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踏指责孙杨不顾国家利益,大家觉得安踏讲话没水平,这实在是错怪了安踏。
法律界有一句话:当事实对你有利时,就多强调事实;当法律对你有利时,就多强调法律。
安踏之所以扣道德帽子压孙杨,实在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因为法律上安踏非常不利。
这是一个典型的“赞助冲突”问题,在国外可以通过合同来解决问题,但国内的特殊情况导致赞助商的利益很难得到保障。法谚:人生来自由,又无往不在法律的枷锁之中。
在完全的市场环境中,通常只有一种枷锁,就是“合同”,古罗马的《法学阶梯》有道是:债为法锁。合同就是一种“债”。
中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除了合同以外,还有一种枷锁,就是“行政”,《合同法》第二条就说了“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行政关系是不受合同法律约束的。
因此,私营企业与员工是合同关系,适用《劳动法》,但国家单位的编制内人员,是不适用《劳动法》的,公务员适用《公务员法》,法官适用《法官法》。
游泳队跟安踏公司,签订的是商业合同,适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游泳队是事业单位,孙杨与游泳队适用《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条例》,双方之间主要依靠“纪律”来约束。
而安踏公司跟孙杨,是没有法律关系的。
具体到体育领域,国外主要考合同,比如英超在2003-2004赛季,将赞助冲突条款引入了球员合同,对个人赞助与俱乐部赞助的关系约定如下:
4.2 当球员正在履行合同义务(包括为俱乐部业务出差),球员应该:
4.2.1 穿着经俱乐部同意或授权的服饰;
4.2.2 未经俱乐部书面同意,不得在衣饰上展示任何徽章、标记、标识、商业名称或信息。但本款不得阻止球员穿着和(或)推广球鞋,亦不得阻止球员自由选择守门员手套。
......
4.5 除本款特殊规定或球员特别同意的情形外,本合同不得妨碍球员参加推广活动或利用自身形象谋利,只要:
4.5.1 该推广活动或利用形象的行为不抵触,亦不妨碍球员履行本合同下的义务;且
4.5.2 球员提前在合理期限内通知俱乐部其欲参加的推广活动或谋利行为。
简单来说,如果一方违约,就需要赔偿,双方就会掂量掂量,这这一切都是商业行为。
高赞答案提到网球巨星纳达尔在与耐克建立了长期、稳定、全面的关系的情况下,代表国家队参赛时依然穿着统一的服装,我相信纳达尔、耐克与国家队三者之间一定有相关合同条款。
我们国家则不是这样,游泳队与安踏是合同合同,但游泳队与孙杨则是行政关系,无法进行高额的经济制裁,所能够使用的,就是一个“禁赛”的大棒。
类似的事情,之前其实发生过,前几年宁泽涛同样是违反统一的安排,让游泳队很恼火。
违约金是没有违约金的,因为游泳队与宁泽涛不是“合同”关系,而是“行政”关系。
罚款也是不可能罚款的,因为游泳队是事业单位,不是行政单位,没有罚款的权力。
开除也是不可能开除的,穿小鞋容易,想开除一个人涉及面太广,轻易是不会开除的。
最后游泳中心也就是作了雪藏处理,人家刚好美滋滋地转型流量明星去了。
然而,孙杨不一样,孙杨的实力比宁泽涛强太多,孙杨是:
中国国家游泳队队长
男子1500米自由泳世界纪录保持者
男子400米自由泳奥运会纪录保持者
2012年伦敦奥运会男子400米自由泳、男子1500米自由泳冠军
2016年里约奥运会男子200米自由泳冠军
世界泳坛历史上唯一一位男子200米自由泳、男子400米自由泳、男子1500米自由泳的奥运会世锦赛大满贯冠军得主
史上唯一一位男子800米自由泳世锦赛三连冠,男子自由泳个人单项金牌数居世界第一
中国游泳队的龙妈有木有!
根据纪律,游泳队可以雪藏孙杨,但是,孙杨实力太强,游泳中心恐怕不能狠下心来雪藏孙杨。
根据合同,安踏可以起诉游泳队,但是,起诉游泳队?我安踏法务脑子秀逗了才会起诉游泳队!
根据合同,安踏不能起诉孙。
不能起诉,还不准人家拿着“国家利益”的大棒来骂骂孙杨过过嘴瘾?
