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作》
每一代GTA,当你完成所有能做的事情后,都会陷入强烈的孤独感。我曾经给GTA4写过一篇游戏小说,就是以孤独为主题(文长,图多来自网络)
逃离自由城
这件事一点都不难,真的。
我将身体尽量放平,整个人懒洋洋地躺在沙滩上,带着一丝慵懒与茫然。远处的海平面波光粼粼,如同洒过了一层昂贵的金粉,海鸥飞翔,波涛涌动,偶尔会有游艇一闪而过,切开金箔似的水面,在船尾留下一串串白色的涟漪——尽管不可能闻到任何真正属于大海的味道,但这些场景仍旧使我有那么几个瞬间的感动。
一架大客机划过蔚蓝的天空,摆动几下机翼,很快就消失在耀眼的阳光里。我眯起眼睛,默默地目送它离去。
距离我身后不到五十米的地方,就是繁忙的Crockett大街。此时正值午后,车辆和行人川流不息,不时能够听到鸣笛与吵闹声,还有若隐若现的电台摇滚乐伴随着发动机轰鸣声飘过来。在沙滩上除了我以外,还有两三个黑人,他们穿着红色和绿色的运动装,远远地站在一起,低声谈论着什么。
又是一个惬意的下午,如果这一切都是真实的话。
我一直躺到夕阳西下,才缓缓站起身来,沿着沙滩上的木制廊桥走回到Crockett大街上。恰好一辆黄色的出租车驶过来。我站到路中间,出租车猛然刹住了车。我熟练地走到车旁,拉开车门,把里面的乘客粗暴地拽出来。那是个女人,她挣扎了几下就放弃了,骂了一句粗话,转身离去。我坐进了车里。
“去Joliet街,走Duks Boulevard和东Borough高架桥。谢谢。”
司机是个穿黄色马甲的老白人,他似乎完全不在意我赶走他的乘客,嘴里嘟囔着只有他自己才能听懂的笑话,重新发动了车子。
从Crockett街到我位于Joliet街住所的道路,有许多种选择。我通常喜欢先向西转到Oneida大道——那里有城里最好的散步便道——接着进入Montauk大道,一路可以欣赏街左侧Outlook公园里郁郁葱葱的橡树。然后我会路过士兵广场,那里总会有些傻瓜试图开车攀爬广场的水泥隔墩,撞得头破血流。接下来,车子从Dukes Boulevard北侧向转,直接上东Borough高架桥,沿途不仅可以看到海景,而且还有Charge岛上活力十足的大卡车相伴。最后我会在Bohan岛的Gainer街下高架,再开不到50米就到家了。
听起来是不是有些病态?但这是生存之道,至少是这座城市的生存之道。
司机忠诚地遵照了我的指示,很快就抵达了目的地。我下了车,凑到驾驶室旁边,掏出手枪“砰”的一声,鲜血飞溅,司机整个身子都压在了方向盘上,喇叭声久久不停。我耸耸肩膀,把枪放回口袋。身后有一个疯子声嘶力竭地大吼着,于是我转过身去,狠狠地把他踹翻在地,用力地踩,直到他一动不动。
做完这一切以后,我在附近的摊子里买了个热狗吃掉,用棒球棍打死摊主,然后回到自己家里,睡觉。
自由城的一天结束了。
所谓寂寞,究竟是什么呢?
古往今来的哲人们给出了许多定义,也给出了许多描述。我想,没有人比我理解得更加深刻,因为没有人曾经身处我如今的环境。
你可以想象,偌大的一个城市,里面充斥着数万辆汽车和数十万市民,可没有一个人真正拥有灵魂。
在这些人背后,没有任何故事,也没有任何背景,他们没有起点,也没有终点,只是随机出现在我附近,漫无目的地晃荡着——我甚至不确定在我视线之外,他们是否真的存在。没错,当我举枪要杀他们的时候,他们会惊恐,会抱头鼠窜,但那只是预设好的罢了。就算死了,也没有家庭为他们哭泣,也没有人会恨我。
他们宛如行尸走肉一样在街上,目光呆滞,只会按照固定的几种模式做出反应。
不光是人,就连整个城市都如同一具冰冷的机器,无比井然有序,无比冷漠。夜晚降临时路灯会按时点亮;城铁和地铁每天轰隆隆地在隧道里打转;高架桥的收费站横杆殷勤地抬上抬下;幸福女神像附近总是熙熙攘攘有许多游客;偶尔发生车祸,一分钟内疚会有救护车呜呜地出现在伤者身旁;弗朗西斯机场的航班起起落落,永远都那么繁忙。
这些热闹的表象之下,是永远的一成不变,无比喧嚣却又无比寂寥。一个硕大的舞台布景,无数虚假的人体模型,我却生活其中。
其实我并非一开始就生活其中。自由城对我来说,原本只是一个游戏罢了,不知何时开始我深陷其中——不是“沉迷深陷游戏”那种修辞手法,而是如字面意义般的深陷其中。
究竟这是多久之前发生的事情,我已经摸不清头脑。在自由城这种规律性极强、没有一点意外发生的地方,你很难去记住时间。电台广播和电视只能持续24小时,你唯一的选择是上网看看别人博客的更新来确定日子,但很快那些博客也都沉寂下来了。
