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有很强的戾气,这种戾气就是提问者这种人被社会主流大众视为“狗粉”的原因。
我想问问提问者,谁给你的勇气让你自认有反对吃狗肉的权力?“权力”这个词不是你这么用的,你首先得自证是执法部门,或者是国家部委机关,甚至是哪位领导同志,才配谈“权力”。
大家都是老百姓的情况下,有的是“权利”。而你显然没有权利反对吃狗肉,因为人类自由社会的灯塔国早在1776年就说了,人人生而平等。所以你无权限制别人吃狗肉,甚至可以说你无权抵制别人吃狗肉。美国的联邦法规也不是禁止公民吃狗肉。你要是自认为是中国人民群众选出来的官员或是领袖,那你可以试试公开你这个观点,广大人民群众会教育你做人的。
有人反对吃虫子,觉得恶心或者因为自己喜欢养爬虫类,你从来没说他们是虫子粉,因为你自己就不喜欢虫子。
你反对吃狗,因为你自己都承认你喜欢狗,这是你的立场,但你没有反对别人吃狗肉的权利,更不用说权力。
你的亲友可能会出于对你的感情而尊重你或是认同你,但社会没有这个义务迁就你或是认同你,这就是为什么你这种人及你们的观点在网络上都不是主流,在社会上也得不到认同。
所谓狗肉“有毒,大部分是毒死的”观点堪称谬论,你根本就找不到多少狗肉有毒的真实范例,你甚至都找不到中国的狗肉主要来源于偷盗的可信证据。而狗肉作为我国饮食文化的一部分,在各地都有数千年的延续传播,建国后也有大量的正规科研论文指导如何饲养肉狗。
而宠物狗被偷现象往往都是因为你这种饲主不好好养狗。国外发达国家的养狗法规我就不提了,我国各县市的养狗条例几乎都说了,你要养狗得先有个独门独户的院落,公寓式住宅楼原则上是禁止饲养宠物狗的。而你这种饲主往往还是养狗不办证、遛狗不栓绳,恐怕连独立狗窝都没有。你这种人的狗被偷,小偷当然是有罪的,但你自己也确实有一部分不可逃避的责任。你把狗当亲人是你自己的事,社会没有义务认同你这种做法。所以你可以到公安部门办理养狗证,但不能把狗加到你的户口本里。
所以与其指责“为什么知乎好多人一看到别人反对吃狗肉,就骂人家是狗粉”,你倒不如扪心自问为什么知乎好多人一看到你这种观点就说你是狗粉。
你自己不吃狗肉,没问题。
你反对家人吃狗肉,没问题。
你反对别人吃狗肉,被骂那不是天经地义?
你有不吃的权利,凭啥有反对别人吃的权利?
猪粉反对吃猪,牛粉反对吃牛,植物粉反对吃植物,人类都饿死算了。
你也知道狗粉是骂人?不是以狗粉为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