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按照题主讲的言论自由的逻辑,我们来梳理一下好了:
在自由的前提下:
我同意:他们有持有台独的政治立场的自由。
我同意:他们有鼓吹台独的同时,尝试来大陆圈钱的自由
我甚至同意:他们有一边圈钱,一边两面三刀地在背后骂大陆的自由。
但是,出于逻辑自洽的要求:
你也必须同意:网友有指责他们政治立场的自由。
你也必须同意:网友有抵制他们,不为他们在大陆提供的娱乐产品买单的自由。
你也必须同意:大陆制作单位在衡量现实利益后,有不再邀请台独艺人制作节目的自由。
上面这些,全都秉持着自由的精神。否定其中任何一个,就是否定了整个关于自由的价值观。
台独艺人当然可以尝试来大陆圈钱,但必须意识到因为台独意识,他们很有可能圈不到钱,还碰一鼻子灰,这是最基本的觉悟。事实上台独艺人遭到封杀,并不需要中央政府特别做什么,让市场来决定就可以了。
我们唯一反对的是什么?是对台独艺人,你强行要求网友放下政见,把人民币送给他们。
这恰恰是反自由的。
(旁白:喂这位亲,台独在中国境内难道不是违法的吗?这才是重点吧,你扯这么多废话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