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美国总统拜登在和英国首相约翰逊的会面中,突然毫无预兆的要求记者清场,而在那段现场的视频中,似乎有一记者问了一句:“Did he shit?”(“他是不是拉了?”),而旁边的另一位记者回道:"I have no idea,hope the microphone got it。"(“我也不知道,但愿麦克录到了。”)
这段视频流出之后,全世界的舆论场都炸了锅,人们纷纷怀疑,已经是80高龄的拜登,是否在这样严肃的场合,一个不小心,拉在了裤子里,所以才会突然要求清场,而现场的记者是闻到了味道或者听到了声音,才会有此一问。
这个看似荒谬的猜测,却意外的流传极广,以至于向来标榜言论自由的外网都开始大量封杀此类帖文,而美国官方也很快出来辟谣说清场跟总统拜登的身体情况无关,只是出于政治和外交因素,两位领导人必须密谈。
但网民们可不管这么多,美国政府越是删帖和澄清,他们就越是对拜登的“脱粪”深信不疑,传言越传越是有板有眼,之前俄罗斯总统普京的那句“祝他身体健康”也被拉出来反复分析,进一步佐证了拜登的“失禁症状”。
这个曾经代表着“战无不胜,众望所归”的超级大国和世界第一强国,居然以如此不体面的方式迎来了舆论的毁灭性打击,这让许多美国的敌人和反对者都大为诧异。
然而,冷静下来思考,我们会发现,这其中疑点颇多,因为在那段广为流传的视频中,第一位记者在提出疑似脱粪的疑问之后,另一位记者给她的回复是“我希望麦克风录了下来”,如果真的是拉裤子这种事情,被麦克风录下来的可能性实在太小,还不如说希望摄像头拍到了。
即便退一万步,认定确实是拜登没有控制住大小便,但其实他作为一个80岁的老人,出现这种情况也并不稀奇,衰老并不是罪恶,也不至于为此如此残酷的嘲笑一位老人。
因此,拜登如今的被群嘲,可以说只是美国国力衰退的一个缩影,无论拜登是否真的大小便失禁,但他作为美国总统,领导着这个衰退的美国一路火花带闪电的跌下了神坛,曾经的荣耀必然会一道一道全部化作孽力反馈回他的身上。
简而言之就是,如果美国今日没有从阿富汗撤军,新冠也已经完全被控制,那么拜登就是拉的到处都是,也依然会有人跪舔说他这就像廉颇“一饭三遗矢”,是有大将之风,可当美国撤出阿富汗,新冠病死七十万之后,哪怕他这位总统日日正襟危坐,我们也总会怀疑,他屁股底下,是不是粘着什么不雅的东西。
这,就是今日的世界,就是美国从“谁也打不过”到“谁也打不过”之后,所必须要面对的残酷现实啊。
有幸中美两地的都吃过。不懂餐饮行业,仅从食客角度谈一下。先甩一张人生第一次吃Popeyes小激动留念。
开业首天工作日,前期宣发和筹备都估计不足,导致排队直接爆掉。加之疫情原因,众多食客的怨气显然比以前更易聚集,其结果同前段时间必胜客上海四店秘密限定后又取消的自助餐,几乎是一样的窘境。这些从点评的众多半颗星评价即可窥见。第二天周六我和朋友去吃,显然紧急调整了用餐流程,从排队到点单,其实并不到一个小时。人多但显然不至于Shake Shack、Niko and...和麦吉machi machi开业前期疯狂。环境是OK的,人少的时候坐在这个地段的这个店面里吃炸鸡其实算惬意。
像Popeyes以前在北京开过又关门这种老历史我就不说了,咱直接说吃吧。
这些年国内的食物氛围,其实都笼罩着越来越明显的“韩式”氛围。别的不说,光提到炸鸡,若前面不是“韩式”炸鸡,似乎真想不出第二个更有存在感的选项。光说在上海,以Kyochon1991校村等一大票味道平庸性价比超低的韩式炸鸡真的是霸占同类食物版面太久。其实我觉得以上海的时尚模样,它本应该汇集世界各地的美食。但失望的是,他并没有。这展开就跑题了,对应本题,美式炸鸡就没有。
美式炸鸡到底有啥特殊的,就以国外吃过的Popeyes炸鸡,结合一些其他的常见食物,说一下。
Gravy可以理解成为肉汁。他是什么味道呢?你可以想象成肯德基土豆泥上面的那个酱。这个酱通常有两种情况比较常见:一种是烹制肉的时候做蘸酱吃(牛排啊,火鸡啊),另一种就是北美炸鸡。老美在吃炸鸡的时候,很习惯用炸鸡或者其他小食蘸着Gravy一并吃。相较于国内肯德基土豆泥上越来越少的那个酱料,老美们通常蘸食的Gravy黄油味会更浓一些,味道也稍微咸一点。
这东西我第一次尝试这种吃法的时候,惊为天人。脑子里说着要胖要胖,嘴上却啃着好吃好吃。当时我脑子里的OS就是“都别管我,让我胖,ok!”
