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比较纠结,我随便说说,抛砖引玉,希望有卫视大神冒个泡哈。
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就先说说落地费是个啥。
其实落地费是卫视频道向国内各大城市有线电视运营商交纳的入网费,只有交够一定的落地费,外省卫视才能够在该城市有线网入网播出。就是机顶盒的运营商收的费用。
那么,落地费有国家法律法规支持吗?
哈哈,少年,你还是图样图森破,落地费属于行业规则。其实机顶盒的有线费或者数字电视收视费有国家明文规定,是合法收费。但机顶盒运营商收取的卫视频道落地费无法规可依,理论上属于地方保护费,只对有线运营商有利,对电视观众和外省卫视的利益是巨大的损害。
有人也许要问了,为什么会有卫视落地费这个说法啊?有什么来历呢?
其实,落地费是模拟电视时代的产物。模拟电视的有线带宽有限,一般只能传输30-50个频道。而随着电视业的发展,各级电视频道数量已经超过了模拟有限电视所能传输的极限。除去必须传送的央视频道、省级市级县区级频道,留给外省卫视的频道带宽非常有限。那这下怎么办呢,为了能扩大频道覆盖范围,外省卫视的覆盖办就要会利用各种办法争取到带宽。而早年安徽卫视率先采取付费的方式来实现在地方有线网的落地,在当时被评价为带了一个坏头。之后,付费落地成为众多城市有线电视运营商的首选。
落地费一般是多少钱啊?
不定。跟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居民购买力有关,也与城市影响力有关。所以各城市落地费都以双方合同数额为准,具体是多少钱则为商业机密无可奉告。
根据克顿顾问公司的统计,从2001年到2004年,全国省级卫视每年的覆盖预算几乎都在以翻番的速度递增。一些省会和沿海发达城市的落地价格甚至上涨了10倍。曾经只需十几万元、几十万元就可以落地的城市,在一年间就蹿到二三百万元。业内人士估算,在2006年,一个省级卫视要保证在全国31个省会城市的有效覆盖,每年必须付出5000万人民币以上的成本支出,2007年则达到近一亿元,这还不包括计划单列市及其他发达城市。而全年广告经营收入超过两亿元的卫视频道还不超过10家。
北京青年报关于落地费有这么一个评论:
卫视上星之后,就面临一个落地的问题。在将近十年的时间里,卫视落地经历了“自然落地”、“对等落地”和“收费落地”三个阶段。最近几年来,上天容易落地难,已经成为大多数卫视的共识。究其原因,在于上星频道数量比较多,而地方有线网络的频道容量却相对有限,于是,在某些经济发达地区,卫视落地权的竞争就成为一场看不见硝烟的殊死较量。为了让本地卫视能够不断扩大播出范围,大多数电视台都成立了所谓的“落地办”和“覆盖办”,主要工作就是与各地的广电网联系接洽落地事宜,包括跑关系、谈判落地费等。2004年,杭州广电网首创卫视落地权竞标会,再次抬高了落地费的水平线。据了解,不少卫视每年用于落地的费用已经逼近亿元大关,毫无疑问,这对于地方卫视来说确实是难以承受之重。
从表面上看,卫视落地已经成为一个交易额很大、竞争性很强的市场,但这个市场却有独特的扭曲之处,其主要特点是信息不透明、交易缺乏规范、竞争不受法律保护。地方有线网的频道是一种国家资源,但是,选择让哪家卫视落地却并非按照明确的游戏规则进行的,关系疏通得好的,就可能以较低的出价获得优先落地权。而如果外省卫视在广告吸纳方面对当地电视台构成了“威胁”,就会出现“给多少钱都不让落地”的现象。更让人无奈的是,面对这种明显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被排挤的卫视只能请求行政协调而无法获得司法救济。行政权力在台网交易中的作用如此之大,地方保护在卫视落地领域如此肆无忌惮,不仅会诱发腐败现象,更不利于文化产业的发展和电视事业的创新与繁荣。
完美的诠释了落地费的尿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