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性犯罪的形式,但始终没有进入大众的视野。甚至很多受害者,并不认为自己受到了性侵害(比如我),那就是”直女“对”直女“的性暴力。这是一种更少被纳入“性犯罪”考虑的伤害他人的行为,并且,是一种和“性欲”无关的性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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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几天在看文献的时候,突然想起来我在初中时候的一些遭遇性暴力经历。我当时不认为是性暴力,现在看来,或许很多人也会不以为然,但如果按照我上述的那两条来定义,它一定是性暴力。
我初中的时候在北京。那时候,班里面有一群女生特别喜欢玩一种游戏。早操前、体育课时、或者下课铃一响,一帮女生冲到一个女孩子身上,压着她扒她衣服。冬天就脱到秋衣秋裤,夏天就拽到露肩露腰。力道控制不好的时候,裤子拽一下内裤、内衣都会露出来。她们会一边扒这个女孩的衣服,一边喊叫让别人来看。大部分时候,女生都会成为围观者,老师也不管不问。女生扒女生衣服,按北京话来说,根本不是“事儿”。
有些女孩子被扒,不服气,转头叫上自己的小姐妹”扒“回去。一来二去,这样的事情每个课间都在发生。每天早上早操的时候,女孩子都是捂着裤腰带在操场上警戒地等着广播体操的音乐。
我就曾经被扒过衣服。而我从来没有”扒“回去过。我从来不理解这其中带来的”兴奋感“。
当一群女孩子在草上上,把落单的女生按倒地,然后七手八脚把她裤子拽下来,把衣服扣子扯破。她们叫的好开心,喊得好兴奋,眼睛里有光。
我被扒衣服的时候,她们眼里都是绿光,她们是一群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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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那个时候我们还比较单纯。我们学校的男生非常熟知女孩子的这个游戏。他们只要一听到有女生尖叫,就自动会走开。这可能是我现在回忆起来,这件事情中唯一会感到温暖的地方。这让我整个被羞辱的经历,不那么绝望。
还有我的好朋友,她是个人缘好的女生,会配合着她们闹。但她知道我从来不喜欢参与这种“游戏”,所以在其他女生寻找目标的时候,她会说一句“别找倪纳,她不好玩”这种话来暗暗保护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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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这一定是校园霸凌。是学校里的一部分人,通过某种方式让另外一些人臣服。在“扒衣服”事件中,用到的手段包括了集体暴力和公众羞辱。
其次,这是性犯罪吗?说实话很难讲。我觉得无论放在哪个国家的法律条文里面,这种行为都是一个很灰色的地带。但如果按照我自己的定义,它是暴力犯罪,也是性犯罪。
”性犯罪“的最直接关系,我认为有两者:
1,使用暴力、或胁迫手段。
2,在性行为或性别文化的层面,违反他人意志。
一群女生扒一个女生衣服,为什么构成性暴力?在我看来,这个行为中“性"的含义,有两层。
试想一下,如果在一个男女都可以自由裸体的社会环境中(它目前在某些地方存在,而且历史上也存在过),这样的行为达不到“羞辱”被害者的目的。因为这些女孩清楚地知道,女性在公共场合被脱衣服,会感到羞耻,会被迫臣服,所以她们利用了这个“性别文化”进行了“性暴力”。
当然,男性被扒裤子也会感到羞耻。但是,女性在公开场合扒男性裤子,女性本身也会承担被“荡妇羞耻”的风险。这种暴力行为对于施暴者来说,会有隐形成本。但女性对女性施暴,完全可以跳脱出我们刻板印象中的”性暴力“场景,让施暴者更肆无忌惮。
2. 在选择受害者上,它利用了“女性对女性的猥亵不算犯罪”这个文化和法律上的“性别盲区”。
男生会公开地、集体地对女同学实施这样的犯罪吗?不太会,至少不可能如此公开地、当着学校所有人和老师的面这样”公然行凶“。因为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和性别认知中,不论男性、女性、老师、校领导,都很清楚地知道,”男性扒女性衣服“这个行为是犯罪。
正是因为大众对于性犯罪的想象还是窄化在“男性是犯罪者”这个范围内,所以女性扒女性衣服,就脱离了“犯罪范畴”,甚至脱离了被“公序良俗”所约束的范畴。然而,扒女性的衣服这个行为属于犯罪,其核心应该是“用暴力违反他人意志”,而不是“男人扒女人衣服”。
这就是为什么,这种一个群体对其他个体的“公共羞辱”,可以长期持续地在校园里面扩散,成为了一种默认的“集体文化“。老师们管不到,警察们管不到,谁都管不到。
