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没有海军条约的。
1. 当时美国刚刚完成选举,一战刚刚结束美国人就选择把更有国际视野的威尔逊总统踢下去,以极大的票数差距换了一个保守孤立主义的哈定上来。而国会老爷们担心他们的选票,各种克扣海军军费,所以美国人是非常有动力促成海军条约的。
2. 英国那边刚刚打完一战,欠着巨大的战争负债,债主还是美国。如果不签订海军条约的话,那么就必然陷入和美国的造舰竞赛。你一边自己花钱造船,一边给你的对手大笔的钱去造船,是一件很傻逼的事。但是英国选择不还钱的话,那也就是直接准备打仗了,而这是刚刚打完一战的英国不想选择的。
3. 最后日本那边更加不可能参与造舰竞赛。现今美国海陆空三军军费刚刚占GDP的3%。在英德造舰竞赛的顶峰时期,皇家海军军费的GDP占比不过11%。而日本在海军条约签订之前海军军费占GDP超过30%(还没算陆军),而且这还得美英还没有发力的情况下。美英一旦发力造船,日本直接就得退出这个竞赛,即使军部千万个不情愿,他们政府也掏不出钱来造船。
所以只要美英政府里面不是塞满了战争疯子,这个海军条约就是势在必行。因为另一个选择必然就是在5年之内美英之间爆发二战。在那种情况下,最适合英国的就是造大量的胡德,而不是什么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巡洋舰。
日本及其海军在海军条约的形成过程中,是一个很次要的因素;
英美两国是形成条约体系的核心;
英美有各自造舰的驱动力,但也各自有(相当强的)停止造舰的驱动力;
法,意,日等在这一时期的财政状况不是已经极度恶劣,就是正走向极度恶劣;
基于这些因素,
完全没有裁军条约是很难想象的。
讨论一下条约对舰艇规格和舰艇量的限制放宽的前提之下该怎么着手更有意义一点。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什么9.2寸炮巡洋舰在假定可以建造相对于10000长吨/8寸炮更大,主炮更强的巡洋舰的另一种条约体系框架下仍然是很难想象的,除非条约直接把这个限制定为9.2寸/15000吨。
就算是完全没有海军条约,这种设想仍然是非常离谱的。极其明显的是,只需要对305炮老式战列巡洋舰进行一定的现代化改造就可以具备远比9.2寸炮巡洋舰强得多的战斗力,无论是面对巡洋舰还是老式主力舰都一样。
华盛顿条约没有限制任何15000吨9.2寸高速舰的建造。因为对于吨位超过10000吨的战巡/高速舰,事实上休夫也已经给贝尔福开了建造的窗口了:
接受IJN无论如何想要陆奥的大前提下,美方承认英舰队舰龄更大的事实,对此对(日)英提出了3个解决方案:
1,美方在科罗拉多后收手,(日本完工陆奥),RN不建造任何新舰,但是多保留10万吨老舰;
2,美方在科罗拉多后收手,(日本完工陆奥),RN建造2艘超胡德(G3/N3/J3等等),废弃4艘13.5in舰加虎或者反击(却敌);
3,美方在科罗拉多后收手,(日本完工陆奥),RN建造2艘3万5千吨舰,废弃4艘13.5in舰。
要么保留更多破烂;要么建新战巡;要么保留老战巡+替换部分破烂平衡舰队舰龄。
休夫选1,查特菲尔德选2,贝尔福选3;然后贝蒂拍板了16in决定。
除此之外,不考虑大型驱逐舰或者其他类巡洋舰,整个话题在整个华盛顿会议3个月里只短暂出现过约3次各方之间的讨论:会议正式开始前11月初,US/UK会谈,UK表示或需要(更多)巡洋舰保护更大的商船舰队;11月底,李提出如果UK可以获得更多限额,那么RN准备在巡洋舰上也和美日进行比例限制,未果,总吨位限制作罢;12月中,加藤表示如果US/UK决定限制巡洋舰单舰规模,那么日本要求限制辅助巡洋舰/商船巡洋舰的规格和建造,三方赞同。
这问题很无聊,“没条约限制”之类的字眼看见就令人头大。凡是这么提问的,基本都对相关史实毫无了解,理解不了美国人是以一个何等规模的造舰计划来逼迫英国人接受其构想的。
为人所熟知的美国1916年造舰法案是这样一个规模:10艘战列舰(4科罗拉多+6南达科他),6艘战列巡洋舰(列克星敦),10艘巡洋舰(奥马哈),更低的就不说了。
如果说这个规模英国凭借着存量优势再辅以4~8艘新造主力舰还能压制的话,那么之后的1918法案则把USN的优势扩大到无以复加的程度:12艘战列舰,16艘战列巡洋舰,30艘巡洋舰,108艘驱逐舰,233艘潜艇,等等。战列舰至少是南达科他级的规模,很可能进一步扩大以适应对16吋炮乃至18吋炮的防御需求;战巡毫无疑问会在列克星敦级的基础上强化防护,很可能整个防护体系都是战列舰风格的,主装或许会达到12吋;巡洋舰(法案里直接用了scouts这个词)也不会停留在奥马哈的体量,而会在条约之前的那些8吋舰方案里面产生。两个法案合计将为USN打造战列舰和战巡各22艘,巡洋舰40艘,而且与八八舰队案这种东西比起来,美国能凭借着世界第一工业国的力量把这样的造舰方案(至少)变成一个切实可信的威胁。在它面前谈论什么RN的巡洋舰需求,什么70艘巡洋舰规划,“简直像一股烟一样”。
一般的叙事是,1918法案更多是作为一个外交手段而存在,威尔逊通过它来威胁英国接受其构想中的国联体系;1916法案很快也被转化为类似的手段,美国政府通过它来迫使英国人接受以英美对等为框架的海军条约。
以下几个事实是显而易见的:
早在一战前英国人就已经试图以条约来解决英德海军竞赛的问题,条约并非什么新鲜事物;
英国人拿不出任何有可能与1918法案竞争的造舰计划,4艘G3+4艘N3或许就是极限。G3固然很能打,一对二呢?一对三呢?
