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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网约车拒载哮喘老人后阻碍就医,家属索赔 61 万,司机被判 10% 责任? 第1页

        

user avatar   yinglaotou 网友的相关建议: 
      

为什么知乎的舆论会这样?

如果你说怕拉了病人死在车上“晦气”,我还会相信。

但不管如何,网约车都应该拉才是对的吧?

你一个网约车司机能够看一眼就分清楚已死亡和晕厥?你咋这么秀呢?

只要拉了,就算死在车上,也没有任何理由判司机赔付的。如果法院判了,那才应该冲。

但拒载才是真有可能导致死亡,毕竟提早一分就早一分的希望。

支持判罚。

以上为就事论事,不讨论家属为什么不叫救护车而叫网约车。

哪怕老人的儿子被判五马分尸,千刀万剐,都掩盖不了网约车司机拒载危重病人是不对的事实。

以上。


user avatar   wei-zhi-cuo-wu-shi-yao-gui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的观点是:司机不冤!

首先,网约车拒载是违规的;第二,网约车的拒载造成延误抢救,从判决书中看,至少10分钟。第三,判决书中看,到医院后抢救了30分钟,说明在跟司机纠缠时,病人还活着,仍是作为人的客体存在。

所以,

拒载成立!

延误抢救成立!

延误抢救时间降低了病人的生存几率,司机的过错和病人抢救无效存在“因果关系”,司机必须承担一定赔偿责任!


=======================================

来看看这位 @一叶而知秋,整个一副“我说的就是真理!你们胆敢质疑我?”的架势。

对我的回复阴阳怪气,还回完就拉黑,这会儿甚至把我的评论都删了!

来说说为什么我说他在“曲解”,和为什么他要曲解:

“客运行业涉及社会公益”——判决书的意思是,客运行业往往会被期待去帮助有紧急状况的人,是社会公益的一种体现方式(而此事件中的司机不但不帮助,还拒绝履行合同)

被他曲解成“网约车是社会公益”——网约车应该无条件帮助这家人,因为网约车网约车是社会公益。


“救治早一分,患者也就多一分生还的可能”——判决书的意思是,病人的每一分钟都是宝贵的(而此事件中的司机却在浪费)

被他曲解成“万一死者有一丝拯救的希望”——反正99.99%的可能要死,不耽误时间也救不活,病人的死亡跟司机没啥关系。


@一叶而知秋 的这种曲解目的在于大幅减轻司机的责任,掩饰司机的主观过错。把司机从“因拒载拖延抢救降低病人生存几率”的过错方,描述成“摊上倒霉事,遇见一家胡搅蛮缠的,想让我运尸体,还砸我车玻璃,还要讹我钱,最后法院竟然判我负10%的责任”的的受害者。


不但如此,还在自己答案下单独成文,对病人家属一家进行各种阴阳怪气,真是…………


这人还一直在举报我的答案,我的答案已经被标记成

合着你可以对我阴阳怪气,人身攻击我之后拉黑我,我就不能开个答案反击你?举报吧,请便,反正我的目的只是让你看到我的答案而已。



下面是我最后一条回复的大概意思,没来得及截到:


user avatar    网友的相关建议: 
      

看看回答现在知道拿国外钱挑动纷乱有多少了吧?和他们说这是天津他们也假装没有看见还在那里自娱自乐,明白他们是什么成分的了吧哈哈哈? @长剑 @巅穹天 来,只会传谣删评论装死的出来溜溜哈哈哈

哇塞,一审你就知道这个案子啦,你连一审都知道就不知道在哪里审的呀

哇塞,明明自己信谣还在这传谣,又编自己一审知道又说被威胁 ,太可怜了,是不是从来没有那么多盲目和近视的人赞你舍不得删回答,所以只能靠装装死删删评论来度过呀哈哈哈 @巅穹天

大家散了吧,这是知乎员工为了引流引战弄热点自己编的回答,所以删不掉也举报不掉,还有员工修改问题试图掩盖引战事实哈哈哈

@没头脑 这个和 @巅穹天 都是知乎的员工,前者能控制小管家锁定话题终结争议问题洗地,后者负责造谣装死涨知乎热度


user avatar   ramos-52 网友的相关建议: 
      

