不吝给我一个您的地址,给您去一封律师函”。


我在背后诽谤你?请把截图放出来,让知乎用户都看看,我到底怎么诽谤你了。


你没做亏心事?没做亏心事我会质问你为什么不经过我允许转载了我的内容?


说我苦苦相逼?到底谁逼谁?“咕咚-李旸”是我在“红包体育”群里的ID,那是因为之前说过要标清楚所在的企业、媒体和姓名,所以我这样写。


我再说一次:质问你,是因为你在知乎未经我许可,擅自转载和引用了我的内容;我质问你,是因为你在知乎未经式微老师的许可,擅自转载和引用了式微老师的内容。


知乎上的回答问题,是我业余时间所为,工作忙的时候我只能下班回答问题,晚上写公众号内容,或者把知乎的答案放到我自己的公众号上去。关于足球篮球的内容,和咕咚网没有一点关系,全部是我自己的业余创作。


而你,直接找到了咕咚创始人、CEO申波先生,也就是我的最高领导,去质问我的行为是代表咕咚,还是代表个人。


我在知乎的ID和个人说明写得清清楚楚,没有和咕咚有任何的关联。你没有经过我个人的允许,转载引用我在知乎的内容,被我质疑你转载了别人的内容,居然好意思说是“法律层面的诽谤”?居然还去和我供职的企业对质?


到底是谁苦苦相逼?


所谓认真做事的自媒体,是把知乎用户的文字答案,变成自己的声音和话语,放到视频当中去,是吗?


所谓认真做事的自媒体,是未经他人许可,擅自转载、引用他人在知乎的原创答案,是吗?



最后我很想问一句:你既然深知自媒体人的成长有多么不易,为什么你还要去做“未经许可,擅自转载和引用其他自媒体人的内容”这样的事情?


最后,是我放出的所有截图的具体信息。



我在这里声明:我是知乎用户李暘,在知乎的每一个答案,在知乎的每一篇专栏文章,不敢保证完美无缺,逻辑严密,没有错别字,但全部是我自己的原创内容,任何人未经我许可,转载、引用、抄袭我的答案,即为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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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首先要有条件改户口,跟前清统治阶级挂上勾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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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主义政党长期治理的喀拉拉邦在印度处于人类发展指数的前茅,这就是共产主义对印度的影响。

印度及印占藏南、印占克什米尔的人类发展指数


另外,南亚人是非常非常喜欢取经名的。这也是一个地域特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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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在中国,它被写进法律,是没有法理依据的……

目前为止,反对虐待动物的道德论证有二(规范伦理学学派很多,但已经稳定成型的反对虐待动物的道德论证只有这两个),一个来自于功利主义,另一个来自于德性伦理学……

功利主义的论证:

动物的效用可以和人的效用相互比较

只要动物的效用损失足够大,就会超出虐待动物者获得的效用

如果要实现总效用的最大化,那么就应该为了动物的效用而牺牲一定量的人类的效用

因此,虐待动物是不道德的

但我们可以发现,同样的一个论证,也同样可以得出结论“交通防护栏在火灾时成为了阻挡动物逃离火场的墙,因此为了动物火灾时的安全,应该牺牲人类平时的交通安全”,这是澳大利亚的动物权利组织实际主张过的,理由和上面完全一致……

而如果我们不认为澳大利亚的动物权利组织的主张是正确的,那么就有理由否定最开始的大前提“动物的效用可以和人的效用相互比较”,进而也顺延着承认“虐待动物无法被功利主义所反对”,进而,上述论证无法成为我们对虐待动物立法的法理依据(尽管它可以成为澳大利亚这样的国家对虐待动物立法的法理依据)……

德性伦理学的论证:

一种行为如果表现出德性的缺失,就是不道德的

同理心是一种德性

虐待动物的行为表现出了同理心的缺失

因此虐待动物是不道德的

看起来它终于支持了动物权利主义者的主张了,但是非常遗憾的,一旦动物权利主义者支持任何一种对虐待动物者的惩罚,甚至包括社会谴责,就已经同样表现出了同理心的缺失(他对他要求惩罚的对象没有同理心,这和那个虐待动物的人没有区别)……

因此,即使从这个论点能论证虐待动物的不道德,但是,任何主张对不道德者进行惩罚的人,也必然是同等不道德的(因此,这种思想要求废除死刑,要求把监狱犯人待遇提高到旅馆水平,因为不能用监狱来惩罚犯罪者,而只能将其与社会其余部分隔离),因此它无法成为我们对虐待动物立法的法理依据(尽管它可以成为已经废除了死刑并且监狱的生活质量较高的国家对虐待动物立法的法理依据)……

因此,综上所述,虐待动物在中国进入法律,是缺乏法理依据的,甚至哪怕是进入道德的伦理依据,都十分可疑……

因为——绝大多数在中国反对虐待动物的人,都不认为有必要逐步拆除高速公路的交通防护栏以保障动物的通行,不认为有必要逐步走向农业全盘有机化不使用任何除草剂和杀虫剂,更不认为应该废除死刑并且把监狱的生活质量提高到旅馆的程度——而这些措施,在禁止虐待动物的国家,是值得探讨的,有很多的支持者,甚至有些已经成为了现实……

我不认为有必要逐步拆除高速公路的交通防护栏以保障动物的通行,不认为有必要逐步走向农业全盘有机化不使用任何除草剂和杀虫剂,更不认为应该废除死刑并且把监狱的生活质量提高到旅馆的程度——因此,我是肯定会拒绝动物权利保护法的,这在任何国家,我都会认为它是个立法机关根本不懂道德而导致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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