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简单,你以为你给了装修公司10000,实际上装修公司直接提30%—35%后,7000块钱发包给承包商也就是项目经理、工长。你以为这7000块钱会全部用在你家么,天真,公司还会配送辅材,又比你稍微去还还价的市场价高,实际上只有6300左右啦。再加上承包商利润、质保金账期,实际上有5500用在装修就不错了。
我现在做的模式是自己设计并组织施工,10000块钱大概8400用在施工吧。带来的效果呢,举个栗子,很多时候客户很惊讶,标配友邦浴霸,标配TOTO马桶?这不是装修公司加钱才能用的吗?我也很纳闷,友邦浴霸、TOTO马桶是家用性价比最高的了,为什么要作为增项选择呢?当然也尊重客户意愿,不要的项目直接划掉就可以,不存在什么不做的比例。
最重要的一点,我深知人性,我不确定我会不会拿到钱后会不会怠工。因此,坚持先干活,后收款,给契约加上枷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