就算你想在墙壁上刻痕都没办法,自由城的东西除了建筑之外,都没办法持久。无论是落在地上的雨伞、汉堡、尸体、撞坏的汽车或者墙壁上的弹孔,都会很快消失,一切恢复如新。
我唯一能确定的,是我并不属于这里,我应该属于一个比这里更丰富更混乱的世界。这点模糊的记忆是我的救命稻草,也是我的命中魔王。它让我满怀希望,也让我痛苦不堪。
我最开始被困在自由城的时候,是兴奋。很快兴奋就变成了恐慌,恐慌变成了畏惧。周围有无数的人群,但只有自己是活生生的,这种感觉真的会要命。
要命,这是一个修辞手法,一个笑话。事实上,我在自由城惟一的好处,或者说惟一的坏处是,我永远不会死。死亡对我来说,只是从眼前一黑到站在医院门口那么一段短暂经历而已——无论我是被地铁撞死,从帝国大厦跳下来摔死或是被警察乱枪打死。最后一点自由,就这么被剥夺了,我连求死都不能。
我恍惚记得,曾经看过一部叫做《我是传奇》的电影。跟我相比,那部电影的男主角可幸运多了。他虽然孤孤单单一个人,可毕竟还有一条狗和危险的吸血鬼们为伴,生活孤独、危险,但绝不无聊。
比危险更可怕的,就是无聊。无聊到这座城市的每一条路都了然于胸,每一个行人的反应都不出所料,每一个电台的节目顺序都熟稔无比。自由城的细节是伟大的,但无论多么伟大的细节,也是有限的,无法真正模拟出人生本身,自然也就无法给予真正人生所特有的感受。
我开始变着花样折磨自己,折磨着这个该死的城市。我开着直升机去撞幸福女神像,或者开到大街上,用旋翼尽量贴近地面,把行人高高卷起来;我打光了所有的鸽子,跳完了所有的跳跃点,赢得了每一个街区的赛车;我甚至试过去脱衣舞酒把对着那些丑陋的妓女自渎……所有规则允许或者规则不允许的事情,我都试了好几遍。
从来没有一个人像我在自由城一样自由,也从来没有人像我一样被牢牢拘束。那是一种前所未有的体验,你可以作任何事,但是没有任何用处。这时候,我才意识到,什么才是最可怕的东西。说真的,我现在宁愿去和一个最卑微最苦难的人生去做交换,也不想呆在这个一成不变的安全囚笼。
但这些事情我很快就厌烦了,于是我想逃离这个鬼地方。自由城是由四个大岛和数个小岛组成,四面环海,无边无际。我开着快艇朝着外海连续开了三、四天,最终还是放弃了。我也试过攀上弗朗西斯机场的喷气式客机,可每次都跌落到跑道上,被闻讯赶来的警察打死。
……现在的我,每天就是呆呆地靠在沙滩上,望着日出日落,然后打车回家,沿途偶尔会打死几个路人。我已经失去了做任何事的兴趣,长此以往,要么变成我家门前的疯子,要么变成行尸走肉,无论是哪种情况,我都不必再担心。
这种生活在某一天——我无法确定是哪一天——发生了一点点改变。
那一天早上,我从床上爬起来,走出位于Albany大街的家门去,发觉有些不对劲。这座城市我太熟悉了,它的一举一动都瞒不了我。而今天我却觉出了一丝异常,也许是云层的流动,也许是车流的密度,也许是红绿灯变换的频率,说不清楚,总之就是不太一样。
我随便在路上抢了一辆银灰色的SuperGT,沿着Albany大街一路向南开去,一直开到Algonquin岛的最南端。我心里很兴奋,“异常”是这个城市里最稀缺的东西,我暗自祈祷这千万不要是我的幻觉。
在Algonquin岛的东南角,有一个伸展到海面的观光直升机平台。我下车走过去,对着其中一架直升机开了一枪,驾驶员的血飞溅到玻璃上。然后我熟练地踢开尸体,坐到驾驶员的位置,直升机晃晃悠悠地飞起来,载着我朝整个自由城最高的建筑帝国大厦飞去。
当直升机慢慢接近帝国大厦顶端那巨大的天线时,我算准距离,猛然拉开门朝观光平台跳了下去,整个人恰好落在走道上,就地一滚,毫发无伤。失去控制的直升机,先是旋翼被天线塔撞断,然后整个机身翻滚着朝地面落下去,几秒钟后一阵低沉的爆炸声从下面传来。
观光平台上有一个人站在那里。这很平常,总会有几个随机出现的游客在附近晃荡——但这次不同,我落地以后,那个人直直朝我走来。他是个黑人,个子很高,看起来与普通人没什么区别,但是他注视我的眼神很坚定,自由城里的市民绝对无法做出这样目的性极其鲜明的举动。我的心脏开始狂跳。
“你好,我等你很久了。”他说。
“你怎么知道我会来这里?”我勉强抑制住自己的激动。
“心理学因素罢了。”他耸耸肩,“当一个人感觉到不安定的时候,他总会选择一个可以最大限度掌控全局的地方呆着。整个自由城,只有帝国大厦可以俯瞰几乎整座城市。除此以来我想不到别的办法,你知道,我们没办法在这个城市留下任何痕迹。”
我们两个的目光同时朝外面转去,这里是自由城最高的地方,可以俯瞰差不多三分之二个城区,确实有一种让人心安的力量。
“其实我更喜欢Crockett街的沙滩。”
我老老实实回答。他大笑起来,然后比了个手势:“喝一杯去?”