这个事件,不是什么“闻所未闻”,而是体育领域每天都在发生的事情。
事实证明,在利益的驱动下,运动员是可以枉顾“纪律”的。
如果不能以合同的手段进行制约,类似的事情将会不断发生。
这是个人维护自身权利的进步。
什么事都上纲上线往爱国上扯,这是病。爱国=维护泳协利益=维护泳协赞助商利益?个人广告利益和组织广告利益冲突、小组织广告利益和大组织广告利益冲突,这是正常的商业利益冲突。国外相关事件太多了,2012年伦敦奥运会,就有很多运动员和奥组委争广告权。我们应该允许国内运动员有相关表达广告利益受损害的权利,甚至允许违约。赞助商当然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但上纲上线到“爱国”就是扯淡。违约本身就是诉求利益和法制的表现之一,如果连违约的权利都没有,这才是真正的问题。
孙杨如今做的事情,几十年前克鲁伊夫就做过了,下面是原文链接及截图:无法复制的克鲁伊夫
我就说一件事吧
易建联之前在CBA赛场上把赞助商的李宁球鞋扔一边去换了NIKE
当时李宁和CBA的合同是5年20亿,尚在合同期内
CBA最大牌的国内球员这么砸场子
2017年这份5年20亿的合同到期了,没什么大牌公司抢CBA这块不怎么香的蛋糕
李宁续约,还是5年,10个亿
易建联这么一砸,他爽了,nike爽了,其他水平不及他的普通球员爽不爽呢?
新赞助商合同缩水一半你们觉得他们会拿到更多的钱吗?
反正这个国度就这样呗,只要是大牌,只要有成绩,违约算什么呢?有的是小粉红站出来洗地。
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大牌的率性而为,力挺自己赞助商于他自己其实没多大损失
只是苦了那些天赋一般,只想求碗热汤喝的普通运动员了
他们又做错什么了呢?
安踏本来是占理和占据道德优势的。按照合同该咋办就咋办。该处罚处罚,该起诉起诉。孙杨理亏,也说不出个123.你说孙杨违反合同,没有契约精神,没问题,没问题,没问题。
然鹅,安踏的问题在于:孙杨穿了361的衣服领奖=在世界体育史上史无前例=对于中国的国家形象和规则的尊重有重大影响=个人利益凌驾于国家利益之上。。。
EXM?写大字报呢?公关部是70路的么?
还有什么安踏的领奖服,代表中国体育的精神风貌,代表中国运动员的风范,是一个国家的声誉、形象和公信力的代表。
你是不是还要代表亚洲?代表亚运会?你一件衣服要整五个代表,是不是不把重要思想放在眼里,是不是居心叵测,是不是意图不轨,是不是对抗人民的意志?
发的这个通稿,直接把自己搞臭了,公关可以撤了。贵司会做生意吗?
写大字报谁都会,我想知道,那份合同里有没有“赞助商不得影响运动员比赛状态”这类条款,安踏在运动员比赛前夕施加负面压力,算不算损害国家利益?是不是勾结境外反动势力篡夺中华民族共产主义伟大复兴的胜利果实?趁机挑拨人民内部矛盾,引起民族分裂进而破坏社会稳定?
