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主张人无高低贵贱之分,但客观上人类社会截至目前为止依然存在着明显的高低贵贱,这是你用什么样的口号也掩盖不了的。即使你大笔一挥,宣布“xx已经彻底消灭了剥削的制度、法律”也是白搭,因为私有制依然存在,当每个人依然是私有制这片土壤上的植物的时候,你怎么给老黄瓜刷绿漆也改变不了他们的本质。每个人内心深处都清楚,人和人就是有高低贵贱。我跟他理论上只是分工不同,但如果我敢给他脸色看、我敢跟他横眉立目,他就能给我点颜色看看。我嘴上不说,但碰见他从来都客客气气,孩子在他儿子面前连大气都不敢出。他儿子喜欢打谁就打谁,其他小朋友还要帮着他一起打,因为他爸爸是xxx!
如果本着“存在的就是合理的”的阿Q精神,那说到这我们直接罗列现象,告诉你xx、xx、xxx就是下等人、没意外他的后代也是下等人就算完了。但我从来不按常理出牌,而且我最看不起的就是“存在即合理”这句话,从当年我第一次看《德国宗教和哲学的历史》那天起,我就讨厌这句话。
那如果存在的不一定合理,被踩在地上的不一定就是下等人,那什么才是下等人呢?
我觉得下等人的真正标志是“自轻自贱”,与这种自轻自贱相对的是“自尊”。我很穷,但我没求着谁、没靠着谁,我没什么收入但也没找谁伸过手。你们玩的这些我玩不起,所以我不玩!这就是自尊。
同样的面对强权、面对压迫、面对不公,你们即使把刀架在我脖子上我也要问一声“凭什么!”拿王朔的话说“你弄死我,我把一腔子血全喷你身上,让你也不得好过!”这就是自尊。这样的人无论是穷是富都是有尊严的人。
相反如果奴颜卑膝,你官高一等压死人,我给您先跪为敬。我是个住公寓开bba的,您这911真不错嘿!您带我见见世面,进电梯我都冲在您前边给您拿手挡着门。这种人哪怕有官有位,也是个下贱坯子。
固然社会存在着不平等,存在着压迫,但只要社会还没凶相毕露,逼着每一个人在地上当爬虫,客观上人就可以捍卫自己的尊严。这时候遇到的压力和作出的抵抗里体现的就是一个人的品质、一个人的高贵与否。
我有家要养,我有房贷要还,我有孩子、我有猫,我不能让它们流落街头,所以领导让我加班的时候我没敢顶嘴、我照做了、我妥协了。这耻辱么?看你用什么标准,如果你用英雄的标准衡量,那就是耻辱,可如果用人的标准衡量呢?就完全可以理解。
反过来我是个富二代,我领导开个破雅阁,我玩坏的那辆都顶那玩意四个。他让我加班,我跟他说“小x你过来一下,爷告诉你件事”他过来了我说“爷不干了!”这英雄么?看着是挺解气的,但代价跟他拥有的东西相比小到可以忽略不计了,他又有什么英雄可言呢?
一个人可以为了自己的尊严,自己相信的原则承受多少伤害、付出多少代价,可以在自己爱的人、物、事、生活,和自己的原则、信仰之间作出什么样的取舍,就决定了一个人人格的高贵与否。为了虚荣、贪婪、甚至仅仅为了趋炎附势而抛弃尊严的人是最卑劣的,他们是真正的下等人,无论他们地位有多高,这种人你一眼就能看得出来。你前后开两辆不同的车跟同一个人见面,如果他脸色不一样,他就已经暴露了。对这种人根本没有必要当人看。
能在自己的生活受到威胁的时候守住自己的底线的人是真正高贵的人。你们让我去“无害化处理一只狗”虽然我需要你们给的这点钱,但不好意思我下不去手。敢说这句话的人都是人格高贵的人。反过来机械执行命令的人也不见得就下贱,他们只是不愿意牺牲自己的生活而已。真正的下等人是那种变本加厉的人,主动去伤害不该被伤害的人的人就是下等人!
不把自己当人(或者说,没有作为人的觉悟)的那部分人吧?
很多人内心里实际上是没把自己当人的,而是把自己当成一种能卖钱的资源(有时自我估价很高,有时自我估价很低,价格浮动取决于自己看中的那个买家),所以其现实中一切言行的最终目的,是尽可能去把自己卖个好价。不过往往事与愿违,毕竟“上杆子不是买卖”,过于谄媚的卖身,实际上等同于把自己混成了一丁点儿“利用价值”都没有的存在,甚至连累更多同类,害己害人,最后一起被当成了白菜、韭菜卖,替人数钱还不自知。
而且在日常的言辞表达里,这类人下意识却往往是不把他人(尤其是自认为弱于自己的同类)当人的,习惯通过言语把他人进行各种矮化和丑化。
这样的人,即便拥有非常不错的初始条件,最终也往往沦为下流。
反之,如果一个人不但把自己当人,更把他人当人,甚至努力想让更多现阶段混得“不是人”的人变成人,那这个人即便身处现有社会等级的末流,仍然具备成为“上等人”的可能,即便终其一生也没能“功成名就”,甚至直接“出师未捷身先死”,这个人的灵魂也是“高贵”的。
先把自己当成人,是一切的基础。
想给你加工资就加,不想加你只能干瞪眼。
谁叫权力不在你自己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