“好。”
帝国大厦通向地面有一部电梯,但是我们相视一笑,不约而同地选择了纵身跳下楼。周围的景物飞速闪过,然后我整个人高速撞到地面,眼前瞬间一片灰白颜色。在下一瞬间,我出现在Kunzite大街的医院前方,旁边步行过去几十米就是一间酒吧。
这是从帝国大厦到酒吧最快的办法,典型的自由城风格。我们两个都选择了这种方式,说明对于这个城市的了解都十分透彻。也许他跟我一样,也是一个被困在这里的可怜人。
酒吧里没多少人,这里也没有真正的酒喝,只是我们习惯上觉得需要一种谈话的氛围。帝国大厦顶端的气氛太阴郁,不适合谈话。
“你是怎么进来的?”我第一句话就开宗明义。
“这个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怎么出去。”他说,“这才是我们亟需解决的问题。”他的造型是一个与Little Jacob类似的黑人,不过双眼炯炯有神。
我默默地点了点头,这的确是我最关心的问题。
“我什么时候陷进自由城的,已经忘记了,我想你也是。不过我相信,我在自由城之前的生活里,从来没碰到过你,直到今天。我们也许原本身处两个一模一样但彼此独立的自由城,但因为某种原因,现在我们的世界合并了。”
“我说为什么感觉城市有些不对劲呢,看来不是我过分敏感。”我自嘲道。
黑人把身体朝前靠了靠,双手垫着下巴:“我还记得一点儿之前的事情。自由城应该属于某一个游戏的场景。在它的通常规则之下,整个城市只能容纳一个拥有自由意志的人,也就是我们自己——现在两个城市合并成了一个,却拥有你我两个自由意志,这很奇怪。”
“你是说,我们有机会出去?”我的呼吸骤然紧促。
“不管怎么说,总算是起变化了。”他说,露出宽慰的笑容。这种笑容只有在自由城的人才能理解。变化,这是多么诱人的一个词啊。异常意味着变化,变化则意味着契机。
我欣喜地点点头。
“我是这么想的。那个游戏,除了通常规则以外,一定还有一些特定的规则,可以允许复数的自由意志同时出现。只要搞清楚这些特定规则,我们说不定就可以回去。”
“那我们要怎么做?”我已经有些急不可待。
“不知道。”黑人双手一摊。这让我有些失望,又有些惭愧。无论如何,他毕竟是在努力推测着真相,而我只知道浑浑噩噩地在沙滩上晒太阳,两下对比,我实在是太消极了。
“但是一定有什么办法吧?”现在的我,就如同行将冻死之人看到远方的一簇火光,不知那是熊熊的篝火还是火星,但总归要凑近了去看一看才甘心。
酒吧里陷入暂时的沉默。几个虚拟的市民从桌子旁走开,其中一个醉得不醒人事,他们对我们熟视无睹,跌跌撞撞的走出门去,然后凭空消失在空气中。黑人抓起一个飞镖,朝靶盘丢过去,准确地刺中了靶心。然后我们轮流投掷,最后我以三分之差赢得了比赛。
“你是否还记得从前的世界?”黑人突然问道。
我摇摇头:“只有一些极其模糊的印象——准确地说,我现在唯一能确定的,只有‘与自由城不同’这件事本身,至于如何不同,我已经完全想不起来了。”
“我猜,这也许就是我们困在自由城的原因。”黑人搓响手指,神情变得严肃起来,“自由意志这种东西,需要记忆作为基础。人生过往的一点一滴,都是构成我们追求自由的源动力。”说到这里,他停顿了一下,继续说道:“而在这个城市里,我们正在被一成不变的生活逐渐消磨掉以往的记忆。我们会痛苦,会愤怒,是因为我们仍旧怀着对从前生活的渴望。当我们彻底忘掉之前的一切时,这个城市就会趁虚而入,把我们完全融进去,变得和他们一样。”
他指了指酒吧老板,老板正面无表情地站在吧台后。就算我们用枪或者棒球棒把他打死,他也不会产生任何情绪波动。
我觉得后背一阵发凉,这正是近一段时间里我的生活写照:彻底放弃了思考与挣扎,每天只是躺在沙滩上看太阳,让脑子变得麻木。按照黑人的说法,我正滑向不可逆转的深渊,整个自由城像怪兽一样长开漆黑的大嘴,等待着我掉进去。
“这可真是……太可怕了。”我嗫嚅道,同时擦了擦额头并不存在的冷汗。
黑人宽慰地笑了笑,比了一个放心的手势:“事情还没糟糕到那个程度。你看,我们不是碰到对方了么?如果我的理论没错的话,自由城靠吸取我们的记忆来吞噬我们,那么反过来想,只要我们恢复了记忆,那么就有希望从这里逃离。”
我精神一振,随即又问道:“要怎么恢复?”
“至少我们都记得,这里本来属于一个游戏的场景。”黑人道,“这个城市我确信是按照现实世界搭建出来的,这就是我们的起点。”
按照黑人的说法,记忆的回复需要一种叫做联想法的手段。这种手法的重点,是从一个确实的回忆点出发,通过不断联想回忆起其他的东西。
比如我们的回忆很确定自由城本来是一个游戏场景,那么游戏又是什么?应该是一种交互式的程序。程序是什么?似乎可以在电脑或者某种机器上运行;电脑是在哪里发明的?美国。美国是在哪里?是在美洲;在那个世界除了美洲还有什么洲?我能数出两个,黑人能数出三个……
等等等等,诸如此类。事实上,正如黑人预料的,自由城就是现实某个城市的投影,我怀着联想的目的去搜寻,发现周围到处都是记忆起点。我能从路上的黄色出租车联想到撒哈拉沙漠;能从Booth隧道联想到飞翔在地球上空的GPS卫星网;从Alderney国家监狱联想到《肖申克的赎罪》以及好莱坞。
我找到了在自由城的生存意义,并且乐此不疲。麻木的大脑,就象是久未润滑的老滑轮,开始吱吱扭扭地转动起来。我回想起了许多东西,回忆起来的生活细节越多,想脱离自由城的心愿就越强烈。
这一天,我来到Tinderbox街的脱衣酒吧里,等着黑人过来。自从确定了联想恢复记忆的战略之后,我们白天各自行动,去寻找自己熟悉的记忆点,然后在太阳落山后来到这里的酒吧碰头,分享自己的联想成果。这里是自由城最热闹的地方,喧嚣的人群和舞动的脱衣舞女比别处更有生气。
天色擦黑的时候,一辆橙色的跑车停到脱衣酒吧前面,黑人从车里走出来。我发现他的脸色并不算好,心里想在自由城这种鬼地方,还能有什么发愁的事?
就我目前回复的记忆里,黑人是我见过最有智慧的人。在我坐困愁城的时候,他已经用敏锐的眼光与思维发掘出一条回归之路,并且毫不迟疑地执行。这样一个人,难道也碰到不能解决的事情了?
“你来了?”我靠在沙发里,冲他懒洋洋地挥了挥手。黑人没有理睬主动迎上去的妓女,径直走到我旁边。我注意到他的眼神不再坚定,在我和舞台之间反复游离。
“我想起来一些事情。”他的声音很干瘪。
“我们不是每天都想起一些事情嘛。”我试图宽慰他,“你今天想起来什么东西了?Lady Gaga,还是大熊猫?”