更新3:

反对目前高赞回答@王福瑞 ,生造两难境地。你说的情况不成立,如果司机拉了:

根据《民法典》第一编第八章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第八百二十三条 :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在本案中司机拉了的情况下,乘客伤亡属于自身原因以及家属未及时寻求专业救助的重大过失导致,司机不用承担一丝一毫的责任。

如果司机没拉,在不存在阻碍救治的情况下,如果是一般网约车,一般不用承担责任;如果是出租车,可能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存在阻碍救治的情况,那才应该承担侵权责任,这也是本案为什么判赔。

你个人可以这么想,但是请不要用你那薄弱的法律知识以法律分析的方式去回答问题,现行法律根本不是你说的那样,哪怕翻一翻民法典呢?你用根本不符合现行法律的描述去假设一个根本不会存在的情况,我只能认为你在带节奏,而从结果上来看也非常的成功,这也令人悲哀。

你这样的描述只会凭空降低司法公信力,却没有任何实际可行的措施,评论下面已经出现了把此案和彭宇案并列的情况,这是十分荒谬的,具体我回答里有说,彭宇案就是错案,而本案我就问你,拒载都不说什么了,司机拦别人送医正确吗?凭借最朴素的价值观这样做导致了后果不应当承担责任吗?


三件事:

  1. 本案为林健奎、林达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一审2017年于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号:(2017)津0102民初5303号。二审2018年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号:(2018)津02民终2199号。由于二审撤销原判,所以裁判文书网上只有二审文书,我就懒得放了,想看的自己去搜,裁判文书网、北大法宝搜标题搜案号都行。最高赞说是在南京没想到那么多人还信了,几百条回复好家伙没一个质疑的。说的就是你 @巅穹天 指着一个天津口音的人说是南京人?@长剑 你不是要证据吗?
  2. 本案判决合理。不要拿彭宇案说事,根本不是一个性质。本案司机由于订立运输合同,负有约定的作为义务,并且存在争执阻拦后续送医的行为,具有一定过错,既存在违约也存在侵权。但是患者方可在被拒载后拨打120,并存在强行阻止司机离开的行为,对延误治疗负主要责任。这也是为什么患者方负90%的责任,司机负10%的原因。法律责任是有依据的,不是什么事都是二极管一边全责一边无关的。有些人的大脑简单至极,只能理解赔/不赔,一件事只能是一方的错,但凡涉及责任分配那就是和稀泥,你这水平稀泥都和不明白。
  3. 炒作也要有个度,这不过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案件,2018年终审,现在才拿出来说事,什么心态?新闻报道自媒体里说什么近日、隐去关键信息就是为了模糊事实,好多点热度,他们能赚的更多,有的人还真上钩。关注这个还不如多看看最近发生了什么,这么多事哪一个单独拿出来不比这个值得讨论?

更新:

有的人生造两难境地,说什么司机如果救了死路上就得赔。事实上死路上了跟你一点关系都没有,那才全部是患者方未选择最佳方式的责任,要求赔偿法院也不会支持。还有人以为救助是情分,是道德义务,错了,这里是法定义务,一是运输的义务,二是救助的义务,司机已经与乘客订立运输合同,依法应当将乘客送至目的地,拒载是违约,其次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二条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尽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

这也是和彭宇案最大的区别点,彭宇案在审理过程中压根就没有一点证据证明彭宇的义务,法官判赔没有一点法律依据,那才是错得离谱。

如果死路上了: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条: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不要看一半!)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本案中首先死亡肯定是患者自身健康造成的,其次家属未拨打120属于过失,简简单单就免责了。

就一个很简单的逻辑,你送了你占理,你拒载你不占理。所以最优解就是送就完了,按时送到了最好,死路上也跟你没半毛钱关系,家属即使找你赔法院也不支持。


更新2:

至于有没有订立客运合同,首先认定该网约车性质:刘某车辆号牌开头为津E;挂靠公司为天津长剑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故其属于正规出租车,属于公共运输,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一十条: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所以应当认为客运合同成立。