当然,土豆泥在上海Popeyes是有的,土豆泥质地很绵密,优秀,但酱料少的要死。
并且,并没有Gravy单独出售,垃圾!
2. Coleslaw Salad(大头菜沙拉)
这东西算是老美常见的沙拉之一。其实就是大头菜和其他常见蔬菜切丝拌沙拉。相较于土豆沙拉,鸡蛋沙拉等其他常见沙拉,这种沙拉原料比较好搞,且容易解腻,所以尤其在快餐存在感更高些。说不上有多好吃,但就这炸鸡的确不错。
但看上海Popeyes菜单,国内的沙拉似乎直接毫无诚意地换成了生菜番茄等蔬菜的烂俗沙拉,毫无特色。懒得找图,也并没兴趣点。失望。
3. Biscuits(黄油酥饼)
这东西在北美原版,是圆形的。黄油量大,吃一口也是又香又罪恶。但是国内的明显减少了Buttermilk的用量,看似更健康,但味道不伦不类。我很不喜欢。唯一的创意,是形状改成长条,并且蘸着味道还不错的冰淇淋。尽管如此,我依然怀念圆形胖Biscuit蘸着Gravy的传统吃法。然而这个组合若用上海Popeyes的长条蘸着土豆泥顶层酱来效仿,既无味,又可怜。
讲真,上海Popeyes的Biscuits,去掉冰淇淋的口感遮掩,本身味道很一般。
4. Pickle(酸黄瓜)
这东西与Coleslaw一样,快餐解腻常客。没有额外点,但在上海Popeyes的汉堡里可以吃到两片。
味道并不正宗,酸味严重不足,吃到嘴里头脑中想到的第一个词,是“六必居酱瓜”。所以原料采购方真的令人无语。上海卖三明治的店,随便抽出一家来,附带的Pickle都比这应景。
5. 各种酱料
老外的沙拉酱料当然绝不仅仅是简单的美乃滋(就是肯德基香辣鸡腿堡里面的那个白色酱)。经常吃的酱其实可以先好好研究下赛百味。而这其中常见的几个酱:Honey Mustard(蜂蜜芥末酱)、Tar-tar(塔塔酱)和Ranch(牧场酱)。
这几种酱可以在上海Popeyes见到,终究是那么多北美炸鸡店特点的大失望后,的些许安慰。
首先蜂蜜芥末酱算是Popeyes家的招牌,因为其中芥末颗粒清晰可见,味道不算甜,味道浓郁。塔塔酱在吃炸鱼薯条的时候经常见到,其实可以类比千岛酱(只是千岛酱在国外虽然有,但存在感反而不高)。而Ranch酱因为吃起来些许酸味十分开胃,所以是我的最爱。这三种酱算是稍许挽回些局面。
(当然北美好吃的酱远不止这些,以后有机会细说。)
所以以上说了那么多,我记起的,关于美式炸鸡的一切,上海Popeyes几乎不占,或者表现平平。所以还是失望的。当然,当年第一次吃Popeyes真正惊喜,还是因为它的辣味炸鸡。这次好不容易点了那么多,还另加了两块炸鸡。吃完有些失望:鸡肉并不大,表皮味道和之前吃到的一样的酥脆,一样的味道,但,里面干的要死,干的要死,就吃在嘴里脑子浮现撒哈拉沙漠的干的要死!
