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这种没头没脑的问题,想忽略了,但是,看了下面的回答发现还挺有意思的:
如果这不是钓鱼问题的话,我得说,这小两口应该一个姓“袁”一个姓“颜”,还挺有意思的......
因为题目说的没头没脑的,这位所谓“男朋友”说的倒是挺详细的,那我就按照这位所谓“男朋友”的描述,说说自己的看法。
1.如果我遇到描述里的这种“女朋友”,我不敢要,这位“男朋友”最后还强调,分手是手段,不是目的!如果是我的话,“分手”就是目的。
很遗憾,我不是“大款”,所以,我不可能去供养一个“不上班,不做饭,可能以后还不愿带孩子”的“大少奶奶”,毕竟生活艰辛啊,我想找个一个共同努力,共同扶持,一起建立温馨家庭的“老婆”,所以,如果是我的话,我会建议这位“女朋友”去找个“大款”。别耽误了她“美好的生活”.......
2.我经常劝周围的女性朋友,“不要当全职家庭主妇”,因为有风险。但是从这个事例来看,如果这个所谓的“女朋友”能承担“全职家庭主妇”的工作,其实也行啊,一个主内,一个主外,也算是合适.......但是,既不想上班,也不想干家务......可以选择让她回家和她老爸老妈生活一辈子,要知道,即使是“傍大款”,也不是光漂亮就行的........
3.如果是我,我都不会带着她开超市,毕竟现在是男女朋友,她这种情况,就不应该“同居”(个人猜测这2位现在应该是同居状态,要不也不能提到洗衣服,做饭什么的。)各自住各自的,各自负担各自的生活,让她感受一下生活的艰辛。或许,情况会好很多。
最后,我得说,很多人的毛病是“惯出来的”。这就和很多“小孩子”一样,对付这样的人,就不能和“小孩子”一般见识,该让这样的人吃吃苦受受罪,如果还是不行,如果是我的话,我会毫不犹豫的选择"88",而不是只是说说,吓唬吓唬。
以上是个人意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