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邀来回答下这个有趣的问题。
首先说明两点:
第一、因为我自己已经逐渐淡出影视圈,这些年策划和下剧组的机会越来越少,很多年不掺和过审环节,我下文中的内容,只局限在大致2012年夏天以前,我作为大陆一家民营电影公司某导演工作室的中层人员,有机会数次参与剧本报备和影片审查,从中了解到的一些情况。从2012年下半年以后,中国电影审查制度是否发生改革,审查流程发生哪些明显变化,对行业产生什么影响等等,我了解的不够详细,更缺少实际操作心得,所以这个时间点之后的事情,都不属于本答案内容之内。
第二、我现在个这个行业已经基本没有利害关联,本人身份也早已变化,不用担心受到某些势力的打击报复,所以在本答案下,我可以说一些以前不便说的话,讲一些这个行业存在多年的黑幕。这些内容,想必很多人以前都没看过。他们都并不敏感,知乎小管家不要过分敏感。
如果因为说实话,而被知乎屏蔽了答案内容,这不仅影响答主的积极性,也会影响知乎作为内容分享平台的正面意义。
我就按照题主这张图中列出来的五个程序步骤,分别具体说明,尤其是我当年亲历过的一些感受和心得。
一
1、剧本(题材)备案。
这是在06年夏天才出现的,通过广电总局出台的《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电影片管理规定》开始施行。在这个时间点之前,电影的审查立项程序更繁复。
需要注意的是:这个剧本(题材)备案,如果申请方拿出来的只是一般题材、不涉及敏感题材的剧本,那么不需要提供完整的文学剧本,只需要提供一个几百到千把字的梗概就可以了。不过就如图中用了大一号字体突出的内容一样:一旦题材涉到民宗、外交、文史和重要历史人物、重要社会人物方面的内容,必须提供完整剧本,而且申请方还要自己在剧本里把涉及到这些方面的内容都具体标明出来,供广电局参审。
这个剧本备案的程序,很大程度是针对此前中国某些电影导演+地下电影“黑片”,以及06年当时正在崛起的大陆票房市场而言的。
在06年之前,虽然审查制度更繁复,但中国电影导演也经常玩“AB本”:给广电总局和电影局一个基本可以通过审查的A本,拿到拍摄许可证;然后拍摄时用尺度过大、无法通过审查的B本,拍摄出来后不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允许,私自去外国A级电影节参赛参展博名声。
大致从02~03年开始,大陆电影票房开始发力,进入快速增长时期,到了03、04年,单片票房过亿已经越来越普遍的现象。票房的膨胀,让人看到的是“钱途”。导演和制片人拍电影的目的,从以前的“去国外参赛获奖扬名”转变成“挣票房名利双收”。
在21世纪的第一个十年,那么多社会游资瞎凑热闹扑进电影圈,煤老板铁老板钱老板……各种不懂电影人都砸钱拍电影,人家肯定不是让你去国外参赛获奖的,而是希望国内票房大卖赚钱的。这是很浅显的道理。
既然如此,换个角度说,手中拥有公映许可证审批权的广电总局电影局,现在拥有了极大的主动。他就没必须再坚持过于繁复还低效的剧本审查,才有了这个官方宣称的“简化程序”。
2、(剧本)审核同意。
绝大部分不涉及敏感、重大题材的普通商业片的剧本,都很容易通过这一关。
至于涉及到敏感、重大题材的剧本,先略过,留在后面第5个步骤再一起说。
3、拍摄阶段。
这是制作方自己的事,和审查无关,略过。
4、自审阶段。
5、官方审查。
这两个步骤不能按照图里的顺序讲,因为二者存在因/果、呼/应的关系。步骤5是因、是呼,步骤4是果、是应。或者说,5是上面官老爷定的政策,4是下边从业者想出来的对策。
所以必须先说5,再说4~~~
5、官方审查。
重头戏来了。注意看我用红框和红线标出的这部分——
A通过、B修改后通过(过审)和C不通过,在业内的黑话,就是“无罪放行”,“过堂听审”和“直接枪毙”。为简洁内容,下文一律用字母代称。
最极端的是C,即“直接枪毙”)。
如果某部影片拍完送到广电总局审查,初审结果就是“不通过”,那一切都完了,说明影片题材与情节内容有极大的认识偏差,在文艺作品的思想性和意识形态方面发生了严重的价值观扭曲,明显地压过了红线。审片委员会的老爷们认为:如果把这个片子放行,公映后在社会上造成的负面影响将是难以估计的,一旦上级责问下来,他们的乌纱帽都保不住,追悼会都没法开,半世英名都会毁于一旦,绝不能让这个影片公映,直接枪毙。