但个人认为成不成立也不影响,因为患者方提起的是侵权之诉,那就应该从司机行为客观上与延误治疗有没有因果关系来看,单从阻拦送医上看答案也是肯定的。法院也是这么认定的,否认了其与患者死亡直接的因果关系,但其拒载与阻拦客观上导致了送医延迟,有一定间接的因果关系。


user avatar   mklvming 网友的相关建议: 
      

没有判决文书和编号一律视作编故事扯淡,就这样


user avatar   kong-shan-niao-yu-1-79 网友的相关建议: 
      

这真是一次逼乎风格的典型魔幻操作。为了流量和热度消费良知。该案件事发地为2018年的天津,当事司机属于天津一家成立于1993年的长剑出租车公司。居然能魔幻改写成NJ和滴滴,还被无数缺眼的逼乎粽点赞。这位答主总共五个回答,四个在莫斯科喝咖啡。除了伞兵空降这个回答,共得了八赞,一喜欢。而这一个回答,得了各路喷子18k+赞,700+喜欢。果然用财富密码NJ和滴滴,就能实现一夜暴富,地域黑真是逼乎众的最爱。是兰利与时俱进,从莫斯科发展肉鸡搞曲线操作吗?


好了,本次事件进入下一个网络狂欢阶段,知乎小管家本月底冲奖金在望。


屡次投诉,N某J还算是钻空子,利用人的下意识自我解读,但逼乎造谣自由的吃相确实太难看了。




查遍了网站,都没有发现官方任何新闻。都是一群自媒体小号在互相倒手贩卖情绪。既然二审判决都出来了,请把宣判文书链接发给我们,哪怕来个BBC阴间视角盖着法院章的文书图片也行。什么?拿不出来,现编的。要不然呢,你们就赶紧回伦敦领精铁,要么就派出所领寻衅滋事的盒饭。

题主贴出来的图片还是看不出事情经过,文字证人证言说明司机堵住送医半个小时,一直到警察来处理。

所以,男子损坏他人私有财产,罚款还是拘留是一个案子。女司机阻碍送医,导致病人死亡算不算过失致人死亡,这是另一个案子。两个案件,被你们一和面捣浆糊,得出女司机赔偿冤???我也觉得冤,赔啥钱,过失致人死亡,怎么也判个实刑啊。

另外,某高赞回答说这是南京,我对当事人口音不敏感,这个得请其他高人鉴定。

那些还在纠结司机凭啥不能拦住送医的,你们是不是开车时经常挡着救护车不让危重病人优先通行啊?那祝你们快乐每一天,顿顿有盒饭。人命关天,各自警醒!!!


user avatar   yu-er-17-63-12 网友的相关建议: 
      

希望大家先关注一个核心点,到底这个案件中的车辆是出租车还是网约车。看过判决书的人应该可以知道,这个车辆属于出租车而不是网约车,只是司机开出租车使用了“滴滴”接单。

从法律层面看,出租车司机不得拒载,一旦接单后需要履行运输合同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一十条 ,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

法院的判决在认定上没有问题。

但是,这个案子从情理讲,家属的方式欠妥且不当。是他们自己的失责导致后果的发生。众所周知并且按照生活常识,对于重症患者都是需要拨打120,而不是进行网约车。

所以这家人把道德绑架给了司机欠妥,并且也是视亲人生命的放纵。

但是司机在这个过程中出现的阻拦行为实属不该,不管如何,人家已经打算拨打或通过其他形式去送患者,你的阻拦行为就叫自己的性质变了味道。

现在不能确定司机的阻拦行为对患者是否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如果时间上存在,那么这个责任他该承担。

以后网约车接到类似重症患者后,不要拒载,不要阻拦,第一时间110报备并拨打120,以免这样的家属事后讹人。


user avatar   e9buy 网友的相关建议: 
      

病重老人应该叫救护车啊。叫什么网约车?

你看,没有载都被索赔了,要是载了死在车上了,估计要索赔更多,各位看官,换你,明知道一个有风险,大概率会被搞的事情,你做不做?

我想起前段时间在知乎上看到一个人说的一句话,对某些人来说,生老病死都是搞钱的机会。。。这个话说得很绝对,但是你想想。。你细品。

在这样的环境下,那些勇于出面送病人的司机,才更显得伟大和勇敢!!!!希望这样的英雄都能得到好的对待。


user avatar   lao-wu-po-55-89 网友的相关建议: 
      

无邀自答。

气愤!

