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已经说过了,预测田大概率党纪处分是留党察看,校纪处分是劝其退学。
而此问题现有答案不是在情绪化的宣泄,就是根本没把握涉事者的利益诉求和行动目的。
先说结论
1.厦门大学这个处理决定在程序上几乎无可挑剔,还留了继续操作的口子;其利益诉求和行动目的是撇清田佳良事件中暴露出厦大党建和保研工作中问题。
2.对于田个人而言,由于其言行证据确凿、性质恶劣,被党纪处分是无可避免的事情。对于党员而言,党内处分,尤其是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就意味着政治生命的终结或中止。她现在唯一可以选择的应对方式就是闭嘴不言,待事情降温以后再选择道歉或者辩解。她的利益诉求保住学籍和研究生学历/学位。
3.因为现阶段厦大的处理在程序上没有问题,为避免事情进一步发酵,厦大可能选择通过查处学术不端的理由,对田佳良采取劝退甚至退学处分,彻底把自己摘清。如果外部关注和压力消失,田则有可能保住自己的硕士研究生学历,但是极有可能推迟毕业。
就对田的党纪处分而言。按党的纪律处分条例,田书记的情况属于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的处分中相关内容。处罚田书记言行的依据第46条第三款,诋毁党和国家形象,情节严重可处以留党察看和开除党籍处分。
田佳良的言行侮辱祖国、严重伤害民族感情;这个结论有没有问题?考虑到纪律处分条例的解释权问题和厦大党委确实可以自由量裁。既然定性为“严重”,再考虑到田仅仅是出言侮辱,而无其他实际行动,这个留党察看的党纪处分,程序上无可挑剔。
校纪处分上,在明确表明留校察看是针对不当言论的前提条件下,留校察看程序上也没有大的问题。
厦大的命门在于田佳良事件暴露出厦大在党建和保研工作上的问题
对党建而言,前天我在评论里面是这么回人家的
这要只是一个教育责任就好咯……
首先,支部书记虽然是支部党员大会选举的,但是支部书记的候选人通常都是上级党组织审核过得。你说你们这些上级党组织怎么选了这么一个人?
其次,这位田书记所在的党支部党内生活肯定不正常。田书记做事真是没有一丝一毫的遮掩,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更何况是几乎光天化日明目张胆的干。党内的民主生活会是怎么开的?党支部的党员难道没一个人知道田书记干了什么吗?没有一个支部成员向上反映过吗?
再次,厦大党组织监督机制几乎完全失效。上级党组织事前只要给她一个警告处分,甚至是一次诫勉谈话,哪还有这么多破事呢?你们上级党组织绝对用人失察
就这么说吧,这事闹这么大,真要按党内纪律和组织原则来,是光处分田大博士一个人能交代的吗?
对保研工作而言
按保送研究生的一般做法,辽师大给予田佳良的只是一个保研资格。
具体保送那个学校、那个专业就必须看招生院校的招生计划和主观意愿了。
田佳良能保送厦大,说明厦大在主观意愿上是愿意招她的。
既然愿意接受辽师大这样普通院校的保研,那么厦大是如何审核保研资格的呢?
我就不说学术不端学术造假了,一个地理专业的本科生,跨专业一年发六篇论文;身为地理专业学生,在经济刊物上发文,田佳良同学要评中级经济师吗?
这都不用论文查重这么麻烦的工作,看看论文发表时间和发表刊物就能看出来大把不对头的地方。
厦大老师们不会比我傻吧?
所以,厦大的处理,要尽量仅仅局限于田书记个人的错误言论,尽可能的撇清与厦大工作的关系。
也正因为如此,程序上确实无可挑剔。
如果有人要去举报的话,我只能说,对教育部直管副部级单位,在被举报方程序无重大问题的情况下。举报基本不会有效果,甚至举报都不好举报。
我估计有大把的人稀里糊涂的去找厦门市或者福建省去举报,你们真是找错了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