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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去世了,怎么评价他的一生?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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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


唔,李敖先生逝世之际,我先开他一个玩笑。

虽说死者为大,不过以他老人家一向看淡一切的狂生风范,不至于太不敬。



他写了那么多杂文,最明显的表现,不过一肚子情绪而已。情绪并非要不得,但是必须同"言之有物"并用、必须跟"大量的资料"并用、必须随"卓越的分析与见解"并用,但他的文章,却情绪有余,其他不足,结果炒出来的,只是一盘盘上好辣椒,反倒没有主菜了。
在杂文里太多情绪语言,他实在不够格搞思想。
总之,中国现代的文人,实在都有他们的限度。他们的成就,都因掺入政治的推波助澜,而变得不能"恰如其分",而变得像淹了水的浮尸,臃肿而失本来面目。他们的货色都被高估了:他们的努力也是不够的。

——嗯,别急,这段不是我指责李敖先生的,是李敖先生自己1982年写鲁迅先生的:《杂评鲁迅和他孙子》。

李敖先生写鲁迅先生的这段,许多小问题,其实自己也多少沾染了。

他二位都多少被时务杂文,拖累了,或者说,遮盖了点文学创作。

或曰,他们警世的文本多了,审美的、叙述性的文本就少了些。


但这也不是什么坏事。

文章本来也不止一种写法。文人不止一种活法。


李敖先生1976年身处牢笼,开始构思的《北京法源寺》,到1991年写完。里头写了19世纪末的激荡思想冲突,写了谭、康、梁等诸位的人生。

字里行间,他是更推重谭与梁的。


众所周知,康后来一辈子保皇。梁写了一辈子文章倡导向前看。谭就此殉了理想。

后两位,真不算传统知识分子。梁任公自己少年天才,比他师父中举都早,按说是传统文化的既得利益者,但他一辈子都在用各色文章宣传真理,改革文风;谭则根本来不及立功立德立言,只是用行动,用死亡,“有之,请自嗣同始”。

李敖先生一辈子的作为,与梁与谭,甚至与鲁迅先生,有点类似之处。他是行动派。真正每天骂蒋先生,骂到蹲牢子的人。

甚至他的文笔也是。


我以前的朋友里,读过李先生文章的少;但都知道他那句著名的“手淫台湾,意淫大陆”。这话太犀利,太形象,太直白。当然不够传统文学,但说服力很强。

——我们熟悉的另一位大人物,很巧的是,跟李敖先生一样喜欢反蒋先生,文笔极佳。佳就佳在,形象生动,便于宣传。“纸老虎”、“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让蒋先生抗日就像拉毛驴,拉他、推他,再不干就打他”。

李敖先生的文笔,也就是如此了。

他当然有引经据典旁逸斜出的能力,但他给自身定位,并不是个书斋文人,而是梁谭等类似,是个宣传家。他这一生,也的确身体力行,做到了。



《我看老天爷》里说:

把“天”看得伟大而顺从它、歌颂它、坐待它的恩赐,不如畜养它、控制它、利用它,叫它为人类服务;把天物看成就是那样的,不如用人类的心智去增加它们、改变它们。放弃了人为的力量而指望“天”,那是不合乎“万物之情”的。这样的戡天参天、这样的利用厚生、这样的开物成务、这样的“能治天时地财而用之”,才是人类应该走的正路!

好文字,好气象!

所以如何评价他的一生?

一个无法无天的读书写字人。足矣。

说再多,怕就要“书生轻议冢中人,冢中笑尔书生气”了。


最后件事。

《北京法源寺》,写的是农历哪年的事,熟读历史者自然知道。那年康梁走了,谭嗣同死了。

今年李敖先生逝世,是农历哪一年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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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就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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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一个人的一生,这问题太大,只说一件事:

1995年,日本人的所谓亚洲妇女基金会,拟向二战期间台湾慰安妇受害者发放补偿金每人200万日元,折新台币50万元。要求接受补偿金者,放弃控告日本政府的权利,不再提慰安妇问题。

很多人认为不能接受日本的这笔补偿资金,不能因为这笔钱就此了结了日本的罪恶行为。但是李敖认为,从慰安妇的个人处境来看,她们的生活条件非常差,确实非常需要这笔钱来改善自己也许已经为时不多的生命时光,外人不应该对她们道德绑架,但同时也不能让日本人拿钱封口的计划得逞。所以,他捐出了自己的100件珍藏,发起“义助慰安妇:李敖百件珍藏义卖会”,义卖所得与各界捐款总额为三千八百多万元新台币,李敖全数捐出这笔钱作为台籍慰安妇救援基金,希望台籍慰安妇在日本政府正式道歉以前拒绝来自日本民间的补偿。

