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容易避免了!只要做到合格母亲的10%就能从根源上避免悲剧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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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许多人真的不知道唐慧案的细节(只是看个热闹),正好我对这个案子关注已久,我顺便普及一下相关细节,请各位先搞清楚客观事实,再发表主观评价。
湖南永州少女被迫卖淫案的两被告的死刑未被核准,发回湖南高院重审。消息一出,网上一片哗然,大部分评论都支持将二人执行死刑。但是如果认真了解过此案的细节就会发现,将此二人执行死刑确实于法无据。
乐乐(唐慧女儿)卖淫不是被强迫的,至少不是唐慧所说的那种强迫(纯洁幼女,限制自由,殴打恐吓,强迫卖淫),几个细节很能说明问题(这些细节均为权威媒体公开报道):
1 她在溜冰场主动与周军辉交谈而相识,当晚两人就在周军辉住处过夜,并发生性行为,无人强迫她。
2 她被家人带回家后两天后留下字条,离家出走,并再次找到周军辉。
3 她在卖淫期间,并未被限制人身自由。外出、上网都可以,如果她想回家,随时可以。
4 她在被唐慧发现并带走时,并不愿意离开,想继续留在那儿“工作”,被唐慧和她舅舅强行拉走。
唐慧很善于和媒体打交道,在许多细节上虚构事实,操纵舆论。比如:在找到乐乐本人之前,她曾经声称她的邻居王某拐走了乐乐,并伪造了被王某拐骗的所谓“证据”。在派出所排除王某的嫌疑后,唐慧一家大闹拘留所,要求警方不能放人。警方为避免刺激唐慧一家,只能安排王某翻墙离开。唐慧不依不饶,继续控告警方此案负责人郭某“受贿”,收受王某贿赂后放走王某,致郭某被停职审查。唐慧的闹剧一直持续到12月30日,乐乐本人在柳情缘被找到,终于证实乐乐的事情和王某屁关系都没有。但唐慧诬告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却没有被追究责任,不了了之。
2010年6月零陵法院发生枪击案,3名法官被打死,唐慧向记者声称,凶手是乐乐的“干爹”,在当地街道大量张贴《告零陵同胞书》,文中将凶手描述成孤胆英雄,将暴行描述成“一位孤胆英雄的剿匪行动”,也没有被追究。
唐慧还向媒体造谣零陵区公安分局政委秦爱群是乐乐案首犯秦星的堂哥,湖南省政法委曾组成调查组对此调查,结果也不属实。虽然没有任何根据,但至今唐慧仍然坚称秦爱群是秦星的堂哥,并说这还是秦星的父亲亲口告诉她的。
唐慧案经过一审、两次重审、高院终审四次审判,此次被最高人民法院不予核准后将发回重审,这意味着至少还会有第五次。唐慧始终不满意审判结果,她的要求是将全部七名被告全部死刑,并要求184万的民事赔偿。因为要求未得到满足,唐慧先后到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党代会代表住地、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大门口、长沙市雅礼中学、长沙市南门口和湖南省公安厅闹访。
杀两个还要闹,而现在这两个也不让杀了,唐慧还会怎么闹?拭目以待。
部分转载自:唐慧的“幼女卖淫案”你应该知道的细节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