首先,家属处置不当,需要紧急抢救的危重病人,应该选择救护车。网约车没有抢救设施,没有医护人员,也没有优先通行权。网约车司机如果不拒载,是对危重病人的不负责,幸亏师傅拎得清。

第二,家属无耻,抢救时机是家属的原因延误的,与网约车司机没有关系。如果这都能索赔,那么,司机拉上病人,等红灯耽误时间怎么算?司机到医院,没有对接的医生,排队挂号候诊耽误时间怎么算?

司机拉或者不拉这个病人,只要病人死了,司机注定被索赔。如果病人没死,抢救过来了,不知道会不会因为留下后遗症之类的,遭遇索赔。

看了视频,还有判决书,网约车司机错在,乘客砸玻璃后,与乘客发生争执,耽误了少许时间。这样说的话,判赔偿是有道理的。法官没毛病。

网约车司机当时不应跟他争执,应该走法律途径,故意损坏个人财物。

怎么看都觉得病人家属心机很深啊。网约车司机不拉重症患者,家属第一反应不是赶快想办法送病人去医院,而是砸了网约车玻璃,司机除非非常理智,处理才能得当,稍微有点情绪,哪怕口角两句,都会耽误几秒钟时间吧。

现在,不是气愤,是恐怖。


user avatar   yi-zhi-zhu-ding-lou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们平心而论,这样的事情如果发生在别的国家,日本新加坡法国美国,大概率这个民事官司的赔偿也是很可能成立的。不管这个家属之前没有打120的原因是什么样的判断,当司机到达的时候,他已经确实是在那个时间点病人去医院最佳的选择。从病人利益出发,他的违约是严重损害了病人利益。

我理解大家同情司机是因为认为司机主观处于一个必输的选择情况,但是这个绝对不是他在那个情况下可以拒载的理由。因为很简单的道理,如果允许他拒载,那么在某个极端情况下120不能到达时,那么病人就只有等死了,除了医疗人员所有人都可以合法的违约不实施救助。我不希望(或者没有人希望)生活在那样的社会。事实上我看不出在国外,司机会因为这种担心去拒载。司机就是错了。

那有些人说病人死在车上怎么办?这就是我想说的,这个案子里的法官没有错,错的是之前那些为了和稀泥判处司机赔偿死在车上的乘客的法官们。他们的荒谬判决造成的社会猜疑才是这个案子发生的根本问题。

但无论如何,可能的猜疑不是一个人可以做错事的理由,特别是涉及到另外一个人生命的时候。在这个事件里,认定原告有意置母亲于死地来获取赔偿是一种极其严重的道德指控(这可比什么台独辱华严重多了),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大家没有必要去这么发泄情绪。

我希望不要因为某些法官(不是这个案子里的法官)把正道给弄歪了,大家就觉得可以在邪道上狂奔。如果法官允许这种拒载,那么就会出现如果同样的拒载发生在新加坡日本美国,当地舆论一片哗然痛批道德沦丧。而在中国大家却交口称赞司机机智地保护了自己。这不是什么好事。

ps:事实上病人最后死在邻居的车上,原告也没有去告邻居。

评论区有人说我站着说话腰不疼,那我推理一下,如果是我碰到这种中国特色,我会怎么处理。首先,我绝对不可能拒载,我不会把自己放到一辈子可能要对自己进行道德拷问只能靠自欺欺人辩解的地步。然后如果我真的被告了,因为是民事案,不需要保密,我会把所有的信息放到网上求助获取我本来就应得的同情。如果我输了官司,我就开个直播,请网友们支持我,最小化我可能的经济损失。老实说我愿意让渡一点隐私的话,大概率能挣一笔。

ps:总有人在评论区卖狠要联系我:)。真没必要这么麻烦,这个法官不是判赔了6万吗?这样吧,你们敢死我就敢赔。我拿一个6万死一次名额 出来,你照样来一波,敢死我就赔6万。别担心我赖账,这个账号也值几万块。别赖赖逼逼的。一个命讹,先死先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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