很多人在评价他的时候代入自己的ZZ立场,对于我而言,无论左右,干过这种事的人,我这辈子是不会黑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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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有个专业黑李敖的 @累了困了倦了 (前几天刷了近20个黑李敖的答案,又在这个答案下刷了十几个各种别人的老牙慧,知乎现在如果匿名的话似乎拉黑的人也可以继续评论,只有取匿拉黑)答案说李敖捐的东西是侵占萧孟能的,且不说目录不对(捐的100件和法院判的清单网上都有),按他的说法李敖侵占萧孟能案被法院1980年就判了的,怎么占的东西没有还呢?看到很多人还在用萧孟能案黑李敖,这个答案看到的人多,那多说一句,希望大家从另一面了解这件事。这些网文的材料多半来自范泓当年的书《与李敖打官司》或大量引用该书的傅国涌的文章,但范泓后来自己承认就是听当事人萧孟能一方口述的,这句“当时听萧孟能先生口述历史”意味深长。

和网文中春秋笔法不同的是,此事涉及萧孟能抛弃发妻,转移财产,还涉及到国民党高层当时临近选举迫切希望李敖闭嘴等等背景,所以一审李敖胜,二审才判李敖败,而且这事之后的连续六个民事判决却全部没有支持对李敖“侵占”标的物的索回,1988年台北高院还判萧孟能诬告罪名成立。三联的编辑写过文章,从李敖角度谈到此事 weibo.com/ttarticle/p/s

下面内容太长,没耐心看的简要总结下以下几个各方都承认的事实(其中2、3均在黑李敖的杠精奉为圣经的《与李敖打官司》中自行承认事实):1、这案子虽然二审胜了,但是之后六个相关民事诉讼都是李敖胜,即萧所谓的侵占财物法院全部没有支持返还;2、1988年台北高院判萧孟能诬告罪成立,萧逃至大陆终老;3、萧有小三,和妻子签了分居协议分割财产,但是”认为“妻子无诚意履行协议(具体如何不祥),所以想出了转移财产(水晶大厦)的方法,后来却以此告李敖侵占,这也是1988年被判诬告的前因。

官司复杂,说几个点大家自己判断:1、虽然1980年案萧孟能二审胜诉,但按黑李敖的文章说法萧孟能竟然”不知道“要民事诉讼来追讨侵占的东西,所以虽然李敖入狱,但是他所谓侵占的东西却依然归李敖---一个快60岁的男人,多年经商的杂志社主编,请了律师的人这么傻白甜,难得。然而事实是六件民事案萧全部败诉,也就是说一块钱也没讨回来,各位能不能解释下为什么?

”嗣經裁定移送民事庭後,原法院以附帶民事訴訟之原告請求被告回復之損害,以其被訴犯罪事實所生者為限,從而應以犯罪事實為附帶民事訴訟之原因事實,否則不得在刑事訴訟程序附帶為此請求。本件相對被訴犯罪事實,並不包括附表一所列(一)攬秀樓物品,及附表二所列者,有刑事判決可稽。抗告此部分請求,自屬不合法。又訴狀所載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必須明確。本件抗告請求返還附表一所列(二)攬秀樓藏書、(三)字畫古玩。。。”——72年台抗字第247號

该案多次反复上诉,多个判决,而《与李敖打官司》却只取了其中有利萧的部分,上面这个台抗字第247號和书中所列刑事判决并不一致,就是李敖所诉之后“平反”的六个判决之一,同样判决书中所列天母静庐的房子最后萧的小三王剑芬对李敖的民事诉讼又败诉,房子最后归了萧的发妻,春秋笔法。

2、某杠精一直说三三六O号判决内容只是给水晶大厦案平反,只是1980年案的一部分平反,李敖由此故意混淆说整个案子平反(萧孟能被判诬告并逃亡海外在上海去世就是因为躲水晶大厦诬陷这个案子),然而,根据《与李敖打官司》一书列出的犯罪事实清单,并没有水晶大厦的内容。更奇怪的是所列小三王剑芬买受天母静庐的房子,最后是属于了被萧孟能抛弃的发妻朱女士。你既然知道内容,就请公布三三六O号判决,根据举证责任,你怀疑别人,自然该由你举出证据,而不是说我怀疑你,所以你要自证清白。注意,除了三三六O号判决,与之相关的还有七十二年度台上字第二四OO号。七十二年度台抗字第二四七号。七十三年度台上字第四五○二号。七十三年度台上字第四六四七号。七十一年度台上字第二二二五号。七十三年度台上字第四五一一号等,这六个民事判决却全部驳回了萧索回财物的请求。一般来说,刑事案判定要求证据更严,比如辛普森案刑事诉讼被判无罪,但民事部分却判他赔偿死者,不知道台湾法律和美国如何,但是李敖这案子仅仅刑事部分有罪入狱,完美错开国民党选举期,但是之后的民事判决全部不支持萧的索赔请求,有点搞不懂。

