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刚开始去,还是待了一段时间。
我是去过两次了,当然都是被骗进去的。
套路基本一样:要么是耍朋友,要么是高工资的工作,要么是什么大投资项目。
当你到达的时候整个流程如下:
1第一天去到处转,时不时说些如下的话:“成为有钱人就好了”“你看这里大家都没有工作,都在玩,你看他们是怎么赚钱”。之类的话。
2然后就开始给你上课什么的。说这个是什么国家秘密项目,什么西部大开发。什么红头文件之类的。大概是69800一个人。
3,后面还有一堆课,让你去见其他的人
当你自己发现很可能是传销的时候请问怎么办?
第一,不要抵触。
顺着所有人给你的说法,装成很接受他们说法的样子。让他们觉得你很感兴趣。
为什么要这么做?
道理很简单,人身安全。
人身安全?
1如果你马上跳起来说他们是传销的时候,其实就是一个很不利的时候。首先,你的朋友骗你过来,所有的开支基本全部由他支出,付了这么大的代价,结果却是骗你到你。你自己想想看。
2扰乱市场,如果当他们发现你不会被洗脑,那么让你回去,就很可能扰乱他的后续骗人的市场。骗过去的大部分是:朋友,老公,妻子,同学,亲人。而你是他的同学,就可能扰乱他的同学市场。你同学不打你,也会让别人打你。也许你走不了了。
3,打破了别人发财的美梦。
第二,高高兴兴的离开。
找借口说,身上没钱啊,毕竟你是来工作/考察,不可能带那么多钱。或者是这么好的项目,要回去让你家人都来做。原则就是让他们觉得你已经被洗脑。高高兴兴的回去。他们还得欢欣鼓舞的让你走。总要的是离开。离开就好了。
现在的传销重灾区:北海,曲靖。
划重点:千万不要和他们对抗,一定要让他们高高兴兴的把你送走。如果你是要想让你同学或朋友也离开,出来再说吧。
ps:当然,每个传销的方式可能有区别,但是重点就是,拉人头为主。任何高大上的其他名目都是没有用的。
法律已经就传销做出了规定:
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第八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查处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传销行为。第九条 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含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传销信息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电信等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查处。第十条 在传销中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由公安机关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第十一条 商务、教育、民政、财政、劳动保障、电信、税务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查处传销行为。第十二条 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指导下,协助有关部门查处传销行为。第十三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传销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传销案件,对经侦查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