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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依据南传上座部戒律,杀生需要具足五个条件:
1.生命;
2.知道是生命;
3.存有杀心;
4.付出努力;
5.由此而死。
在不知道的情况下,不符合第二、第三个条件,因此不算是杀生。
以下情况不构成违犯:
1.非故意——他并没有想:“我要以这样的方法来杀死它 (他)。”在没有杀害意图的情况下作出行动导致对方死亡。例如建造房舍时失手掉落石块,不小心压死下面的人。
2.不知道——他并不知道“通过这样它(他)将会死。”而作出行动导致对方死亡。例如: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有毒的食物拿去喂狗,那只狗因而被毒死。由于不知情,所以不犯。
3.没有使对方死的意图——并没有使对方死的意图而作出行动导致对方死亡。例如:当有人生病时拿药给病人吃,他因此得并发症而死。
4.疯狂者——由于胆汁等的关系而得了无法治疗的狂乱病。
5.心乱者——由于亚卡等的关系而使心迷乱。当火和黄金、粪便和檀香同时出现时,他都无法分辨好坏。以此为判定的标准。(Pr.A.66, 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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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说,杀生就是杀死众生,深说,就是恼害一切众生。
这在《十善业道经》里面说得很清楚。
而大乘佛法,论心不论事,释迦世尊当年在世,有个清洁厨房的故事,大意如下:弟子问世尊,我们要清洁厨房,会伤到虫子,那怎么办?世尊答,你是为清洁厨房,不是为伤害虫子。
我的理解,这就是存心不同。
其他的楼上的师兄们已经解释得很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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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由于他走路速度太快以致注意不到脚下有蚂蚁的话,是犯了清规戒律(算不算杀戒,可以商量)。
如果他按出家人的本份,老实走路,在不可抗拒的自然力作用下踩死蚂蚁,他不犯任何戒。
所以,仅仅说“自己都不知道杀了、无心的啊”就太笼统,需要更详细的情况才能判断。
和尚要守很多规矩,否则一般人踩死一只蚂蚁谈不上杀不杀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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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 因果而已 可能以前者只蚂蚁踩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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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戒通常都会圆满四种条件:
1、作意(即我们俗话讲的意愿,在杀戒中指杀害之心);
2、对境(即犯戒的对象,能所之所);
3、过程(即有实际行动,付诸实施);
4、结果。
以上条件缺一不可。第一条中,作意破戒既是主动生心,除此外的无心或被迫为之,都只是过失而已,所以如金庸小说里的虚竹,因为武功不及别人,被强迫喝酒吃肉时,都不算自行破戒。当然,无意踩死生灵既是众生共业中的一环,也是自家业力的显现,过失当然会有,但仍不能构成破坏杀生戒的罪责。
另外,出家人一般都会持不伤虫蚁咒,念到功夫时,虫蚁会得到感应,主动回避开去的。
南无阿弥陀佛!
明心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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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过,这是因缘和合的作用,无心之过,这也是蚂蚁的劫,但是还会有因果。现在好多和尚者是假和尚,还有伪和尚,是打着佛教这大招牌招摇撞骗的,没有戒定慧,不明佛理,与末法众生无二,其过更重。破坏佛教形象果报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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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条的破、犯,在经中有具体的抉择。
就杀戒而言,破杀戒需要具足三个条件:有杀心、付诸行动、对象被杀死。三者缺一,都不构成破戒。
对不知道的蚂蚁,显然没有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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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心杀生与无心杀生是不一个概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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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非常看重戒律的自然是犯杀戒,如果是看重心的,也就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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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犯了杀戒又如何忏悔下就没事了,罪全让佛祖背!广发下宏愿就行了···
不是说“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么,这还没举屠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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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和尚可以取老婆吃肉啦,天天开车上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