海军扩张并非只是造舰,人力问题相对来说更为重要,USN不仅缺乏能用于新舰的大量受训舰员,就连现有人员的素质也难称合格,美国第九战列舰中队在大舰队指挥下的作战经历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英美对等已经是美国人能预期的最好结果。如果放开竞赛,USN先是需要一段时间在纸面上超越RN,而后还需要把新舰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战斗力,所需的时间更为漫长。与英国不同,一支大海军并非美国的硬性需要,它更多地随着政府更迭而摇摆,二十年代USN可怜的造舰状况是一个有力的旁证。
总而言之,海军条约对英美双方来说都是最优解,而除此之外的任何方向都是难以推断的:
英国人需要什么样的理由来拒绝国联?怎样应对1918法案?
如果英国拒绝国联,遭受重大外交挫折的威尔逊政府会不会继续推进1918法案?其继任者呢?
如果英国接受国联,那么拒绝海军条约又需要什么样的理由?之后的美国政府会不会继续推进大规模造舰计划,届时又如何应对?
这些问题没有回答的意义,本质上是在编故事,那自然每个人有每个人自己的编法。
以下对所有“如果没有条约,会不会造xxxx”之类的问题做一个统一回复,或者说地图炮,这种问题看多了真是想打人:
问会不会造xxxx,无非是你自己想造xxxx又找不出理由。对于架空来说,抹除条约是个最简单也最无聊的手法,没有条约之后的世界线基本就是无序发展,所以想怎么编就可以怎么编。那就去编啊,这还有什么好问的么?编故事还要别人替你编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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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问题可以打个补丁,即如果对条约的万吨8吋限制进行某种调整,或者一定程度放开主力舰的建造限制,会如何。如何调整、如何放开限制又是另一个问题。这样的问题有没有可以藉由史实推测出来的答案?有,但我懒得写,有几个赞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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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还是不懂,否则不会三句里面错两句,还全是空对空。你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RN在讨论此类问题的时候都是在一个非常具体的目标基础上拟订指标。举例来说,在对条约巡洋舰的初期讨论中(后来演化为肯特级),考虑到打击日本航运,需要在香港与日本之间的水域始终保有1艘8吋炮巡洋舰。香港有可能无法提供燃油补给,因此巡洋舰必须从新加坡出发,这条假想的巡洋舰巡逻线距离新加坡2300nm,需要以16节航行6天,巡逻5天后返航,花两天时间加油修整,这样得到16节6500nm的续航力指标,每19天则在巡逻线上保持5天,需要4艘巡洋舰构成一组完整轮换;如果降低巡逻线上的巡航速度,把巡逻时间拉长到7天,那么就是每21天一个循环,3艘巡洋舰即可完整轮换。看到这是何等具体的指标了么?不仅是针对单一海军,甚至还只针对单一任务。在间战的大部分时间里,RN的最大假想敌(如果不是唯一的话)就是IJN,其他国家并没有重要到需要RN专门针对对方打造某种舰艇的地步,而且也无此必要。
至于什么最优解,呵。
可以很明确的讲,战巡制海就是最优解,问题是这说了跟没说一样。胡德是战巡,勇敢一样是战巡,造哪个都有各自的道理。具体怎么评判?那当然还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有时候我真是很好奇这种问题都是怎么问出来的,光是海军史方面不懂我不会说啥,可是逻辑能力与思辨能力都有问题的话……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