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么没留过学,要么又开始编呗。
1、博士后(没有学生票)借用研究生的学生证,是常有的。上车亮证,证上有照片,但老外分不出亚洲面孔。别男的用的长发女生的证就行。
2、有的超市每周有一天给持学生证的打9折。博士后拿着校园卡去购物,照样打9折。收银员也分不清那么多款式各式的学生校园卡、博士后校园卡。或者很多家属拿着对象的卡去刷也无所谓。
3、有的网络和电讯公司给学生提供打折活动,有的甚至低到半价。办理的时候报一下学生证的号码。博士后报一串自己的号码,直接就办了。
4、有的保险公司,办理汽车保险的时候可以选择集体,比较某某大学,会有优惠,因为默认学校的人开车会更小心一些。但一般不包括学生和博士后,博士后不属于Alumni(校友),一般社会上也不鼓励学生开车(连学生的停车费都会比较教师高),因为年轻人开车更冒险。但是你是博士后,你直接选XX大学集体,一样会有折扣。事后你就咬定你认为你是Alumni。
逃票这种事,根本不叫一个事。实在不行,求个情,就说忘了带钱包。还能吃人咋的?
一个小学校长,基层领导,当地有头有脸的人物,尚且不能维护自己和同事的合法权益。更普通的老百姓怎么办呢?
在这个别人打你你只要还手就算“互殴”的时代,其实在变相鼓励这种地痞流氓的滋生。
张三跟你寻衅滋事,你不还手就挨张三欺负。张三大不了进去几个月出来接着陪你玩,反正他烂肉一坨没什么在乎的。
你就不一样了,有头有脸有工作有孩子,你跟张三耗的起么?你不还手挨他欺负,你还手你跟着一起进去,前途人生跌落到张三一样的水平。什么?你要依法办事把他绳之以法?人家出狱后第一件事就是打电话要帮你接孩子,顺便在电话里感叹一句嫂子真漂亮。
扫黑除恶,除了要把那些人渣全装进去。更重要的是隔绝黑恶势力生长的土壤。
我们需要各种法律条文,来明确公民的权利。
让公民遇见这种人的时候,不用怕什么,也不用顾虑什么。
板锹拍他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