这就是我当时的认知。这是一个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的事情。我得不到任何帮助,它不是犯罪,不是猥亵,不是性侵。”它“只是班里一群女生,和我这个清高的、不合群的女孩子,”闹着玩“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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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ucault曾经提出,任何的”性“都不应该被制裁。被制裁的只应该是暴力犯罪。比如强奸,不应该有单独的强奸罪,而是应该把性器官当做我们身体的一个普通器官对待。伤害了女性性器官,就如同伤害了肝脏一样,应该判伤害罪。
如果我们生活在一个性器官和其他器官都被平等对待,或者男性性器官和女性性器官都被平等对待的乌托邦里,或许它是成立的。很可惜,我们并不活在那样的真空世界。在各个社会,我们都赋予女性性器官和男性性器官不同的文化意义。
一个女性在操场上被扒露出内裤,她受到的性文化羞辱的程度和一个男性就是不同。而一个男性,它的性器官的尺寸会被调笑,被羞辱,这也是极少女性会感受的性羞耻。
因为有了种种针对女性和男性的”性羞耻文化“的种子,那么利用这些种子实施性暴力的,可以使男性,也可以是女性。而ta们实施性暴力的目的,很多时与”性欲“完全无关。
扒女孩子衣服,她们的目的,就是利用性羞辱进行”臣服教育“。这就是一种基于性文化的暴力,它严重违背了受害者的意志。对我来说,它是一场场不折不扣的性暴力。
直到今天,我也不知道她们为什么这样对我。或者说,”我“是谁并不重要,她们寻找的是一个个看上去软弱的女性,而我正好出现了。那个初中时候爱读书,所以有点书卷气,不合群的我,或许让这样的我在大众围观中被扒了衣服,能给她们带来”乐趣“。
又或者是她们真的只是一群孩子,想和我闹着玩,做游戏而已。
很可惜,它对我来说,是犯罪。因为当10多只手把我按在地上的时候,从来没有人问过我:你想不想和我们一起玩?
她们说的最多的一句话是:你服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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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被羞辱的记忆,翻出来有意义吗?
书写女性视角的世界,创造属于我们自己的历史,我责无旁贷。不仅知识有力量,经历、故事、感受,同样有力量。女性的故事,不仅仅是女性的伟大、女性的光辉,还有女性作为人的全部。它是立体的,是多维度的,是复杂的,也是矛盾的。
在重塑女性历史和世界的过程中,女性对女性的性暴力,被书写的太少了。
今天我是写出来了,也是后知后觉认为我自己把自己的回忆理解错误了,才写了出来。不知道还有多少女性有相同的经历。或者很多女孩子和我一样,经历过,但从未思考过,自己的某些经历,是否是一种性暴力手段?你是否性暴力过其他女性,又或者不幸沦为女性性暴力的牺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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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我文章的很多都是年轻女孩子。如果你正在遭遇相同的事情,我分享一个我当初的解决方案:我不做反应。当我被3、4个女孩子按在操场上被扒裤子的时候,我努力压抑自己的恐惧,我不叫喊,也不挣扎,就是死死抓住自己的裤子和上衣拉链,不出声。
做个活死人,就无法满足兽欲的狂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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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如果和我一个女性朋友一样,从小练泰拳当兴趣爱好,那当我没说。在更完善的反校园暴力方案出台之前,在更完善的性暴力法律之前,这应该是最优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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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不呼吁”女孩子保护好自己“。
我向来喜欢说:别违反别人的意愿而不小心成了一个”施暴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