今晚孙杨直接披国旗领奖,明摆着是走着瞧了。成绩和荣誉摆在肩膀上,孙杨完全不虚。361本来就不虚你安踏,估计要趁机再好好打击下安踏。
本来你安踏可以走法律或者协商程序,不会亏。乘机写点苦情软文,抨击361。主动权在自己手里。结果不找体育局,不找游泳跳水中心,不找带队领导,直接diss一个刚拿了两枚金牌的流量明星,diss也还好,关键这diss的质量还不如骂闲街的呢,这公关是361派过去的吧。
我示范一个比较(智力)正常的公关吧:
恭喜孙杨和季新杰在亚运赛场取得的好成绩,同时也感谢孙杨同学让国旗再一次升起做的努力。安踏为能成为有着这样运动员的中国国家队赞助商而感到骄傲。同时,我们遗憾地发现361度通过某种压力迫使英雄运动员穿上了其自己品牌的衣服领奖,导致中国国家队队两名运动员穿着不同服装领奖。对于媒体和观众以及支持孙杨和季新杰的粉丝造成了很大的困扰。对于运动员本身也会造成困惑和心理压力。在此我们已经提交体育总局,希望361接下来不要在对运动员做任何形式的施压,让运动员们以最好的状态迎接接下来的挑战。中国国家队亚运健儿,加油 ,安踏,与国旗同在。
孙杨现在风头正盛,先不要diss他,低调处理,等风头过去了,再算帐吧,现在先要树立正确形象和打压361,提醒体育总局和游泳跳水中心。
我估计361现在正在家里一边弹冠相庆一边吃瓜看戏。
这事儿吧,就好比落魄书生借了你一笔钱一直不还,好不容易高中状元了,你跑人家面前破口大骂,要人家马上还钱,要不然就是欺世盗名罪大恶极里通外国欺君之罪,然后第二天,人家点了翰林院。
这不浪催的嘛。
评论区也是腥风血雨啊,混凝土大帽子说扣就扣,跟不要钱一样。孙杨后援团麻烦联系一下我,把洗地钱付一下把。
在下一个搏击爱好者,在知乎五年了,从来没讨论孙杨,下了好大一盘棋,也是居心叵测,就等着今天了,对不对。
诸位的水平,可与安踏高管望其项背。
在这里说一个另一个伟大的中国运动员的行为来与孙杨对比一下。这个运动员叫姚明。
我的梦想是中国的运动员能够被当作个人来对待。运动当然是为了国家,我不反对这一点。但是运动员也应该被允许从中受益。他应该能够自己决定去哪里打球以及怎样成为一个更好的球员。如果一个球员想穿和队伍中其他球员不一样的鞋,他应该可以这样做。即使耐克赞助了国家队,我在2003年亚洲锦标赛上穿的还是锐步鞋。如果我不这样做,制鞋公司就不愿去和球员签约,他们只想与球队签约。我不需要这些钱,但我身后的其他球员也许需要。
——《我的世界我的梦》姚明 2004年 长江文艺出版社
这是运动员姚明在自己代言的产品与集体的赞助商发生冲突时的想法和做法——保证自己赞助商的利益,为的是自己的队友也有赞助合同。暂且不论姚明在国家队穿自己的品牌就能保证其他球员也有代言合同这个命题是否能成立,起码2004年的姚明更看重个人利益是毋庸置疑的。之后易建联在cba摔李宁的鞋换成自己代言的nike引发争议,还有人搬出来这段话来辩护。
所以说,姚明其实是支持孙杨这样的运动员为个人(小团体)的利益对抗组织的利益吗?故事并没有结束。
2017年中国篮协主席姚明全运会男篮冠军颁奖,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全运会的服装赞助商是乔丹体育,他们砸了8000万赞助费用,因此赛后辽宁队的领奖服也是乔丹品牌的。
但是周琦的个人赞助商是耐克,而郭艾伦则是Air Jordan,因此为了帮助赞助商曝光,他们都没有拉上拉链,衣服内各自赞助商的logo清晰可见。
随后是颁奖环节,中国篮协主席姚明为每一位球员颁发奖牌。走到周琦面前时,作为在NBA效力过多年并于去年入选名人堂的大佬,姚明轻易看穿了球员们的小心思,他停下来,严肃地对周琦说:“把你的拉链拉上!”当周琦不好意思地拉上拉链之后,姚明才将奖牌挂到了他的脖子上。紧接着是给郭艾伦颁奖,他装作不知道,姚明已经拿起了奖牌,但是看到郭艾伦胸前敞开的赞助商标志,他再次停下来,让他把拉链也拉上,随后再颁奖。
这次篮协主席姚明不仅要求运动员必须穿集体赞助的品牌,连个人代言的logo都不允许露出来。不知道姚明是否忘了13年前自己的梦想还是中国的运动员能够被当作个人来对待,亦或是他最后发现在国家队穿自己的品牌并不能促使赞助商签约其他球员呢?
