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感觉就像是问:“你吃了饭之后还要拉,拉完了之后还要吃,那吃饭还有什么意义吗?”
按照题主的意思是,所谓“爱情”是必须双方都毫无保留的,如果有所保留那就不叫“谈恋爱”,就没有所谓的“爱情”,不知道,我理解的对不对?
如果题主这么认为的话,那不知道题主这个所谓的“毫无保留”要到一个什么程度?在抱怨的同时是不是自己能做到?
我想设定一个场景:题主全心全意“爱”一个人,他(或者她)可以为了这个人付出一切,毫无保留——自己的所有财产都要交给这个人,自己的所有动向都要随时跟这个人通报,自己的所有想法都要告诉这个人,总之,题主自己所有所有的一切,都要对这个人公开,丝毫不能有隐瞒,否则,就是“有所保留”!
不知道,题主是不是能做的到?且不说题主能不能做到,如果题主真的按照不能“有所保留”的做法去做了,我觉得,题主“爱”的那个人也会很“烦恼”毕竟,人家是想找个恋人不想当“监护人”!
其实,什么是“爱情”?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标准,但是实际上,这是一种“感情”,貌似从来没听说过,“爱情”就一定是毫无保留的,因为并没有相关的“标准”!
什么是“谈恋爱”?简单来说就是和“喜欢”的人在一起做一些事情,也没有规定说“有所保留”就不叫“谈恋爱”了,同样,也没有相关的“标准”!
总之,感觉题主的论调很荒谬,建议不要把自己的想法当成所谓的“真理”!
“刺猬法则”,希望题主有机会去了解了解!
最后,个人觉得,在抱怨的时候,先自己能做到再抱怨别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以上是个人意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