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奎那在《神学大全》第二十五题“论天主的能力”第三节“天主是否是全能的”中指出,天主之全能是绝对的主动能力,天主被称为全能是因祂能做【一切绝对可能的事】,故而,本身含有矛盾的事物,不在天主全能范围之内。这并非是天主之全能有所缺陷,而是因为诸如“人是驴”这种述词或谓词与主词互不相容的事物没有可能性。与其说天主不能做它们,不如说它们不可能形成或发生。含有矛盾的话不属于理智的范畴。
故而以神学观点而言,悖论无论对于天主还是逻辑理智而言,都是毫无意义的东西。
同时,这个问题还牵扯到天主之无限性的问题。
首先,天主的无限与数量上的无限并不同义。质料与形式互相限制,故而即使在量上是无限,但也只是相对的无限。而天主不被任何限定,不受任何限制,祂是自立自存的,故而祂是绝对的无限。称祂为无限,是藉以区别天主与其他一切物,并使其他物与天主隔离。而一物之本质就是其存在,对于受造物而言,其本质是被限定的,是被动的接受者。即使它是无限,也不是绝对无限。唯有自立自本、非受造的天主不受限制、绝对主动。故而即使是全能的天主,也不能造出一个非受造的绝对无限,这与之前说过的天主全能在绝对可能之内相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