当然,说出这两段故事,不是为了孙杨开脱,也不是想指责姚明或者其他运动员。而是表明凡事都有两面性,孙杨、运动员姚明、篮协主席姚明他们并非没有契约精神,反而是相当具有(部分的)契约精神。而具体是哪一部分的,取决于他们看重(屁股在)哪一部分。
安踏的回应,你非要从事实方面来挑毛病那的确没毛病。
但是这种回应应该是安踏写好去体育总局借个公章盖一下然后再刊发出来,这样,就什么毛病都没有了。
资本逐利,天经地义。之所以让人反感是虚伪……你真的认为安踏在乎所谓的国家声誉、形象和公信力?或者说认为这些东西在企业利益之上?所以,虚伪才是问题所在。一个公关稿满满的虚伪感,你又不是大洋彼岸的人类希望,你以为抬出国家利益别人会信?只会让大家更反感罢了。
换句话说,如果今天不是安踏签的赞助合同,而是361或者李宁什么的,你安踏会站出来用什么国家利益来声讨么?显然不会嘛,所以装什么大尾巴狼,你特么就是损害了你自己的利益嘛,拿国家来当企业利益的挡箭牌,你说这种公关稿没问题?你确定这是写给公众看的而不是给国家领导人看的?
这和买某手机就是爱国,用某系统就是爱国的套路一样,在知乎这个群体肯定是会声讨的,至于安踏的目标客户群是不是吃这一套我就不知道了。
孙杨开创了一个全新的时代:粉圈文化正式攻陷综合体育!
安踏声明说:
统一领奖服是契约和运动员形象统一要求。是一个国家的声誉、形象和公信力的代表。
请问这句话哪个字有错?国际比赛国家领奖服是不是全都统一着装?统一制服是不是运动会上的国家标志?
换个角度,假如某个外国,金牌和铜牌选手登上领奖台时穿的衣服都不一样,你作为观众会不会觉得很奇怪?会不会疑心这个国家内部有什么问题?或者说,最后发现该国连获奖运动员统一着装都做不到,会不会觉得这个国家很不靠谱?
再具体一点,假如某个韩国运动员干出孙杨这档事来,知乎是为那个运动员辩护呢还是制作成韩国人不着调的新梗来取乐呢?
结论不言而喻。
领奖那一刻,服装代表国家身份,一种领奖服就是代表着一个国家。列位从小到大看了那么多次运动会,这是最基本的常识吧。
那么请问,孙杨在亚运会领奖台上搞出一国两服一中一孙的奇闻,有没有破坏中国队的形象?
那么孙杨这么做的动机是什么?有什么具备说服力的特殊理由么?没有,就是361的赞助费。
最后如何评价这种行为?个人利益凌驾于国家利益之上。
安踏声明证据充分、逻辑清晰,没毛病。
神奇的是,然后安踏被孙杨粉丝掀起的网络舆论攻势打倒了。
孙杨粉丝熟练应用避实就虚、断章取义、信口雌黄的偶像粉控评套路。把安踏合理抗议扭曲成“大字报”、“政治压制”、“爱国绑架”,活生生把制造事件的孙杨演绎成被商业大鳄欺压的小媳妇。颠倒黑白一至于斯,完完全全鲜肉粉、流量粉那套粉丝斗争把戏。
孙杨这件事不仅仅是没有“契约精神”,而是没有契约精神到了可以无视中国国家队统一形象的地步。
但这些都还是小事,更具破坏力的在于事件全过程完美复制了娱乐界的粉丝营销模式。
如果孙杨事件罚酒三杯、息事宁人,以后中国体育圈,特别是运动员长得比较帅的那部分,必将全面欧巴化。亚运会奥运会世锦赛,除了世界杯打不进,各大体育赛事舞台上,代表中国的流量选手们台上戏精表演扮人设,粉丝团们台下控评刷奖互撕比,将是未来体育界的新常态。
这是孙杨的一小步,是粉圈病毒扩张的一大步!
事情没有安踏描述的那么严重,
当然也不是微博评论里说的那么无所谓。
800米夺冠孙杨穿上了安踏的领奖服,虽然用国旗遮住,但是说明他昨天的确违反了规定
早上去微博看了一圈,实在可怕,有的人把"契约精神"说成了杠精,"违约赔钱就完事了",心里有说不出的滋味
世界网球巨星纳达尔的服装赞助商是耐克。
而且耐克对他是买断式的赞助。
什么叫买断式的赞助呢?