而这却不是偶然,因为顺便点了肉酱饭,一样的毛病:量就是一个冰淇淋球的大小,然后干的要死!我怀疑他俩是说好一起殉情干死的!!!!我要死了。
你说,有不干的东西嘛?有,那个汉堡。
说实话,汉堡是真的不错,里面汁水多,表面面包油光锃亮,看起来也可爱。但是里面炸鸡鸡排的油是没沥干就夹里面了嘛?面包内层已经被油浸渍太多啦,最后几口真的开始腻了。主要酱不多,酸黄瓜还就可怜的两片,味道不够酸,跟国内没腌好的咸菜黄瓜似的,不顶事儿。完蛋。
吃的过程有奶香,是特色,我承认。但吃完因为太油也是真的。
薯条其实蛮想着重的讲一下,因为真的是不错的!
但是若想说明白,聊到Cajun,恐怕我今晚说不完,所以未来有合适话题再细数。这个粗薯条味道有,口感有,我是给高分的。
所以总结一下:其实相比美国的Popeyes,上海的Popeyes阉割的东西还不止上面提到的那些。炸虾没有了,绿豆角没了,肉桂苹果派也没有了。
反正对我来说,没有单独的Gravy,没有Coleslaw,没有同原版一样好吃又胖的Biscuits,上海Popeyes目前不配冠以“地道美式炸鸡店”之名。当然,若有机会尝尝招牌的汉堡、辣味炸鸡,和Cajun薯条,配上三种不错的酱料,臆想一下美式炸鸡的遗风还是可以的。
考虑到那么多美式炸鸡的精髓在上海Popeyes旗舰店被完全阉割得一点都不剩,我不清楚确定国内Popeyes最终菜单的那位市场部领导,到底有没有吃过原版Popeyes。至少就目前的菜单现状和同国外相比的变化,我既看不到上海Popeyes对美式炸鸡的理解,也看不到对国内市场的任何诚意与野心。用东北话形容:完犊子。
整体上,我给70分。比较原版,失望,但不差。不惊艳,但可以尝尝。
以上的失落情绪,并不代表国外的月亮就圆,只是因为国内的Popeyes,太方。
最后,上海哪里能吃到蘸Gravy的炸鸡啊!肯德基土豆泥的酱也越来越少,越给越抠门,别说拿来蘸炸鸡了,连土豆泥都不够拌开的!为了什么啊!
我要崩溃了!
学生党的话我个人认为结合自己的经济情况,买到适合自己的就好啦
马丁靴对于爱美的女生来说简直不要太好搭配,出门纠结选哪双鞋子的时候马丁靴出场绝对分分钟搞定^_^
我买的这双是荔枝软皮马丁,收到的时候简直太满意了,皮质就不细说了,有硬皮软皮的,相对来说软皮的穿起来会舒服一些
还有一个大家穿关心的问题就是磨脚,磨脚问题最主要的还是出在硬皮靴子上,因为硬皮的皮质原因会有磨脚是在所难免的,但是这款荔枝软皮我穿了几个月时间以来完完全全不会有磨脚的情况,穿起来感受很舒服,脚感也很nice
虽然不如硬皮的亮亮的,但是是自己喜欢的款式,就想着搭配裙子或春秋穿胜过硬皮是非常温柔的,而且上脚挺舒服的,软皮的还比较贴近腿部,更舒服,如果是硬皮的话应该比较修饰腿型,码数的话还是挺正的,软皮的话建议穿小点的因为穿着穿着会大一点
然后推荐几个比较喜欢的搭配,可咸可甜
最后价格的话相比好多人买的某猫的我买的三百可能有点小贵,但是胜在性价比高,质量好,一般太便宜的鞋子也不太敢买,穿不了几次就开胶烂掉的挺让人心疼,毕竟穿在脚上的,走路舒不舒服只有自己知道,选自己喜欢最适合自己穿衣的风格就好(*∩_∩*)
这题一定要强答一发。对这件事的看法让我觉得是不是我的思维异于常人。以下是个人看法。
第一,宝钗为什么跑去王夫人那。
