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的描述是准确的话:
个人觉得,“要不要分手是你自己的事情,没有什么蠢不蠢的!”
想先说说我遇到的一个事情:
我们家有个远房亲戚,她年轻的时候去了内蒙古,据说嫁给了当地人,很多年没有音讯,后来,机缘巧合,她有了我大姨的联系方式,联络了一段时间之后,说要来我们这个城市,看看我妈,我大姨她们.......
她来的时候大包小包的带了好些东西,牛肉干,奶制品等等........那时候我也就是上初中,也跟着去了大姨家看这个亲戚。
看到她给我的礼物,我很好奇的问她:“你们那边牛肉干什么的都是带包装的嘛?怎么看着和我们这边市场里买的一样啊?”
我妈听了白了我一眼,那个亲戚不好意思的跟我们说,她们家不是牧民,离牧区还挺远,本来也想带点她们那里的特产,但是,因为时间比较紧,就只好在她们家附近的市场买了这些东西........
回家我妈把我好给说........那个亲戚离开之前,我们也从我们这边市场买了很多“甜晒鱼”这样的特产,我大姨和我妈在她临走的时候,还特意跟她强调:“下次来千万别带这么多东西,怪沉的!”
至少在我个人看来,“送礼应该是自愿的,送是情谊,不送是公道!”
我和我老婆结婚之前,一直到见了父母之后,才开始逢年过节带一些礼物给未来的岳父岳母,对于我老婆,除非是重要的日子,才会考虑买礼物。
至于题主嘛,作为旁观者,个人觉得,如果,单单从“寄特产”这件事上就把他PASS了,那以后你找到了能给你“寄特产”的人,你确定这个“寄特产”的人他方面你就满意了?
当然,要怎么做,还是要题主自己决定!
以上是个人意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