初审就得到“不通过”意见的影片,那一切都完了。投资人制片人和导演基本不要再存有“回去认认认真真修改一下,复审时没准能过”的侥幸心理。你这个片子不仅趟过红线,而且还给初审审片委员会留下非常恶劣的印象,已经上了人家的黑名单,人家认定这片子是“天生的坏种,从根上就是坏的”,再怎么改都改不好了。
所谓“天生的坏种,从根上就是坏的”,其中最基本是《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电影片管理规定》第十四条中规定的那些最基本的红线:反党、反社会主义制度、贬损国家领袖和重要历史人物、宣扬黄赌毒、煽动民族分裂、散播封建迷信思……就不背书了,这些属于基本红线,绝对不能压。
还有一类是违反了广电总局的逐年颁布的补充性规定,比如说不许拍摄有鬼魂和宿命论思想题材的神怪片、不许拍摄穿越题材等等。
二、
说到这,我忽然觉得,很有必要讲解下广电总局的审片委员会和“初审+复审”双保险机制、“多堂会审机制”——
中国中央这一级职能部门当中,凡是叫“总局”的,都是部级单位,比如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局才是局级单位,隶属于广电总局。
审片委员会两年一届,主任和副主任,通常由广电总局和电影局的正、副职一把手直接挂帅。委员会的审片委员,分正式委员和特别委员——前者包括有资深老导演(多年不拍戏发挥余热),电影学院的专家教授,广电总局和电影局下各处的部门中层领导、中宣部和文化部的中层领导等等;后者则有大学教授、外交部的官员、民宗委的、侨办的、统战部的、“重大办”这些官僚机构的实权实职代表(重大办,全称叫“重大革命和重大历史题材影视创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分红2代、红3代可以通过这个机构,讲解的对影视创作剧指手画脚)。
此外还有若干特约审查单位,这个就没有定数了。外交部、国防部、文化部、卫生部、教育部、妇联、扶贫、公检法、海关、证监会银监会、名牌大学、中央及各地方政协、港澳台事务办、奥组委、体育总局……只要认为你的电影题材内容涉及到哪方面的内容,那就让相关的特约审查单位来给把把关。
这里面有个特色:在审片委员会里,特别委员和特约审查单位说话的份量,要比正式委员大的多!
某反映1947~48年国共内战时期的题材片,审片正式委员们提了一大堆修改意见,制片人找到作为特别审片委员的重大办和特约审查单位的某两家机构,疏通关系,解释和澄清误解。这一家特别委员和两家特约审查单位随后发话“没问题”,前此审查还叫嚷修改意见的一堆正式委员们,现在连半个屁都不放了,一致同时这么好的题材可以通过拍摄……
再说另外一件电视剧的事:十多年前有一部《导弹旅长》,反应的是二炮的事,由中央电视台、第二炮兵电视艺术中心合作拍摄,当时正值李登辉上台、然后陈水扁竞选,台独叫嚣比较严重的时候,算是个应景戏吧。剧本出来时,也是一大堆意见,都说要慎重、慎拍。后来由时任军委副主席的张WN亲自给批的条子,剧组在云南二炮某部基地,要求二炮当地司令可以适度开放导弹洞库等设置供应剧组拍摄需要,一定要拍好,拍出二炮部队的正气来。张WN一发话,之前一大堆说不能拍要慎重的人,立即也是屁都不放了。
再说个反例:
08年北京奥运期间,施行严格的交通管制,市民驾车出行很不便,这是事实。那年华谊拍《非诚勿扰1》,这是个现代都市+情感的电影,没有任何涉及民族宗教历史的敏感、重大题材。但华谊给这电影拉来一大堆植入广告,其中有斯巴鲁汽车,所以在故事情节上设计成葛优扮演的男主角是驾驶该品牌汽车赴约相亲,给了好多镜头,还有一句对白——
冯远征扮演的男同:“你不是开斯巴鲁吗,这么好的车,从来不迟到。”
葛优:“唉,这不开奥运会么,交通管制。”
这片是在08年年底贺岁档上映。之前审查时,就有正式委员私下也给建议,说把这两句也删掉算了,否则可能有特约审查单位给你找麻烦。冯裤子这活傻叉还自我感觉挺良好,觉得没问题。
那时候北京奥运、残奥早就结束了,北京奥组委只是在做一些收尾工作。结果人家就盯着这句了,开奥运会是中国头一次,是标志着我们国家强大了,在世界上影响力举足轻重的大事件。交通管制不是必要的安保协调措施吗?市民出行有点小困难就不能暂时克服一下吗?!此处必须修改!