宝钗住在贾家,是因为王夫人的关系,王夫人可以说是贾府里她最亲的人,现在自己亲姨妈的房里出事了,作为外甥女,过去看看,安慰一下生者,是理所当然的礼数,她不是去发表高论的。
北静王的一个爱妾没了,宝玉还要去道个恼,“爱妾”是主人比较重要的“奴”,“贴身丫鬟”甚至“首席丫鬟”同理,宝钗去问候王夫人没问题。金钏可以类比为黛玉的紫鹃,宝钗的莺儿,如果她们出事了,宝玉,三春乃至熙凤李纨王夫人,是不是也会第一时间去看望。
第二,至少从文本上看,宝钗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心里的想法是“这也奇了”
第三,“金簪子”一语成谶,但我并不认为金钏是向宝玉“明志”,有什么“志”呢?她和宝玉不过是调笑几句暧昧一下,并没什么感情基础,而从金钏随便轻佻的举止看,她也并不像晴雯一样是个心高气傲的刚烈人(更何况官方的说辞是弄坏了一样东西,不算什么丢脸的事)。不过是被打被撵走了心里想不开,气性大投了井。在深宅大院里不知检点,又承担不起轻浮的后果,这一句“糊涂人”,严格来说并不算冤枉了她。
宝钗给衣服一节,可能是千里伏线,毕竟金簪雪里埋,宝钗也是未得善终。而从情节设置来看,宝钗其实是被王夫人逼到这个份儿上的“我打算给她两件衣服装裹,手头没有现成的,你林妹妹有可我又怕她多心”这明摆着等你表态呢。这事儿换成黛玉,听舅妈都这么说了,也肯定得自己出点儿血啊。(这里王夫人小人之心了,事急从权,黛玉虽心细,却不是不明事理的人)
题外的,说说本人对这一事件的看法吧。可能也会被很多人认为冷漠无情草菅人命吧。
我从第一次读就认为这个事儿匪夷所思。匪夷所思的不是事件本身,而是人们对这一事件所涉及的几个人的评价。
首先,我认为造成最后金钏跳井的后果,王夫人处置失当占三成,宝玉临阵脱逃占两成,金钏本人轻佻冲动占五成。宝钗处理的没有任何问题。
首先,金钏可不是个清纯无辜的傻白甜,在挨打事件之前,就有过她逗宝玉吃自己嘴上胭脂的事儿。事件发生当日又是什么情形呢,宝玉进来,先逗引金钏吃香药,金钏姑娘呢,在王夫人屋里当着假寐的王夫人就敢闭着眼睛衔了,此处还不算太夸张,可以解释为小孩儿玩闹。而接下来,宝玉又作大死,说要跟王夫人讨了金钏去,金钏的态度很值得玩味“有你的只是有你的”,怎么就“有你的”了,就算王夫人自动脑补出两人有私都不算无根无据,毕竟书中人没有读者的上帝视角。然而到此时,王夫人仍然不动声色。要命的是金钏竟然让宝玉去拿环哥和彩云!这不明摆着教人不学好么,哪个当妈的能忍!王夫人打一巴掌撵出去真的不算特别严重的惩罚了,她无疑有这个权力。就算现代,小保姆勾搭主人家的高中生看爱情动作片女主人知道了也会毫不犹豫解除合同吧。
这件事上金钏绝对算不上什么冤枉,她和宝玉这种互动的暧昧程度纵观全书也就仅次于自居准姨娘的袭人,比晴雯的拌嘴撕扇子不知道严重到哪里去了!可人家袭人晴雯都是贾母放到宝玉那照顾他的,就算有点什么也是当时的社会道德体系默认的,但金钏是什么身份?母婢啊,奸淫母婢在当时是灭绝人伦的行为,站在王夫人的角度,这可不单单是勾搭主子了,这是陷宝玉于不孝不义!当然宝玉到处招惹丫头的毛病大家都知道,但你看看人家鸳鸯、紫鹃、翠缕、香菱是怎么做的,稍微过界一点儿赶紧避嫌,因为人家知道分寸和规则边界。更别提真正干净刚强的晴雯了。金钏这些行为倒未必一定是想攀高枝当姨娘(这个可能性也有),但其轻浮不知检点却是板上钉钉的,无论如何也洗白不成天真单纯(真正的天真单纯,参见翠缕香菱)。而她的投井,也真的是太冲动了,王夫人顾及宝玉,一定不会让这件事的真相流传出来的,她完全可以重新开始生活,可能生活水平有所下降,但总比自杀惹人非议强。