3、二审法官判李敖侵占古玩的理由竟然是虽有抵债账单和字据,却没有借据---债都抵了借据还能拿在手里么?---还有神奇的是借了250w+180w,连本带利只还了264w(其中还有100w是萧在书中承认的,跑路躲债后请李敖代办事项的酬劳),也就是说就算不认李敖母亲名下借款180万,也只还了164w,而且更牛B的是证据是萧的账本上记着已还钱!---相当于我已经还钱给你的证据是我自己的日记本写过这么一句。


最后,这位杠精连三联也黑上了,说为李敖澄清的三联没水品没人品,证据是杠精自己写的在知乎有4赞+177评论的文章,那么他的主要观点来源,《与李敖打官司》这本书作者范泓是什么人呢? 一本书:你知道的最无耻(无知)的文人及其事迹是什么?


至于某因爱成恨的某杠精看似滔滔不绝,其实硬伤极多,比如“李敖既然说萧孟能被捕,萧孟能的太太却“不理他”,夫妻恩断义绝形同陌路到了这种地步,请问还有什么萧孟能抛弃不抛弃老妻朱婉坚一说?”然而他引用的原文是“李敖在萧先生的太太、儿子、女儿、女婿、和姘头都不理他的时候,救他出狱。注意,此时已有姘头却还怪原配“恩断义绝”,也是醉了。


再比如“那么请问朱婉坚无家无工作从1979年到1987年是怎么活过来的?我们只能说朱婉坚在美国学会了辟谷功,餐风饮露就能活得很滋润。可信吗?”这更搞笑了,明明朱婉坚1980年就回台湾了,由此才发生了和李敖的案子,期间通过各种诉讼,拍卖了萧和小三的房产,拿回了天母静庐的房子,你说人家怎么过来的?

看看萧孟能发妻朱婉坚写给失联老公萧孟能的信:李敖:刑事告诉状(续)

”台北邮局存证信函第30601号存证信(告证十二):

 在美国的生活虽然孤苦,但已经能渐渐安定下来,不幸的消息又传到美国,你说已经给了我一千万台币,还带走了老太爷的字画(请问黎东方教授)。以致部分亲友很不谅解,使得我在美国的生活增加不少的烦恼,无法安心工作,只有赶回台湾,希望你能把事情澄清。

  我在去年(中华民国六十八年)九月中旬回到台湾,等我把被托带回来的婴儿交代好之后(代朋友从美国带婴儿回国。赚取回台湾的旅费),到处询问你的住址,才知道你已经去了智利,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回来。我已经没有了「家」,又找不到工作,只好再去美国以劳力赚取生活费用,谁知当我向台湾出入境管理处申请出境证时,却赫然发觉我因为欠税已经被限制出境,经过调查,才知道我所欠的税款,是你收钱把帐记在我头上。 “

杠精还有列了一大堆萧孟能和朱婉坚的”分居协议“,证明萧有情有义,但是恰恰这证明萧是渣男,杠精在评论下轻描淡写一句”双方不明原因未遵守“---未遵守你说个P呀?为什么恰恰证明萧孟能渣呢?看看《与李敖打官司》这本杠精视为圣经的书是怎么写的:

本来把水晶大厦给发妻的,后来”认为“朱无诚意履行协议,还备注”具体如何不祥“---你不是听萧孟能口述历史吗?关键地方就”不祥“了?---总之就是反悔了想转移财产还甩锅李敖。并且这也是他后来诬告李敖的各种侵占之一,也是他最后一次被李敖以诬告罪胜诉被判入狱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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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第一快乐是做到自己认为自己做不到的事,人生第二快乐是做到别人认为自己做不到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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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95后的群里讨论了一圈,居然没几个人知道李敖,更没几个人读过李敖,终于明白我们这个国家今天最严重的危机是什么了。