黑人没有回答,而是举起枪来对准了我。他端起来的是一把AK47,枪口对着我的太阳穴。
“嗯?”我有些疑惑地看着他,不明白这个举动的含义。在自由城,拿枪对准别人并不是一件很冒犯的事,因为我们永生不死。他就算开枪,也最多是把我送到三个街区以外的Edison医院罢了。
“Just Kidding,Sorry。”他低声说了一句,然后开了枪。我的身子一下子从沙发歪斜斜地倒下去,周围变得黑白一片,下一个瞬间,我已站在Edison医院门口。
我对黑人的举动迷惑不解,互相开枪算不了什么大事,可总得有个理由,而且为何他面露愧疚,显得十分犹豫呢?
很快我又在Colony小岛碰到了他。我问他,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我没有等到回答,因为他二话不说,掏出枪来就把我直接毙掉了。满腹疑云的我想,难道这也是回忆计划的一部分么?通过对同伴开枪来回忆现实社会里的凶杀与犯罪?
我决心一定得弄个明白。黑人是我尊敬的人,也是我钦佩的人,即使我们永生,被自己尊敬的人连续两次杀死也不是件愉快的事。
第三次,我正站在Broker城区的某一个城铁站台上,城铁轰隆隆地开进站里,忽然一支手枪从后面顶住了我。
“是你吗?”我不动声色。
“我别无选择。”黑人的声音充满了困惑与痛苦。
“那么我也是。”
站台上传来剧烈的爆炸声。在他拿枪对准我的时候,我已经把一枚手雷拔出了引信,然后丢到脚面。我们两个人的身体都高高地飞在半空,然后落在地上。
这一次很巧,我们出现在同一家医院门口。我们同时拔枪,对准了对方。
“这么说你也想起来了?”黑人问,表情里既有恐惧,也有解脱。
“我已经被杀死两次了,怎么也该想起来了,这都要拜你的联想法所赐。”我说,同时把准星对准了他的头部,“说真的,我实在不想对你开枪,你是我在这个城市唯一的伙伴。如果没有你,我现在就是一具行尸走肉。没有别的办法了吗?”
“我刚才不是说了么,我们别无选择。”
这一次传来两声枪响。唯一不同的是,我手里端的是AK47,而他的是手枪。在自由城的世界里,AK47比手枪的射速与杀伤力都大得多。于是,我看到黑人的身躯轰然倒地,还微微抽搐。他没有再度出现在医院前,可能是被传送到其他岛上去了。
我现在已经完全明白他这个举动的含义了。
自由城的那个游戏,拥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单机模式,每一个城市只能拥有一个自由意志;还有一种网络模式,其中最重要的部分,叫做死亡竞赛。在这种模式中,不同玩家可以通过网络置身于同一片城区,以杀死对方的次数作为计数,先够50次的人就是胜利者。只有在这种情况之下,同一个城市才能出现复数自由意志。
黑人在第一次杀死我的时候,应该就已经回忆起这个细节了,难怪他那么愧疚。在被他杀死两次以后,遭背叛的痛苦和愤怒也让我这部分的记忆复苏。
这真讽刺,我们拼命回忆人生,最终的结果却是让我们兵戎相见。当黑人出现在我的城市时——或者说我出现在黑人的城市——其实这个模式就已经启动了。这是一个属于我们两个人的死亡竞赛。
和解是不可能的,胜利者只允许有一个人。即使我们轮流向对方开枪,总有一个人先到50次,另外一个人必然失败。用火箭筒或者手雷同归于尽这种事,是不被承认的,一定要确实地杀死对方并且自己存活下来,才能够算数。
所以当我回复这一部分记忆之后,我意识到,我与黑人之间的战斗不可避免。
在这么大的一个城市里,就算你好不容易成功地杀死一次,死去的人,会随机出现在三家医院之一的门前,杀手无法立刻赶到。这可以给予被杀死者可以反攻的机会。不会发生杀手在复活点堵门连杀的事情。雷达为我们提供了对方在地图上的大概位置,没有更多细节。这意味着这场决斗将会持续相当长的一段时间。
实在是有些讽刺。在这个自由城里,唯一两个拥有自由意志的人却要拔枪相向。但无论如何,我想出去,因此只能鼓起勇气,与我唯一的同伴交手。
目前黑人已经杀死了我两次,我杀死他一次。2比1。
接下来,就要看谁对这座城市更熟悉了。
我抢了一辆车,直接驱车前往唐人街。那里有一个枪械店,里面卖各种枪械、子弹和防弹背心,我现在必须把自己武装到牙齿。车子快接近Columbus大街与Emerald路口的时候,我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声音,那是一种什么东西从狭窄管道里高速喷出的声音,是火箭筒!
