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明:“我要把中药打进血管里。”
西医:“中药的什么成分?”
小明:“蒸馏出来的所有成分。”
西医:“傻逼。”
小明:“中医,他们西医看不起中医。”
中医:“怎么了?”
小明:“我只是要把中药打进血管里,他就……”
中医:“等等,你要把中药咋的?”
小明:“打进血管里啊。”
中医:“傻逼。”
青蒿素的研究就是高层希望从传统中医验方里找找有没有能用于治疟疾的。
然后试了上千个验方,能用的最后只有一个……
不要说民间的蒙古大夫了,就是说传统中医几千年的名医们开出来的方子,有效率只有不到0.1%。
“我给您开个方子,有99.9%的机率没卵用……”
“滚!”
任何试图模糊概念的边界来搅浑水的行为都是耍流氓。反对中药注射液,并不是因为这个药叫“中药”,而是因为这一类药不符合现代医学的风险收益原则。任何药物是否应该被推广,最后都要归结到一点,就是风险收益,而不是这个药叫什么或者由什么物质组成。而风险收益评价最终只能来自于严谨的临床试验,而不是靠嘴皮子、垃圾中文灌水小破文章、几本破古书、或者以前中国水利局CFDA批准来决定。夸张的说,就是马路上抓一把灰尘,如果能设计严谨的临床试验证明其对某种病有可靠的风险收益比,那也没什么关系。可是把每一个古人或者现代人拍脑袋想出来的所谓的“药”都拿来做临床试验显然是不经济也不理性的,所以就必须有更经济的方法来把那些显然不符合风险收益原则的“药物”剔除掉,这就是药物机理研究、动物实验、以及药物本身性质的一致性和稳定性研究。通过了这每一项,最后通过严谨的临床试验证明了其收益大于风险的药物,就是符合现代医学原则的药物,我们称之为现代药物,这就是为什么青蒿素可以被使用。而在之前提到的其中任何一个步骤挂了的药物,就不应该被推广,这就是为什么绝大多数的中药和中医治疗手段都不应该作为主流治疗方案使用。中药注射液由于各种因素,包括机理不明确,品质不稳定,疗效不确切,容易引起各种高风险不良反应,其风险远远大于收益,早就应该被禁止使用了。
从他接色戒就知道他接片不太会考虑大陆的感受的。
我是一名基层派出所民警。
可以说当今中国警察普遍羡慕美国警察可以采取暴力手段绝对的镇压不法分子。
但是,不得不说,这次这位美国警察,太过分了,不仅是过分,而且我的理解是那已经构成了犯罪行为。那黑人已经制服了就可以正常上拷带走了,没必要一直压着脖子压那么长时间。没能置身其中不知现场那美国警察的所思所想,反正我个人挺不理解他为啥那样干的。
只能说无论什么地方,无论什么行业,只要是人的社会,都有像样的也有操蛋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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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统一答复评论中有些人质疑的我所讲的羡慕二字。
能够出现这种质疑在我料想之中,因为中国警察也有过过分的时代,据我所知就是在七十八十九十年代,就如同地痞流氓,看谁不顺眼就能打谁对老百姓而言没王法可讲,那时候的警察说好听点可以说是威风凛凛说难听点儿是横行霸道。
但我想表明的是,时过境迁,现在的中国警察无论是受舆论约束还是因为法治社会建设制度规范都已经变得逐步文明与规范起来,起码我认为从我们现在开始从公安司法院校毕业参加公务员考试考进来的新一代警察已经具备新的面目,当然不可否认的是在这个行业内目前仍然存有历史的顽疾,仍然存在着臭虫,但我已经讲过无论什么行业都有操蛋的吧,这是个人问题,不是群体问题。相比之下,拍拍良心看,现在的整个警察队伍比照曾经确实过分的年代是不是已经是天地之别,问问曾经真正挨过曾经年代老警察欺负的中老年人就知道了。
为何会说起羡慕,因为警察每天面对的人群,大多是三教九流之辈,没有武力加身,很多事情在处理上警察显得软弱无能,说白了,好人谁没事儿上派出所转悠啊都忙着自己的生活呢,警察打人这句话,我们常常听到,但是但凡有点脑袋的人都能想明白,警察会闲着没事儿干把那在家里消停待着的遵纪守法的人抓起来暴揍一顿吗?
以上言辞不免更会有人质疑,请允许我解释,武力,当然不可滥用,我所说的羡慕不是羡慕美国警察的随意滥用武力,而是在合法范围内准许在对方不听从警察指令时动用武力,现在确实有人民警察法赋予了相关权力,但实践中现在的中国警察并不能或者说不敢执行人民警察法里的所有权力。拿防疫工作举例,卡口的工作人员在让出入的人员扫码登记时,就会有不愿意配合的人,然而这些不愿意配合的人可会知道工作人员的所做所为是为了整个社区的稳定安全,因为这整个社区包括了这名不愿意配合的人啊,在这个时候是否应当对其进行武力控制来保障其他居民的安全呢。同理,警察盘查也好,调查也好,总会有那些不愿意配合的人,自我感觉良好认为自己没问题所以警察不必要对其进行盘查所以就不配合,而警察当看到对方不配合时会以什么视角审视,难道要说谢谢您的不配合吗,万一这不愿配合的人真背着案子呢,那便是对更多的人民群众的不负责任。因此,我要说,民众的素质如果真正达到了人人互相敬重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文明程度,要求警察绝对文明不要有暴力举动,一点问题没有,一味强调了警察不该暴力执法而分毫不过问被执法对象自身是否存在问题,是不是看问题的角度些微的片面了些。
请注意,我说羡慕里的那句话尾巴实际已经表明了,羡慕的是暴力手段对不法分子的镇压,可不是对遵纪守法的百姓也要肆意妄为。例如像给群众办个身份证居住证之类的业务,警察当然应该热心服务。但当面对泼皮无赖时,还要笑脸相迎,得来的只有蹬鼻子上脸,警察都不怕了,您们认为这些无赖还有谁管得了。
列位存有异议的同志们,谢谢您们的教诲。言辞中犀利的同志们,谢谢您们的敦促。
让我知道当警察,需要吾日三省吾身。
还想要质疑甚或是骂的您们,若是能让您舒服,骂两句无妨。我不算您辱骂警察。不过是,道不同不相为谋罢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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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5日22:53 出警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