正式上映的影片里,就没有这段对话了。
三、
A一次直接通过、C不通过,是相对都比较少间的现象。
B的情况最多,这里面可有区别,但说起原因来略可笑:更多情况是审片委员会的委员们在“表演”,彰显自己的存在价值——请你来当审片委员,就是让你给电影提意见的。觉得都很好,没有修改意见,直接就给通过……那我请你干嘛来了?你这个审查委员有工作意义么?
因此,在审片委员会的正式委员当中,流行一种攀比“提意见”的风气:委员提的修改意见越多越刁钻,越能体现该委员的艺术眼光和价值。
说的再刻薄一点,在中国电影审查委员会的正式成员里,不乏有一些靠提修改意见找存在感的资深装逼犯,这些装逼犯,最喜欢在“初审提意见、修改后通过(过审)”这个环节上,展示自己的存在感。
而在这种装逼犯当中,还不乏有一群以权谋私、打着“提意见”的旗号,私下向制片公司伸手要钱要好处的苍蝇蛀虫~
B环节,还可以细分成一审(初审)、二审(复审)两次过堂,以及“修改后通过”和“修改后过审”两种意见——
“修改后通过”——在“一审”后给你提出意见,修改后就算通过了,理论上不需要再进入二审(黑话“过二堂”),或者说即便过二堂,也不过是走个程序盖个戳而已;
“修改后过审”——修改后只是符合初审的意见,仅代表一审通过了,接下来还要接受复审委员会的审查,再提一堆意见。
审查委员会审片的安排,和如今很多电视台做综艺节目类似——不会零零散散的去看那些来送审的影片,都是很多待审影片集中在一起,一块看、一块审。
又因为中国电影市场化的加深,已经形成了年中暑期档、年底贺岁档、春节档、五一小长假档等新片喜欢扎堆公映的票房档期。所以审片时间安排也相对集中在这些重要档期前夕。
初审委员会(以下简称X)和二审/复审委员会(以下简称Y)的正、副主任,是广电总局和电影局的正副职一把手。初审委员会有30多名正式委员,二审/复审委员会有10余名委员左右。
在这些人当中,有些是在发挥余热,没什么太繁忙的社交活动,所以他们能比较投入这个委员工作;还有一些是40多岁50多岁正当年的情况,公务繁忙、社交应酬较多,这种人就市场会缺席审片工作。好在审片委员会不要求每次所有委员必须到场。即便是身为委员会主任的一把手,也不是每次都认认真真看每部待审影片。
哦对了,差点忘了,审片是有“审片费”的,当然是制片公司交给审查委员会。每部电影的审片费用不统一,初审和复审都要交费,基本上是越是毛病多折腾的多的片子,在审查过程中交的钱越多。审片费如何核算金额,钱的标准是怎么订的,又是怎么花的,多年来不透明,没有解释。作为制片公司,我们也不敢问,让交多少就掏多少。没办法,怕人家到时候重点照顾我们,给我们小鞋穿。
审查过程也不透露不公示,人家关起门来,最后给你一个审查意见。
审查主要依据的是三条指导思想——
甲、思想性;
乙、艺术性;
丙、制作质量。
在这三个指导思想里,只有第三个“制作质量”是可以用量化标准去评断,因为他是个技术标准系统,所涉及到的打都是摄影、布光、服化道、录音、布景,导演场景调度、演员演技等专业技术,是好是坏,花了多少钱,镜头与剪辑好不好看,明眼人一目了然,都能从影片里看出来的。评委们只要一不傻二不坏,都不敢瞎打分。
问题是出在“思想性”和“艺术性”这两个标准上。这是非常抽象、笼统的价值认识体系。
这其实就是中国电影审查最不合理的一个地方:没有量化和分级的标准!