我下意识地拉开车门,从车子里跳了出去。下一瞬间,车子变成了一个大火球。我滚落到人行道上,血格一下子掉了大半。街道上的车子都停下来,还有人在尖叫。我看到一个小黑影从天空飞过来,划过一条弧线落在离我不远的地面。我别无选择,只能跳到路中间。
手雷爆炸的同时,远处传来炒豆般的噼啪声。我一下子被数十枚子弹刺穿,当即倒在地上。
一次极其漂亮的伏击。黑人预料到我会前往枪械店补充武器,他早早就驾驶直升机飞到附近街口的楼房顶上。他连续用火箭筒和手雷,逼迫我离开人行道,来到没有任何遮蔽的十字路口,然后居高临下用M16把我打成筛子。
3比1。
我这次选择了打车,这是目前最安全的交通方式。我到了South Parkway南侧的那一片大工地,那里有一片高耸入云的塔吊。我飞快地爬上最高的那一台,拿出狙击枪。这么作风险很大,因为如果他对这一片区域足够熟悉的话,就会格外留意高处的塔吊。我们两个人对狙的话,在塔吊上的我比他更容易被击中。但我愿意赌上一把。
雷达里很快出现一个红点。他一定在雷达里也看到我了。但雷达只能显示出粗略的位置,而无法精确定位,这是我的机会。
一辆悍马从South Parkway开过来,黑人把车开的很慢,试图混在NPC的车队里鱼目混珠,可惜还是被我一眼认出来——NPC车辆始终保持匀速,而悍马却是忽快忽慢,很显眼——他很狡猾,悍马的防御力很高,很难用狙击枪从远处射穿。不过反过来说,他也无法第一时间进入狙击站位。
我开了第一枪,击中了悍马前方一辆小面包的后轮。小面包骤然停下来,司机惊慌地逃出来。悍马没有停住,反而开始加速朝前冲去。悍马的强大马力一下子把面包车推开。看来黑人从小面包中枪的一瞬间,就意识到我已经占得了狙击先机,他如果继续慢悠悠地前进,就会给我提供一个瞄准驾驶室的机会。
他做出了正确判断,加大油门,试图利用悍马的厚装甲飞速逃离这个区域,悍马撞开小面包以后,凶悍地朝Denver大道转去。只要他再前进三十米,Denver大道两侧的高层建筑就能为他提供最完美的掩护。可惜这时候已经晚了。
我开了第二枪,仍旧没有瞄准悍马,而是对准了在Denver大道和South Parkway交汇处的一辆油罐车。这是我一开始就故意停在那里的,是我送给黑人的小礼物。
子弹击中油罐车的瞬间,发生了极其剧烈的爆炸,火焰和暴风将刚好路过的悍马也卷了进去。
自由城和现实不同,你停好的一辆车,如果离开你的视线,车子就会很快消失。所以黑人根本没有想到我会利用其他车辆来做埋伏。事实我好不容易才找到这一处既是黑人逃跑的必经之路,又在我视线范围之内的位置。
3比2。
我收起枪,飞快地爬下塔台,黑人不会给我第二次机会的。
在接下来的三天内,整个城市变成了我们两个人的战场。说来讽刺,这种激烈的交锋与其说是为了脱离自由城,倒不如说是为了让自己不那么无聊。在高度紧张的情绪下,我大脑运转速度极快,长久的锈蚀与麻木一扫而空。我在战争中恢复了以往的敏锐与想象力,记忆恢复前所未有的快。
我不再长吁短叹伤春悲秋,我把所有的时间和精力,都放在如何杀死黑人以及如何防止被他杀死。
我在弗朗西斯机场和Drill街的断桥各自杀了黑人一次;黑人则在中央公园和Alderney的废弃工厂回以颜色。我在高耸入云的大厦之间击落了黑人的直升机,然后他就打爆了我在海面划S的快艇。我们甚至在中央岛屿的地铁隧道里展开了一场极其华丽的追逐战,我们骑的都是摩托车,在漆黑的隧道里围着Algonquin岛转了大半圈,最后谁也没赢。我们一起被迎面而来的地铁撞死,
日起日落,比分在不断上升。我们疯狂地杀死对方,只为自己能回归正常生活。
在其中的一次对决中,我成功地把他逼入了死角,然后用枪顶住了他的头。我对他说:“你也无法确认,杀死对方五十次后,就一定可以脱离这座城市吧?”黑人点了点头:“这不过是一个猜想。”我忽生感慨:“也就是说我们正在为一个虚无缥缈不能确定的玩意儿大打出手,这可真讽刺。”
黑人笑了:“那么你会因此而放下枪吗?”
“不会,这可真悲哀。”我回答。黑人耸耸肩,不再说话。“砰”地一声,鲜血四溅。
现在的比分是47比49,黑人领先我两分。
我开着一辆浅绿色的皮卡,在Roebuck高架桥上疯狂地奔驰着,一辆纯红法拉利不紧不慢地在后面跟着,黑人不时伸出头来,用机枪扫射我的皮卡尾部,已经有黑色的烟汹涌地冒出来。
局势对我相当的不利。Roebuck高架桥是一个两侧封闭的悬空高速路,我又处于被追击的状态,很难掉转车头去还击,甚至连跳下桥自杀都很难。更可怕的是,我的汽车尾部已经快被打出火苗了,这意味着如果我不跳车,几秒内我就会被活活炸死,并且算作被杀。即使我侥幸从车上跳下来没死,后面尾随而至的黑人也可以加速碾过去撞飞我——法拉利的速度可以轻易做到这一点。
我努力让自己冷静,在现在的局势下,一旦我陷入焦躁心态,一切可就全完了。看得出,黑人的情绪也很激动。
我决定赌一把。
我将速度又提高了一点,然后轻轻摆动方向盘,让车头朝着左侧稍微摆动一下。黑人以为我要强行转弯,他连忙降低速度,也贴着左侧。我觑准这个空挡,猛然车子一转,冲向出口。
Roebuck高架桥通向电厂有一个位于大路中央的出口,坡度非常大,而且大卡车特别多。我的小皮卡一跃而下,黑人没有半分犹豫,也紧紧咬尾而下。恰好迎面开过一辆冒着气的黄色大卡车,我迎头猛地撞了过去。当小皮卡和大卡车碰撞的一瞬间,巨大的惯性让我的身体撞破了挡风玻璃,甩出车去。
而在同时,我紧握的双手松开,一枚手雷掉落在地。
在自由城,车速太快的时候相撞,司机有时候会被甩出汽车,但如果血格够厚的话,未必会死。
强弩之末的小皮卡在承受了如此剧烈的撞击后,终于熊熊地燃烧起来,并让大卡车的车头也火苗四渐。然后,那枚落在地上的手雷发生了爆炸,火上浇油,促使大卡车发生了更剧烈的爆炸。而黑人的车因为追的太紧,不及避让,也被卷了进去。我看到法拉利内部瞬间燃起赤红色的火焰,一个人影痛苦地晃动着。
这一连串反应发生在我落地之前,然后我的身体才重重摔在地上,眼前一片黑白色。
我不知道这一次的分数该怎么计算,是我得分,还是他得分?按照规则,我算是死于与大卡车碰撞的车祸;而他应该算是卷入汽车爆炸的无辜受害者。我们两个都没拿到分数。
我呆呆地坐在医院前的长凳,雷达上能看出黑人重生在另外一个岛上。看来这一次,我们打平了,他没有达到50次。我忽然发现,这也并不是我想要的人生。它本质上,与之前的生活并没有任何区别——和我记忆里的那个人生截然不同。
这样下去,真的可以离开这座城市吗?我有些怀疑。这种怀疑开始只有一点点,然后慢慢扩大,遮天蔽日,占据了我整个思想。要突破这个城市,最需要的就是突破常规。我们目前打得不亦乐乎,其实还是在它的规矩里打转。
突破常规?
