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任何“难以逾越的技术门槛”,遥操作机器人早就在太空使用了,国际空间站上就有[1]。“参与空间站组装工作”要考虑的无非是“让这些机器人占用航天器重量的效费比”“机器人本身的可靠性”。
问:
是否存在信号传输、太空中极端环境不能使用机械臂、没法安全地在太空移动机器人等目前难以逾越的技术难题?
答:
不存在。
近地轨道早就被卫星通讯覆盖了,“信号传输”没有任何问题,无论你的控制者在地面上还是在航天器上。让人在国际空间站上遥控操作机器人的实验也已经做过了,可以查看文献:
Weber, B., Riecke, C. & Stulp, F. Sensorimotor impairment and haptic support in microgravity.Exp Brain Res 239,967–981 (2021). https://doi.org/10.1007/s00221-020-06024-1
1970 年苏联的 Lunokhod-1 任务在月球上放置了一台遥控漫游车,该车由地面上的人类操作人员驾驶,延迟高达 2.5 秒,也没出什么特别的问题。
近地轨道上的太空环境对针对该环境设计的机器来说谈不上什么极端。
让依托线缆或轨道、自己配备低功率全方位动力的机器人在空间站周围移动,没有“技术难题”可言。
我编辑了题目,把“花销”改为“转账款”,把题目内容内追回“花销”改为“款项”,把“花销该还吗”,改为“该如何认定”
因为我认为,这才是公平客观符合实际的题目,而不是为了引战引流蓄意采用“春秋笔法”。
在网上稍微检索一下就可以得知,小伙起诉追回的,不是“花销”,而是给与女方李某的“转账”,所以在本题目下信口以男方追回“共同吃饭娱乐消费”等费用的进行展开评论的,都属于“恶意引战信口瞎编”。
其次,法院判决李某应当返还王某的,是一些“金额高达10000,5000,明显带有结婚目的彩礼性质或者附条件赠与的款项”。
而一些“520”,“1314”等小额的,带有感情色彩的赠与,则不予以返还,该类金额也高达5万多了。说小王谈恋爱不真诚,白嫖的,也请点积口德。
因为这些是谈恋爱时候,不带有结婚为前提,而带有感情表达性质的感情性赠与,因此法院判决无需返还。
判决适当,于法有据,于情于理都很符合。
最后说一句:原题主 @封面新闻
作为一家媒体,报道、提问、回答的时候,请体现出你们的专业性、中立性、客观性。
跟着走野鸡自媒体博眼球的路线,只会越走越偏。
还望自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