三条都是“指导思想”,而且只有第三条可以做一些量化,其他两个都是抽象词汇。什么叫“有思想”?什么叫“好的艺术”?你的“艺术性”是以什么标准打分的?……太虚了,无法量化。
四、
一帮装逼犯,用两个极端抽象词汇做“指导思想”来给电影做评审,那就完全没有明文的规则,全程需不透明,于是审查就变成了猜谜斗心眼、“听懂官话”、看人下菜碟、以及拼人际关系和花钱开路等种种潜规则的集合体。
对于这些特定称谓,我尽量多用举例的方式来说明
1、猜谜斗心眼。
中国电影审查制度,对如今的神怪片有一个特别奇特的规定:电影里可以有神仙,也可以有妖精,但不可以有鬼。什么《捉妖记》啊《画皮》啊,好些妖精做主角的电影都通过审查公映了,但你找不到一部让鬼做主角的电影,所有用厉鬼索命、冤魂报仇为噱头的电影(比如《京城81号》),最后都要解开谜底,用“原来是有坏人用装神弄鬼的方式干坏事啊”强行给全片画句号。
“世上本没有鬼,是有人做了亏心事,心里有鬼。”——我们的主管部门以行政指令形式,给大陆所有鬼片定了主题思想。
既然你一口咬定世上没有鬼,哪世上哪来的妖?妖和鬼有啥区别,不都是封建迷信思想吗?凭什么妖就合法、鬼就不合法了?哪位老爷提出这个念头的?依据是什么?……所有都是迷,总局和电影局从来没人能给出确切解释。反正大家这么些年坚持这个标准。
著名的“建国后不许成精”则是一侧谣言,笔者曾就这句话专门问过总局和电影局的领导,答复是我们没有制定过这个规定。所以您就算在1949年后修炼也是不违法的,但在理论上,修炼只成功不能失败——成功了才符合国家规定,失败了就违规了。
2、“听懂官话”
广电总局在2009年有明文要求必须尊重历史传承、建立正确的历史观,影视剧不能拍摄改变历史进程的作品。现在你拍个现代人穿越回去改变历史发展走势的古装片,违反禁令,公然跟主管部门唱反调是吧?那就把你当反面典型,好好治治,以儆效尤。所以说,包括《窃明》在内这类打鸡血类穿越网文,只要中国还没改朝换代,就永远别指望能有影视公司看上拍摄成影视剧了。
虽然总局和电影局有官方的书面通知、公告、禁令,以及例会上口头的点评、通报批评,但很多涉及到审查题材风向的信息,不是通过明文、明确的禁令发布的,而是通过非正式渠道透露出来,更多见的是各种“倡议”——
“我们的文艺工作者,一定要尊重历史,尊重常识,对待历史题材一定要有历史责任感,对于穿越剧这种题材的选材,一定要慎重。”
在例会上听领导说了这么一句,听似是软化,只是让从业者“尊重历史”,“慎重”,仿佛只是在委婉的提意见,并不是一刀切的禁令。
但你如果理解他是倡议,那就错了。这句话就是政策,就是在告诉你哪些类似的题材不要再拍了。现在只给你倡议,不给你明文的禁令,不代表没有禁令,更不代表以后不会制订和发布相关禁令。哪怕就算没有禁令,我们以后也会在审查时收紧出口,提高门槛,加大力度。
如果谁听不懂官话里的意思继续这类题材,到时候审查时会被卡的很死。
3、看人下菜碟与人际关系
比如说,我作为一家民营影视公司的老板。现在有个导演编剧,或者有一定权势的红2代红3代,拿着一个反应1936~37年西路军在甘肃和马家军的革命战争历史题材的电影剧本,找到我,希望我来出面操作找投资什么的。
这个题材我就不敢接。因为对我我而言,这个戏政策审查的风险太大,操作不了。
这个戏在过审时,“重大办”就有极大的发言权和决定权。此外,什么中央党史研究室、什么文献研究所、政协、军委、统战部、国家民宗委、甘肃省委等等这些形形色色官方大机构,都有资格以特约审查单位的身份加入到审查团队来。广电总局的审查委员会和这些特邀嘉宾们,给我来个多轮多堂会审,能把我折腾的死去活来。我可受不了这种折腾,所以我根本不会有参与拍摄这个影片的冲动。一听着题材就知道是个扎手的雷。
但是我不敢碰,不代表别人也不敢碰。我会建议让他去找中影集团、八一电影制片厂,或者部队艺术中心(比如总政、前线、战友等部队文工团下属影视艺术中心)这些国字号、军字头的机构,人家就能接受。因为他们关系头上顶着国字军字,政治面貌好,路子硬,面子大,基本能做好各方面的工作。我们这种民营小公司可没胆子碰。
另外一种极端反例,就是为了让你多接受挫折教育,故意给你设置审查难度。这是中国电影审查制度里特有的“老人思维”。
一些近年来表现很突出的青年导演,05年还是无名小辈呢,通过一两部在市场上反响不错的作品,混出名堂了,成了著名青年电影导演了;或者刚成立没几年的民营影视公司,出品人眼观把我的好,投了好几部赚钱的片。那么接下来,在新片审查时就会遇到很多的门槛和波折,被提一大堆修改意见。实际目的就是敲打敲打你,给你点挫折交易,看你这些年实在太顺风顺水了,怕你骄傲自满,给你点颜色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