我脑子里突然闪过一道光亮,一段记忆流回到脑中。掏出了手机,给黑人发了一条短信。
很少有人知道,在Alderney岛的Emery街贴近的小桥旁边,停泊着一艘破旧的三层汽船。这是整个城市里你所能开动最大的玩意儿,速度非常慢。我把黑人约在了这条船上,并要求双方都不带任何武器,除了棒球棍。黑人答应了。
我不担心他会食言,因为我暗示他我想起来一些新东西。如果他贸然动手,那么就会彻底断绝这条线索;就算是落入我的圈套被杀死,也不过是将比分变成48比49,他仍旧保持优势。
黑人如约而至,我们两个人手里都捏着棒球棍。这是一种表示和平的办法,因为棒球棍是所有武器里唯一无法一击毙命的,切换成其他武器也要花上一两秒时间,这样可以给予对方充分的反应时间。
我把那条三层大船开到了外海,大船开的速度非常慢。
黑人问:“我只需要杀死你一次就可以解脱了,你为什么要与我见面?”
“听说过死亡秋千吗?”我开门见山地问他。
黑人摇摇头。我确信他一定听过,只不过他的记忆还没有恢复到这一部分。幸运的是,我已经恢复了。
“死亡秋千是自由城里唯一不符合常规的东西。任何车辆接近那个地方,都会被一股异常的重力弹出十几公里远的距离。根据我的记忆,这种东西被称为BUG。”
黑人的表情有些变了,以他的智慧,轻易就能理解我表达的含义。如果突破常规城市,要么满足它自己的规则,要么找出一个不符合世界观的非常规缝隙。死亡秋千显然属于后者。
“这么说,你知道它的确切地点?”
“是的。”
“而且你打算以此来要挟我。”黑人眯起眼睛,“如果我继续杀你,你就不告诉我。”
大船在海浪的推动下轻微地摇摆着,海鸥飞来飞去。
“很显然。那个地点无法靠常理判断去寻找,除非你愿意试遍自由城每一寸土地。”我一字一句地说着,“
你当然可以继续杀我,然后祈祷你的猜想是对的。如果它是对的,你杀够我50次,成功脱离,我仍旧可以通过那个地点离开;如果它是错误的话,那么从死亡秋千离开,就是你唯一的选择,而那时候我根本不会告诉你任何事情。”
“这还真是一个难题。”黑人双手抱臂,“可你说的,也不过是一个猜想罢了。你怎么保证我在知道这个地址之后,不对你动手?”
“我没法保证,所以我们一起过去。”我平静地说,“坐在一辆车里,你开车。”
“好安排。”黑人赞许地点了点头。
这个城市终究不能与现实相比,你可以拿火箭筒轰碎一辆军车,但是却对自己同车的人无可奈何。我们在一辆车里,其实是最安全的。他掌握着方向盘,而我知道地址,可以彼此制衡。
我们开着船缓缓绕过Alderney和Algonquin岛,从幸福女神像旁划过,然后转向北方。我们两个都没继续说话,因为现在是一种微妙的平衡状态。他一枪打死我,就到50次了,而我说不定正掌握着一把外出的钥匙,我们谁也无法保证是真的,但又不敢相信是假的。
从Broke岛西侧的码头上岸以后,我们抢了一辆加长林肯,他进了驾驶室,我也钻了进去。我们在Union Drive West上开了一小段,转去了一条叫Diamond路的小道上去。
“我们到了。”
“到了?这么快?”黑人有些惊讶。
“别下车,接下来听我说。”我面无表情地说,“看到路左有一个小游乐园了么?开车从台阶爬上去,然后慢慢地靠近右边的秋千。
加长林肯笨拙地爬上台阶,反复调整了数次方向,终于让车身对准了秋千摇板的位置。
“继续向前。”我说。
车子攀爬上秋千的支架,当到达了一个角度的极限后,突然一股力量凭空而起,把车子高高地抛起来,朝着远方的Broker大桥飞去。我们两个安静地坐在车里,看着车子以物理上绝对不可能存在的弧线飞过自由城的天空。
“你知道吗?我现在仍旧可以杀了你。”黑人在车里忽然说。
黑人开始用拳头拼命砸我,直到把我砸下了车,就象以前我们对坐在副驾驶位置的NPC一样。我的身体飘出去车去,紧紧抓住车门,然后松开手,整个人从高空急遽跌下去。
在车子跌落之前,我就会落到地面摔死。在规则里,这算是他杀,也就是说,黑人赢了,他杀够了我50次——正如我所期望的那样。
我落地的一瞬间,天地颠倒,整个自由城化作成一片片贴图,如雪片般散落在我周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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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死,又死机了!”