就是纳达尔可以代言别的产品,比如啤酒、手表、酒店什么的,但这些品牌logo不能印在衣服上。为的就是能完整的展示耐克的形象。
耐克这样赞助,金额比一般赞助要高很多。自然合约条款也苛刻的多。
耐克也一直从纳达尔的青少年时期赞助起。
可以这样说,不管是比赛、训练、接受采访、或者出席各种活动。只要有穿运动服的场合,纳达尔从来都是一身耐克。
但2008年北京奥运会纳达尔拿到男单金牌
他登上领奖台穿的领奖服却是:
对,你没看错,是中国品牌李宁
因为那一届西班牙代表队的领奖服是李宁赞助的。
不光领奖服,开幕式服装也是李宁。
在里约奥运会,他又和队友夺得一枚双打金牌,这次他穿的是西班牙本土品牌joma
因为2016年西班牙代表队的赞助商是joma。
纳达尔想穿李宁和joma吗?当然不想穿。
耐克的巨额赞助费、从青少年时期对他的扶持和培养,他和耐克之间,不光有钱还有感情。
而且两次奥运会,纳达尔都是大满贯冠军,全球各大媒体都在聚焦他,这样的曝光机会自然首先要想到自己的品牌赞助商。
但西班牙代表队的合约在,他就必须得穿。
总觉得微博上的思维太奇怪
一方面大家都积极追求公正的契约精神
都在努力的打造公平的契约执行环境
我们又时时刻刻把法治精神挂在嘴边
甚至有些人为了契约和法治
做出了一定的奉献和牺牲
但当自己喜欢的运动员、演艺明星
或者占据话语权优势的人明显违反契约
甚至“唾弃”契约精神时
大部分人却这个时刻感情战胜理智
选择性的忽略某些客观事实
然后进行一面倒的“声援”“力挺”
让所谓对契约精神的“追求”显得可笑
“他这样做有什么不对!”
“他拿到了金牌,你去拿试试!”
“安踏纯粹商业利益考量!”
“这样霸凌运动员,你们的良心不会痛吗!”
“一件衣服有金牌重要吗?”
现在发现风向有点不对了
现在又开始刷
“国旗是他最美的领奖服”
“请给运动员一个安静的比赛环境”
我的偶像一切都是对的
其他人一切都是错的。
能取得好成绩就可以无视一切
所以不合理的行为都可以合理化
在这些面前,契约只是废纸一叠。
这让真正追求法治和契约精神的人情何以堪?
我们这个社会又何时能迎来真正的提升?
当下一次不公平不公正落到我们头上时
我们有何来立场为自己辩护?
ps:最后表明立场,很喜欢孙杨,昨天对他要求重新升旗的行为很是感动。但违规就是违规,不遵守合同就是不遵守合同,这必须按合同约定处理。对两个运动品牌的撕逼没兴趣,两个品牌都经济、实惠。虽然现在没穿过,但之前上学的时候穿过不少。
极端女拳已经在对乃万重拳出击了。在豆瓣、微博等各个平台对乃万进行谩骂和侮辱。乃万工作室被逼的发声明维护名誉。
真正的女权是追求平权。而女拳是无法认同平权的,她们要的是特权。她们称呼平权女生为“仙子”。有时候直接把乃万们开除女籍。
不极端、不偏激、不丑男。都没有资格做女人。乃万已经被她们全面开炮。
它们的论调都是这样的:
1.买房买车又不是女的逼的。繁衍癌们可以去找不要房不要车的。
可是当新闻中出现女生陪着男生一起奋斗白手起家的时候,她们又骂女生“倒贴”“免费妓女”。当新闻中出现男生付不起高额彩礼而哭诉时,她们又幸灾乐祸:彩礼都付不起,还想娶什么老婆,直接滚回家去。
她们就是这样的双标。直接写在脸上都不带避讳的。跟她们不一致的,她们就跳脚骂人。
2.乃万做为女性,居然和男性共情,这太不女拳了。这简直是女性中的败类,必须要批判。
女拳在寻求支持的时候,经常会找一些男性来给她们站台,比如杨笠嘲笑普信男的时候,她们找来一些男人说自己没有感受到嘲讽等。
3.社会已经给予男性“太多”宽容。凭什么还要呼吁给予男性宽容?女生的宽容谁来给?
给予男性宽容并不代表着不给予女性宽容。这本来是可以齐头并进的事情。比如男性和女性可以携手来对抗资方在职场上的强势。但女拳只要属于她们的特权。她们不敢对抗资方,但是她们可以踩着身边的男性上位。
乃万够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