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看到提问者在对教义半懂不懂的情况下自以为抓住了基督教教义的逻辑漏洞。
你的本意就是耶稣违反了现代法律的基本原则,这样说的话整本圣经都能烧了,你觉得以眼还眼符合现代法律?
有答主已经说了,基督教的罪和法律意义上的罪完全是两种含义。
宗教这种东西本来就是这样,教徒觉得每一句教义都是正确的,非教徒觉得每一句解释都是不正确的,你上知乎来钓鱼,没有任何意义,看到的就是教徒对你的解释,并且你不信,以及非教徒对你的附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