设计师愤怒地拍了拍电脑桌,几乎把咖啡杯碰洒。另外一个设计师凑过来,问他怎么了。
“我早就跟上头说了,不要保留死亡秋千这个BUG。这个BUG如果跟‘死亡竞赛’的战果结算同时发生的话,就会发生了一个致命错误,导致整个主程序都死掉。”
“可这两者同时发生的概率,实在太小了。”设计师B咂了咂嘴。
“可它就是发生了,这都要怪那两个无事生非的NPC。”设计师A用力拿指关节敲击屏幕,屏幕上写满了不知所谓的混乱字符和残缺不全的贴图。
设计师B漫不经心地指了指走廊尽头的会议室:“你小声点,头儿正在忽悠投资商呢,小心别让他听见。”
在距离他们两个工位十米距离的大会议室里,一个穿T恤的眼睛男子正在给一群穿西装的人唾沫横飞地演示着什么:
“从1代到4代,我们几乎复制了整个城市,但玩家厌倦的速度,远比我们更新要快,这意味着传统模式已经失去了新鲜感。如果想要增加玩家的游戏乐趣,就需要做出更多互动。与其用穷举法累死累活地丰富每一个细节,不如赋予NPC充分的自由意志与记忆,让这些NPC自己去创造。他们的反应,将不在是线性的,我们无法预料,也无法控制,这会让游戏细节前所未有地丰富。”
“你们做出来了吗?”一个投资商饶有兴趣地问。
“这涉及到很复杂的算法。不过我们已经有了初步成果。起初,我们小组投放了一个智慧型NPC在传统都市布景中,波澜不惊。然后我们又投放了第二个,结果他们之间产生的反应,让我们耳目一新。等一下,我将为你们展示这两段拥有自主意志的程序,是如何表现的。”
眼睛男说的很沉醉,浑然没有注意到有两个人影隔着毛玻璃走过会议室,穿过工作台,推开标着ROCKSTAR的大门,走了出去。
喧嚣的空气扑面而来,我咧开嘴笑了。
Hello, World.
有这样一部游戏,它发行的时候,知乎上很多用户都还在上幼儿园(暴露年龄),虽然最近出了续作和移植版,前些年还出了一部很烂的电影,但似乎并没有多少人还对其有印象,但是这部游戏第一次让我对于孤独产生了深深的恐惧。
这部游戏的名字,叫做《马克思·佩恩》。
注意,以下有剧透。还想独立完成第一部的同学,请绕行。
1、三年前,还是警察的Max Payne,结束了一天的工作回到家中,妻子却一反常态的没有在门口拥抱他,他走上楼,却听见了自己妻子哀求声与婴儿的啼哭声。Max发现自己的家被一群磕high了的瘾君子占领,愤怒的Max将他们屠戮殆尽,却无法挽回满身是血躺在床上的爱妻。
最孤独的,是这个世界上你唯一深爱的人,在你手中烟逝那一刻。
自此以后,Max陷入了无法自拔的自责之中。不像《战神》里的奎爷,将悲痛化为了疯狂,艹翻了所有拦在他复仇上的敌人。Max的痛苦是如此深沉。他看起来与正常人别无二致(或许有些落魄),但他的内心痛苦的哀嚎却每时每刻都在撕裂他的灵魂。
在游戏中会有一些关卡,是Max的梦境。在梦里,Max听着婴儿的啼哭声在迷宫中徘徊,脚下道路渗透着鲜血,循声而去,婴儿房的床上鲜血淋漓,气氛压抑得直欲窒息。Max在梦境中亲手击毙了杀妻凶手——而那个凶手的脸,却是Max自己的。
他会梦见自己在停尸间里,妻子从停尸间的隔间中缓缓坐起,而Max却没有恐惧,只是对自己没能救到妻子的无尽的自责。
最孤独的, 是一个人陷入绝望般的自责的漩涡中,灵魂哀嚎不止,却又要强迫自己像正常人一样生活的那一刻。
2、Max要复仇,他要求调入缉毒组,渗透到了纽约的地下组织调查毒品事件,一查就是三年,三年后当他再次获得到一些线索的时候,却进入了更深的阴谋。他亲眼看到自己的上司被杀,却无能为力,更糟糕的是,警察认为Max是杀警凶手,发起了全城通缉。黑白两道都在追杀他,他只能靠自己一个人去澄清自己,去为自己妻子的仇挖出真正的幕后黑手。谁知却越挖越深,Max一层一层的挖掘线索,被骗、被背叛、被陷害已经成了家常便饭一般,同样成为家常便饭的,还有杀人。
最孤独的,是除了手中的枪和口袋里的止痛药之外,什么都不能再相信。
其实,Max从来不喜欢杀人,但却逼不得已。他似乎陷入疯狂,实际上却是陷入绝望。他憎恨所有参与毒品阴谋的人,可是他痛苦的根源在于,他最恨的,却是自己。他从来没有想要成为杀戮机器,他真正无法原谅的,只有自己。
3、黑幕仿佛无尽的深渊,越挖越深,Max几次死里逃生,最后发现居然连警察局长都涉足其中。Max杀死了警察局长,杀死了幕后操控毒品的女人,副局长率领大批警力将Max围住,Max长长的出了口气,松开了紧握扳机的手,望着灯火阑珊的纽约……
“结束了啊,噩梦……一切,都结束了”,望着警察们的枪口,Max闭上了眼睛。已死的女人刚刚的咆哮仿佛仍环绕在耳边:“马克思·佩恩,面对它吧……只有死亡才能将你从痛苦的泥沼中解脱出来。”
或许吧,max终于展露出了轻松的笑容。或许,真是如此罢。
然而,当片尾曲响起的时刻,一行字幕出现——Max被判无罪释放
这才是整个游戏里最孤独的一刻——当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深爱之人可拥入怀抱,再没有挚友可生死与共,再没可信任之人把酒言欢——甚至连仇恨都已经不存在,连继续生存下去的目的都已经没有,本以为自己无尽的痛苦将要得以终结,将要在另一个世界与妻女团聚的一刻, 这个充满恶意的、夺去了你所有幸福的世界,却又扼住你的喉咙,在你耳边高声嘶吼——“活下去!”
“马克思佩恩在黑夜中的旅程只是个开场。
痛苦也才刚刚开始。
更大的苦难还在后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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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小心赞同过两千了,文笔一般,承蒙不弃。
至于为嘛没有更Max Payne 2的剧情,我想说的是……因为在等Max Payne2的这段期间,我把1代玩了大概4遍,剧情记得更清晰一些。2代的剧情我略有些模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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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搜狗查了一下,我本以为转载说一声这个要求已经很低了,万万没想到……好吧你们不尊重我,我也不再尊重你们了。自此禁止任何形式转载。我特么真是bi了狗,转载改名字说自己原创的那些公众号,你们脸呢?
