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珍珠港之前,美国就已经事实参战了:
第一、物资供应方式由中立法案改为租借法案,等于事实上解除了盟国的财政和工业危机;
第二、美国利用中立国的身份和反对无限制潜艇战的理由,将反潜区由美国海岸扩大到大西洋中部,不仅事实上压缩了德国潜艇的作战空间,还与英国反潜区逐渐衔接;
第三,允许、鼓励甚至协助美国民间志愿人员参加盟国军队,比如飞虎队与英国空军的美国志愿中队,不少人员就是现役人员;
第四,直接发动对轴心国的军事攻击,在1941年3月和8月(日期可能有错,但肯定这一年内有2次),美国军舰在大西洋上主动威胁并攻击德国潜艇。
当大家都决心要打仗的时候,理由就是律师的事情了