而宝玉的反应呢,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溜了。这也不奇怪,这没心没肺不扛事儿的孩子分明还没长大,看比金钏亲厚多了的晴雯出事的时候,他的反应也是如出一辙——根本没想过保护这些姑娘,只是在她们死后玩儿点行为艺术自我感动一下。
而王夫人的做法虽然是人之常情,但毫无疑问的,愚蠢。这种事怎么能现事现报呢?连平儿都懂得等过两天寻个别的由头打发了偷盗的坠儿保全大家颜面,作为当家主母的王夫人这么冲动地当场撵人真是太不讲体统了。过阵子,施个恩,让家里把金钏领回去嫁了,岂不又省心又没有后患?还不惹人怀疑。所以曹公隐晦地说王夫人是个“天真烂漫”的人,而对于一个中年的贵妇而言,“天真烂漫”≈脑子不灵光。
最后说宝钗,两个字,躺枪,莫名地就背了个冷血的罪名。她的一切行为,几乎都是必然的。借住的姨妈家出了事,她完全不知道怎么回事,能不出于礼节去看一眼么,既然去了,当然是安慰自己姨妈给人家解心宽啊,难道还义正言辞你冷酷无情无理取闹给人添堵么,这种事儿晴雯都干不出来,那是陆依萍!而“糊涂人”云云,她也确实没有说错。至于为什么没陪着掉几滴眼泪,和尤三姐柳湘莲的事儿一样,她根本就不熟啊,就比如一个不太熟的同事出事了,有人会叹惋几声,有人安慰下逝者的朋友,有人无感,都很正常。掉几滴眼泪赚个心软的名儿其实是成本很低的事儿,但宝钗的性格,恰恰是礼节不错就好,从不惮于表现自己的淡漠,懒得迎合别人去做个现成的好人(比如谁都能看出贾母喜欢风流灵巧的姑娘情致盎然的居室,她虽然出于礼节会点贾母喜欢的食物和戏文,却不会在审美情趣上去迎合,因为那已经超出了她“应该做的”,明明黛玉对自己掏心掏肺心存感激,她也欲盖弥彰一句“只恐我人人之前失于应候罢了”)。这姑娘,真的是将自己疏离于众人之外,自带生人勿近高山仰止气息,相对而言,热情至性的黛玉容易亲近和取悦多了,真真是个可爱的妙人。
总体还是不错的,作为高一的学生来说。
但是有些不少笔画不到位,下面我圈了一些出来
这些明显是练习不够的缘故
可以多对照字帖进行一些练习,楷书练好打好基础,可以有效的提升行书的书写速度,保证在字写得快的情况下也不难看。
加油
总体还是不错的,作为高一的学生来说。
但是有些不少笔画不到位,下面我圈了一些出来
这些明显是练习不够的缘故
可以多对照字帖进行一些练习,楷书练好打好基础,可以有效的提升行书的书写速度,保证在字写得快的情况下也不难看。
加油
我觉得鬼子有点自作多情了,人家泽连斯基讲话是给你们听的吗?在泽连斯基眼里,鬼子和黄皮猴子不见得有啥区别,怎么可能听得懂人话呢?就算听懂了,有什么资格感到不满吗?
所以总结起来,大人说话,小孩别插嘴。你泽giegie和你拜爹爹在唠很重要的事情,你跟那裹什么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