鲁迅,钱钟书,柏杨,李敖,这些人都是斗士,敢于说真话捅破天的斗士,当所有人都看着裸体的皇帝说他新装艳丽时,这种人一张口就是,可是他并没有穿衣服呀。

很显然,既得利益者们讨厌这些人,如果不能消灭,就用议程设置让大家遗忘。年轻人对这些人不感兴趣,天天斗来斗去不烦吗,不如我精致利己主义岁月静好。

少年强则国强,可是今天日本的少年都在成为低欲望的御宅族,台湾少年都在成为草莓族,而我大陆少年不是佛系,就是不识李敖。

独立的思考,自由的思想,批判质疑的精神,求道的坚持,永不枯竭的好奇,为何这些都在离我们远去,如同战斗着的讲求意义的理想浪漫主义时代。

李敖,是这么看的。


李敖是个文人,一个文科生。

在西方的语境中,文科是社会的良心,是社会的眼睛。

可是在我们这里,文科大多是背书机器的代名词,是传声筒,是解不出数学题不得已的选择。

而今天的自媒体人也是文人,只不过我们更多在追求十万➕中迷失了自我。

我们也批判,只是这批判多半为了释放人们心中压抑已经的戾气,是迎合而非思考洞悉。如果有一种批判不小心会触了大多数人的霉头,导致取关粉转黑,那我们是决然不敢的。

道之所存,虽千万人吾往矣,这是绝对要不得的孤独。

今天,我们就这样渐渐忘却李敖,他成了历史中的一个符号,我们继续歌舞升平,每天放松地生活,不知不觉间告别了一个时代。

这些年,变化太快。现在想来,20岁的我会讨厌现在的我吧,背叛了太多,似乎成了当初不喜欢的样子。

只是那个时代,也已经纷纷离世了,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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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知道有人会骂他是欺世盗名的跳梁小丑,也知道有人会尊奉他为大师。他就是这样一个人,让人爱也让人恨,更让人烦。

永远不要喜欢上他,当你因为他在痛骂你讨厌的人而开心时,他马上就会连你一起骂。

也永远不要讨厌他,因为他从不会真的讨厌你,即使他在骂你。

而此刻如果有在天之灵,定然不会在乎这些,他会说:“人类的悲喜并不相通,我不再是人类啦!所以我只觉得你们吵闹。”然后,他会看着自己被冻在太平间里的遗体,再一次开黄腔:“好久没这么硬邦邦啦!”

所以再见吧,希望能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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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无满脸骄气,却总有一身傲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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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心觉得茫茫中自有天命 ,差不多整一年前就预言了自己的结局 。

狂人有狂人的死法,至少走的自信,走的有态度,对自己有说法。

人世茫茫 自有定数 从容归去 一路啸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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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兰克林讲了一句话,非常动人,他说:“哪里有自由,哪里就是我的祖国”,这句话被我李敖改写成“这里是我的国家,我要使它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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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想起了,李敖和余光中在台湾长年相爱相杀。有一次记者采访余光中,问道:李敖天天找你茬,骂你,你却从不回应,这是为什么?

余光中的回答很机智:李敖天天骂我,说明他的生活里不能没有我。而我不搭理他,证明我的生活可以没有他。

事实证明这是真的!

2017年12月14日诗人余光中去逝,2018年3月18日李敖紧随其后,这当中仅仅间隔了90天!。如果这都不是爱……我有什么好悲哀。

前两天看到有人在公众号上写文章大骂李敖。说他人品多渣,就是一条文狗,啥啥啥。我当挺想反驳的,其实科学家、作家、艺术家人品差的真的太多了。

爱迪生做生意不择手段。列夫托尔斯泰强奸农妇,毕加索抛妻弃子玩弄女性,还有一系列让你高山仰止的名字比如尼采、莫泊桑、梵高、林肯、甘地、列宁……他们的共同点是都得过梅毒,你是不是要为这些伟大人物热衷乱搞真心三观尽毁?

我当然不觉得这些人干得好,但有时候要求每个天才都做到德艺双馨,其实是一种苛求,因为极致的才华必然会带来极端的个性,所以天才和疯子往往只有一步之遥。无暇的人品有时只是一种神话,拿放大镜照,有多少人真的经得起考验。

作为吃瓜群众,我要感谢这个世界上出现过那么多有个性的名人,为我们提供那么多趣闻和谈资。

不过,也觉得不需要,因为有人大骂李敖去为他辩解。我想以他的个性,压根就不在乎是不是有人在骂他,不在乎自己是留芳百世还是遗臭万年,他一向坏得坦荡荡,不做伪君子,宁做真小人。你要说他是才子也罢,渣男也好。

嬉笑怒骂本是他的一生的风格。以骂他的方式来为他送行,或许这本身也是对他的一种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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