所有galgame。
推的时候感觉自己非常的现充,可以和各种各样可爱的女孩交往,可是游戏推完后有种无尽的孤独感(毕竟没有女朋友_(:з」∠)_
为了缓解这种孤独感通常会开始推别的gal,于是陷入了一种循环……
—“认识的人越多,我就越喜欢狗。因为狗永远是狗,而人有时候却不是人。”
我曾经宅在家玩《辐射3》,走遍了每一个支线和避难所,最多的互动就是和唾沫怪,螃蟹精,死亡爪,狂暴僵尸的gun talk。
绝大部分避难所任务都是靠录音和记录引导,你探索完一个支线,可能连具人类尸体都没碰到。
如果碰到劫匪,简直欢欣鼓舞,好歹能听两句英文捡点儿人用的装备了。
好不容易遇到个和蔼可亲的家庭,结果他们吃路人为生;
好不容易碰到一堆可爱的小孩,结果他们处决"入侵"的大人;
好不容易到了一个正常的社区,结果都是机器制造的幻觉;
如果你碰到独行的人,不是你救不了他,就是他要杀了你;
好不容易回到儿时的避难所,结果当年的亲朋已经自相残杀面目全非,你帮忙解决完烂摊子,结果救过你的青梅竹马此时却对你说:
“一切都怪你,离开这儿,这儿不是你的家!”
当你走出去之后,那个门真的就永远关上了。
温馨的记忆在面前远去,而背后的废土,我们已经知道是个什么样子……孤独。
你杀了食人魔父母,留下了无辜的老人和孩子,过两天回来,发现老人和孩子都饿死了。
你斡旋在人类地主和僵尸移民之间,帮他们共同生活,共创和谐社会,结果再回来看人类都被吃了。
你到了一个美丽的绿洲,见到了教徒信仰的树神,却发现只是一个求死不能的僵尸,“树神”唯一的请求就是让你一把火烧了这一切。
你帮助受压迫的奴隶击败了统治者,却发现不过是皇帝轮流做,受过压迫的人施暴更甚。
你走遍每一个避难所,却看到了一个个人间地狱,不疯魔不成活的废土无时无刻不在嘲笑着你这个孤单英雄。
当你决心抛弃虚伪的善恶评价,客观地处理每一个事情时,为了救亡而杀戮,为了行善而作恶,连系统和NPC都不会“肯定”你了……孤独。
你历尽千辛万苦找到了老爹,他却为这片废土的繁荣牺牲了自己的生命。
你看着他做了拯救世界的英雄,
却无法告诉他世界有多么肮脏。
终于一切熟悉的都离主角远去,最后一片记忆的消失开创了一个全新的、陌生的废土,无论是更恶的,还是更善的,对于你来说,只有……孤独。
———————————逗比时间———————————
辐射3还有一种孤独,主角自己上地铁,推地铁,然后强行失忆,装作自己坐了地铁,独孤求车有木有!
至今难以忘怀,学生假期宅在家受辐射3低光冷色、荒芜场景、绝望剧情连续熏陶一周后,第一次出门坐上公交车的感受:
“好多人类!”
—————————————孤独小剧场—————————————
77号避难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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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补充个2014年的小佳作:
《史丹利的寓言》
也是一个寂寞如雪的游戏,不赘叙了。感兴趣的可以玩下,或者看看
如何评价游戏《史丹利的寓言》(The Stanley Parable )? - Steam或者
【敖厂长】身陷空旷大楼我玩模拟人生。
我捏了一个小人,叫Mac涛。
我的小人儿和我一样会弹吉他,喜欢唱歌。
我会经常让他去公园卖唱。
他会游泳,会开车,他的工作是警察。
我还捏了一个小人儿,叫她的名字。
她也喜欢弹吉他,她还喜欢画画,喜欢写作,喜欢烹饪。
她的职业是医生。
两个小人儿,有两个孩子,一个男孩,一个女孩。
男孩叫小天,跟我姓,女孩叫婕美,跟她姓。
我们的家不大,有一间给她摆画板的屋子,画板的前面,有两扇特别大的落地窗,对着小花园,她在那里画画。
还有一间给两个孩子的房间,摆了两张婴儿床,上面吊着可以转的玩具。地上有很多很多的玩具,小天喜欢爬来爬去,婕美喜欢玩那个可以敲出声音的琴。
我把小天和婕美的房间都造好了。
婕美的房间是紫色的,她应该会喜欢吧?粉色的床,一扇大落地窗。
有书架,书架旁边放着一把白色的吉他。
她的书桌上摆了一盆花。
地上铺着厚厚的地毯,也许婕美喜欢光着脚呢?
小天的房间贴着蓝色的壁纸。
有一张小床,有游戏机,有电脑。
还有两张小椅子,也许他以后会带朋友来呢?
对了,婕美的房间比小天的房间大好多好多。
哥哥总要让着妹妹吧?
在院子里有一套桌椅,还有烧烤用的炉子,我想等婕美和小天长大了,我们可以一起在院子里吃烧烤,我给三个我最爱的人弹琴。
我想和她一直在一起,直到最后变成两座小小的墓碑。
可是关掉电脑,我还是一个人弹琴,一个人吃饭,一个人发呆,一个人喝酒,一个人哭,一个人笑。
她还是不属于我,我还是会一个人孤独好久。
我拯救过天际,或者说这个世界。几次。
我在雪漫浴血抵御过风暴斗篷入侵,干掉乌弗瑞克,往后还会有关于我的歌谣传颂。
我孤身前往地底的黑暗里,和吸血鬼厮杀。
我来到晨风的孤岛,在龙背上与马洛克一决生死。
但现在,就因为我杀了这只鸡。
你们就要我的命!
古人对这种人有个很形象的比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